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初中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本实施细则制定。
本细则所称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初中生的学业水平、品德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方式。
第二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一、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是对学生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全面评价。
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平时表现、小组合作等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在各学科中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品德发展评价是对学生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的评价。
以日常行为表现、参与社会实践、班级管理等为基础,评价学生的品德素质和行为表现。
三、身心健康评价身心健康评价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发展情况的评价。
以体质测试和心理测评为基础,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
综合考虑学业水平、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一、学业水平评价方法1. 考试评价:按照学科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考试,评价学生在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掌握情况。
2. 平时评价:结合课堂学习、作业完成情况、小组合作、参与讨论等方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方法1. 日常行为观察评价: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观察记录,评价学生的品德表现和行为习惯。
2. 社会实践评价: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评价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知和积极参与程度。
三、身心健康评价方法1. 体质测试评价:对学生进行体育测试,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
2. 心理测评评价:通过心理测评工具对学生进行测试,评价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评价、品德发展评价和身心健康评价的结果,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评价指标一、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分为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两方面。
知识掌握包括基础知识、扩展知识和应用知识等方面。
能力发展包括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综合素质测评是一种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方法,旨在客观、准确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学科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本文旨在制定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测评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有效性。
二、测评内容1. 学业水平测评:- 考察学生在各学科的知识掌握程度、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考试形式可以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
2. 学科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在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过实际操作、实验、设计等方式进行评估;- 评价标准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等。
3. 思维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分析思维、创造思维等能力;- 采用题目形式进行评估,包括推理题、分析题、创新题等;- 评价标准包括思维的灵活性、逻辑性、创新性等。
4. 创新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的创造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通过项目设计、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评估;- 评价标准包括创新思维的独特性、实践操作的能力等。
5. 实践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通过实际操作、实验、实习等方式进行评估;- 评价标准包括实际操作的熟练程度、实践经验的丰富性等。
三、测评流程1. 测评组织:- 成立专门的综合素质测评组织机构,负责测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测评团队负责具体的测评任务。
2. 测评时间:- 测评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可以分阶段进行测评,以减轻学生的压力。
3. 测评方式:- 采用组织考试、实际操作、实践项目等方式进行测评;- 考试形式可以包括笔试、机试、口试等,实践项目可以包括设计、实验、调研等。
4. 测评评分:-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设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客观性;- 可以采用多位评委进行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对学生全面发展进行评价的方法,旨在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
为了确保评价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评价内容和指标1. 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的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2. 思想品德评价思想品德评价是对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3. 身心健康评价身心健康评价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的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
三、评价方式和工具1. 评价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考试评价、问卷调查、实践活动评价、课堂表现评价等。
评价方式应根据评价内容和指标的特点进行选择。
2. 评价工具为了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工具。
评价工具可以包括评价表格、评价问卷、评价记录等。
评价工具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要求。
四、评价流程1. 评价计划制定学校应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年度计划,明确评价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2. 评价实施根据评价计划,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实施。
评价实施应确保评价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3. 评价结果反馈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他们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4. 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学生的学习指导、教育管理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方面。
评价结果的应用应注重个别差异和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和保密评价结果应用于学生的学习指导、教育管理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方面。
评价结果的使用应注重个别差异和全面发展。
评价结果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执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评价结果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建立评价结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评价结果的监督和评估可以采用专家评估、自评互评等方式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评价,以了解学生在知识、能力、品德、态度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学生发展方向的指导。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需涵盖知识、能力、品德、态度等多个方面。
在知识方面,要评价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学科应用能力和学习方法。
在能力方面,要评价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合作能力等。
在品德方面,要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在态度方面,要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生活态度和自我管理能力等。
二、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可以使用描述性语言来表达,如优秀、良好、中等、差等。
定量指标可以使用具体的数字来表示,如得分、百分比等。
评价指标应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价方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可以分为定期考核和日常评价两种。
定期考核主要指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以测试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
日常评价则包括随堂测验、作业评价、课堂参与和个人表现等多个方面,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四、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评价结果应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得出,不仅要定性评价学生的表现情况,还要定量评价学生在不同方面的得分情况。
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发展建议。
五、评价流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流程应包括评价计划制定、评价活动实施、评价结果分析和评价反馈四个环节。
评价计划制定要充分考虑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因素。
评价活动实施要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评价结果分析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判断,得出可信的评价结果。
评价反馈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并针对评价结果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发展建议。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中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制定了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测评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程序,确保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学生的毕业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 学业水平: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学科综合应用能力、学科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2. 体育健康:包括学生的体育成绩、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3. 心理健康:包括学生的心理素质、情绪管理能力、人际关系和自我认知等方面的评价。
4. 社会实践: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5. 文化艺术:包括学生的文学、艺术和传统文化素养、文化审美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三、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 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包括考试、测验、实践、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
2. 学业水平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知识的掌握和灵活运用能力的考察。
3. 体育健康采用体育测试、体育成绩和体育课程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发展。
4. 心理健康采用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案例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情绪管理能力的培养。
5. 社会实践采用社会实践活动记录、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经历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和体验。
6. 文化艺术采用文化艺术成绩、文化艺术作品和文化艺术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的培养。
四、综合素质测评程序1. 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包括学校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层面。
2. 学校内部评价由学校校内教师和行政人员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
3. 外部评价由教育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独立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综合素质评定是对学生在课内外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为了促进小学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制定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水平。
二、目标1. 建立科学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能力、素质发展等方面。
2. 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 引导教师以科学、客观的评价方式指导学生的学习,注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需求。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业特长、身心健康、品德发展等五个方面。
1. 学习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等。
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2. 学习能力: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通过考试、作业以及其他形式的评价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
3. 学业特长:评估学生在学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包括科学实验、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
通过竞赛、展示、作品评比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学业特长。
4. 身心健康:评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身体素质、体育活动参与情况、心理调适等。
通过体测、体育活动记录、心理测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5. 品德发展: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
通过班级评议、社会实践记录、学生自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品德发展情况。
四、评价方式与权重分配1. 学习成绩的权重占30%,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百分比、考试完成情况等。
2. 学习能力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的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 学业特长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____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标为了全面提高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及实施细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定,旨在评估小学学生的学业水平、科学素养、文化艺术素质、体质健康素质以及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并为学生发展和学校教育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
二、评价内容1. 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围绕小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技能和运用能力进行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主要学科。
2. 科学素养评价科学素养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实验探究能力以及对科学知识的应用能力。
3. 文化艺术素质评价文化艺术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在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领域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审美能力。
4. 体质健康素质评价体质健康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体能水平、身体健康情况以及体育积极参与度。
5. 社会责任感评价社会责任感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公民素养、社会参与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环境保护意识。
三、评价方式1. 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评价方式将采用定期考试和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平时表现、课堂参与、小组活动等各方面的评价。
2. 主观评价方式主观评价方式将采用教师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
教师评价主要参考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参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学互评主要通过小组合作、班级合作等方式进行互评;家长评价主要通过家校联系册、家长会等方式进行评价。
四、评价指标和标准1. 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和标准学业水平评价将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知识掌握程度、运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
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制定,以实现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科学素养评价指标和标准科学素养评价将通过实验探究、科学项目设计等方式进行评价。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5篇)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
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____副组长:____ ____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德育工作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长:____ 副组长:____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
领导小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学生会主席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
三、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日表》(附件1,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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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内公共场所(含宿舍区内)拥抱、接吻、吸烟、喝酒、酗酒的,每次酌情扣3-5 分。
减分要素
在宿舍区有夜不归宿、晚归、不按时就寝、打球、喧哗、起哄、滋事、打麻将、赌博、破坏公物、违规用电、经商、
第三章 测评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各班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和由学生推举的 3-5 名 (40 人以下的 3 人,40 人以上的 4-5 名)学生代表组成,辅导员任组长。测评工作小组具 体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十一条 测评时,每个学生按照测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回顾一学期来德、智、 体、能诸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自我小结和自我测评,依照经辅导员审核认定的《学生综
系,其中的德育素质综合等级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时认定每位学生德育等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的主要依据。
(一)学生毕业时的德育素质综合等级不及格的,不得毕业(暂缓毕业)。因德育素质
综合等级不合格暂缓毕业的学生,作结业处理,离校后,在工作岗位上考察一年,学院视其
表现决定是否换发毕业证书(以用人单位出具的综合表现证明为依据,综合表现评价“良好”
相关部门与 人员确认签名
辅导员 审核意见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 同意加分 □ 不同意加分
4 分(学期一评)。
第
一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经认定每人次酌情加 1-2 分,受国、省、市、院表彰的分别
项 加 15、12、10、8 分。
德
4、宿舍文明建设(星级宿舍评比)等级为“优秀”、“良好”的宿舍成员分别加 5、4 分,“五星级
育 标兵宿舍”成员加 8 分;个人公寓表现分达到“优秀”、“良好”级别的分别加 3、2 分。
第十三条 班级测评组测评结束后,填写《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友恭书院学生综合素质 测评班级汇总表》,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记分制,依照“排名优先、兼顾 分数(A 为测评得分)”的原则,确定学生德育素质和综合素质等级,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排名(优先)
20%
70%
10%
A≥80 分当然优秀 分数(兼顾)
评分内容及标准
自评 组评
基本分
50 分
50 50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入团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者分别加1、2、3 分;参加党校
学习并取得结业证者加2 分。
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者加4 分。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经认定每人次酌情加1-2 分,受国、省、市、院表彰的分别加15、12、10、8 分。
须附本人各学期德育素质测评等级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第十七条 学生评先评优、申请奖助补免、申请入党入团、报名参加干部聘用等应达到
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和德育素质等级的具体要求与标准,依照学生评先评优、申请奖助补免、
组织发展、学生干部聘用按学院或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是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的主要指标体
姓名:
学号:
加分事由
拟加 分值
加分依据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依据第 项第 条。
学院参加国家、省、市各项活动者分别加 4、3、2 分。
Hale Waihona Puke 2、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作品竞赛、文娱比赛中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加分:国家级一等奖者加 15
分;国家级二、三等奖,省级一等奖者加 12 分;省级其他等级奖项,市级一等奖者加 10 分;市级二、
三等奖,院级一等奖者加 6 分;院级二、三等奖,书院一等奖者加 4 分,书院二、三等奖加 2 分。
育
受院、书院通报表扬每次分别加2 分、3 分。
素
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 分,缺席一次扣2 分。
质
无故不参加院、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分别扣3、2、1 分。
旷课者每节扣4 分(滞留宿舍上网、玩游戏的扣5 分),迟到早退者每节扣4 分,一学期请假超过3 次后每次扣1 分。
赤膊、穿拖鞋、带食品进教室的和上课玩手机、听音乐、睡觉、讲话、顶撞老师等违反课堂纪律的,每次扣2 分。
拓
5、担任以下职务满一学期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工作考核证明依等级加分(身兼多职
展
性 者,按主要职务计分):
素
第一类:院、书院级团组织、学生会、自律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社团副会长以上,学生党
质
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等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加 8、6、4 分。
第二类:院、书院级团组织、学生会、自律会、社团联合会的干事,班委、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等
宿舍文明建设(星级宿舍评比)等级为“优秀”、“良好”的宿舍成员分别加5、4 分,“五星级标兵宿舍”成员加8 分; 加分要素 个人公寓表现分达到“优秀”、“良好”级别的分别加3、2 分。
勤俭节约,不酗酒、不抽烟者加3 分。
一学期无病事假(公假除外)者加3 分。
德
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加3 分。参加志愿服务时数满10、20、30 小时及30 小时以上者分别加3、5、8、10 分。
第二章 测评的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基础素质测评(德、智、体)和拓展性素质测评两大部 分。基础素质测评包括德育素质定量考核、智育素质定量考核、体育素质定量考核等三个方面,拓展 性素质测评涵盖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素质拓展活动的定量考核。 第六条 具体测评内容和标准详见《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友恭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第七条 各系学工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部分加、减分项目,但须报书院同意。
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加 6、4、2 分。
6、个人荣获国家、省、市、院、书院奖(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等)分别加 15、12、10、8(7、6)、5 分;集体荣获国家、省、市、院、书院奖,获奖集体成员奖分
别加 5、4、3、2、1 分。
7、参加校内外勤工俭学(含假期打工)的酌情加 1-5 分。
9、其他经书院认定酌情加分项。
第
1、在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者(包括集体项目成员)按以下规定加分。各名次分值为第一名 10A 分,
二
项 第二名 8A 分,第三名 6A 分,第四名 4A 分,第五名 2A 分,第六名 1A 分;A 为比赛级别,国家级比赛
体 A=1.5,省级比赛 A=1.0,市级比赛 A=0.8,学院比赛 A=0.6,书院比赛 A=0.4。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或作品的,每篇(件)加 10A 分。A 为刊物(授奖)
第 级别,国家级 A=1.5;省级 A=1.0;市级 A=0.5。同件作品以高限算,不累计加分;作品第一作者按
三 实际得分计、第二作者按得分的 50%计、第三作者及其以后作者按得分的 25%计。 项
4、在公开发行的非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按国家、省、市、院级每篇分别加 10、5、3、1 分。
A≤69 分当然良好
A≥70 当然良好 A≤64 当然合格
A≥60 当然合格 A≤60 当然不合格
第十四条 测评结果报书院审核通过后,由辅导员向学生公布,并报学工处备案。
第五章 测评结果的使用
第十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规定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 学生参加评先评优、申请奖助补免、申请入党入团、报名参加干部聘用等必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友恭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在校期间 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正确客观地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为评先评优、奖助补免、 入党入团、学生干部聘用、毕业资格审查等提供可靠的依据,依照《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 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通过制定等级评分体系,对每位在校学生进行考评,整个考核体 系包括基础素质测评(德、智、体)和拓展性素质测评两大板块。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按学期进行(其中,毕业实习学期不进行 综合素质测评)。学生本人和辅导员应分别依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积分表(学生用表)》 (见附件一)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积分表(辅导员用表)》(见附件二)认真做好学 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积分管理工作,确保进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时有据可查。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严肃、细致、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是一项大量、 复杂的行学生评价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学工组、辅导员、班级要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平时的情况记录,健全班级内部考核制度,使综合测评工作做 到有据可依。
合素质测评日常积分表(学生用表)》,重点对照“加分要素”,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厦门 工学院友恭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三),交班级测评组评议。
第十二条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以学生自评为参考,依照《学生综合素质 测评日常积分表(辅导员用表)》,重点对照“减分要素”,认真负责地对全班同学进行测 评。测评中,如发现自评有不实,除给予更正外,要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分处理。严重弄虚作 假或舞弊者(如提供虚假证明),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不合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