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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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开展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以及质量控制等信息管理工作。专干要高度重视妇幼信息填报制度,落实专人负报工作。

二、认真填报各种报表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儿童死亡卡。

三、各种资料登记齐全,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必备的登记

料有:出生登记、分娩登记、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死胎死产及出生缺陷登记、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高危孕产妇筛查记录、高危孕产妇抢救转诊登记及随访记录、培训记录、下对记录,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管理卡、册、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登记。

三、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1月10日上报上年第4季度情况,4月10日报当年第一季度情况,7月10日报第2季度情况,10月10日报当年第三季情况,实行专干例会报表制度,并于表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表一起上报市妇幼保健站。

四、发生新生儿死亡。要在7日内进行院内死亡病例讨论,并按时填写、上报医疗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六、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

七、服务信息归口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八、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九、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籍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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