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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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学生综合测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校风,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先以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40%、30%、3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以班为单位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排定名次;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学年总分。

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项奖学金评选和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测评第四条品德行为测评分最低分可为负分,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50分)、加减分结果分两部分构成。

第五条品德行为测评加分包括:(一)参加“三下乡”等学院团委组织或经团委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者加5分;获院级以上奖励的另加5分。

(二)为集体服务义务劳动、见义勇为、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人次或每2小时加0.5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2分;受院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5分,受省级以上(或省级媒体机构)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10分。

(三)一学期未被记录违纪的宿舍,每人加2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3分。

(四)严格遵守教学(被实习单位评为优秀实习生等)纪律(如全勤)者加5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五)对校园安全稳定有贡献者(如多次参加纪律检查活动,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由辅导员根据贡献大小加1~5分。

(六)为鼓励学生知错能改、追求上进,如上一学期原始扣分达20分以上的,本学期改过自新、没有扣分情况的,加5分。

(七)好人好事,助人为乐。

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被群众所认可的每人每次加3分。

(八)宿舍卫生干净的宿舍每人加2分。

(九)一个月全勤者加3分,二个月全勤者加4分,一学期全勤者加6分,一学年全勤者加10分。

广东省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省级抽测方案

广东省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省级抽测方案

广东省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省级抽测方案1. 背景为了全面了解广东省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并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制定本省级抽测方案。

2. 目标本抽测方案旨在:- 评估广东省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 提供数据支持,为改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促进学生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培养。

3. 抽测内容本抽测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身高、体重测量;2. 体脂率测定;3. 心肺功能测试;4. 柔韧性测试;5. 肌肉力量测试。

4. 抽测对象本次抽测对象为广东省各学校的学生,并覆盖不同年龄层次和性别。

5. 抽测方式抽测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每所学校抽测学生人数将根据学校规模和整体学生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抽测方式如下:1. 可参与的学生将通过预先设定的抽测日期,前往指定的抽测点进行测试;2. 抽测工作由专业人员指导和执行,确保测试准确性和有效性;3. 抽测过程中,学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导,配合完成各项测试内容。

6. 数据处理与分析抽测数据将由专业人员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

通过分析抽测数据,加以比对、评估和分析,得出广东省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及优势和不足之处。

7. 结果运用抽测结果将作为参考依据,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运用:1. 提供给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以便调整教学计划和体育教育政策;2. 为家长提供学生身体健康情况的反馈,促进家庭注重学生的身体健康;3. 为学校和社会开展相关体育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8. 责任分工本抽测方案的实施将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体育部门共同协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抽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9. 时间安排具体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开始前确定,并及时向各学校通报,确保抽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广东省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省级抽测方案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和落实。

注:此文档未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作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针对自考生开设的专业,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是学生通过自学自考的方式,掌握汉语言文化相关知识和技能,取得本科学位的资格。

以下是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设置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学生修读一系列的汉语言相关课程。

主要包括汉语言学、现代汉语语法、汉字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文学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等。

这些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汉语言文化,掌握汉语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要求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笔试主要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问答题等形式,考察学生对汉语言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三、论文要求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毕业论文是考核学生综合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重要环节。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与汉语言相关的主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论文。

论文需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价值。

四、实习要求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还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实习。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对汉语言文化相关机构或企业的实地调研和实践活动。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学位授予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的学位授予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一定的学分。

学生达到以上要求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要求学生全面掌握汉语言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研究能力。

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活动,学生将获得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为今后从事相关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希望广东外语外贸自考汉语言本科学位的学生们能够认真学习,勇于挑战,取得优异的成绩,为中国汉语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篇示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汉语言本科学位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提高母语能力而设立的一种学位。

广外艺学生手册

广外艺学生手册

2024年广外艺学生手册一、学校简介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简称广外艺)是一所具有鲜明特色的广东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

学校秉承“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的办学思路,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和文化艺术人才。

二、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参加注册。

注册后方能取得在校学习及学籍管理的合法资格。

三、课程与学分制度1. 课程设置:学校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相应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2. 学分制度:学生需按照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由课程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两部分组成。

四、学术道德规范学生在学术活动中应遵循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考试与成绩评定1. 考试制度: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考试,不得旷考、替考。

2. 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70%。

六、奖励与惩罚制度1. 奖励: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2. 惩罚: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学生社团与活动学生可以参加各类社团和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学校鼓励学生自主创办社团和组织活动。

八、校园安全与心理健康1. 安全保障: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九、学生权利与义务1. 学生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义务。

2. 学生可以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选派留学生(研修生)和交换生暂行规定

关于选派留学生(研修生)和交换生暂行规定

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选派学生出国留学(研修)和交换学习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培养有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提高我院的办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派部分优秀学生到国外大学留学(研修)或交换学习,以及从毕业班中选拔学生到国外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出国留学生(研修)”是指符合留学(研修)条件,在国外学习所需的交通费、学费、生活费等自理的学生;“交换生”是指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由学院资助,其他费用自理的学生。

二、我院学生留学(研修)和交换学习的国外大学,必须是我国教育部承认其毕业生文凭,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正规大学。

同时还应是与我院办学水平相当或更高层次的大学。

三、留学(研修)生和交换生选拔条件1.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在校生;2.具备出国学习的外语基础;3.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优良以上;4.交换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求各科成绩优秀、热爱学校、学习能力强。

四、留学(研修)生选拔程序1.申请。

由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后报学院审核;2.专业申报。

学生将在国外大学所选读的专业报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指定其在国外期间必修的课程;- 1 -3.办理休学。

留学(研修)生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后方能办理出国手续。

学生研修期满,回学院办理复学手续;4.学分申报。

学生持国外大学提供的各科成绩,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后将相应课程学分转换为我院课程学分。

五、交换生选拔程序1.候选人确定。

由教学系按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按交换生名额的2倍确定候选人;2.测试。

候选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到国外大学交流学习学生资格审核表》,经学院选拔小组笔试和面试后,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若学生自愿放弃,将在候选人中依次递补。

选拔小组的成员由专业教师、教学系、教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3.专业申报。

学生将在国外所选学专业报学院教务处审核;4.手续办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班“三好学生”及“优秀毕业生”评定方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班“三好学生”及“优秀毕业生”评定方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班
“三好学生”及“优秀毕业生”评定方法
(2002年4月修订)
一、毕业班“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条件、时间、比例及奖学金的发放标准
1. 全体毕业生在毕业前两周内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综合测评。

2. 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中有关“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按本单位毕业生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出本年度“三好学生”。

3. 每位“三好学生”奖励1000元。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及奖学金的发放标准
1. 凡有三年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的本科毕业生。

2. 凡在全国学术方面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毕业生。

3. 获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毕业生。

4. 符合上述其中一项条件的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奖励1000元。

三、本办法自二O O二年六月起实施。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相关推荐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12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1一、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分低、中、高三个年段。

考试总分各年级均为100分,其中口语部分(低年级含写字习惯)20--30分,笔试部分70-80分。

口试部分可以安排在笔试即期末(中)考试前一个月内进行。

具体评价办法如下:(一)低年级口试(20分)1、朗读(10分)内容:教材选用的朗读课文。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1-2篇课文进行朗读。

2、背诵(10分)内容:背诵课文指定段落;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前30首。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

写字习惯(10分)内容:“三姿”及书写。

方式:抄写生字表或简短的课文,分坐姿、握笔姿势、握笔距离三项现场打分。

笔试(70分):1、听力(10分)包括字、词、句,以及简单短文中基本问题的回答等内容。

2、基础知识(60分)字、词、句、拼音、积累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级口试(30分):1、朗读(10分)内容:从课外选定的美文。

方式:在选定的美文中由测试者任意抽取1篇准备10分钟后朗读。

2、背诵(10分)内容:教材中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和语文天地中积累的内容;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后40首。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

3、口语交际(10分)口试部分命题应立足生活,贴近教材,贴近学生。

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的原则进行。

内容及方式包括:(1)复述课文或讲故事等;(2)分角色表演课文中的对话;(3)情景命题对话。

小组形式(2人以上)抽签决定情景命题对话。

此类合作完成题目相当丰富,如合演课本剧、指定的童话剧等。

小组合作完成的题目,由学生在考前抽签,小组由各自抽的签儿组成。

学生抽签后合作编排,设计服装、道具、台词、曲子,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语交际水平。

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细则

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细则

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细则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培养“成功的应用型外语人才”为目标。

“SPT”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求学生具备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

综合职业能力是学校“SPT”人才培养体系中关键的核心能力之一。

它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三个方面的内容。

现根据综合职业能力的内容要求,特制定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办法。

第二条综合职业能力测评是一项非常严肃和细致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综合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根据本测评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综合职业能力测评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学生处审批、备案。

第四条综合职业能力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SPT”系列推优、入党及毕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职业能力测评适用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七条综合职业能力测评本科设4学分,每学年1学分。

高职设2学分,大一、大二各1学分。

本科、高职综合职业能力测评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八条综合职业能力由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三个方面组成,在综合职业能力总积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60%、20%。

计算公式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20%+业务素质×60%+人文素质×20%。

第九条思想道德素质(满分为100分)1.思想道德素质由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学习态度、集体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素质五部分组成。

2.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由基础分和浮动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为70分,浮动分酌情认定,思想政治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优评奖资格。

3.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基础分的基本要求:(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能明辨是非,弘扬正气,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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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上一年九月至当年八月(含八月)之间(即一学年度)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分,其在总评分中所占百分比分别为、、。

各项乘以相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五条本方案适合对象是在当学年度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的参加了综合测评自评的本科生。

第二章品行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行为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

品德行为分由基本分与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满分为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分。

其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其中:品行表现基本分=自评分小组评分班主任或辅导员评分,三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和。

品行分的评定,根据《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评分表》进行。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满分为分,包括若干项奖励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其中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一)奖励分评分细则.社会工作加分在本学年度担任以下社会工作满一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校团委常委、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校艺术团体正副团长、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委(团总支)正副书记加—分;()级长、级团总支书记、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和校团委正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院团委(团总支)正副部长、校优秀社团负责人,校艺术团体策划外联部正副部长、院艺术团体正副团长、宿舍自律委员会正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加—分;()校院学生会干事、团委(团总支)干事、校社团联合会干事、级委、班委、团支委、党支部委员、院刊主编、校评估合格的社团负责人、宿舍楼楼长及层长、校艺术团体各声部部长、正副队长加—分;宿舍舍长,院刊编辑、记者(编辑、记者合计不超过人)加分。

()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即各职务加分均被主管部门评定为最高分者),经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定,可酌情另加—分。

()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年级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酌情减—分;学生干部工作极不负责、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强烈的,经年级测评小组审定通过可不给予社会工作加分。

()学生干部因特殊原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者,按其职务等级分数的计算。

.当学年度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加分()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各类非学术专业类的校园文化竞赛活动(含社团精品文化活动),以及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以思想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征文等比赛,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不必经过选拔直接参加的正式参赛者国家级加分,省级加分,校级加分,院级加分;获奖的同学可另获加分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

优秀奖(仅指不分等级的比赛)按各级别的二等奖计。

同一活动或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

竞赛活动(含专业知识水平的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属学生干部执行其本职职务的活动不加其工作人员分)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每次加分,院级的每次加分,该类加分累计不超过分。

()积极为校外刊物投稿并发表的,省市级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的每篇加分(作为消息报导类的投稿最多可加至分);全国性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的每篇加分(作为消息报导类的投稿最多可加至分)。

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

校外刊物发表文章必须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方可加分。

()在官方通讯社的新闻网站(如新华网、中新网)和报刊的官方新闻网站(如南方网、金羊网)发表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作品,属于省市级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官方新闻网站的每篇加分(作为消息报导类的投稿,累计可加分);属于全国性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官方新闻网站的,每篇加分(作为消息报导类的投稿,累计可加分)。

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

在校外非官方新闻类网站上投稿或发表者不予加分。

、荣誉加分当学年度获得各种荣誉称号者可获加分奖励:()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编辑”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分,省级加分,校级加分,院系级加分。

()获得“学马列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调研工作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暑假‘三下乡’活动积极分子”、“宣传工作积极分子”、“优秀记者”、“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单项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分,省级加分,校级加级,院系级加分。

()获“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综合测评时评定的只在当学年度加分,不计入下学年度的加分)、“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称号的成员,国家级的每人加分,省市级每人加分,校级加分,院级加分。

()同一荣誉加分只计最高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考勤扣分:()旷课一节或旷操一次扣分,迟到、早退一次扣分。

()凡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分。

.违纪处理扣分:()受院系通报批评者扣分,校通报批评扣分。

()受警告处分扣分,严重警告处分扣分,记过处分扣分,留校察看处分扣分。

()重复扣分的只扣最高分。

第三章学业表现测评第八条学业表现分占综合测评的,学业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两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第九条学业基本分为分,包括当年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的成绩(体育课成绩除外。

成绩以学期原始分成绩为准,不计补考成绩。

其公式为: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参评单位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学业表现附加分为分,包括以下若干项奖励分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其中: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一)奖励分评分细则.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或登记号)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按市级(指设区的市)、省级、国家级分别加分、分、分,专科学校学报、本科学校学报分别按市级和省级标准加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译文者,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分、分、分,译文最多加分;专业学术论文被市级、省级、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会议采用者,每篇分别加分、分、分、分。

(在专业学术网站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每篇按市级分别加分;专业学术性译文,每篇按市级加分)。

专业学术网站上的论文加分最多可加分,译文最多可加分。

专业学术论文和译文被收入没有公开出版的学术文集的,分别加分或分,同一篇论文被多家刊物转载或多次学术会议采用,在按最高等级刊物的标准计分一次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分。

同一论文为多人合作者,按第一作者得分高于其它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

凡需要加分的学术论文和译文,必须提供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登载刊物原件或学术会议信函,并经有关专家鉴定文章的性质和级别。

.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不必经过选拔直接参加院级以上有关我校所有专业学科的专业知识水平竞赛、“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的正式参赛者(不含工作人员)院级加分,校级加分,省级加分,国家级加分;获一、二、三等奖者,院级分别另加、、分,校级分别加、、分,省级分别加、、分,国家级分别加、、分。

优秀奖(仅指不分等级的比赛)按各级别的二等奖计。

同一竞赛活动重复参加或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

.作为科研课题组正式成员,参加科研活动并且有科研成果的,校级加分,市、省级加分,国家级加分,同一课题多级立项,只算最高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必修课、必选课每补考门扣分。

第四章文体表现测评第十一条文体表现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文体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两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

第十二条文体表现基本分为分。

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体育课年级的计算公式为:体育课成绩×其中体育课成绩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分别按、、、、分计。

成绩以学年原始成绩为准,不计补考成绩。

(二)没有体育课的年级,其基本分考核包括以下五项,底分为分,每项分为优、中、差三级,分别计、、分,太差者可计分以下。

.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参加达标测验。

.坚持参加早操,无旷操现象。

.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

.身体健康,学年体检合格。

.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

文体表现基本分=自评分小组评分班主任或辅导员评分,三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和。

第十三条文体表现的附加分为分,包括以下若干奖励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其中: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一)奖励分评分细则.参加院级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分,获—名另加分,获前三名另加分;球类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另加分,非主力队员另加分,—名的主力队员另加分,非主力队员另加分。

裁判员每次加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

.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分,获—名另加分,获前三名另加分,其中球类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另加分,非主力队员另加分,—名的主力队员另加分,非主力队员另加分。

裁判员每次加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

.院级和校级的体育比赛,属同一项目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参加省市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每次每项加分,获名次者按校级两倍加分。

.田径、游泳比赛破院、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项分别加、、、分。

.招进学校的体育尖子生的体育成绩第一学年由教练员根据比赛成绩,平时训练出勤、表现等情况评定,第二、第三学年按体育部提供的年度考核成绩计算,第四学年根据第二、第三、第四学年比赛成绩、平时训练出勤、表现等情况评定。

.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无须经过选拔直接参加院级唱歌、舞蹈、戏剧、音乐、书画等有关文化艺术活动、竞赛的正式参加者或参赛者每次加分,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分别另加、、分;参加校级演出、比赛的按院级的两倍计,省市级的按院级的三倍计。

同一节目重复参加演出只计一次参加分、重复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

.主持人、礼仪院级每次加分,校级每次加分,省市级每次加分(此项加分校级及校级以下的最高不得超过分,省市级的最高不得超过分)。

.文体活动的工作人员(属学生干部执行其本职职务的活动,不加其工作人员分)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每次加分,院级的每次加分,该类加分最高不超过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凡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分;.不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扣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体育达标测试未通者扣分;.早操缺席一次扣分;.体育课不及格者扣分。

第五章素质测评的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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