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四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第一条为保障食品销售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核准食品销售许可后开始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并将许可证悬挂或摆放于显著位置。
第三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销售安全。
第四条按照许可要求,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配齐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配置销售设备、设施和注重操作流程有效防止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第五条当销售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销售许可要求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十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
第七条采购食品时,按规定查验、留存供货者的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同时,向供货者索取、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八条批发食品时,使用印有销售者详细信息的一式两联(销售联、进货联)票据,如实填写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____等内容,并将销售联按照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保证批发食品去向可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运行,需要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包括11个方面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帮助食品企业正常经营。
一、食品流通管理制度1.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和备案管理制度3.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4.食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5.食品存储和保管管理制度6.食品销售和配送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控制制度1.食品安全责任制度2.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制度3.食品质量监测和检验制度4.食品追溯和召回管理制度5.食品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制度6.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每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一、食品流通管理制度1.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公司应依法履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和办理手续,并确保许可证的有效性。
制定流程和要求,确保所有涉及食品流通的员工都具备相关证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核查并备案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一切食品流通活动都在合法的许可范围内进行。
3.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卫生条件、出厂检验等进行评估,确保所购进的食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4.食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规定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的食品品质符合要求,防止购买假冒伪劣食品。
5.食品存储和保管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存储、保管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和变质,并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保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食品销售和配送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和配送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包括销售环境、销售渠道、配送流程、配送车辆等方面的管理。
二、食品安全控制制度1.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等所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2.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规范,包括原料检验、生产工艺控制、卫生条件管理、设备设施清洁和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六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与管理。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及要求1. 申请程序: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前,需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与食品生产相关的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食品原材料购进检验证明- 其他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证件和材料2. 申请要求:在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时,应详细填写以下内容:- 食品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食品经营品种及范围- 食品经营场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业务能力证明二、食品经营环境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对食品经营场所的建设、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进行管理:1. 建设要求:- 食品经营场所应位于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建筑结构符合食品经营的要求,卫生间设置应符合规范- 食品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应合理,能保证食品操作流程的顺畅 - 食品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采光和通风条件,防止积尘、异味以及病媒生物的滋生2. 设备设施管理:- 食品经营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的选择、采购、使用和维护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应落实到位,定期检验和维修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卫生三、食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统一管理食品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1. 原材料采购:- 选择供应商时,要求其具备合法资质证明,并与其签订合格供货协议- 原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原材料的来源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 食品原材料应按照合格供货协议的要求进行采购,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2. 食品添加剂使用:- 食品经营单位应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并按照要求进行使用-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了解其适用范围、用量限制和标签标识的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四、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针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应注意以下要求:1. 工艺流程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按照科学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和添加剂- 加工操作应符合卫生标准,人员操作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做好健康监测工作2. 食品留样与跟踪:- 食品留样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时要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跟踪,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五、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对食品储存与运输进行管理,应注意以下要求:1. 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经营单位应具备适宜的仓储设施,保持库房内温度和湿度的稳定,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食品储存区域应与有害物质隔离,防止交叉污染2. 食品运输管理:- 食品运输车辆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条件,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运输车辆和包装容器要求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六、食品销售与售后管理制度针对食品销售与售后环节的管理,应注意以下要求:1. 食品销售环节:- 食品销售台要整洁明亮,销售场所、货架及照明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应完整、清晰,标明食品的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条件等信息2. 售后服务:- 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追溯,并保留消费者投诉的记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营业许可证规章制度

食品营业许可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营业的管理,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营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证明,是从事食品销售、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必备资格。
第三条食品营业许可证的管理机构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责任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之前必须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食品营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者停止经营。
第六条食品营业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展示,并且应当及时更新。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二)经营场所符合卫生标准,设施设备齐全;(三)从事食品经营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的健康证明;(四)有经营食品所需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五)符合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取得食品营业许可证后,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变质食品;(二)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三)销售食品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资质;(四)销售食品的包装标签必须合法合规,明码标价;(五)严禁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和抽检,并及时上报检验结果。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持证的食品经营者有权进行突击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者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可以吊销其食品营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3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发放、使用、变更、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发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使用、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核发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食品经营者登记证明;(二)食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四)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器具的验收检疫证明;(五)食品经营场所的设计图纸和卫生许可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应当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向消费者展示。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为了食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资质要求。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全套规章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全套规章制度,以期提升食品行业各参与方的认识和了解。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是规范食品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它保证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程的安全和合规性。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如企业法人身份证明、食品生产过程的详细描述、食品标签和包装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一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3.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食品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检查。
4. 审批决定:根据审核评估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作出是否批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5. 领取许可证:如果审批通过,申请人需前往相关部门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1. 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2. 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包括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持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的卫生和安全等。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会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核企业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检查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管理。
4. 检查企业的食品标签和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如是否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食品等。
以上监督和检查的目的在于确保食品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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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一旦发现,要立即调离原岗位。
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从业人员必须严密包扎并佩戴手套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每两年要进行卫生知识复,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格把好卫生质量关,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包括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上岗时,从业人员要自觉保持衣帽整洁,不佩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控制商品进货。
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研究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督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4.食品安全自检查与报告制度:删除该段落,因为没有内容。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进行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
自查记录应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并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采购是食品经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 运输包装材料或应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保持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并具有一定的保护性,以避免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4.散装食品应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但不同加工状态、不同种类、具有强烈气味或容易吸收异味、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食品不得进行拼箱,以避免串味或污染。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并符合相关规定。
收发货标志应符合规定。
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食品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5.验收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验收机构。
食品应根据相应的标准和法规进行验收,并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并备案。
进货和验收记录应真实记录食品的相关信息。
6.1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3 食品储存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无积尘、食品残渣、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污染物。
此外,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储存场所应该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并且亮度应该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6.4 常温储存的食品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和空气清新设备。
6.5 食品储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
在食品储存区域,不同类别的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
此外,食品距离墙壁和地面均应在10cm以上。
6.6 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门储存,不应混放。
此外,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也应分别储存。
6.7 上架销售的食品应分类储存。
6.8 散装食品应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6.9 储存有温度要求的食品的场所应该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
储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GB 规定。
6.10 储存食品时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销售7.1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7.2 销售场所应与生活等区域分开,且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
营业场所应该有合理的布局。
7.3 销售设施设备应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销售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7.4 销售场所应该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应该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并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7.5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该由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造。
7.6 销售场所应该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定期校验。
7.7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7.8 销售预包装食品时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7.9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7.10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7.11销售预包装食品时,不得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也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7.22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该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下来。
7.23应该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以便追溯。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食品处理区的设备和设施应该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以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应该易于维修和清洁。
3.应该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应该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具、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7.食品加工制度1.在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如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不得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时要勤翻动。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在选用食品时,必须注意避免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这些食品不应该切配、烹调或出售。
6.加工用具、、设备必须经常清洗和保持清洁。
使用后的刀、砧板、盆和抹布必须清洗消毒。
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和必须彻底消毒。
7.在需要造型的情况下,必须使用经过消毒的工具。
食品应该放入专用的保洁柜中,不得落地存放。
8.在工作结束后,调料必须加盖。
同时,要做好工具、、灶上灶下、地面和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加工间和出菜通道必须保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备餐间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和必需用的食具和工具。
分碟小菜和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中,不得露室存放。
10.烧卤熟肉和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或凉冻柜中。
凉冻间或凉冻柜中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需重新加工的食品以及其他物品和私人用品。
11.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
餐厅经营者应该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和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每次回收应该有记录。
8.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每年应复核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查验食品和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持期等;(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