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当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正在普遍推行的一项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起始于北欧国家的瑞典,早在1766年就制定了《出版自由法》,其中最主要的条款就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以此作为防止公务员违反法律、滥用职权的手段。
美国于1967年颁布《信息自由法》,是世界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
二十世纪下半叶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
目前,全世界至少有40多个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近现代发展起来的制度形态,它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
1954年9月,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最早在法律中的体现。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但当时付诸实践比较少。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文件都明确地提出和强调要推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1998年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研究机构课题立项。
2002年10月广州市颁布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率先提出了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03年1月1日起,这个地方性行政法规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在中国信息公开立法史上有先驱者的地位。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为实行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信息公开制度的一大法律空白,是新中国第一部将政府置于阳光下的专门法规。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地方先行,后全国推进。
二、我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1.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内容摘要】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制度,是和谐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种种问题,总体情况离民主、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本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
【关键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办事透明度,促进政府转变作风、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着重要作用。
从近年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来看,政务公开虽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广大民众对民主日益迫切的愿望产生矛盾。
现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加强政务公开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务公开不及时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财务方面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
但是有些单位政务公开栏内的公开内容却长时间得不到更新。
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把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公开出来,是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但有些部门的公开栏却“王顾左右而言他”,把公开栏设计得花里花俏,以“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行为规范”支撑门面,实际内容不但少,而且还是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却遮遮掩掩,轻描淡写,甚至有的公开栏只公开成绩不公开存在问题,成为有关部门的“政绩栏”。
(三)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在于让干部群众了解政务,提高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意识,对政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意识不够: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缺乏信息公开意识,认为信息
公开没有必要,或者担心信息公开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2.资金和人员不足: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员
来支持信息公开的工作,无法完善和及时的发布信息。
3.信息公开不全面: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比较片面,只
公开少量的信息,没有领导审批和政策制定的相关信息。
4.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时间不及时,如果群众需要知道的信息一旦推迟发布,就会导致某些问题难以得
到及时解决。
对策:
1.树立意识:通过培训和宣传等方式,在基层政府部门中树立
信息公开的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他们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2.增加投入:基层政府应该加大信息公开领域的投入力度,增
加用于信息公开的资金和人员。
3.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和规定,明确
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和及时性。
4.开展示范活动:通过开展信息公开示范活动,积极推广信息
公开,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党务政务公开问题浅述(吴自勤)

党务政务公开问题浅述吴自勤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民展,党务政务公开已在全国逐步展开和不断推进,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由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还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视不够。
部分单位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规范化程序不高,要求多检查少,突击抓得多平常抓得少。
2、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简单。
有的单位只公布机关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
在公开内容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抽象、过时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于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3、党务政务公开的手段落后。
部分单位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多限于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党务、政务信息不够。
4、借党务政务公开评功摆好。
少数单位把党务政务公开变成了政绩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而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则不予公布。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动这一工作,有的甚至存在“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少数部门把行使政府职责看成是手中的权力而非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到都是本部门的权力,在信息公开时避重就轻,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压缩公开深度;截至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具有全国性法律效力的党务政务公开法规,党务政务公开哪些内容,公开到什么程度,对公开的情况由谁来监督等都无明确的规定。
二、建议与对策要使党务政务公开真正达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决策民主化、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效果,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党务政务公开的认识。
把常务政务公开与加快本地本部门发展联系起来,与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防止权力异化和腐败联系起来,与提升工作水平、提升公开工作水平联系起来,把常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二者统筹考虑、有机结合起来。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被称为“阳光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行政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但在当前政府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苍白而无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提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
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
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
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
当前,在确保政务信息畅通中还存在着三个误区,这同样成为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
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
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
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镇街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镇街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实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顺利推进改革和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和办事机构,直接面向群众,为群众服务,镇街的政务公开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群众参与最直接,最乐于参与的政务公开。
一、镇街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来的镇街政务公开,群众很有微词,政务公开的现状令人担忧。
在镇街,政务公开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
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
在公布的内容上,不是想群众之所想。
有的把领导人员分工写得很显眼,而且长期保留,把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写得很具体,也很少更换,缺少的就是群众关心的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少有公布或者很不具体,所以看的人不多,作用也不大。
如在财务上,只公开几个大数据,不公开具体的收入和开支项目;在具体问题上遮遮掩掩,使人如雾里看花。
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
一是平时不认真公开,上级来检查时就大忙一阵,过后一年半载不见翻新。
在公布的时间上,不是急群众之所急、对时间性强的内容及时公布,而是按部就班地几个月换一次,遇到事情多的时候,还往往被挤掉。
在公开栏的设置上,不是尽量方便群众,便利大家阅览,有的设在机关大院,公开栏前冷冷清清。
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无据可查,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三)、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
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
二是有的根本没有考虑和安排如何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材料一公布就了事,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
我国政务公开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浅议我国公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一﹑政务公开的内涵根据《行政学词典》的解释:“(政务)是国家行政事务或国家政事事务的简称。
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保证其全部正确实施所进行的广泛的组织活动和管理工作。
”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主动或者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者使其知晓有关政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具体而言就是国家将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政府行政事物和社会公共事物等.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使人民在了解政府事物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和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其主体是享有国家权利,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其核心就是将国家权力运作的相关情况对利益相对人予以告知和接受监督。
根据政务公开的主体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划分,政务公开的内容包含有决议公开和执行公开,而执行公开可以分为行政公开和司法公开,我们谈得较多的是行政公开的问题.行政公开有中央行政公开和地方行政公开,上至国务院,下至乡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于占有社会总信息量90%以上的我国政府,政务公开是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建立健全完善的政务公开体制,有利于政府形成高校顺畅的工作机制,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透明的平台,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前提保障机制,为防止国家权利腐败提供有效的监督,也是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的具体体现。
二,我国政务公开进程中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是推行政务公开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曾谈到: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何勇书记的谈话为政务公开的内容确定了一个基本的范围,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需要公开。
我国关于保密和机密已形成一系列的条例,法律和法规,对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只要这些法律法规涉及的,就是保密的,其他的自然就应当公开。
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
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全面性,没有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公开信息不及时。
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及时性,政府的决策、规划、政
策等信息发布时间跟不上实际,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3、公开信息不准确。
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准确性,政府的决策、规划、政
策等信息发布不够准确,导致公众无法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政府部门应该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3、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政府部门应该准确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4、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力度,让公众能够
更加了解政府工作,更加参与政府工作,更加参与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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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内容摘要】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制度,是和谐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种种问题,总体情况离民主、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本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
【关键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办事透明度,促进政府转变作风、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着重要作用。
从近年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来看,政务公开虽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广大民众对民主日益迫切的愿望产生矛盾。
现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加强政务公开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务公开不及时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财务方面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
但是有些单位政务公开栏内的公开内容却长时间得不到更新。
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把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公开出来,是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但有些部门的公开栏却“王顾左右而言他”,把公开栏设计得花里花俏,以“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行为规范”支撑门面,实际内容不但少,而且还是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却遮遮掩掩,轻描淡写,甚至有的公开栏只公开成绩不公开存在问题,成为有关部门的“政绩栏”。
(三)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在于让干部群众了解政务,提高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意识,对政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但有些公开内容却过度的简单化或过度的复杂化,群众看了一头雾水。
如一些“财务收支”、“重点事项”等内容公开的数据太笼统,“简化”到只写总收入、总支出,其中的明细项目却只字不提,又如将一些内容“复杂”化,专业术语太多,只有专业人员才能看懂。
(四)政务公开存在虚假信息内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无疑是政务公开的生命线,如果将虚假的内容进行公开,这样的政务公开不但会失去意义,而且还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从各地政务公开内容来看,似乎还没有敢将“三公”消费等敏感信息进行公开的,但“三公”消费却又客观的普遍存在,公开信息上找不到此类信息,只能说明这类信息在玩“躲猫猫”中变成了虚假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较为困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力,但有关部门却在申请程序上设置门槛,将公众“卡”在信息公开的大门之外;另外,从近年来媒体关注的几宗依申请公开案例来看,结果都不令人满意,如上海律师严义明在2009年1月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财政拨出的“4万亿”救市资金的投资项目、资金和监督等情况细节,却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答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有些部门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发展是第一要务,政务公开只是一项“花架子”工程,能够应付上级的检查就行了,对政务公开疏于过问,甚至不闻不问;二是有的领导对政务公开有“恐惧”心理,怕政务公开暴露问题、怕削弱权力、怕损害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怕激发矛盾引起群众上访,对政务公开敷衍应付,遮遮掩掩,不敢深入开展;三是有些部门领导和干部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知识的学习,对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原则知之甚少,想公开,却不会公开,对清理财务、后续监管、民主评议、监督考核等一系列重要环节更是抓得不实;四是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政府公开什么就看什么,反正想了解的政府又不公开。
(二)部分政府行为不规范一是个别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够公开透明,如政府采购、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存在暗箱操作,见不得光,不敢公开,造成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个别部门违规设立小金柜、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吃喝游玩、私吞公有财产等,不能公开,公开的话只能巧立名目造成公开信息的虚假。
(三)配套制度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在2008年5月1日就正式实施,但实施的结果并不尽人意。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需要的实施细则或者解释缺乏,导致各行政机关自行掌握标准。
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个别条款,由于一直没有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解释,导致例外的范围一直不好把握,实践中随意性比较大。
另外,对于行政机关主张信息不存在如何进行司法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都缺乏规定①;二是体制环境的不同步,造成信息公开制度孤军奋战的局面,实施面临很大阻力。
由于长期历史传统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的现实因素,使体制环境难以同步到位,从而制约信息公开,比如一些历史信息与可能导致群体事件信息的公开,由于其他机制的缺乏和对公开后可能导致后果的担心,使这些信息的公开面临的难度很大。
(四)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政务公开的行政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①吴偕林: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的思考,《电子政务》2009年第4期力度不大,还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机构性质更是不明确,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一般都是建立领导小组或指导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这样的监督机构,小组成员多是由政府或本部门的人员组成,而群众代表仅占少数甚至没有,很容易出现监督乏力的现象。
同时,由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薄弱,使得政务公开在实践中容易表现出随意性、零散性、形式主义和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五)工作责任不落实目前,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还不够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职责范围不够明确,考核奖惩不够严格。
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真正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并同其经济利益、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紧密挂钩。
上级检查工作往往走马观花,只求“大概”,不求实效,一旦发现问题一般只是口头提出,很少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更不会动真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由于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不够到位,致使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不落实,政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对策(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政务公开工作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触及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自身利益较多,推行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首先应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
一方面,要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政治教育,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推进政务公开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制度,是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是各级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引导他们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
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让老百姓意识到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政务情况是人民群众重要的民主权利,关心、监督和推动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是广大群众的重要责任,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
(二)完善配套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开展在强大的“保密”惯性下,公开毕竟不是件易事①。
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应该有完善的配套制度。
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实施两年来存在的问题,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如在依公开申请的程序、条件,应进一步明确,严禁政府部门随便设置门槛。
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模糊的条款,应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解释进一步加以明确。
对依公开申请的内容,如存在弄虚作假或行政机关主张信息不存在,应进一步明确如何进行司法审查,制定有关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法律法①南方日报评论员:财政预算要有“让人读懂”的勇气,《南方日报》2010年3月31日规、信息公开成本收费办法及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使政务公开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积极打造“透明”型“阳光”政府,杜绝“暗箱操作”,使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坦坦荡荡,两袖清风,没有什么不便、不能、不敢公开的。
(三)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1.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范围的规定和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
二是对免除公开事项要规定具有可行性的标准,避免有些部门以此为借口,对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
三是要重点抓好群众最关心的政务内容的公开,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等,不能回避矛盾、回避问题,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
要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搞假公开、虚公开。
公开的内容要简单明了,让群众看了明白、满意。
2.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在研究确定政务公开方式时,要把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效引导公民实施民主监督作为选择采取政务公开方式的标准。
要在坚持以主动公开、免费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为主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方式的多样化,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收费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3.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的形式上,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要普遍推广政务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档案馆、图书馆、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公开形式。
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让群众在家就能上网查阅政府文件。
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如实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和咨询制度,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
(四)健全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突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重要工作任务,如果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是难以做好这项工作的。
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配好工作人员,要明确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组织是实施政务公开的主体,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