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赔偿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怎么赔偿?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 怎么赔偿?核心提示:公交车已经成为了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
若因为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等原因导致乘客受伤, 乘客应该向谁索赔呢?应该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乘客乘坐公交车因急刹车受伤的, 可以向公交车公司请求赔偿。
小编提醒您, 乘坐公交车, 应该要站稳扶好, 避免受伤!不小心受伤后要及时报警, 明确责任以便索赔。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 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
1、违约赔偿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有城市公交运输合同, 《合同法》规定,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公交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造成乘客人身损害, 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可以基于其与公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向公交车所在的公交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公交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损伤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若因为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的, 公交公司可以在赔偿乘客后对第三者行使追偿权。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以违约为由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乘客只具有一般过失的情况下, 并不考虑减轻公交车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 乘客只需要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到伤害, 乘客的举证责任较轻。
2、侵权赔偿由于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 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为由请求公交公司赔偿。
一般情况下, 在损害原因及事实没有争议而且乘客无一般过失的情况下, 乘客可以选择以公交车公司侵权为由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以侵权为由要求承担责任可以要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如何索赔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如何索赔
乘客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
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乘客应
向公交公司提出索赔。
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等交警过来确认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受伤乘客需拿到事故认定书或者类似的事实证明,否则,索赔便无从谈起。
一定要保管好住院的单据等相关的发票和凭证,如果受伤很严重,除了神经受伤,都应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
只有做了伤残
鉴定,才能拿到《消保法》所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
需要注
意的是,此类案件是有起诉有效期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话,为出院或者伤
残鉴定后一年。
而按照《消保法》则为两年。
公交驾驶员行车服务规范:
1、每日出车前应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确认车辆性能完好,
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2、按调度指令提前进站,准时发车。
3、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行车。
不得擅自越站甩客、改道行驶。
4、按安
全行车要求行车。
5、车辆进站时,避让出战车辆,按规定位置停靠。
6、平稳停车,车停稳后开车门。
乘客上下车完毕并关好车门后平稳起步。
7、停车时靠近路边,车身与道路平行。
雨天停车时车门宜避开积水。
8、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应等候跑来的乘客上车,单不得滞站揽客。
9、交接班时,应交代车况和路况。
在中途交接班的,接班人员未到时,
应继续行驶到终点。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害可向公交公司索赔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害可向公交公司索赔田海军【期刊名称】《实践:党的教育版》【年(卷),期】2004(000)006【摘要】2003年9月的一天.李明乘坐公交车回家,途中上下乘客时,有两个人突然冲上来用菜刀逼着李明交出钱来,李明不从,他们便在其身上乱砍,后下车逃跑。
司机见状立即拨打120和110,并积极协助抢救、保护现场、反映情况等。
因行凶者逃逸,李明只有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地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公交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李明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判决公交公司赔偿李明被砍伤所花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评析】乘客在公交车上受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害造成人身伤亡,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那么承担责任的基础到底是违约还是侵权?从我国民事法律角度而言,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义务的违反,就没有责任的承担。
违反了合同义务,则承担合同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290条规定,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安全及时地将旅客送达约定地点。
本案中,李明与承运人建立客运合同关系后,承运人就负有将李明安全及时送达目的地的义【总页数】1页(P41-41)【作者】田海军【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0.5【相关文献】1.公交车上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应予赔偿 [J], 刘凯军2.员工在公司筹备阶段受伤,可向发起人索赔 [J],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3.员工在公司筹备阶段受伤,可向发起人索赔 [J], ;4.加害给付导致民事责任竞合的案件应如何审理——对“公交车紧急刹车致乘客受伤害”一案的民法学思考 [J], 丁凤楚5.乘客公交车上摔伤公交公司是否该担责? [J], 黄凤娟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乘客投诉案例与分析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乘客投诉案例与分析市区公交公司是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和乘客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通过一些真实案例,分析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乘客投诉情况,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探讨。
案例一:乘客投诉司机态度粗暴某市A公交公司一名乘客投诉称,车上司机态度粗暴,没有停车等待乘客下车,导致严重的车内颠簸,致使投诉人受伤。
投诉人要求公司对司机进行严肃处理,并赔偿医疗费用。
首先,公交公司应立即展开调查,并与投诉人详细了解情况。
如果事实属实,公司应该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并向投诉人道歉。
另外,公司要加强对司机的服务态度和乘客安全的培训,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案例二:乘客投诉司机过度急刹车在某市B公交公司一辆公交车上,一位乘客投诉称司机频繁急刹车,导致其身体不适。
投诉人要求公司对司机进行处罚,并要求退还车费。
针对这种情况,公交公司应该开展技术检查与调查,查明公交车是否存在刹车故障。
如果故障确实存在,公司应立即维修这辆车辆。
对于司机,公司应该进行规范和训练,教导他们在行驶过程中提前预判路况,避免频繁急刹车的情况发生。
同时,公交公司可以考虑退还乘客的车费以示补偿。
案例三:乘客投诉司机不按规定站点停车在某市C公交公司的一条线路上,乘客多次投诉司机不按规定站点停车,导致他们不得不走步行较长距离才能下车。
有些乘客甚至因此错过了重要的约会或工作。
公交公司在接到投诉后,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检查站点停车的标志是否完善,如果存在不合理的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
同时,公司也要及时与相关驾驶员进行沟通,对规定站点停车的要求进行再次强调。
公司还可以考虑增加乘客的投诉渠道,提高乘客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除了以上案例,还存在一些其他类型的投诉,如司机迟到、不开合理的车窗、车辆拥挤等等。
对于这些投诉,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跟进投诉,保障乘客的权益。
公交司机急刹乘客受伤怎么索赔

公交司机急刹乘客受伤怎么索赔
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偶尔也会遇到司机急刹车的情况,那要是因为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谁负责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公交司机急刹乘客受伤怎么索赔⽅⾯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公交司机急刹乘客受伤怎么索赔
司机在在履⾏合同过程中未能保障旅客的⼈⾝安全,造成原告⼈⾝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规定:“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过错的⽐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以上⽂章⽆法全⾯的解决你的问题,⾯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找店铺在线律师咨询解决,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杨逸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杨逸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3【案件字号】(2020)湘01民终95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学里姜文张文欢【审理法官】黄学里姜文张文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杨逸舟;长沙市迪滴同创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公司【当事人】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杨逸舟长沙市迪滴同创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公司【当事人-个人】杨逸舟【当事人-公司】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长沙市迪滴同创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飚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樊施频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方雷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飚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樊施频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方雷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飚樊施频方雷【代理律所】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被告】杨逸舟;长沙市迪滴同创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合同过错回避当事人的陈述书证证人证言反证新证据关联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后果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
杨逸舟是否应当对巴士公司主张的两项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杨逸舟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公交车上乘客兰芳、刘英明的侵权。
每日普法小故事

每日普法小故事【引言】作为一名职业写手,我致力于为广大读者带来每日普法小故事,以生动有趣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
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普法小故事1】故事发生在一个繁华的城市,张先生在某商场购物时,不慎滑倒受伤。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商场地面清洁不当,湿滑导致。
张先生想知道,他是否可以要求商场赔偿?【情景描述】一天,张先生在商场购物,当他走到一楼大厅时,由于地面清洁人员刚刚拖过地,地面还残留着水渍。
张先生不慎滑倒,造成脚踝扭伤。
他疼痛难忍,无法继续购物,甚至影响了日常工作。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安全。
在本案中,商场地面湿滑,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顾客滑倒。
因此,商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在公共场所受伤,如何维权?1.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2.就医治疗,保存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3.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4.向管理人或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5.协商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普法小故事2】李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遭遇司机突然急刹车,导致她摔倒受伤。
李女士想知道,她是否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情景描述】某天早晨,李女士乘坐公交车上班。
当车辆行驶至某站点时,司机突然接到电话,注意力分散,没有注意到前方道路情况,急刹车导致车厢内乘客纷纷摔倒。
李女士也因此受伤。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在本案中,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没有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导致乘客受伤。
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受伤,如何维权?1.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2.就医治疗,保存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3.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4.向公交公司提出赔偿要求;5.协商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交车上受伤赔偿细则

公交车事故责任的认定因素
车辆本身
车速 驾驶员的操作 车辆的年限等
乘客
是否系好安全带 是否站立等
道路环境
路况 交通标志等
其他因素
交通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等
● 04
第4章 公交车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的赔 偿范围
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费用的赔 偿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医疗费用的赔 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方式
● 03
第3章 公交车事故责任分析
公交车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的基 本分类
包括道路交通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航 空交通事故、水上
交通事故等
公交车事故的 特殊性
公交车运营需要符 合特殊的交通管理 规定,事故责任的 认定和赔偿也有一
些特殊性
公交车事故责任的认定
事故责任认定 的基本原则
认定事故责任的基 本原则是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根据事故的性 质和情节综合判断
公交车运营单位作 为事故的管理和监 督者,也应承担相
应的事故责任
乘客的事故责 任
如果乘客违反了公 交车的安全规定, 出现事故时应承担
一定的责任
事故赔偿的依据
公交车事故赔 偿的依据
公交车事故赔偿的 依据主要包括《道 路交通事故责任强 制保险条例》等法
律法规
特殊情况下的 赔偿计算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 赔偿计算可能会根 据具体情况进行适
事故责任分配
司机责任
超速驾驶 闯红灯或未按规定行驶 疲劳驾驶 饮酒后驾车 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乘客责任
未系安全带或站立在车厢内 干扰司机正常行驶 其他与公交车安全相关的行为
第三方责任
行人闯红灯或违反交通规则 其他车辆违法行为 其他公共设施或服务设施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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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赔偿
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私家车突然变道,或者行人乱穿马路而急刹车,导致了车厢内乘客没有站稳而受伤,那么,公交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赔偿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乘客乘坐公交车,按照公交公司的规定投币后或者购买车票后,就已经和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运输合同的关系,此关系具有法律的效应,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乘客送到指定的地点,而公交司机在遇到行人乱穿马路或者私家车变道导致急刹车时,肯定是无法及时的向乘客传达危险的信息,所以乘客没有站稳而受伤,公交公司的责任最大,而他们和行为或者私家车的责任则由他们双方进行协商或者调解。
第二,作为乘客,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由于急刹车而引起的一切的费用,包括医药费、在就医途中产生的打车费、伙食费以及因为受伤引起的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等。
第三,从法理上来说,乘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而寻求法律救济,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以违法为由进行诉讼,也可以依据《侵权法》控告公交公司侵害乘客的人身安全,还可以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控告公交公司对其的人身损害,而这三种方式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对来说,赔偿金额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