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章程(中央编办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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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章程范本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发挥其职能作用,确保其正常运行,根据《事业单位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指导和约束事业单位组织活动的基本文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设立,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自主权,依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职责开展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名称、性质、任务、职责、资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应在设立章程或变更章程中明确。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依法接受国家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监督,负责向履行监督职责的机关和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二章名称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名称应表明其属性、行业和组织形式。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名称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批准后的机关登记注册。

第三章性质第八条事业单位是以公益为宗旨,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财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由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四章任务第十条事业单位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定职能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服务、研究、教育、宣传、管理等活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担负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章职责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职责是按照国家法定职能,发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职能,为公众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保证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保障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承担员工的培训和发展责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福利待遇。

第六章组织机构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任务需求和职能要求,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应当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向机关注册或备案。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标题:事业单位章程(范本)引言概述:事业单位章程是指事业单位为了规范自身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而制定的文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章程的必要性、内容要点、制定流程、修改程序和执行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章程的必要性1.1 规范管理:章程规定了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2 法律依据:章程是事业单位的法律依据,明确了事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1.3 建立规范制度:章程规定了事业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和规范,有利于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二、章程的内容要点2.1 事业单位名称:明确事业单位的名称,保证事业单位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2 组织机构:规定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3 财务管理: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计监督等内容。

三、章程的制定流程3.1 研究起草:由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起草章程内容。

3.2 征求意见:向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3.3 审议通过:由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四、章程的修改程序4.1 提出修改建议: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部门提出章程修改建议。

4.2 征求意见:向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4.3 审议通过:由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五、章程的执行方式5.1 全员宣传:事业单位应当将章程内容进行全员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章程内容和规定。

5.2 落实执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章程规定,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

5.3 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章程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章程的有效执行。

结语: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对于规范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2005年4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

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二)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三)监督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六)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
• 1998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 单位定义为: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 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
事业单位的界定
•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 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 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类。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 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强化其公益属性,以期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 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 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
• 只要存在出资者与经营者/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就存在治理问题。作为管理者总是有自身的利 益追求,而事业单位出资者(举办人)的目标 主是社会公益目标的达成。为此事业单位作为 国有资产出资形成的组织,与公司一样,需要 解决出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即全民 将事业单位(涉及国有资产的)委托给政府管 理,政府又将事业单位委托给事业单位的管理 层进行管理。对于这种长链条的代理关系只有 依靠科学的治理结构才能达到事业单位的公益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
主讲内容
• 一、相关法律文件 • 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 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规则 • 四、健全各项监管机制 • 五、难点分析
第一部分 相关法律文件
•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 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方 向和原则要求。
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 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章程应明确理事会与管 理层的关系,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 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 和产生方式等。章程由理事会通过,经举办单 位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 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

事业单位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提高其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事业单位的成立、机构设置、人员组织、资金管理、财务制度、业务运作、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其性质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规范和约束单位内部行为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事业单位设有总部和下属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具体机构及职责由机构负责人和领导层协商确定。

第六条:总部设有行政、人事、财务、科研等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分工由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层协商确定。

第七条:下属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具体设置和职责由机构负责人和领导层协商确定。

第三章人员组织第八条:事业单位设有领导班子,包括单位负责人、副负责人等,由上级主管机关任命或选举产生。

第九条:领导班子应负责制定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决策重要事项,并进行组织协调。

第十条:事业单位设有部门负责人、科研人员、行政人员等,具体设置和任命办法由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协商确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等,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使用,并进行相应的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和执行系统进行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业务运作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按照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展与其性质和职责相适应的业务工作。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和操作方式。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忠诚履行职责,保守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管理规定,严禁违反职业操守和从事不正当行为。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4.15•【文号】中央编办发[2005]15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2005年4月15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中央编办同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4月15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05年4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

事业单位章程

事业单位章程

事业单位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加强其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事业单位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的修订和解释权归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章程内容应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职责职能、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第六条事业单位名称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其性质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属性,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在章程中明确表述。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设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履行登记注册程序。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符合其职能特点和任务要求,确保各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产生,并在章程中明确表述。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设置,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四章职责职能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职责应当符合其性质和属性,明确反映其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表述,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明确规定。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人才队伍的合理构成和稳定发展。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的招聘、考核、晋升、聘任等人事制度应当依法建立和执行,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当确保公平公正,杜绝腐败和关系户现象。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事业单位章程模板

事业单位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与目的为明确本单位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保障本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单位的运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单位名称本单位的名称为:(单位全称),英文译名为:(缩写为)。

第三条单位性质本单位是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四条单位住所本单位的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二章宗旨与业务范围第五条宗旨本单位的宗旨是:(具体宗旨,如: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

第六条业务范围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基本业务:(具体业务内容)(二)拓展业务:(具体业务内容)(三)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内容)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决策机构本单位设立(名称)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决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二)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三)审议和批准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四)决定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执行机构本单位的执行机构为(名称),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议;(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工作计划;(三)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四)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五)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九条监督机构本单位设立(名称)作为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二)对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进行监督;(三)对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对违反本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人员与制度第十条人员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审批机关)任命。

第十一条制度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人事管理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三)资产管理制度;(四)安全管理制度;(五)保密制度;(六)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业务开展本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注重专业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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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立理事会的事业单位)说明一、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建立理事会的事业单位制定章程时提供指导,并为建立董事会、管委会等其他形式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提供参照。

三、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为完善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行业特点及单位特色,可适当增加章、节、条、款、项、目。

四、【】内文字为选择项,“注”后内容为条款制定的要求或说明。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出资方式、金额等。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注:有多个举办单位的,应按责任主次顺序依次载明。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注:在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或预核准登记业务范围的情况下,可载明具体事项。

如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三章举办单位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

注:本条款内容应与举办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载明,如:(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会;(三)向本单位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提名或任免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六)监督本单位运行;(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年。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3年或5年。

单独设立监事会的可调整本条款, 增加相应章节载明监事会职责、监事长及监事产生方式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名额、产生方式为:;;。

注:理事总数一般为奇数,不得少于5人。

理事一般应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应载明各方代表的产生方式及所占名额,如:代表举办单位、监管部门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委派;代表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的理事原则上推选产生;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职位的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

理事会换届时,理事应按照原渠道产生。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单位,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

第十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与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后载明。

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一)审议和提出本单位章程的修改意见;(二)审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三)审定本单位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四)拟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五)审定本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任免或提名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七)审议本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八)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评;(十)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理事第十四条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可以/不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本单位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五条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有关联关系的理事回避条款。

第十六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理事会会议和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单位章程及有关规定;(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四)不擅自公开本单位涉密信息;(五)不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从本单位牟取不当利益;……(…)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

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

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十九条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一条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理事长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为。

注:根据本单位特点和人事管理权限,载明产生方式。

如:(一)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二)由理事会提名,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三)由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任命等。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副理事长及其名额,并相应增加副理事长的职权条款。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代行其职权。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理事长指派副理事长。

无副理事长的,可按程序委托其他理事。

第四节理事会会议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全部理事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

注: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至少两次会议。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行政负责人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的条款。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程序:;;。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重大事项,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注: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并逐条载明。

如:(一)业务发展规划;(二)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机构设置方案;(四)重大财务事项;(五)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二)会议的日期、地点;(三)主要议题及议程;(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管理层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管理层实行负责制。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行政负责人职务,如:校长、院长、主任等。

第三十二条管理层履行下列职责:;;。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四)工作人员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本单位管理层的具体职位及其职责的条款。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

注:根据实际情况和人事管理权限载明行政负责人产生方式,如:(一)理事会提名并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二)举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名,理事会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三)理事会提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理事会任免;(四)理事会提名,报有关部门任免。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提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四)按照理事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一般情况下,行政负责人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第六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四十条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理事会换届和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行政负责人职务或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信息披露第四十二条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信息公开的种类、内容、对象、范围、时限及方式等,如: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第四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二)因合并、分立解散;……(…)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自行决定解散,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注:根据实际情况,应增加具体处置方式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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