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科内学习精简版ppt课件

合集下载

医疗纠纷如何处理与防范培训专题资料PPT课件

医疗纠纷如何处理与防范培训专题资料PPT课件
研究表明: 缺乏与患者 沟通的医生 更容易成被 告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出于恐惧和焦虑,患者可能会对医疗结果抱有不现实的期望。当医疗结果未 达到其期望值时,不满与投诉随之产生。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丈夫拒签字致 孕妻死亡案例 讨论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 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 • 医生形象被丑化,变成了“白狼”“魔鬼”; • 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 • 我们如何面对患者呢?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从家门走出,一股春风迎面吹来,轻 轻将我 的头发 向后吹 起,犹 如妈妈 的手把 我的头 发撩到 耳后, 我不禁 将双手 张开, 任凭春 风吹过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ppt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ppt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培训
王献军 20180927
01
概述
总则
02
目录
03
附则
法律 责任
04
05
医疗 纠纷 预防
医疗 纠纷 处理
06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1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年7月31日
一、概述
?共分五章 共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 八条
第五章附则 三条
第四章法律责任(罚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 九条
主要内容: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九条 ---- 第二十一条 共十三条 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共二十三条
二、总则(第一章)
五、医疗纠纷预防(第二章)
?3、器械、药品、耗材管理、消毒产品管理
? 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 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
五、医疗纠纷预防(第二章)
?4、知情同意制度
?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 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 5、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 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ppt课件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ppt课件

大部分的人会死在哪里?
14
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医护人员


不听
不说 不尊重病人 良好的医病关系可以减少「医疗纠纷」
15
人的经营之核心能力─沟通
我们所使用的文字
我们说话的 方式,语调,风 格
7%
面部表情、 肢体语言
55%
红灯 黄灯 绿灯
38%
来源:阿培尔特·梅拉宾(Albert Mehrabian)所着之无声的信息(Silent Messages)
医师之过失
护理人员之过失 医院管理之过失 病人之过失
行为人依过失之 有无及比例负责
8
医疗伤害之成因


非过失行为(72.2%):
可预知 ─并发症、副作用 统计上之风险 不可预知 ─医疗意外
视医师有无得到 病患之告知后同 意来负责 视有无医疗外 补偿制度

9
医疗伤害事件分类
分 类
医院硬件造成 之伤害事件 医院作业造成 之伤害事件


秘书:老板有同意吗?
经理:老板不是对我说 go ahead 吗? 秘书:来公司那么久,
难道你还不知道老板的英文程度吗? 老板的意思是:去个头

从医学角度来讲
人是由什么组成的?
Cell
狗是由什么组成的?
医学专家不过是训练有素的狗?
医生的职责是什么?
医生提供病患的不仅仅是治疗,
由于医患纠纷紧张,保护自己,只要不违规,也不会积极 突破实施抢救。检查完备,不能考虑费用问题。

医生与病人
敬畏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 只有一次而已 敬畏病人——她把生命交给你 他是你的老师 敬畏医学——一个未知数最多的 瀚海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ppt课件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ppt课件

医方原因
不合理用药,尤其是滥用抗生素以及注射安全 和血液安全等隐患时有存在。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方原因
服务态度差,不善于沟通交流,患者的知 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没有得到充 分尊重和保证。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患方原因
★缺乏医学常识,对治疗不理解,期望值过高 ★对医院的制度和流程不熟悉 ★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 ★无理取闹,赖账、拖欠医药费 ★全民缺乏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方原因
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来自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有过失 • 危及患者安全即有不良后果 • 无不良后果 ★医务人员有不足之处 • 态度、行为不到位但无不良后果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方原因
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继续教育 和培训相对滞后,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医务人员责任 心不强,忽视病人安全,不按规定和要求进行诊疗操 作,容易发生医疗过失和医疗不良事件。
医方原因
有些医疗机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 到位,不规范执业,甚至过度服务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方原因
对高新技术的应用缺乏规范化管理,加之医疗 技术本身的风险,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方原因
对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缺乏有效的 信息,检测和评价系统。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疗纠纷的特点
★由患方发起 ★有逐渐增多趋势 ★可发生于诊断、治疗、护理、药剂、检验、检查以及
医院流程的其他各个环节 ★焦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态度、患者权益(
知情权、名誉权和肖像权等)、医疗费用、患者感受、 治疗效果以及并发症等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PPT课件

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PPT课件
3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医疗纠纷防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1.告知的意义:
2.履行告知义务的四方面实质性内容:
首先从程序上尊重、保障患方权利,增加 与患方沟通的机会,达成彼此的理解;其 次是避免诉讼中出现法律风险,在合法化、 人性化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对患者病情的告知 医疗风险的告知。 拟采取医疗措施的告知。 医疗费用等其他事宜的告知。
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可分为两大类:
01.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 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02.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 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高度的责任感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关键。 遵章守规、坚持原则是实现自我保护的重要保证。 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基础。 认真写好病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前提。 维权的意识和风险意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法宝。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为病人提供优质、可靠 和安全的医疗服务是消 除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易发环节
易发科室: 易发环节
急诊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 诊断、治疗、手术、抢救、收费
易发人员
新毕业人员、新调入人员、实习进修人员、研究生
易发时间 易发因素
节假日、公休日、中午、夜间 违反医疗常规、技术水平低、工作不专心、服 务态度差、思想压力大、疲劳上岗 、责任心不强
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行为的违法性 过失造成人身损害 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PPT课件

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PPT课件


医疗意外


非医疗过失纠纷
医疗并发症

疾病自然转归
医疗以外原因纠纷——期望值过高、医德医风不良、服 务态度差、收费不合理
20
(四)医疗纠纷与非医疗纠纷的区别 1.非法行医——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
罪 2.利用医疗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
伤害罪等 3.其它医患纠纷来自犯名誉权侵犯隐私权侵犯肖像权
福建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
福建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
医疗纠纷特点
无过错纠纷多,有过错纠纷和医疗事故少? 协商解决多,经鉴定、司法解决少 外科纠纷多,内科纠纷少 恶性事件多,有理有节少
——“四多四少”
医方原因
➢ 维权意识——悬殊 ➢ 沟通不足——忽视患方知情选择同意权 ➢ 盲目自信——对病情缺乏了解、估计不足 ➢ 责任心——不足 ➢ 服务态度——差 ➢ 违反诊疗护理常规、规程 ➢ 管理环节不完善 ➢ 病历书写不规范、病程记录不及时、不完善
而坚持医疗处置的行为。
7. 医疗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 15
8.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
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在客观上造成了就 诊人死亡或严重伤害,但主观上并无过失的行为。 医疗意外在刑法理论上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犯罪 行为。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承担民事责任 。
施诊断、治疗等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3. 医疗纠纷
是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对医疗服务方式,效果和( 或)形成原因及如何解决等事宜,由于认识不同而 发生的争执。
4. 医患纠纷
14
5. 高度(特殊)注意义务 是指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对每个环节
的医疗法律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都要保持专注 状态的具体要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PPT课件

16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 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 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17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四条 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等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 应当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主动防范突发风险。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 管病历资料。
13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 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 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采用医 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 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14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 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 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 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
18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 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 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 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19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 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 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10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 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 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 业道德。 •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 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ppt课件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 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 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采用 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 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 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 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 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 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 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第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 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传,引 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 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 公正。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 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 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 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 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四条 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 治疗等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主 动防范突发风险。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 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 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 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 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科内学习精简版PPT课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 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 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 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
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
四、《条例》解读
五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总则 医疗纠纷预防 医疗纠纷处理
法律责任 附则
一至八条 九至二十一条 二十二至四十四条 四十五至五十三条 五十四至五十六条
【释义】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 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 ,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释义】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 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 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读
2018-10
2013-10温岭自发悼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1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 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年7月31日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ppt.ppt


-
16
4、使用药械、血液等: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 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药 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 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 、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 剂、血液等。
-
17
5、告知义务、替代医疗方案: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 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 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 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 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 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 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 同意。
?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 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 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
15
3、新技术应用: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管理规定,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 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 风险;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 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
5
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疗事故预防 —医疗安全—更关注医院管理及 核心制度执行 —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医疗损害预防 —医疗风险—更多与误诊误治 、并发症等医务人员技能提高、医疗职业风险 等—民事责任(经济赔偿)
◆“医闹” 防范– 医疗纠纷 处理有序化—投诉 接待、秩序维护、处理机制等)不够清晰。
? 医患纠纷: 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 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 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 纷等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
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
7
四、《条例》解读
五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总则 医疗纠纷预防 医疗纠纷处理
法律责任 附则
一至八条 九至二十一条 二十二至四十四条 四十五至五十三条 五十四至五十六条
该条例实施近15年,很多规定存在与相关法律不一致或相 冲突的现象。
二、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 法 》第七章:医疗损 害责任。第一次将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区别开来 ;第一次提出了医疗侵权归责原则即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 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11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 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 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 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 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 全,制定本条例。
【释义】将医疗纠纷的预防提升到立法目的层面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 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释义】条例的调整范围为“医疗纠纷”。 医疗 纠纷的范围远远大于医疗事故, 涵盖了所有医患 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释义】本条是对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旨在强调医疗机构要 加强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管理规定,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 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 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释义】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 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 ,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释义】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10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 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 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2018年4月,司法部会同卫生健康委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 正式公布《条例》。
6
三、《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
【释义】本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行为准则。
12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 ,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 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 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 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 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 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释义】该条规定旨在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来预防医疗纠纷 的发生。除强调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外,还 规定了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 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读
2018-10
1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 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年7月31日
3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一、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并 施行,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事故报告 、医院投诉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医疗机构内部 相关的规章制度等。
9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释义】明确了国家的职责范围,强调了医患双方在诊疗活动中应当 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 是,依法处理。
总结:自2010年7月1日以后,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统一适用《侵权 责任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作为法律、法规依据,《医疗事故条例》被搁置。
5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2015年1月,原卫生计生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送审稿)》
原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部分高校和医疗 机构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赴深圳、北京、江西、湖北等地调研 ;就重点问题召开专家论证会,并进行了部门协调。在此基础上对送审稿 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