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制图一般规定(试行)
工程制图一般规定(试行)

工程制图一般规定(试行)施工图采用硫酸纸打印,晒蓝图装订。
其余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采用白纸打印、复印装订,有彩色图片的打印为彩色,彩色部分纸张使用100克白纸打印,其余黑白部分采用普通纸。
除有特殊需要外,以上皆采用普通胶装。
1)盖章:项目建议书、可研阶段文本应盖“设计文件专用章”(圆形)。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盖“出图章”(方形)。
2)设计文件的编排和格式:(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文件,一般工程可装订一册。
大型工程可将研究报告的正文、附图和其它附件分册装订。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按下列顺序编排;a)目录b)设计说明书c)工程数量及主要材料设备表d)工程概算(调整概算或施工预算)e)设计图纸(3)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分册装订格式装订格式按照“卷”――“册”――“分册”的顺序进行编排。
大型工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卷”装订,上列各部分可独立成卷亦可适当合并,但分卷编排顺序应符合上列顺序;对于含有多个子项的工程项目,亦可按子项分卷;分卷的原则由项目负责人决定。
当设计图纸数量较多时,可分为若干“册”装订,若项目含有多个专业,亦可按专业分册。
当设计图纸按专业分册后,某专业的图纸数量仍较多时,可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分册”装订。
(4)当文件分册装订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封面上注明卷、册的序号。
(5)设计阶段应分别填写“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对于一次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应填写“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不得采用简称(如方案、初设、施工图、扩初等)。
(6)凡设计文件均应有目录,当分册装订时,应设总目录及本册分目录;只装订一册时,不设总目录。
3)每册设计文件应有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本身不应编入图号与页号。
4)设计文件的设计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并应有单独章节阐述或说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的执行情况。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发《厦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发《厦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3.07•【字号】厦交建[2003]11号•【施行日期】200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发《厦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厦交建[2003]1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的总要求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厦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委二00一年印发的《厦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暂行管理规定》(厦交基[2001]24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委。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二00三年三月七日附件:厦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试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它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现根据厦门市公路建设具体实际制定本试行规定。
1、建设单位必须将委托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报告或意见及审查纪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图必须遵守相应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确保景观要求、环保要求得到落实;做好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相关方面的设计。
3、施工图包括一阶段设计和二阶段设计。
在设计中如有工程结构复杂的大中型桥梁、隧道、地质特别不良地段的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工程制图规定

第一章总则1.0.1为了统一公司员工的制图习惯,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说明本规范中的要求均以A3图纸为基准;所规定高度、长度、宽度等均为输出尺寸,实际作图时乘以相应比例即可。
1.0.3路桥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本规范未说详尽之处请查阅《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 50162-92)。
如本规范与其有冲突之处以《道路工程制图标准》为准,敬请指出以便日后改正。
规范中所有黑体字所述内容为设计室规定尺寸,设计室人员必须严格按其执行,有不对之处请指出,以便及时改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纸内容及文字说明2.1.1设计图册顺序由封面、目录、说明、设计图及封底等组成。
2.1.2文字说明的顺序号按下列数字的次序编排: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2)、(3)、(4)……每段起行的前边留出两个字的空格。
2.1.3当图纸中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宜在每张图的右下角、图标上方加以叙述。
该部分文字应采用“注”表明,字样“注”应写在叙述事项的左上角。
每条注的结尾应标以句号“。
”。
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2.1.4图中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使用的简化汉字,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繁体字。
2.1.5说明及图中附注,凡等式或计算式,一律采用“=”号;凡仅表明性质或指标的,一律采用破折号“——”;表明数字范围符号一律采用“~”。
例如:“跨径=20米”应为“跨径——20m”。
“L——k+b+c+60”应为“L=k+b+c+60”。
2.1.6说明及图内附注,当在句中引用某条或某图号时,所引用的条文号或图号可不加括号,也可以加括号“()”,不要采用其他的符号。
例如:详细构造见图号5。
工程数量见“工程数量表”(图号4)。
第二节图幅及图框2.2.1图幅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2.1.1规定(图2.2.1)。
工程制图—制图的基本规定

字体的大小与书写规则
工程制图中字体 大小应符合标准 一般为宋体或黑 体
字体书写规则包 括字高、笔画粗 细、倾斜角度等
字体大小和书写 规则应符合工程 制图的国家标准
字体大小和书写 规则的正确使用 有助于提高工程 图纸的可读性和 美观度
工程制图的符号与标注
章节副标题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尺寸线应与所标 注的线段平行
图例符号的绘制要求
符号大小应符合 规定不得随意更 改。
符号的绘制应准 确、清晰不得模 糊或变形。
符号的颜色应符 合规定不得随意 更改。
符号的排列应整 齐、有序不得随 意排列。
图例符号的更新与维护
图例符号标准由专业机构制定和发布 定期更新和维护图例符号标准以保证其准确性和一致性 及时发布新版标准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鼓励使用最新版本的图例符号标准
章节副标题
制图的意义和作用
工程制图是工程技术和绘图学的结合是表达和交流工程技术思想的重要工具。
通过工程制图可以清晰地表达设计的意图、结构和形状等信息是施工、制造和管理等环 节的基础。
工程制图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对于提高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工程技 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工程领域工程制图是通用的语言有助于促进国际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THEME TEMPLATE
20XX/01/01
工程制图的基 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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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工程制图的基本概念 工程制图的图纸幅面与格式 工程制图的图线与字体 工程制图的符号与标注 工程制图的图例与符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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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制图的基本概念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1)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制图标准第3章总平图设计第4章建筑单体图设计第5章建筑效果图设计第6章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第7章附则附录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图纸清单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表第1章总则1.1 为规范制图标准,提高审查精度,提升审批效率,完善入库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本规定,以明确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的编制深度及审查内容。
1.2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的编制内容及深度按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线性工程、个人自建房除外。
1.3 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安徽省和合肥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4 本规定解释权属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2章制图标准2.1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电子文件格式采用AutoCAD2008-2014或天正T3版本格式的DWG文件,图形文件中的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应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应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义线、单线、圆、弧等,不应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规划总平面图一律按照米为单位,建筑单体图一律按照毫米为单位;标识文字高度为3个绘图单位;文字样式一律采用gbcbig.shx、hztxt.shx等常见字体,文字标识清楚;图形中不得留下绘图垃圾,应把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文件量不宜大于8M;如文件量过大,可将各层平面图与立、剖面等其他图分成两个或以上文件,并在文件名上注明清楚。
2.3 规划总平面、建筑单体必须为单独的图形文件,建筑单体文件名应与总图上的编号或名称一致,且其所有的设计内容都应在其各自图形文件中集中表现。
工程制图的要求与规范

ENGINEERING DRAWING
一、图幅
第二节 制图的要求与规范
图幅尺寸 A0 841*1198 A1 594*841 A2 420*594 A3 297*420 A4 210*297
离开2mm以上
100
超出2-3mm
ENGINEERING DRAWING 第二节 制图的要求与规范
尺寸标注有线性尺寸及标高尺寸之别
ENGINEERING DRAWING 第二节 制图的要求与规范
标注的尺寸,是空间物体的实际尺寸,与具体制图 时所用的比例没有关系。工程设计图中的尺寸数字不 需再注明尺寸的单位。
会签栏
标题栏
ENGINEERING DRAWING
标题栏的内容:
设计单位 甲方单位 图纸内容、编号、比例 设计项目 设计阶段 专业名称 项目设计、审核、绘图人员 设计日期等等
ENGINEERING DRAWING 第二节 制图的要求与规范
学生用标题栏格式
(图 纸 名 称 )
图号 比例
设计 (姓 名) 制图 (姓 名)
建筑及室内设计的工程设计图中。 标高符号为细实线绘制而成的倒三角形,其尖端应指至被注
的高度,倒三角的水平引伸线为数字标注线。标高数字以m为单 位,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二位。
(2)以大地水准面或某一水准面为基准面作为运算零点,一 般用在地形图和总平面图中。
这时标高的标注方法同(1),但标高符号常用涂黑的三角形 来表示。
ENGINEERING DRAWING 第二节 制图的要求与规范
标注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注的高度,尖端可向下, 也可向上。零点注成 土0.00,正数标高不注“+”,负数 标高应注“-”。
工程制图标准

中港一航局五公司工程制图的一般规定(试行)技术开发处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1、执行的制图标准1.0.1《JTJ 206-96 港口工程制图标准》;1.0.2《GB/T 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1.0.3《GB/T 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1.0.4《GB/T 50104-2001 建筑制图标准》;1.0.4《GB/T 50106-2001 給水排水制图标准》;1.0.5《GB/T 50114-2001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2、使用范围上述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工程和土木建筑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设计图和竣工图;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实测图;通用设计图和标准设计图。
3、目的执行统一的计算机制图标准,可以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便于统一编辑和管理,实现建筑结构和各专业制图标准化和现代化。
4、制图规则4.1图纸幅面制图一般采用基本幅面:图框B×L尺寸(mm)为:A0(841×1189),A1(594×841),A2(420×594),A3(297×420),A4(210×297)。
4.2标题栏和会签栏⑴标题栏放在图纸的右下角,标题栏长180mm,宽56mm;标题栏格式和内容参见标准图框。
⑵需要会签的设计图纸,应加会签栏。
会签栏长60mm,宽22mm,其位置放在标题栏的左侧,多个会签栏由上至下或由右至左排列;会签栏格式和内容参见标准图框。
4.3字体⑴设计图纸中的汉字、数字、字母的字体高度号数(mm)分别为:2.5、3.5、5、7、10、14、20;汉字字高不得小于3.5mm,数字、字母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5mm。
所有文字字体的宽度等于字体高度的2/3,字体颜色为白色。
⑵设计图纸中一般性文字和说明选用长仿宋体,字体高度为5mm;数字和尺寸标注采用阿拉伯Arial字样;字母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视图名称采用宋体;特别强调的强制要求采用黑体。
给排水制图标准

给排水工程CAD制图标准(试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2003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图一般标准 (2)2.1运行平台 (2)2.2制图比例 (2)2.3变量 (2)2.4图层 (4)2.5线型与线宽 (5)2.6标注 (6)2.7字型字体 (6)2.8图签与图框 (7)第三章专业制图标准 (8)3.1结构专业制图标准 (8)3.2工艺专业制图标准 (10)3.3电气仪表专业制图标准 (12)第四章初始化软件 (14)4.1综合初始化软件 (14)4.2各专业初始化软件 (14)4.3软件使用说明 (14)给排水工程CAD制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1.0.1本标准(试行)适用于我院给排水工程设计中工艺、结构、电气及仪表专业的CAD制图。
1.0.2 本标准(试行)在现行《院CAD制图规定(试行)》基础上进行细化完善。
给排水工程制图以本标准(试行)为准。
1.0.3本标准试行后,院自行开发的AutoCAD绘图软件,应符合本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1.0.4引进的AutoCAD二次开发绘图软件,应根据本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软件转换。
1.0.5为配合本标准(试行)操作,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已编制完成各专业制图初始化软件,其中包括定义图形文件的系统参数值及各专业的常用图层和属性。
初始化软件可在院信息网中下载使用。
1.0.6本标准(试行)可在院技术质量处网页上下载。
1.0.7本标准(试行)于2003年6月1日开始生效,各专业应严格遵照执行。
1.0.8本标准(试行)解释权属技术质量处。
第二章制图一般标准制图一般标准是指针对在给排水工程各专业设计制图中的共性内容所制定的通用标准。
2.1 运行平台AutoCAD R14及以上版本。
2.2 制图比例各专业应严格按照比例进行精确制图。
比例一般可按下列两种方式选用:(1)制图尺寸=实际尺寸,图纸输出比例按需要确定。
(2)制图尺寸=实际尺寸*制图比例,图纸输出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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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制图一般规定(试行)1.总则1)为统一我院市政工程的制图方法,提高制图效率和制图质量,便于技术审查和技术交流,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市政工程各阶段设计和院标准图编制。
3)我院市政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4)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5)条文中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
2.一般规定2.1.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由封面、扉页、图纸目录、说明、设计图及封底等组成。
2)设计文件封面、扉页、目录格式详见院里规定。
3)设计文件封面上的字一律用实体字,不应用空心字体或阴影字体。
4)设计文件封面颜色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青色,方案设计为粉红色,初步设计淡豆绿色,施工图设计为奶油白色或象牙白色。
对于给上级部门汇报的简明方案,采用130克白纸做封面,可简装或直接用订书机装订。
5)装订格式:施工图采用硫酸纸打印,晒蓝图装订。
其余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采用白纸打印、复印装订,有彩色图片的打印为彩色,彩色部分纸张使用100克白纸打印,其余黑白部分采用普通纸。
除有特殊需要外,以上皆采用普通胶装。
6)盖章:项目建议书、可研阶段文本应盖“设计文件专用章”(圆形)。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盖“出图章”(方形)。
7)设计文件的编排和格式:(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文件,一般工程可装订一册。
大型工程可将研究报告的正文、附图和其它附件分册装订。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按下列顺序编排;a)目录b)设计说明书c)工程数量及主要材料设备表d)工程概算(调整概算或施工预算)e)设计图纸(3)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分册装订格式装订格式按照“卷”――“册”――“分册”的顺序进行编排。
大型工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卷”装订,上列各部分可独立成卷亦可适当合并,但分卷编排顺序应符合上列顺序;对于含有多个子项的工程项目,亦可按子项分卷;分卷的原则由项目负责人决定。
当设计图纸数量较多时,可分为若干“册”装订,若项目含有多个专业,亦可按专业分册。
当设计图纸按专业分册后,某专业的图纸数量仍较多时,可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分册”装订。
(4)当文件分册装订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封面上注明卷、册的序号。
(5)设计阶段应分别填写“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对于一次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应填写“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不得采用简称(如方案、初设、施工图、扩初等)。
(6)凡设计文件均应有目录,当分册装订时,应设总目录及本册分目录;只装订一册时,不设总目录。
8)每册设计文件应有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本身不应编入图号与页号。
9)设计文件的设计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并应有单独章节阐述或说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的执行情况。
10)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特殊及特大型工程,还应编写单独的说明。
在“××设计说明”的标题下,对该工程的设计范围、设计依据、设计标准及规范、建设条件、主要材料及技术指标、设计要点、施工要点、计算要点等作进一步说明。
11)结合计算机字处理软件的实际配置和我院的书写习惯,基于A3图幅297mm ×420mm的设计说明采用宋体字体,正文横向分两栏,行间距为1.5倍字高。
12)设计说明中的设计依据应分为设计任务依据和设计技术依据。
(1)设计任务依据为设计院与委托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委托方的书面委托书、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正式批文。
应作为附件列入设计文件中。
(2)设计技术依据为经技术审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做出的勘察、科研和设计成果。
应作设计文件的附件或备件。
13)设计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份数应为:设计文件一般皆为8份,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2.2.文字说明(word格式)1)正文字体采用宋体,标题等可以采用隶书或黑体;2)正文字号采用小四,表格中采用五号字体,标题等可以采用四号;3)段落:采用首行缩进,间距采用1.5倍行距;4)页边距为:上下为2.5,左为3.0,右为2.5。
5)表格中字体采用单倍行距,居中设置;外边框1.5磅,内边框0.5磅。
6)编制说明时还应注意:(1)标题行前不应留空格,文字段起行的前边要留出两个字的空格。
(2)“一”和“1”后分别加“、”和“.(全角)”号后与文字连接。
“(一)”和“(1)”后不应加“、”或“.”号,其与文字直接连接。
(3)在同一字串或字句中,不同的字型不应混合使用。
2.3.表格(excel格式)1)表格正文字体采用宋体,表格标题等可以采用隶书或黑体;2)表格正文字号采用10号,表格标题和着重突出的内容采用12号;3)表格中字体居中或以左对齐,视内容而定;4)表格外边框1.5磅,内边框0.5磅。
2.4.CAD制图(A3图幅)2.4.1.图幅及图框1)设计文件一般采用A3图幅(297mm×420mm横式)。
如需加长时,可沿图幅的长边以594mm、841mm、1188.8mm尺寸增大图幅。
2)图框采用院里统一规定的图框。
见附件《A3图框.dwg》等。
3)图签中字高(单位:mm):图纸名称:3;其他:2.5;字体名:黑体,字体样式:常规。
2.4.2.字形字体1)文字样式名:HKmedri,字体:hkszy.shx,大字体:hkszd.shx;高度:0 ;宽度比例:0.8;2)文字高度:标注文字:3.0;说明文字(含数字):3.5;剖面、标题:4.5;3)常用符号应用常用符号的表达方式注:如需增加其他符号,请与总工办联系。
2.4.3.标注1)标注另设一层。
若同一图中采用不同的比例需另建一个标注样式,采用不同的测量比例因子。
若有两层标注时,两个标注间距为5。
2)尺寸线:超出标记:0 基线间距:5.53)尺寸界线:超出尺寸线:1.0 起点偏移量:3~5mm4)箭头:倾斜大小:1.55)文字:高度:3 从尺寸线偏移:0.56)线宽:默认2.4.4.绘图比例1)单位:mm(除特殊要求按m、cm外)按1:1绘制2)常用比例:绘图比例表2.4.5.线型与线宽1)线型线型规定:虚线:Hidden,点划线:center,实线:continuous线型比率:在图框大小为1:1情况下,线型比例为0.4。
2)线宽2.4.6.说明1)图纸中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宜在图的右下角、图标上方加以叙述。
例如:注1、本图尺寸除注明外,余均以米计。
本图比例为1:1000。
2、道路起点与???路衔接,终点与???路衔接,道路总长为???米。
2)说明格式注意:(1)该部分文字应采用“注”标明,字样“注”后面不应加“:”号。
(2)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3)由“注”以下开始,低层说明应较其高层说明应退后两个字的空格。
每条说明的结尾应标以句号“。
”。
3)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使用的简化汉字。
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繁体字。
不得写异体字或怪字。
4)纯名称不应用符号代替。
表示数量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5)分数不得用数字与汉字混合表示。
如:五分之一应写成1/5。
6)年代一律按“2003年1月1日”形式书写。
7)说明及图内附注,凡等式或计算式,一律采用“=”号,不得用破折号“—”;凡仅表明性质或指标的,一律用破折号“—”,不得用“=”号;表明数字范围的符号一体采用“~”号,不得用破折号“—”。
例如:“土壤内摩擦角=30°”应为“土壤内摩擦角—30°”。
“土壤内摩擦角φ—30°”应为“土壤内摩擦角φ= 30°”。
“跨径= 20m”应为“跨径—20m”。
“ L—k+b+c+60”应为“ L=k+b+c+60”。
“桥长120—130m”应为“桥长120~130m”。
8)说明及图内附注,当在句中引用某条或某图时,所引用的条文或图名应加双引号,所引用的条文号或图号必要时应加括号“()”。
2.5.工程计量1)有关计量单位的名称和代号一律遵照国务院一九五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发布的“统一公制计量单位中文名称方案”执行。
有关数学符号、文字表量符号均按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专用名词和符号应采用国家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规程、规范中所采用的名词和符号。
当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及上述文件内均未载列的工程专用名词和符号时,可采用通常所习惯使用的(符号的含义必要时应加文字说明)。
2)工程数量或主要材料数量的计算均应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其位数应保留为小数点后3位。
结合我院在设计中对工程数量的统计习惯,为方便对工程材料数量取用位数的使用,统一规定在初步设计文件中使用的为部分汇总表和总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的为明细表和总表。
3)在同一套图纸中,同一计量单位的名称与符号应一致。
4)当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可在最末一个数字后面列出计量单位,如:7.5、10.0、12.5m;7.5+10.0+12.5m;17~23℃。
5)当附有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应按下列方式书写,如外形尺寸40×20×30m3或40m×20m×30m。
6)当带有阿拉伯数字的计量单位在文字、表格或公式中出现时,必须采用符号。
如:重量为150t,不应写作G为150吨或一百五十吨。
当表中上下栏目的数值或文字相同时,不得使用省略形式表示。
7)图纸中标高以米计;里程以千米或公里计;百米桩以百米计;钢筋直径及钢结构尺寸以毫米计。
同一项目中采用统一的单位,一般以毫米为单位,当不按以上采用时,应在图纸中说明。
2.6.坐标1)坐标网格应采用细实线绘制,南北方向轴线代号应为X;东西方向轴线代号应为Y。
坐标网格也可采用十字线代替。
2)坐标值的标注应靠近被标注点;书写方向应平行于网格或在网格延长线上。
数值前应标注坐标轴线代号。
当无坐标轴线代号时,图纸上应绘制指北标志3)当坐标数值位数较多时,可将前面相同数字省略,但应在图纸中说明。
坐标数值也可采用间隔标注。
4)需要标注的控制坐标点不多时,宜采用引出线的形式标注。
水平线上、下应分别标注X轴、Y轴的代号及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