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对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应先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及时将治疗情况向医务科汇报,以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抗菌药物相关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三、会诊程序:(一) 一般情况下,由使用科室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由医务科负责召集专家会诊讨论并确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品种、剂量、疗程等,经管医师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使用审批表”,由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医嘱,会诊单及审批表装订入病历保存。
(二)紧急情况、夜班、节假日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时(可由具该处方权医师暂时授权),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其后需要补办会诊审批手续。
上饶市立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申请科室:申请时间:年月日注:1、请在病史中记录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与使用原因。
2、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医嘱与处方。
3、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常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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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其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管理特殊级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类别名称剂型规格糖肽类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注射剂500mg注射用两性霉素B注射剂25mg 抗真菌类注射用伏立康唑注射剂100mg注射剂0.5g 碳青霉烯类注射用美罗培南注射剂0.25g3.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3.2.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经医院授权的科主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2.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该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患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主管医师履行会诊程序,填写《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在病历中还必须有相应会诊记录。
3.2.3会诊人员接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授权申请后,应到现场会诊,病情特别严重的由医务部组织临床药师、微生物室人员等多学科会诊。
3.2.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确需越处方权限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但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充分依据及请示科主任同意。
3.2.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资质管理规定3.3.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应为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儿科、产科、妇科、乳腺科、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名单详见4.2。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1.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XX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制定本评价标准。
2.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4.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情况下级医师可越级使用一天,并于24小时内补齐申请资料。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6.医院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日常监测和记录,对越级使用、无会诊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定期反馈和公示。
7.临床医生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抗菌药物,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8.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1.确定感染的病原菌和其对抗生素的敏感性,尽可能选择敏感菌株。
2.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药物的适应症,选择最合适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考虑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毒副作用和耐药风险,应妥善权衡风险与收益。
1.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限制在治疗严重感染或其他特定病情的患者中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
2.药师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有临床药师参与,提供合理的建议和监管。
3.治疗方案: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要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包括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4.监测与评估:定期监测患者的临床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评估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调整用药策略。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制度1.药物购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购进应由医院药学部门统一采购,建立定点供应商制度,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2.药物配送和存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配送和存储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进行,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药物使用记录: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用药剂量、疗程和疗效评估等,确保用药过程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完整性。
4.药物退库与报废: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退库和报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药物浪费。
5.临床监测与评估: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包括疗效、不良反应和耐药情况等,及时调整和完善临床使用策略。
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性。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学认识和合理应用,共同推动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特殊使用”的部分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规定如下。
一.建立“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实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制度。
2.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方案》。
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1.一般情况下,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医务科负责召集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3-5人会诊批准同意后,填写“特殊使用药品用药轻轻”,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药剂科保留申请表备查。
2.紧急情况下,未经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会诊同意或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例记录,并于48小时内办理会诊批准手续。
3.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准备,安全、及时的使用“特殊使用”药品。
4.为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需会诊后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如下:
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
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
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去甲万古霉素、万古霉素、利奈唑胺、替考拉宁
抗真菌药:卡泊芬净、伊曲康唑(注射剂、口服液)、伏立康唑(注射剂、口服液)、二性霉素B含脂制剂。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一些特殊的致病菌具有特效的抗菌药物,通常被用于治疗严重感染、耐药菌感染以及由其他抗菌药物无法治疗的疾病。
为了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以减少抗菌药物使用过多导致的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以及药事部门。
三、管理原则1.合理使用:以临床指南为依据,根据临床需要和病原菌的易感性情况,综合考虑患者病情、既往用药历史等因素,选择是否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临床评估: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进行临床评估,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必要的,并评估患者的病原菌感染情况以及抗菌药物的疗效。
3.多学科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多学科的协同配合,包括感染科、临床药师、微生物实验室等专业人员的参与。
4.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了解和正确使用的能力。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流程2.申请审批: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向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提交使用申请。
审批委员会由感染科、药事管理、临床药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核使用申请。
3.药物配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配送必须由药事部门统一安排,保证药物的追踪管理和使用合规性。
4.监测和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测机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医生提供反馈信息,以便调整使用策略。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保管与交接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由专人保管,药品存放区域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交接必须由药事部门的药剂师亲自完成,双方应共同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在交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诫勉、扣除奖励等纪律处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二〕会诊审批流程: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根底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历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备注:1、分级管理药品特指口服、注射剂型,不包括同名外用剂型;2、标注"*〞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ICU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局部临时采购药品附件2徐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备注: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剂科不予发药;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使用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
临床应用前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抗菌药物的研发,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前 景将更加广阔
Part Three
适应症: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禁忌症:过敏反应、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禁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Part Six
监管机构: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等
职责分工:明确 各监管机构的职 责,确保监管工 作的有效实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监管内容:对特殊 使用级抗菌药物的 审批、生产、流通、 使用等环节进行全 面监管
政策建议:提出加 强监管的政策建议, 如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培训教育等
监管机构与职责:明确监管机构及其职责,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监管内容: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 监管方式: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覆盖 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监管的政策建议,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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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 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分类: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安全性、耐药性等特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两类。
临床应用范围: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危及生命的 情况
审核结果:明确审核结果的处理方 式,包括通过、不通过、修改后重 新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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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
诊审批制
(二)会诊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
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
(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
2、头孢吡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
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
揭西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11
备注:1、分级管理药品特指口服、注射剂型,不包括同名外用剂型;2、标注“*”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ICU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部分临时采购药品
附件2
徐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
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
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附件3
徐医附院紧急情况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报告单
患者姓名科别床位住院号/急诊号
主要诊断:
病原学检测:有无药敏试验:有无
检测及药敏结果:
审批原因:越级使用()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未经会诊()使用抗菌药物情况:(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
申请医师:技术职称:
年月日
上报医务处/总值班时间:年月日
医务处或医疗总值班审批意见:
审批人:年月日
(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或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