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水利工程基建财务核算

02
水利工程基建财务核算的内容
资金来源核算
01
02
03
政府投资
记录政府对水利工程基建 的投资金额,确保资金及 时到位。
企业自筹
企业通过自有资金、银行 贷款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需明确来源和用途。
社会融资
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 程建设,需对投资者的权 益进行合理核算。
记账与核算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和分类核算,记录每一笔经 济业务的金额、科目、时间等信息。
编制记账凭证
根据日常核算结果,编制相应的记账凭证,作为记录经济业务的 重要依据。
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资产负债表 编制利润表
编制现金流量表 报表附注与说明
反映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状况。
详细描述
针对这些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 和完善,如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相 关人员的财务素质和责任心、建立有效的监 督和审核机制等。同时,还应加强水利工程 基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确保
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06
水利工程基建财务核算的未来 发展与展望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自动化核算
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财务核算的自动化处理, 减少人工干预,提高核算效率和准确性。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水利工程基建财务核算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活动,主要负责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过程中的资金 流入和流出的核算和监督,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特点
水利工程基建财务核算具有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的特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 业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核算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024年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6、职工因私事中途请假回家不超过7天(含往返时间),假期超过15天者,只发放基本工资,在此期间的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职工一次请假时间超过30天者,或一年内有3次请假时间超过15天者,项目部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00元/月,其余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一年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终奖、通车奖等的发放。
探亲差旅费可以报销,车船费可包括往返飞机票和汽车票、火车票,省内不允许报销飞机票。
3、住宿费标准,执行总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5、所有休假、请假出公差者,均需填报《请假条》交行办存档,作为发放工资福利的依据;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财务部将拒绝支付一切,未经项目经理审批的,超过结算起点的大额现金。
2、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将下月的用款计划送交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凭借有效的用款计划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领导审批后领用,并同时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支票领用单上应注明所需金额上限,超出上限应通知财务部,否则财务部将通知银行,作废该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完全承担。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水财[199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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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6月26日水利部水财[199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划,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水利行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以外的所有水利部门兴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整个基本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
第四条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机构,县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有专人从事基建财务会计工作,建设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
第五条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保持财务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除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任免外,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征得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
大、中型基本建设单位应按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要求设置总会计师。
第六条财务会计人员在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财务会计人员对于违反财政法规、财务制度的情况,有权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及时制止。
如果单位行政领导人或上级主管单位领导人坚持不改的,则按照国务院国发[1987]58号文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财务会计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地组织资金供应;通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反映和监督基本建设资金收支情况;考核、分析概(预)算及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管好用好基本建设资金,维护国家利益,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4. 强化财务管理责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财务会计1. 会计核算(1)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认和计量各项经济业务。
(3)建立健全财务报表体系,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2. 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过程。
(2)会计凭证应当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3. 会计档案(1)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便于查阅。
(2)会计档案应当按年度、项目、类别等进行分类、归档。
四、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1)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编制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2. 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入政策,确保收入真实、合法。
(2)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合理控制支出。
(2)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支出真实、合规。
4. 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加强资金核算,确保资金收支平衡。
五、设施管理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财务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 财务设施包括财务软件、打印机、扫描仪等,应定期检查、维护。
六、其他事项1.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财务管理制度应定期修订,以适应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
针对水利工程基建财务核算进行

成本费用分摊与结转方法
分摊方法
对于间接成本等需要分摊的费用,应根据受 益原则、因果关系等合理确定分摊方法,如 人工工时法、机器工时法、直接材料法等。 分摊时应确保分摊依据充分、合理,避免主 观随意性。
结转方法
期末时,应将本期发生的成本费用结转到相 应的成本计算对象或损益科目中。结转时应 遵循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确保成 本费用与收入相匹配,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 果。
由于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其建设周期往往较长,需要经历规划、 设计、施工等多个阶段。
技术要求高
社会效益显著
水利工程基建项目涉及众多专业领域,如 水文、地质、结构、机械等,需要具备相 应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的建成投产,对于保障 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险点,如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发票管理等。
税务风险防范
02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核算流程,防范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应对来自03协助企业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稽查,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和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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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财务核算工作成果总结
核算体系完善
建立了完善的水利工程基建 财务核算体系,实现了全流
程、全方位的财务管理。
02 03
历史成本与重置成本
历史成本是资产购置时的实际成本;重置成本是现时购置 相同或类似资产所需成本。核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 适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如职工薪 酬、水电费等;资本性支出是为了取得未来多期收益而发 生的支出,如购置设备、进行工程建设等。核算时应正确 区分两类支出,确保成本费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水利工程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现代营销中旬刊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水平的高低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往往存在涉及面广、规模大、情况复杂、建设周期长等问题,在实际建设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此,只有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内容较多,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实现内部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明确部门责任及个人权责,明确工作内容;第二,遵守相关管理规范,对财务预算管理要求予以明确,同时注重财务风险的评估和预防;第三,重视财务管理,对工程款结算及资金拨付情况等予以明确,相关企业若想实现有效成本管理,就应确认开支项目并控制费用。
另外,企业还要做好资产及竣工结余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对财务情况进行准确细致的分析,同时建立可行性强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二、强化水利工程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必要性(一)水利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要求新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包括各行业财务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方法、财务通则等。
对于水利建设单位而言,必须满足新形势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将其严格落实到位,保证新财务管理体系的作用和价值最大程度发挥出来。
(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的落实要求以我国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相关内容为依据,项目法人需承担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率的责任。
由此看来,水利建设单位必须构建并完善控制制度,从而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进行动态化监督,具体内容是资金流转的多个环节、程序、设置内部岗位及互相协调等。
(三)指导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一些基层水利基建工程的财务人员缺少丰富的实践经验,编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能力不足。
因此,可以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方法进行借鉴,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将具有较高可行性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出来。
关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

关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作者:尚晓华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1期摘要:以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反馈的问题为背景,指出了会计核算方面仍尚存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现状入手,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加强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关键词:基层;水利工程建管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一、基层水利建管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现状分析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对一些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在建工程和已完工项目的审计和稽查反馈的问题来看,在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主要表现在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较低,难以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需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产生问题的原因除一些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相关人员财务法制观念不强外,还存在着工作中不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人员年度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缺失;建管单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如果上述存在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影响到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渠道,不利于我国水利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因此享受不到国家水利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
在此背景下,积极探讨研究会计核算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来加强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则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目前基层水利建管单位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财务人员业务水准不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96]16号)第七条(四)明确规定了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1]。
根据调研资料显示,部分地区基层水利工程建管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绝大多数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有会计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他们对国家颁布的财经法律、法规和与水利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不甚了解;对水利工程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况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管程序不甚了解,他们所从事的仅是工程资金的收、付款业务,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核算作用,专业水平不能够满足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工作需要。
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现状与对策

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现状与对策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7-000-02摘要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内容,备受各行各业的关注。
近年来,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企业化经营行为日益显著,给予各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就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而言,其不仅关系到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还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在现代会计制度的推动下,各水利施工企业纷纷致力于财务会计核算研究。
目前,传统的财务会计核算方式与制度已经不适应现行水利施工企业的需求,以下将通过分析现行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现状,为加强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增强其财务风险防范能力提出相关性对策。
关键词水利施工财务会计核算现状对策近几年来,水利建设改革不断发展,企业化经营行为增多,因此对水利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水利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尤其是是要提高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在实际的操作中,原有的财务制度已经出现很多问题,暴露出其不足及其局限性,出现了明显的滞后。
水利施工企业急需面对的问题就是改变财务会计核算方法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水利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一定会给水利施工企业代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是水利施工企业的最重要的事情。
一、现行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现状随着我国水利施工企业的不断发展,其员工逐渐意识到财务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此,各水利施工企业不断加强对财务会计核算的资源投入,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其现行水利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水利施工企业财务报表内容单一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助于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水利施工建设的各项经济活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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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目录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二、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三、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要职责四、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的使用资金五、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资产管理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与核算七、基建收入管理八、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九、工程价款的结算十、移民及土地征迁补偿费的管理与核算十一、水利建设单位物资采购的管理十二、建设单位成本核算及管理十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十四、结余资金分配十五、基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本建设投资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后,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也需进行改革和规范,为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如:《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1999]139号文)《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文)《内部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试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等文件,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节约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是: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地方资金使用的财务规定不得与国家法规相抵触。
财政预算内的水利资金一定要根据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 139号文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存储,流域机构按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银行财基字[2000]1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内专项资金试行“专户管理,柜台监督,开设151”专户。
三、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3、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4、编报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和年度基建财务决算;5、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6、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资、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7、收集、汇总并上报基建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8、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四、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的使用资金(一)要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建设,努力做好基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按规定程序支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根据财政部财基[1999]139号文)1、经办人审核,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2、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3、单位领导核准签字(分管领导一只笔签字);4、支付要符合批准的“概算”。
5、尽量避免现金支付。
(国务院15号令《现金管理办法》)五、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资产管理水利建设单位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四类。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工程款、应收账款、低值易耗品、库存材料和库存设备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等;递延资产包括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等。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二)流动资产的管理(三)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管理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与核算(一)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和时间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说明:①前期工作费可写说明列入。
②招标收入冲减招投标费用。
③一套人马两个机构应按批准的编制列工资费用。
时间从开工到竣工发生的费用。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批手续。
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批人员。
审批权限:概算内支出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限额审批,限额以上以及财务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七、基建收入管理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单项工程简易投产收入、索赔及违约金以及其他收入。
八、工程预付款的支付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条件1、建设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提供给建设单位。
2、施工或供货单位提交了经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或担保书、履约保证金。
3、按合同条款规定预付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抵扣时间及抵扣方式支付。
(合同通用条款,预付工程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的10%,分两次预付给承包人)。
支付注意:严禁现金支付,一律转帐;预付款在按形象进度拨款时进行抵扣,防止超付。
九、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以一个合同项目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单位,结算项目和合同项目要对应。
合同以外的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结算时要单独反映,目前执行的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利部颁布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2000]47号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水建管[2000] 62号);财政部、水利部颁布实施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1999]139号文);水利部颁布实施的《关于规范水利资金管理的意见》(水经调[1999]293号文)等。
1、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建规范性表格(1)、施工单位(承包商)申报(2)、监理工程师审核(附本次结算工程量及证明材料)(3)、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工程、合同、财务部门)(4)、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施工单位提供发票)注意:超过合同概算,应写说明签补充合同2、工程价款结算形式:工程价款结算按完成多少工程量,结算多少价款的原则办理,有以下几种情况:(1)、竣工一次性结算;施工单位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的建设项目,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当年开工竣工不了的,可按形象进度实行分期结算,但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90%。
(2)、分次预付,完工一次性结算,按结算量计入工程成本,并扣回全部予付工程款,这种结算适用于工期较短,施工技术比较简单的工程,当年能完工的工程项目。
(3)、定期结算,对工程量大,工期长的项目可按合同约定预付施工单位部份备料款(包工包料)月终按实际完成的95%结算并要抵扣预付款项。
(是当前普遍使用的结算方法)(4)、其他形式:对其他形式的结算要根据合同约定,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改变。
(5)建设单位代扣税款的,与税务部门协调分期提供正式发票。
3、结算依据:工程合同、施工进度和工程量。
注意:①明确工程价款和工程预付款的区别。
②合同变更部分价款结算要有变更依据。
十、移民及土地征迁补偿费的管理与核算,(一)机构设置及组织实施(二)资金的管理(三)会计核算管理十一、水利建设单位物资采购的管理(一)建设单位物资管理方式1、承包商包工包料方式2、委托专业公司采购3、自行采购(二)建设单位各部门职责1、物资采购部门的职责2、财务部门的职责(三)招投标采购的管理。
依法编制标书,(四)应注意的问题1、物资设备采购的关键是:抓好供应商及厂家的资质审查;除商务部门外,技术部门也要参加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工作。
2、政府采购和建设单位采购的划分问题。
划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50万元以上的,应由政府采购,没纳入的应由财政部门主持。
3、严禁“以购代耗”。
十二、建设单位成本核算及管理建设成本是反映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综合性指标,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建设成本的核算对象,依据项目的建设规模而定,有要利于编制竣工决算和成本管理。
按概算管理的建设成本内容: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2、设备投资支出;3、待摊投资支出;4其他投资支出(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不构成建设成本,如修路、绿化等)。
建设成本要真实、准确,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对各种乱摊派,乱涨价费用,提高建设标准,计划外项目和各种罚款等,均不得列入建设成本。
注意:①大中型项目以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为核算对象,小型项目原则以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
②成本核算应以概算为依据,竣工决算与概算对应进行成本管理。
③设备投资按概算确定支出。
④建设管理费超支是普遍现象,要据实上报。
⑤关于预备费问题。
基本预备费的动用,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但不得超出概算(用于自然因素、设计变更引起的超支)。
目前价差预备费已取消,以后可能调整。
十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应按水利部水国科[2001)39号文件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001年3月1日起执行)。
项目法人应在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定期内完成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非经营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建设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若有少量未完工程或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
预计未完工程;大中型项目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控制在5%以内。
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情提交验收委员会确认。
巳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巳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
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
“注意:除质保金外,往来帐都要清理完;对于设备、物资节余资金都要转到帐面上,不得私自处理。
十四、结余资金分配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完建后,剩余的货币资金,库存材料以及往来,帐款等。
结余资金的分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以下三个文件有矛盾,应向主管部门请示。
1、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2000 年 7 月 15 日国发[2000]20 号)。
(节余资金可用于其它工程项目)2、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节(结)余管理的通知》水规计[2002]33 号。
(用国债项目形成的节余资金可用于其它经过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3、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节余资金先用于归还贷款,剩余资金 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70%按 5:3:2 比例分配)十五、基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在四年多的稽查工作中体会到,各单位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重视程度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各种违规、违纪的现象明显的减少了,建设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都能及时纠正和整改,“三项制度”的改革,大大加强了基本建设管理,保证了专项资金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