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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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钢结构制造、安装

1)概述

本节内容适用于钢结构、室外楼梯、栈桥、墙板等钢构件的采购、制造、除锈、油漆、安装及检验等。

2)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1)所有钢结构的材料应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且应满足发包文件的要求。钢材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满足中国规范《炭素结构钢》(GB700-2006)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2008)的要求。

承重结构的钢材应保证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含的极限含量。必要时还应有冷弯试验的合格证。

普通钢中乙类钢,一般不能保证力学性能,钢结构工程中不宜采用。特殊情况下,对不同规格的钢材都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后才可使用。

(2)钢材表面的锈蚀、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公差的一半。钢材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满足国标规定。

(3)连接所用的焊条和油漆均应附有质量证书,手工焊的焊条应符合《碳钢焊条》(GB/T 5117-1995)、《低合金钢焊条》(GB5118-1995)的规定。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

(4)钢结构用螺栓:须应附有质量证书,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螺纹位于剪力面之外,按规范配置螺母及垫圈。高强螺栓、高强螺栓连接副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须按规范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当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疑义时,应按发包人指示进行力学性能实验和化学成份分析,试验结果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6)钢材的验收和堆放:钢材的质量证书应与钢材上打印的记号符合,每批钢材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材证明书,写明钢材的炉号、钢号、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质量。钢材堆放要减少钢材的变形和锈蚀,节约用地,方便提取。

(7)金属压型板

a.金属压型板所用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b.压型泛水板、包角板和另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及检验报告等。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c.压型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8)涂装材料

a.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b.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钢零件及部件加工工程

(1)钢结构构件放样、号料应考虑焊接收缩余量、刨边、铣平等加工余量。钢材切割前,应将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除边缘处的焊瘤和飞溅物等。机械剪切的零件应清除毛刺。

(2)零件切割允许偏差:

a.主控项目

钢材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检查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b.一般项目

气割的允许偏差:

零件宽度长度:3mm

切割面平整度:0.05t,且不大于2.0mm(t为切割面的厚度)。

割纹深度0.3mm

局部缺口深度:1.0mm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机械切割的允许偏差:

零件宽度长度:3mm

边缘缺棱:1.0mm

型钢端部垂直度:2.0mm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3)矫正和成型

a.主控项目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低于-16oC、低合金钢在环境低于-12oC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

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 oC。低合金

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采用加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下降至700~800 oC之前应停止加工。

检查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b.一般项目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刻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大于

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矫正后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05-2001)表7.3.4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表7.3.5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4)边缘加工

a.主控项目

气割和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检查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b.一般项目

边缘加工允许偏差:

零件宽度长度:1.0mm

加工边垂直度:L/3000,且不大于2.0mm。

相临两边夹角:6´

加工面垂直度:0.025t,且不大于0.5mm

加工面垂直度:0.025t,且不大于0.5mm

加工面表粗糙度:50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4)钢结构焊接工程

钢结构焊接工程验收可分若干批次检验,碳素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后进行,低合金钢应在完成焊接后24h以后进行。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的钢印。

(1)焊工应是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的范围、有效期。

(2)焊条使用前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烘焙。焊丝上不得有油污及锈蚀。

(3)焊缝质量应达到规范要求的等级,并按(GB50205-2001)进行焊缝质量检查。不合格焊缝必须返修,但低合金钢在同一处的返修不得超过两次。且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对焊缝外观检查时,金属表面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和针状孔等缺陷,焊接区不得有飞溅物。

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报告发包人,查清原因并制定修补措施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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