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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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1、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在65分以上;2、必须考第二外语(日本语),成绩合格;3、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65分以上方可申请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4、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日本语),成绩合格。

该专业学士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二、国际贸易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制定1.本科段各种成绩的平均分在65分以上;2.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以上,并通过答辩。

3.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成绩合格。

该专业学土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申请条件1. 申请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品行端正。

2 .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成绩良好(十门以上主干课程考试平均70 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 .通过学位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外国语、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⑴.在读期间犯过严重错误,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⑵. 在校期间曾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补考者;⑶.在校期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第四条学位课程的考核和要求(一)外国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非外语专业申请者在本科阶段英语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只能选考英语)。

外语专业申请者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第二外国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水平统一考试。

取得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视为通过。

(二)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者在本科阶段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高等数学学位考试;对高等数学不作要求的学科专业,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学位考试。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作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针对自考生开设的专业,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是学生通过自学自考的方式,掌握汉语言文化相关知识和技能,取得本科学位的资格。

以下是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设置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学生修读一系列的汉语言相关课程。

主要包括汉语言学、现代汉语语法、汉字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文学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等。

这些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汉语言文化,掌握汉语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要求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笔试主要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问答题等形式,考察学生对汉语言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三、论文要求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毕业论文是考核学生综合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重要环节。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与汉语言相关的主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论文。

论文需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价值。

四、实习要求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还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实习。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对汉语言文化相关机构或企业的实地调研和实践活动。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学位授予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的学位授予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一定的学分。

学生达到以上要求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学生全面掌握汉语言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研究能力。

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活动,学生将获得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为今后从事相关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希望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的学生们能够认真学习,勇于挑战,取得优异的成绩,为中国汉语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篇示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汉语言本科学位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提高母语能力而设立的一种学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文献资料。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制订的有关标准(UDC001.81、GB7713-87)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第1章论文结构学位论文应按顺序包括下列内容: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表、正文(含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含发表的学术论文)、封底。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广外大校[2007]16号),学位论文字数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用外语撰写,篇幅一般为1万至3万个单词,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个单词;论文用中文撰写,篇幅一般为3万字,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博士学位论文:论文用外语撰写,篇幅一般为6万至10万个单词,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2000个单词;论文用中文撰写,篇幅一般为8万字,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2000字。

论文结构如下图所示: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文摘要+ 外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表绪论(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索引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论文封底图1-1:学位论文结构1.1 封面论文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由校印刷厂统一印刷,学位申请人统一到校文印中心制作。

(见附录1博士学位论文封面;附录2硕士学位论文封面)•题目:中文题目不超过25字,能简明、具体、确切地表达论文的特定内容。

必要时,可以使用副标题。

中文、外文题目应一致,但封面上只填中文题目。

•导师姓名及职称:只能写一名导师。

如:杨某某,教授。

姓名与职称之间用“,”隔开。

•申请学位类别:学位类别分为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和教育学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项目一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项目一览

学生国境外学习项目一览(统计时间:2012年5月)我校双学位项目主要包含双学士和双硕士项目;✧双学士项目主要模式为2+2和3+1,指的是指依据两校合作协议,一方学校的学生在本校修读2年或3年之后,转学至国境外合作院校修读后2年或1年学业,学业完成获得本校和外方院校两个学士学位;✧双硕士模式主要有1+1或1+1+1。

学制为2年的学生,在广外完成一年学习后赴国境外合作大学进行第二年学习,学习完成后获两所大学的硕士学位;学制为3年的学生,在广外完成一年学习后赴国境外合作大学进行第二年学习,之后再返回广外完成第三年学习,学习完成后获两所大学的硕士学位。

我校现有如下双学位项目:一、双学士项目1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2+2)--新闻2美国哈町大学(2+2本科)--经贸、管理、财经、信息3美国乔治福克斯大学(2+2本科)--经贸、管理、财经、信息4美国加州弗莱斯诺大学(2+2本科)--经贸、管理、财经5美国湘尼州立大学(2+2本科)--英教6美国南卡上州大学(2+2本科)--英教7美国布莱尔克里夫大学(2+2本科)--经贸、管理、财经8英国莱斯特大学(2+2本科)--经贸、商英、管理、财经、信息9英国兰卡斯特大学(2+2本科)--非商科类相关专业10英国布鲁内尔大学(2+2本科)—英文11英国埃塞科斯大学(2+2本科)--全校相关专业12英国贝特福德郡大学(3+1本科)--全校相关专业13英国兰开夏大学(3+1本科)--全校相关专业14英国格罗斯特大学(3+1本科)--经贸、商英、管理、财经、信息15英国西敏斯特大学(2.5+1.5)--英文、英教16英国格拉斯哥苏格兰大学(2.5+1.5)--经贸、商英、管理17英国考文垂大学(3+1)--经贸、商英、管理、财经18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2+2本科)--经贸、商英、管理、财经、信息19澳大利亚迪肯大学(2+1.5+0.5本科)--英教、英文20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2+1.5+0.5本科)--经贸、商英、管理、财经、信息21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3+1本科)--信息22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3+1本科)--经贸、商英、管理23法国格列诺布尔商学院(2+2BIB本科)—管理24日本北陆大学(2+2本科)--日语25日本城西国际大学(2+2本科)--日语26日本札幌大学(2+2本科)--日语二、双硕士项目1日本立命馆大学(1+1硕士)--日语2日本阪南大学(1+1硕士)--日语3美国蒙特雷研究院高级翻译学院(1+1+1硕士)--高翻4英国亚非学院(1+1+1硕士)--高翻5英国布鲁内尔大学(2+1硕士)--英文6美国纽约理工大学(1+1MBA)--MBA7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1+1MBA)--MBA8智利圣托马斯大学(1+1MBA)--MBA9西班牙纳瓦拉公立大学(1+1MIB)--经贸10英国兰开夏大学(2+1新闻硕士)--全校英文专业11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1+1+1硕士)--全校相关专业12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1+1+1硕士)--英文交换生项目一览交换生项目是指基于合作院校签订的项目协议,双方互派学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或学年的学习。

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XXXX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学校设置的学科门类和本科专业,可授予本科毕业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士学位。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

学校对接受本科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四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遵纪守法。

(二)符合所属本科专业毕业条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三)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无须参加校内外语水平考试。

民考民学生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四)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取得总分的40%以上成绩;日语专业学生参加日语能力二级考试,取得总分的40%以上成绩;阿拉伯语专业学生参加阿拉伯语语言能力测试四级考试,取得总分的40%以上成绩;其他外语专业学生参加所学专业国家统一专业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取得总分的40%以上成绩。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科生,不授予学士学位:(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二)未取得毕业证书。

(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

(四)受到考试作弊处分。

(五)毕业时尚在处分期内。

(六)其他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第五条第三款不能获得学位,但毕业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士学位:(一)在校期间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合格;日语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日语能力一级考试,成绩合格;阿拉伯语专业学生参加阿拉伯语语言能力四级考试,成绩优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7-03-07 (点击:3764)(广外校〔2017〕4号2017年3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学分制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选课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学分制收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

学生按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

第二学位、辅修、重修学分学费另外计收。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方式第四条每年专业学费标准计算公式如下:每年专业学费=(学生在校基本学制四年的学年学费总和- 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的学分学费)/4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统一为每学分120元。

第五条各专业学年制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暂按所学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

学年末,学校以适当方式公布当学年学分制学费缴纳情况(包括已交学费、修读学分、应交学费和结余等),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修读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

第七条教务处每年将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需要收费的学分与主专业分开,并在每年5月15日前将每位学生当学年需要收费的主专业总学分报送财务处,供学生查询学分学费缴纳情况。

每年4月15日前将每位毕业学生需要收费的主专业学分总数报送财务处,纸质版签字盖章,作为财务处计收学费的依据。

第八条以基本学制4年为基准,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交纳专业学费。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XX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评定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士学位的授予范围包括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本科专业或外校向本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应本科专业。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必须拥护领导,拥护制度,愿意为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法制,品行端正,较好地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培养计划。

第四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应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且满足以下业务条件:1.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70(四舍五入取整计算);2.大学生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参加TEM4)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

第五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应达到下列学术水平: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础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1.在校学习期间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2.申请者的课程成绩学分绩、毕业论文未达到本细则标准之规定的;3.在读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且没有明显悔改者;4.考试作弊或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等严重学术不端者。

第三章学士学位申请程序第七条XX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主管部门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休会期间,重大问题授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研究决定。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程序:1.每届学生毕业前,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于每年6月份前会同教务处核对学习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2.每届学生毕业前,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于每年6月份前会同学生工作处核对学生受奖惩情况;3.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汇总并提供学生学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及毕业鉴定等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学士学位授予和不授予名单,并填写授予(不授予)学位报表(包括综合报表),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要写明不授予原因,报教务处初步审核;4.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一、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主要包括学习时间要求、学分要求、学业成绩要求和毕业要求等方面。

1.学习时间要求:学士学位通常需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一般而言,本科生需要完成四年的学业。

2.学分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这些学分通常包括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实习实践等各类课程。

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学分才能获得学士学位资格。

3.学业成绩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通常需要学生达到一定的学业成绩要求,包括绩点要求、必修课程成绩要求等。

一般而言,学士学位的授予需要学生成绩维持在一定的优良水平。

4.毕业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还需要学生完成一定的毕业要求,包括论文撰写、实习报告等。

这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和能力的全面检验。

二、学士学位的类型学士学位的类型包括学术学士学位和专业学士学位两种。

1.学术学士学位:学术学士学位是指基于学术课程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该类型学位通常为理工科、文科等学术性专业所设立。

2.专业学士学位:专业学士学位是指以培养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位。

该类型学位通常为医学、工程、艺术等实用性强、含有较多实践环节的专业所设立。

三、学士学位的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包括基本课程要求、专业课程要求和培养目标要求等。

1.基本课程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通常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数学类等基础课程的学习,以确保学生具备一定的综合素养。

2.专业课程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还包括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这为学生后续的就业和专业发展提供了基础。

3.培养目标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还包括对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即通过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使学生成为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

四、学士学位的评定学士学位的评定一般包括学业成绩评定、论文评定和综合评定等。

1.学业成绩评定:学士学位的评定主要以学业成绩为依据,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实践成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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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举办函授、夜大等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公开学院本科生、独立办班开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授子学士学位条件
第一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子的一般条件
第三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其课程学习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审核获得毕业资
格;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
(五)外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

第二节函授、夜大等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子条件
笫四条我校培养的函授、夜大等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符合本规定二章第一节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外语专业毕业生通过毕业水平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持有大学英语六级、PETS4、校内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语日专业毕业生持有日本语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实用日本语鉴定700分(准B级)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免考),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二)非外语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并通过论文答辩。

第三节公开学院本科毕业生及我校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院
校的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子条件
第五条我校公开学院毕业生及自学考试与大专起点本科班毕业生符合本规定二章笫一节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平均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公共课、免考、加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除外)。

(二)英语专业毕业生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中等(65分)以上(含中等)(含65分)。

(三)英语专业以外的其它外语专业毕业生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或通
过校方组织的毕业水平考试)。

(四)非外语专业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第四节独立办班开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的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子条件
第六条我校培养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本规定二章第一节的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平均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公共课、免考、加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除外)。

(二)英语专业毕业生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中等(65分)以上(含中等)(含65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三)非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75分)以上(含良好)(含75分)并且通过论文答辩。

第三章学位的申请
第七条符合申请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继续教育(公开)学院提交学位申请个人材料。

第八条申请材料经继续教育(公开)学院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由继续教育(公开)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第四章学位评定与授予
第九条继续教育(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规定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的成绩等进行审核,向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一年后,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函授、夜大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已毕业离校,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公开)学院负责解释。

笫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广外大继〔2002〕1号〕)同时废止。

此前我校已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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