山东省高院再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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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处理再审案件的流程

高院处理再审案件的流程

高院处理再审案件的流程Handling a retrial case in a high court is a complex and rigorous process that involves several key steps. The first step in this process is the application for retrial, which can be made by either the convicted party or the prosecutor. 在高院处理再审案件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过程,涉及几个关键步骤。

这个过程的第一步是再审申请,可以由被定罪的一方或检察官提出。

Once the application for retrial is submitted, the high court will review the case and determine whether there is sufficient new evidence or legal grounds to warrant a retrial. If the court finds that a retrial is warranted, the case will be scheduled for a hearing. 一旦再审申请提交,高院将审查案件,并确定是否有足够的新证据或法律依据来进行再审。

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再审,案件将被安排进行听证会。

During the hearing, both parties wil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resent their arguments and evidence before the court. The judges will carefully evaluate the new evidence presented and consider whether it is sufficient to overturn the original conviction. 在听证会期间,双方将有机会在法庭面前提出自己的论点和证据。

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南一、基本流程1.填表进入接待大院之后,能见到左右两个窗口。

所有初次来上访或申诉的人都可以到右面窗口领取一张表格。

上面会要求来访人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包括来访人基本身份信息;因何事申诉;对何裁决不服;要求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比如,来访人是如果原审判决不到位,则需要简要指出原审判决错误在哪里;如果认为执行有问题,则需要指出执行的违法之处。

来访人如果是多个案件要申诉,需要考虑这多个案件是否为同一事由。

许多来访人不懂得如何填表,以至于解决无法解决问题。

请注意,领表窗口只在接待日的上午8:00~9:30和下午13:30~14:30发放表格;所领取的表格上均盖有当天日期;交表窗口下班时间一般晚一些。

请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去晚了就领不到表了。

2.交表表格填好之后,申诉人可到左边的交表窗口交表。

表格分上下两部分,上面的部分交给法院,下面一截由申诉人保管作为回执。

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表格将基本信息输入法院内部的系统,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主要有民事、刑事、国家赔偿、行政、执行等类别,在有些大类下面还按省份分成更小的类别。

3.排队等叫名表格上交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会将来访人填写的表格分类,将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一般情况下交完表后,来访人便可到接待室里面的电子显示屏里看到自己的名字。

接待大院里有左右两个电子显示屏,右屏显示一些与申诉有关法律法规;左屏显示各类来访人的排队情况,例如某一类别初访多少人,再访多少人,已谈多少人,未谈多少人。

法院会通过院内的大广播通知来访人,要求进入其办公区接受谈话。

每位来访人每个月(自每月1日至31 日)只用填一次表就行了,不必重复填写;所填表格当月有效。

重复填也没用,因为名字已经在电脑系统里了。

每位来访人每个月有三次被叫到名字的机会,如果错过了,就得等下个月再来。

对省高院的裁决文书申请再审的人数一般不多,来访人等一两天就有可能被叫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前调解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前调解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前调解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9.06•【字号】鲁高法〔2023〕77号•【施行日期】2023.09.0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调解正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前调解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鲁高法〔2023〕7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已于2023年9月4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第1次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9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规范诉前调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1.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应遵循自愿合法、调解优先、诚实信用、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

2.人民法院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或线下自助设备对来诉案件进行诉讼风险评估,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3.对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登记立案前,经征得当事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不同意的,填写《不同意调解确认书》,即时登记立案。

4.对下列纠纷,基层人民法院应加强诉前调解引导:(一)家事纠纷;(二)劳动争议纠纷;(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六)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七)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九)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十)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间借贷、买卖、借用纠纷;(十一)物业、电信服务合同纠纷;(十二)水、电、气供用合同纠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当前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于2005年12月13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在审判实践中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一、关于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1、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的确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至注销前,该企业法人可从事以清算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其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并以自已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不应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认定其丧失了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而裁定驳回起诉。

如果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要求企业的股东或开办单位承担清算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作出相应的裁判,限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股东或开办单位进行清算。

如果在裁决所限定的期限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股东或开办单位未履行清算义务,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可就造成的损失向企业的股东或开办单位另行提起诉讼。

2、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的确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可将该组织及其所属法人一并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3、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对外产生纠纷后诉讼主体的确定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对外产生纠纷的,如果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应以该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诉讼。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

如果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监督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民事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一条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条下列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五)再审判决、裁定;(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二、当事人可以对哪些裁定申请再审?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符合本指南第一条规定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不予受理的裁定;(二)驳回起诉的裁定。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第四条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二)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三)上述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四、民事申请再审应当在何时提出?第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再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民事再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民事再审流程及注意事项《民事再审那些事儿》嘿,大家好!今天咱就来唠唠民事再审流程及注意事项这个听起来有点严肃的话题。

但别怕,咱用接地气的方式来讲,保管让你轻松就明白。

咱先说这民事再审的流程哈。

这就好比要去打开一扇锁着的门,得一步一步来。

首先呢,你得提出申请,就像是你敲敲门说:“我要进来啦!”然后呢,法院得审查你这申请靠不靠谱,有没有那个资格,这就像看看你有没有钥匙。

要是审查通过了,那就进入再审程序啦。

这时候就像进了一个新的天地,各种证据啊、辩论啊就开始了。

就像是一场比赛,你得把你的道理、证据都拿出来,力争让法官站在你这边。

那在这个过程中得注意些啥呢?嘿嘿,这可就有意思了。

首先啊,证据可不能马虎。

别到时侯上了“赛场”发现自己武器没带够,那就尴尬啦!证据就像是你的王牌,得稳稳地拿在手里。

还有啊,说话可得注意啦。

别一股脑儿啥都说,得有条有理,把重点突出出来。

不然法官都被你说得晕头转向,那可不行。

就像咱平时说话,得说到点子上不是?另外,别以为申请了再审就万事大吉啦,得时刻关注着进度,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就像打怪升级,你得时刻保持警惕。

我记得我有一次参与一个民事再审的事儿,那真叫一个紧张刺激。

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一会儿高一会儿低。

准备证据的时候那真是绞尽脑汁,就怕有啥遗漏。

到了法庭上,那心脏跳得,感觉都快蹦出来了。

不过还好,一切都还算顺利。

总之呢,民事再审流程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咱认真准备,注意该注意的,也没啥好怕的。

就把它当成一次挑战,一次让自己正义得到伸张的机会。

大家可别被它吓着啦,大胆地去尝试,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啦,希望大家在民事再审的道路上都能顺顺利利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男/女,生于(出生年月),民族(民族),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理人姓名),系申请人之(关系),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住所地)。

再审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我方特此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案号)民事判决/裁定,并重新审理本案。

事实和理由一、原审法院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不足以支持其判决/裁定结果。

1. 原审法院未能充分审查和认定申请人提供的关键证据,导致事实认定不清。

具体证据如下:(1)证据一:......(2)证据二:......(3)证据三:......2. 原审法院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未能进行充分的审查和核实,导致事实认定错误。

具体证据如下:(1)证据一:......(2)证据二:......(3)证据三:......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裁定结果不公。

1. 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判决/裁定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

具体表现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规定,应当认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应当认定......2. 原审法院在判决/裁定中,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导致判决/裁定结果不公。

具体表现为:(1)原审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的理解有误,应当认定为......(2)原审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适用不当,应当认定为......三、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1. 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具体表现为:(1)未按法定程序通知证人出庭作证;(2)未按法定程序组织质证和辩论;(3)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判决/裁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鲁高法〔2019〕11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鲁高法〔2019〕11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正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鲁高法〔2019〕11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2月25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2018年第26次(总第47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执行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全流程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立案部门应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

立案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征信体系建设标准建立当事人信息识别系统,立案时充分采集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确认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电子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执行案款接收账户等信息。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等特殊身份或者案件属于特殊类型的,应予以标注。

第二条立案时,立案部门应当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以及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审判部门发现立案部门采集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四条审理确权案件时,审判部门应当查明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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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发布时间:2013-02-01 14:42:26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规范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

二、申请再审材料提交1、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向中级法院提交申请再审书等相关材料。

2、中级法院应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民商事申请再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再审受理、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工作。

3、中级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再审材料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联调联解、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

4、当事人到省法院申请再审的,省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申请再审材料移交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立案庭进行登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再审材料要求当事人申请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使用A4型纸):(一)再审申请书(提交份数为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五);(二)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三)原一审、二审、再审裁判文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各五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四)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五)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新证据复印件。

(六)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但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申请再审期间的,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

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再审人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四、可以申请再审的案件(一)中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下列案件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二、对再审裁判或者再审发回重审后作出的裁判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209条、2013年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三、案外人申请再审的;(2013年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四、当事人以管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五、对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申请再审、撤回再审申请后再次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1条、民事诉讼法第209条、2013年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六、对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7条)七、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仲裁法第9条、法释〔1999〕6号、法释〔2004〕9号) )八、对裁定再审、发回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等诉讼程序性裁定及财产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25条)九、对离婚案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而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六、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限内提出;超过六个月期限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

七、申请再审事由(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提出。

(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

八、申请再审案件询问和听证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可以询问当事人和组织当事人听证。

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九、申请再审案件送达(一)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或者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答辩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

因申请再审人或者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申请再审人或者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其他申请再审人的再审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商事申请再审诉讼服务手册之二民事再审申请书样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o一三年一月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或其它职业),住××省××市××路××号。

邮寄地址:××省××市××路××号。

联系电话:138××××4876。

委托代理人:李×,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省××市××路××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公司。

住所地:××省××市××路××号。

邮寄地址:××省××市××路××号。

联系电话:135××××2869。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公司。

住所地:××省××市××路××号。

邮寄地址:××省××市××路××号。

联系电话:0531-85×××845。

法定代表人:××,经理。

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公司、一审被告×公司××纠纷一案,不服××省××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之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省××中级人民法院(××)××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2、……;3……。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具体理由如下:……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具体理由如下:……综上所述……此致××法院申请人:(自然人签字并加摁手印)(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年××月××日注:本民事再审申请书适用于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情况;当事人对生效调解书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民商事申请再审诉讼服务手册之三申请再审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o一三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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