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控制制度

临床路径
与单病种护理质量控制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患者满意度,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县卫生局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求,保障医院临床路径与单病种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是医护专家针对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
制定的,以患者及其疾病(或手术)为中心、以时间作为横轴,以入院、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教育、出院等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作为纵轴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有时限要求的整体医疗计划和服务程序。
2、各科室临床路径与单病种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
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3、凡进入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的病例,各科护理人员要
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4、责任护士加强与主管医师的沟通交流,按时对患者进行
评估,及时跟进护理措施和完善护理记录。
5、在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临床路径与
单病种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并对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护理质量进行评价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护理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按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2)、健全落实护理各项规章制度。
(3)、合理检查,使用适宜技术,提高诊疗水平。
(4)、合理用药、控制院内感染。
(5)、加强危重患者和围手术期患者的管理。
(6)、调整医技科室服务流程,控制无效住院日。
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医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负责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院内各科室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须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格的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四、医院成立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委员会要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我院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设立指导评价小组,建立质控体系,负责开展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和督导。
各科室设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加强领导。
五、质量控制,评估改进。
(一)进入病历途径的选择要求。
1.诊断明确。
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症。
3.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并发症、合并症。
(二)变异原因分析和实施过程质控。
1.变异原因分析: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2.过程质控:记实: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实在变异记实单,记实应当真实、正确、简明。
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规定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第九条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一外科专业以卫生部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选择5个以上病种进入临床路径.二内科、妇产科、儿科选择本科常见病、多发病1~2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但其中必须选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1岁以上的儿童、脑梗死、剖宫产等5个病种,每一病种至少年收治总数达20例以上.三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第四章临床路径的实施第十条各科室在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每季度将培训内容、有关反馈情况、开展例数上报医务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用药、辅助检查等、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第十一条临床路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并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后实施;二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临床路径表单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五临床路径表中的诊疗项目完成后,执行人应当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第十二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第十三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四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第十四条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变异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一记录: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和病程记录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二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三报告:经治医师应当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四讨论: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以通过讨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对于临床路径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重点讨论.第五章医、护、技、药相关科室协调与分工第十五条、医疗分工: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五及时反馈临床路径运行情况.第十六条护理分工:一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二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三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在护师指导下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四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第十七条检验科分工:一遵医嘱认真做好路径病人各项体检的检验和登记工作.二严格执行质控标准与制度,认真履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三负责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四认真做好收集和采取标本、登记发送报告单工作认真核对,做到正确无误.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第十八条放射科分工:一认真做好路径病人的检查和登记工作.二负责路径病人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三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和临床病例讨论会.四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第十九条B超、心电图室分工:一负责日常路径病人“B”超及心电图的临床诊断、体检工作并认真做好登记.二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及临床病例讨论会,提高诊断水平.三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协助整理资料,负责病例随访.四经常对本科的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第二十条药房分工:一根据临床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供应工作.二指导和参加药品的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三按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清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登记、统计工作.四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第六章临床路径的信息平台管理第二十一条完善临床路径信息管理平台,对临床路径做到实时监测.一按月统计临床路径各项指标.二协助临床科室制作临床路径模板及维护模板.三注意安全,加强维护,定期检测病毒,保证数据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四按时完成处方结算.五负责各科室微机维护保养工作第七章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第二十二条实施小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开展例数、费用、变异率等,并上报指导评价组.指导评价组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组.第二十三条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订、临床路径文本的制订、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临床路径表的填写、患者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及正负性变异等.第二十四条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第二十五条非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病情严重程度、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第二十六条医务科每月完成临床路径管理检查小结台帐;每季度召开相关临床、护理、医技、药学、财务等科室负责人会议,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综合评估小结台帐;第二十七条社会工作科每年对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人员分别进行满意度调查,完成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医务人员满意度小结和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满意度小结台账;第二十八条质控科每月根据医院台账目录,检查医务科和社会工作科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向分管院长提交书面报告;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九条医院每年将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较好的科室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第三十条对于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有关科室批评和处罚.。
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

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一、单病种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
三、各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临床路径病种的诊断、治疗的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
在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三级医疗控制体系负责开展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督导。
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和指导评价小组,隶属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我院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相关科室成立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主管医师主要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及实施过程的效果评价和分析,科室质量监督员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六、质量控制,评估改进(一)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1.诊断明确;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病;3..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明显并发症、合并症。
(二)实施过程控制与变异分析: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要建立相应的临床路径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进入、离开临床路径的时间及变异、退出的原因等相关信息;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应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及病程中,对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通过科内讨论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讨论情况应写入病程记录。
质量控制科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及信息上报,并分析、总结影响临床路径质量监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
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

临床途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引各科室更好旳开展临床途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途径管理指引原则》等文献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途径工作根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途径旳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途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旳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有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如下职责:(一)临床途径开发与实行旳规划和有关制度;(二)协调临床途径开发与实行过程中遇到旳问题;(三)拟定实行临床途径旳病种;(四)审核临床途径文本;(五)组织临床途径有关旳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途径旳评价成果与改善措施。
第五条临床途径指引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旳副院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
指引评价小组平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引评价小组履行如下职责:(一)对临床途径旳开发、实行进行技术指引;(二)制定临床途径旳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途径旳实行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成果提出临床途径管理旳改善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行小组,由实行临床途径旳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有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途径实行小组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临床途径有关资料旳收集、记录和整顿;(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途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查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定临床途径文本;(三)结合临床途径实行状况,提出临床途径文本旳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途径旳实行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途径实行旳实际状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节。
第八条各科室实行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
个案管理员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实行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引评价小组旳平常联系;(二)牵头临床途径文本旳起草工作;(三)指引每日临床途径诊断项目旳实行,指引经治医师分析、解决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旳沟通;(四)根据临床途径实行状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途径修订旳建议,并向实行小组报告。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工作总结

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工作总结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质量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其中,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是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就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一、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是一种新型的医疗管理模式,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提升患者满意度。
1、制定临床路径我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本院特色的临床路径。
这些路径不仅涵盖了常见病和多发病,还涉及了一些重大疾病,如肺癌、胃癌等。
2、实施临床路径我院在实施临床路径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对医生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临床路径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其次,在患者入院时,医生会向患者介绍临床路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最后,在患者出院时,医生会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评估,并对患者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3、成效与问题通过实施临床路径,我院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医生对临床路径的实施不够积极,导致路径的执行率不高。
此外,一些患者对新型的医疗管理模式不够了解,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二、单病种管理单病种管理是指对单一病种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环节。
这种管理模式旨在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降低医疗成本。
1、制定单病种管理规范我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本院特色的单病种管理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诊断标准、治疗方案、护理方案等。
2、实施单病种管理我院在实施单病种管理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对医生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单病种管理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其次,在患者入院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是否适用单病种管理。
最后,在患者出院时,医生会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
3、成效与问题通过实施单病种管理,我院医疗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医生对单病种管理的实施不够积极,导致管理的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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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制度
Ⅰ 目的
加强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Ⅰ 制度
一、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病种应遵从以下原则: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方案明确,技术成熟,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较少;优先选择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已经印发临床路径的病种。
结合医院实际,筛选并确定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同时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二、设立组织,加强督导。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应当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职责落实执行。
三、质量控制,统计,评估改进
(一)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
1.诊断明确;
2.没有严重的合并症;
3.预期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二)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1.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需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2.患者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
3.对入院第一诊断进行修正的;
4.因合并症或检查发现其他疾病,需转科治疗的;
5.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
(三)实施过程控制与变异分析。
科室做好临床路径变异的记录、分析、报告和讨论工作。
对反复发生同一变异,可能影响此病种临床路径实施的,应及时、仔细查找原因,必要时通过修改临床路径等措施进行整改。
严格落实危急值管理制度。
当患者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退出路径,确保患者安全。
(四)科室对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需将入组率、完成率、平均
住院日、平均住院费用、诊疗效果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主管部门定期对监测指标进行汇总分析,持续改进。
四、各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临床路径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每月由科室个案管理员对本科室完成的临床路径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至医务科,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每月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记录册上总结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相应的指标,并对各指标及退出路径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六、单病种管理参照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执行。
Ⅳ参考依据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2.《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国卫医发〔2017〕49号)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