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工评审条件
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根据《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和《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要求和材料:
评审条件:
1. 具备相应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2. 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技术能力或者管理能力。
3. 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了较大的科研成果或者行业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4. 有较长的从业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 具备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违规违纪记录。
评审材料: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2.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主要科研成果、项目经验等。
3. 主要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项目等。
4. 学术鉴定材料:包括学术论文评封面、学术论文鉴定证明等。
5. 承担项目情况: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经验、项目成果等。
6.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奖励证明、荣誉证书等。
7. 组织推荐材料:包括所属单位推荐信等。
以上是一般的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具体要求可
能会根据不同专业或职称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申请时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材料。
浙江高级职称评定要求

浙江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一、正常晋升高级职务(职改字[1986]第78号)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胜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浙职改办[1992]23号)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不满5年(必须满4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国营大中型企业(或建筑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2023年杭州高工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杭州高工职称评审条件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职称评审已成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在工程技术领域,高级职称的评审更是对专业人士的综合能力和水平的考量。
作为浙江省内重要的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单位之一,杭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受到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关注。
以下将就2023年杭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做一详细的介绍。
一、基本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学历需与所申报的职称相适应。
2. 芳龄限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须年满35周岁。
3. 工作经验:申报人员需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其中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申报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
4. 专业技能:申报人员需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能力。
二、评审条件1. 专业技术要求:申请人需具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能够在对应领域独立承担复杂的工程设计和研究工作。
2. 业绩要求:申报人员需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取得显著的成绩,如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取得专利、承担大型项目等。
3. 综合素质:申请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在工作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三、申报流程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的个人材料和业绩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研究成果等。
2. 组织评审:递交申请材料后,由评审单位进行初审和复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核。
3. 公示结果:评审单位将通过合法渠道公示评审结果,并听取社会公众对申报人员的评价意见。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认真了解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所提交材料完整、准确。
2. 申请人应注意遵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杜绝抄袭、不端行为。
3. 在评审过程中,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不得造假。
作为杭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和流程,希望申请人员在申报过程中认真准备,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做好自我筛查和准备工作。
只有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才能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高级工程师的荣誉资格。
浙江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浙江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一、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及流程首先报送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职称申报人才答辩----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二、高级职称评审业绩材料职称评审业绩材料不是一张纸写了做过什么项目,加上单位盖章就可以拿去参加评审。
人才需要明确业绩是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时候必须要有的,代表着一个人才的从业经验,是人才最好的证明材料,通过业绩可以证明人才在实际工作的这几年中确实从事了即将评审专业的工作,是能证明人才能力及工作经验的有力证据。
一般来说评审高级工程师对于业绩有以下要求1、收集近5年自己主持或者承担过的项目,把项目文件从开始到结束能收集到的都可以收集起来,数量上提供3-5个做过的工程项目材料。
2、职称业绩材料挑选、摆放顺序严格按照评委会的政策文件执行;三、高级职称申报论文参与高级职称评审的人才需要在刊号为CN 、ISSN 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还要一篇技术报告注:部分专业评委会有要求2篇论文以上的话,按照该评委会要求。
(具体以各地文件为准)四、高级工程师职称答辩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都会面临答辩环节,但不用为此过于紧张导致影响正常发挥,只需要注意好细节问题就好,一般来说需要注意以下这几点。
1、答辩前做纯工作的自我介绍,一般2-3分钟即可。
答辩时间约为10分钟。
2、答辩通常会围绕你提交的业绩材料和论文进行提问,业绩占70%、论文占20%、技术内问题10%。
在答辩前多熟悉自己的材料,如果关于自己的工作和论文的相关问题都答不出来,不淘汰你淘汰谁。
3、答辩态度要谦虚,有礼貌。
评委老师都是评委会组织的专家,都是行业内的前辈,给予适当的尊重会给你的印象加分不少。
2024湖州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4湖州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2024湖州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一、背景介绍湖州市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是该市重要的人才需求之一。
为了确保招聘标准的公平和合理,湖州市制定了2024年的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二、基本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 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为工程技术类相关工作经验;3. 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申请人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如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技术能力要求1. 专业知识:申请人需具备扎实的工程技术类专业知识,熟悉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2. 创新能力: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在工程实践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法;3. 技术应用:申请人需具备丰富的技术应用经验,能够运用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4. 项目管理: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5. 问题解决能力: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四、综合素质要求1. 职业操守: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2. 团队合作: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工程项目;3. 沟通能力: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各方沟通协调,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4. 学习能力: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保持专业水平的更新。
五、评审流程1.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技术能力评估阶段;2. 技术能力评估将通过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沟通能力,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应用能力;3. 综合素质评估将通过面试和个人材料的综合考察进行,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能力和学习能力;4.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候选人。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10.08•【字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经信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全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一)专业范围: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
人工智能、光学光电专业高级工程师2023年启动实施社会化评价改革,后续将单独发布申报通知和评价条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对象: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在浙的部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评审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可登陆“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s:///iext/zgProject/index.jsp)-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
浙江高级职称评定要求

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正常晋升高级职务(职改字[1986] 第78 号)二、 1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 5 年以上(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 2 年以上三、 2 、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四、(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五、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六、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经济效益。
七、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八、(2)研究、设计部门九、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胜技术问题。
十、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十一、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果,十二、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十三、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浙职改办[1992]23 号)十四、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不满 5 年(必须满 4 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 6 项条件中的 3 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
十五、 1 、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 、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项十六、目的主要贡献者。
十七、 3 、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十八、 4 、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浙江省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附件1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审范围本省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在浙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经中央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二、评审条件(一)思想道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专业条件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发表相应的专业论文论著,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4.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6.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核要求近四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其中1篇应为第1作者)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3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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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工评审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杭州市人事局制定本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及人事档案在本市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人事档案或户籍在外地的,但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也可在杭申报评审。
另外,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少数特殊单位,如安全、公安部门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独立设置的研究机构,经省人事厅批准,可以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其中以下五种情况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1、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均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包括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技术人员。
2、对已退离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其是否返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3、专业技术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杭人﹝1996﹞140号)4、国家、省和市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5、文件规定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对象的其它情况。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一)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对担任高、中、初级职务均规定了应具备学历、资历、外语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后又增加了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1、学历要求。
各职务系列的《试行条例》中对担任各级职务规定了最低的学历要求。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但高校教师出版新闻、研究等系列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杭州市原则上不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任职年限要求。
任职年限是指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
任职年限的计算方法,从受聘之月起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其任职资历的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受聘任职年累加计算。
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一般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任助理职务4年(档案大专学历需任助理职务5年),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需任助理职务2年;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任中级职务5年,有博士学位者任中级职务2年;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任副高级职务5年。
3、破格申报。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根据破格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其中不具备规定任职年限的人员,提前申报最多不超过1年,即晋升高级职务需任中级职务满4年;晋升中级职务需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
对既不具备规定学历,又不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得提前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照人事部制定破格申报条件的权限,省人事厅制定了部分职务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的条件(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我市制定了部分职务系列破格申报晋升中级职务的条件(杭人专[2004]242号文件)。
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区、县(市)人事局、市级主管部门审批;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杭州市人事局审批。
4、外语要求。
详见《职称外语水平要求相关政策规定》章节。
5、计算机要求。
详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相关政策规定》章节。
三、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需提交如下材料:1、《申报材料清单》1份,贴在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式3份。
3、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1份(要求打印)。
4、《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般由单位填写,使用A3规格的纸张(要求打印),中级一式25份,高级一式35份。
5、学历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个人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套。
事业单位的人员须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交相应的《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中级1式2份,高级1式3份)及其证明材料。
8、杂志级别省级或以上,双刊号综合类期刊或专业期刊1篇或以上,任现职以来有关专业技术论著、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发表的应同时提供封面目录及所写文章复印件;中级不作要求,但部分专业作为评价参考内容;高级作为评价条件之一)。
9、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证明材料主要指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鉴定材料、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
10、与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11、破格申报的,需提交《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中级1式2份,高级1式3份)及其依据材料。
12、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需附有关单位转体的文件或工资转移单的复印件。
13、申报高级职务的评审人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信息表》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14、提交单位与本人签名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评审组织要求的其它材料。
各系列(专业)评审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可在各评委会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上查阅(各网站的网址见附件8)。
(二)须提供真实的申报材料。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浙人专﹝2006﹞351号) (三)申报材料应注意的问题1、非本市所属单位委托本市有关评委会评审的对象,须出具当地(地市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的评审委托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浙江省人事厅同意,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杭州市人事局同意,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的,或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与评审的程序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的一般程序如下:(一)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上报。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将申报的有关材料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对象提交评审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符合规范要求: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对共同完成的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所起作用及排名顺序;对申报对象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等,写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中贴上近期免冠照片)、《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对于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已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相应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
4、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档案或户籍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
5、对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市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但在外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如当地工作单位同意,可向本人人事档案挂靠的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
(二)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级单位主管部门(包括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市级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后,在申报材料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和盖章,填写各专业的《送评报告(委托书)》和《评审对象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相关评委会。
否则,杭州市各中、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对送评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评审材料应在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接收材料。
(四)省、市人事(职改)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书面批复。
(五)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详见《评审委员会及其评审工作的管理》章节)(六)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办公室所在的业务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发文公布。
(七)材料整理、清退、存档,并由相关部门办理证书。
五、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1、送本市中、高级评委会评审的申报评审对象不必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但须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级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开具《送评报告单(委托书)》;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委托省有关评委会评审的,一般须经下一级评委会评审推荐并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3、申报对象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不需经下一级评委会评审推荐(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市有关职务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评审材料的统一收集和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
4、本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市外评委会评审的,《送评报告(委托书)》须经市相关职务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职改部门、杭州市人事局审核同意。
否则,评审结果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