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范
总部邮政速递代收货款服务管理规程

第23条负责制定满足结算承诺要求的业务流程,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信息化,形成对外公布的统一服务标准。
第24条
第25条负责搭建代收货款投递质量管理平台,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建立投递质量质询机制,实施投递质量奖惩考核。
第26条
第27条负责制定以客户用邮记录为依托,以退回和消费者投诉问题为关键控制点的客户综合评价机制,实施与客户全网规模效益捆绑的阶梯价格体系,并强制实施劣质客户退出机制。
第16条
第17条以往文件规定与本规程不符之处,以本规程规定为准,按本规程要求执行。
第18条
第3章管理职责
第4章
第一节 总部管理职责
第19条负责接洽、开发、维护总部直接签约客户(以下简称直客,主要包括淘宝、腾讯等平台类以及多点接入集团类客户),总部开发客户,可委托省进行收寄处理和货款结算。
第20条
第21条负责对直签客户和各省进行国内代收货款业务账务结算,并对各省进行代收货款业务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质量考核。
第28条
第29条负责监控代收货款开办局业务质量,对出现签约客户把关不严,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收寄机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停止结算、终止开办资格等相应的处罚。
第30条
第二节省级管理职责
第三节
第31条负责贯彻落实并传达专业总部各项管理规定,制定本省实施细则,设置代收货款业务职能部门和配备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本省代收货款服务经营、客户开发,对各地市进、出口业务的综合管理及检查考核。
附件1
邮政速递代收货款服务
综合管理规程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3月版
第1章总则第Leabharlann 章第3章管理职责第4章
第一节 总部管理职责
XX银行个人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操作范围:一、柜台代收付交易(注:柜台代收付业务包括电信、移动、网通通信费、代收水电气费、代收稽征养路费、代收保险费等。
)通过我行客服平台系统与代收单位的信息交换完成代收付业务(交易种类包括查询、缴费、冲正、补打)。
二、批量代收付交易业务主办行将其收到的委托单位的批量代收付请求及数据文本上传信息中心,中心自动扣划后由主办行传递回盘数据并做好帐务处理(交易种类包括批量代扣、批量代付,业务品种包括代发工资、小区代收费、代收费批量代扣)。
第二条基本要求:一、柜台代收付交易(一)输入的客户号(即电话号码、水电气缴费号码、车牌号、保单号)是否与客户提供的号码一致,并提醒客户查对打印的发票上的缴费号码是否正确;(二)各种代收费发票的管理;(三)除首期保费不允许冲正外,其它代收业务的冲正,必须在交费当天由原缴费网点的同一柜员经授权后完成,经办柜员应收回客户持有的发票客户联,并与发票银行联、公司联汇总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以便回销委托单位。
二、批量代收付交易(一)经办网点须在收到委托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批量代扣、代付的数据清单后,方能实施扣划。
(二)扣划数据的交换、提取,回盘数据的放置必须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第三条柜台代收付业务第四条批量代收付业务第三节操作规程第五条柜台代收付业务一、代收费缴费操作(一)柜员接收客户缴费请求,进入“7577”交易码;(二)选择代收项目,进入后,选择缴费操作;(三)按照画面内容逐项录入各项信息后,执行发送;(四)系统返回应交金额、客户姓名等内容,查验是否与客户提供的信息一致;(五)确认无误后,按回车键执行缴费操作,客户缴费方式包括现金或活期卡折,用卡折交易的,必须验密,通过后,按发送键执行;(六)缴费交易成功,系统提示逐项打印传票及发票;(七)发票交客户核对签字后,柜员加盖印章,将发票客户联交客户,发票银行联随传票交事后,公司联网点保管,定期移交;二、代收费冲正操作(一)客户持当天缴费凭证请求退费,由原缴费网点的同一柜员办理;(二)柜员选择“7577”交易码,选择代收费项目;(三)选择“冲正”交易后,按照画面提示逐项录入各必输项:流水号、缴费金额必须与打印在客户发票上的相关内容一致;(四)经事中人员确认业务的真实性授权后,柜员执行冲正操作;(五)冲正成功,系统提示打印传票;(六)收回客户持有的发票,将款项退回客户;(七)将发票一式三联汇总后,加盖作废印章,发票留网点保管,定期移交;三、代收费补打操作(一)若缴费传票已打印,但发票未能打印,或客户委托银行代收费扣款成功后需留存发票,应采用补打操作;(二)柜员选择“7577”交易码,选择代收费项目;(三)选择“补打”交易(柜面缴费未能成功打印发票的,应选择“柜面操作补打”项,扣款成功后需留存发票的,选择“自助交易补打”项);(四)录入“客户号”,执行补打操作;(五)打印发票,发票交客户核对签字后,柜员加盖印章,将发票客户联交客户,发票银行联随传票交事后,公司联网点保管,定期移交;四、柜面代收费业务主办行操作(一)为委托单位建立临时清算帐号,并在该项业务作系统开发时即书面告知省分行信息中心,以便代收费的逐笔实时归集;(二)每日上午,联网省分行信息中心,取得上一交易日的代收费对帐文件;(三)每日上午,按照对帐文件显示的成功交易总金额与委托单位进行对帐,确认无误后将款项由清算帐号划入委托单位在本网点开立的指定帐户,填制入帐的财务凭证,与打印的对帐文件明细清单一并交委托单位;第六条批量代收付业务一、委托单位请求的批量代收付业务(一)操作柜员在收到委托单位的代收付数据传真件后(传真件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传真件应交业务主管审核并建档留存),通过内部网到省分行前置机上取回代收付文本,并将文件命名;(二)通过“7038”交易将命名文件登记,建立文件代码,文件命名的要求为“机构部门号+文件编号”,以便区分当天同一网点的多个批量代收付交易;(三)通过“7039”交易进入代收代付授权管理,此交易具有两个子菜单,分别是“授权修改”和“代收代付授权”,批量代扣业务选择“授权修改”项,批量代付业务选择“代收代付授权”;(四)业务主管审核并确认业务的真实性后,在“7039”交易中作授权处理(代扣代付业务均需授权);(五)进入“7040”交易,选择“授权传输文本文件”操作,输入在“7038”交易中确定的文件代码,进入下一步——“文件文本导入处理”操作项;(六)输入文件代码,导入文件,进入下一步——“联机批量入帐处理”操作项;(七)输入文件代码,进行批量代收付入帐处理,完成后,进入下一步“特殊文本生成处理”操作项;(八)输入文件代码,生成入帐信息,将该信息打印并作压缩备份处理,以便与委托单位核对帐目,入帐信息包括转帐成功的帐户及其转帐金额明细、转帐成功的总笔数、总金额,以及未转帐成功的帐户及其未成功原因、转帐成功的总笔数、总金额;(九)按照转帐成功的总金额,在下一工作日补制入帐、下帐财务凭证;二、个人客户请求的代扣款业务(一)客户填写《代收费委托扣款协议》后,连同扣款卡(折)、身份证件一并递交柜员;(二)柜员审核《协议》中明确的卡折、身份证件是否与递交的卡折、证件一致,查验其身份证件及卡(折)真伪;(三)初验通过后,进入“7002”交易进行卡折密码验证,事中人员复核查验,核对系统反馈的客户姓名、身份证件、卡(折)号与提供的是否一致;(四)核对无误后,柜员执行“代扣资料登记”交易,按照交易画面提示内容输入“代收费项目”、“扣款帐号”、“姓名”、“证件号”等内容后,按发送键;(五)代扣资料登记交易成功,系统提示打印传票,事中人员核对后在传票上签章,柜员在《协议》(一式两联)上加盖业务章及经办人印章,将《协议》客户联及卡(折)、身份证件退还客户;(六)本业务经办网点和柜员仅做代扣资料登记,不作具体扣划操作,扣款操作由省分行信息中心定期自动完成。
邮储公司收单业务流程

邮储公司收单业务流程一、啥是邮储公司收单业务呢。
邮储公司的收单业务呀,就像是一个桥梁,把商家和顾客的支付环节给连接起来。
简单说呢,就是商家通过邮储公司提供的一些设备或者系统,能够接受顾客用各种方式付款,像刷卡呀、扫码支付这些。
这对商家来说可太方便啦,不用自己再去操心怎么处理各种支付方式的复杂事儿,邮储公司都给包圆儿啦。
二、商家怎么接入收单业务。
1. 咨询与申请。
商家要是想接入邮储公司的收单业务,第一步就是去咨询呗。
可以到附近的邮储网点,找那些亲切的工作人员聊聊。
工作人员就会像好朋友一样,耐心地给商家解释收单业务都有啥好处,需要啥条件。
要是商家觉得不错,那就可以提出申请啦。
申请的时候呢,要带上一些必要的证件,比如说营业执照之类的,就像我们出门要带身份证一样重要哦。
2. 审核。
邮储公司收到商家的申请之后,就开始审核啦。
这个审核就像是一场小考试,邮储公司要看看商家是不是符合要求呢。
不过不用担心,只要商家是正规经营的,一般都没啥大问题。
审核的速度也还挺快的,不会让商家等得太着急。
3. 设备安装与培训。
审核通过之后,就到了很重要的环节啦,设备安装。
邮储公司会安排专业的人员到商家的店铺里去安装收单设备。
这些设备可都是高科技呢,但是操作起来并不难。
安装好设备之后,还会有专门的培训。
这个培训就像是给商家的小福利,工作人员会像老师教学生一样,一步一步地教商家怎么使用这些设备,怎么查看交易记录,怎么处理一些小问题。
商家们只要认真听,很快就能学会的。
三、顾客付款时的收单流程。
1. 刷卡支付。
当顾客选择刷卡支付的时候,商家就拿出邮储公司提供的刷卡设备。
顾客把卡一刷,设备就会迅速读取卡的信息,然后提示顾客输入密码或者签名。
这个过程就像流水一样顺畅,很快就能完成支付。
而且邮储公司的系统非常安全,顾客不用担心自己的卡信息会泄露,就像把钱放在特别牢固的保险箱里一样。
2. 扫码支付。
现在扫码支付可流行啦。
如果顾客要扫码支付,商家就把邮储公司生成的收款二维码拿出来。
银行分行非实时代收付业务处理规程

邮政储蓄银行ⅩⅩ分行非实时代收付业务处理规程中间业务平台非实时代收付业务是指邮政储蓄银行与委托单位以非联网方式实现的通过手工方式进行上账处理的代收付类中间业务,其中代付类业务的上账由邮政储蓄银行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通过邮政储蓄系统向指定客户发放款项的操作;代收类业务的上账是指邮政储蓄银行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通过邮政储蓄系统向指定客户收取款项的操作。
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协议管理(一)邮政储蓄与委托单位合作开办代收、代付业务,应事先与委托单位签订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二)协议签定的主体需是获得上一级书面授权的,有对外签订协议权限的分支行,且所签协议需经过相关法律合规部门审查确认。
(三)各分支行、邮政储蓄网点的代收付业务处理及账务处理必须严格依据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协议及相关文件办理。
第二条委托关系管理(一)市(县)分支行业务部门根据与委托单位的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在中间业务平台进行单位基本资料及结算资料的维护。
(二)用户委托邮政储蓄代收、代付款项前,应建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委托关系。
1、客户自行到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时,邮政储蓄应与客户签订代收付业务协议;2、由委托单位向邮政储蓄申请批量加办的,应提供“邮政储蓄代收付业务通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书”)及批量加办明细清单,明细清单内要素应包括用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用户号等内容,有邮政储蓄活期结算账户的,还应提供活期结算账号;没有活期结算账户的,还应提供委托单位已审核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戳的用户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由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三)县(市)局为结算局时,不允许办理跨县(市)的委托。
第三条数据的交接管理(一)邮政储蓄在办理代收、代付业务处理前,应事先由委托单位提供“通知书”及纸质明细清单(“通知书”和纸质明细清单须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员名章),对笔数较多的可同时提供电子数据。
(二)邮政储蓄应指定双人接收委托单位提交的“通知书”、纸质明细清单及电子数据,并检查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相符,同时对数据文件进行核实,无误后在“通知书”及纸质明细清单上签名确认,同时登记“邮政储蓄代收付业务处理登记簿”(附件2,下简称“登记簿”)。
代理金融网点业务处理规范—汇兑业务

特殊业务——查询
查询指客户、有权机关或汇兑业务机构内部 人员对系统内的某一汇款的相关信息的调阅和查 看,以及各级管理信息的查询。分为客户查询、 司法查询(协助查询)和内部查询。
查询——内部查询
内部查询是指柜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由于业务需 要对汇款信息、兑付信息等交易明细和管理信息 进行调阅和查看的行为。普通柜员进行内部查询 时须综合柜员授权。
二 附加业务
附加业务是指向客户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的同 时,提供的各种附加服务,包括:投单回执、 回执清单、短信服务和附言。附加业务应根据 客户需求办理。
投单回执
附加业务
回执清单 短信服务 附言
附加业务——投单回执
投单回执是指采取按址投递的方式将汇款已兑 付的信息通知给汇款人的一种附加服务。投单回 执由汇款人申请加办。
查询——司法查询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汇款资料, 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汇款单、取款通知单或取 款凭单、汇款清单、投递交接清单等资料。各相 关业务部门应当如实提供上述资料,根据有权机 关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允许有权 机关带走原件;
司法查询(协助查询)业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 扣划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司法查询(协助查询)包括:根据汇票号码、收款人 或汇款人姓名、收款人或汇款人有效实名证件,收款账号/ 卡号、扣款账号/卡号查汇款信息;
营业机构及各级业务管理部门协助有权机关进行司法 查询(协助查询),凭法律主管部门送达的《协助有权机 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具体执行司法查询(协 助查询)操作,查询结束后将查询结果及《协助有权机关 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一并反馈法律主管部门;
产品——商务汇款
(一)商务汇款是指借助汇兑系统优势,为企业、 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 “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业务。商务汇款 原则上在汇兑联网网点办理。
福建邮政储蓄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0813

福建省邮政储蓄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邮政储蓄代收付业务管理,适应邮政储蓄中间业务平台业务处理的需求,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间业务是指邮政储蓄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委托,依托邮政储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委托单位及委托单位用户提供中介性金融服务的业务。
按业务性质和委托单位的不同,分为代付类中间业务、代收类中间业务、代售类中间业务和综合类中间业务。
第三条中间业务平台是为实现邮政储蓄中间业务处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的统称,邮政储蓄机构开办省内中间业务原则上须使用中间业务平台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处理的各项省内代收、代付类中间业务。
银证转账、全国性代理保险、全国性代销基金、代理国债、电话银行、对账短信等业务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全省邮政储蓄机构开办省内代收付中间业务均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一节机构管理第六条邮政储蓄中间业务平台包括管理机构和网点机构,邮政储蓄中间业务管理机构指省储汇局、各市邮政储汇局、各县(市)邮政储汇分局;网点机构分为储蓄网点和现金代收点,现金代收点只允许办理现金代收业务。
第七条各市邮政储汇局必须指定相应的业务部门管理中间业务。
(一)省储汇局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邮政储蓄机构部署的中间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员培训方面的策略;2.负责全省中间业务的审批及向国家局、省银监局的申报;3.负责制定中间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4.负责中间业务种类管理、分配、维护,省级中间业务委托单位的维护管理,负责在系统上操作维护省级中间业务操作员及市邮政储汇局中间业务主管;5.指导、检查、监督中间业务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二)市邮政储汇局1.贯彻、执行上级邮政储蓄机构部署的中间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员培训方面的策略;2.负责中间业务的审批及向省储汇局、银监分局(局)的申报;3.负责制定中间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4.负责市级中间业务委托单位的维护管理,负责在系统上操作维护市级中间业务操作员及县(市)邮政储汇局中间业务主管;5.指导、检查、监督中间业务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流程介绍(PPT)

代收业务(汇兑版) 代收业务(汇兑版)介绍
业务名词解释
“过渡期”是指邮政储汇部门获得国家银行监管机构允许,开办 过渡期”是指邮政储汇部门获得国家银行监管机构允许, 过渡期 企业类客户资金划转等银行业务( 企业类客户资金划转等银行业务(即“对公业务”)前的时间。 对公业务” 前的时间。 “代收付分户”是指在过渡期内,储汇业务为各省开立的资金结 代收付分户”是指在过渡期内, 算虚拟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各省所得收益的结算, 算虚拟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各省所得收益的结算,以及企业客 户货款的暂存。 户货款的暂存。 “邮政储汇对公账户”以企业名义在邮政储蓄银行(开通日期按 邮政储汇对公账户”以企业名义在邮政储蓄银行( 照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批准日期为准)开立的账户, 照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批准日期为准)开立的账户,用于企业资 金的划转、结算等。 金的划转、结算等。
代收业务(汇兑版) 代收业务(汇兑版)介绍
利用储汇系统进行代收业务方式 储汇信息系统与物流信息系统对接; 储汇信息系统与物流信息系统对接; 邮政营业窗口负责资金的收缴; 邮政营业窗口负责资金的收缴; 由储汇部门完成资金清分工作。 由储汇部门完成资金清分工作。
代收业务(汇兑版) 代收业务(汇兑版)介绍
邮政汇兑 清分系统
过 渡 期
收寄省 代收付分户1 代收付分户 收寄省 代收付分户2 代收付分户
收寄(配送) 收寄(配送) 省收入
企业客户 剩余货款
配送) 收寄(配送) 省物流公司 帐户
企业客户 剩余货款
企业 对公账户
业务定义
代收货款和运费到付业务示意图
实物流
寄件人
收寄局
配送局
收件人
资金流
资金流
运费到付业务 代收货款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收付业务基本情况:
❖代收付业务意义: 1、增加我行收入; 2、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提高余额定活比例。
代收付业务介绍
31 我省代收付业务基本情况 2 我省代收付业务种类 3 代收付业务风险点汇总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收付业务
代收业务
代付业务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收付业务
代收业务
代付业务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风险点汇总:
❖中间业务平台中各级人员必须与实际相 符,业务主管与代收付操作员不能兼任 。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风险点汇总: ❖客户经理不能兼职做代收付业务操作员 。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风险点汇总:
❖客户经理与代收付操作员交接数据时, 在相应的登记簿登记 。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操作流程: ❖代发完成后,将相关信息返回委托单位 。
代收付业务介绍
31 我省代收付业务基本情况 2 我省代收付业务种类 3 代收付业务风险点汇总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风险点汇总:
❖代收付业务合同的签订。 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如有手续费, 应注明手续费计算方式及结算周期 。
代收付业务
代收业务
代付业务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
❖代发工资
代发工资业务是交易笔数、交易金额最大的代收付业务。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
❖代发养老金 1、代发省社保养老金; 2、代发市社保养老金; 3、代发铁路系统养老金; 4、代发新农保 。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付业务:
❖代发部分财政拨款 1、代发退耕还林款; 2、代发家电下乡款; 3、代发粮食直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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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 (1)第一节机构管理 (1)第二节人员管理 (2)第三章委托单位管理 (6)第四章预付资金管理 (11)第五章签约管理 (15)第一节个人用户签约管理 (15)第二节公司用户签约管理 (18)第六章缴费类业务 (20)第七章批量业务 (29)第八章营业前准备/日终处理 (48)第九章凭证管理 (48)第一节凭证操作流程 (49)第二节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 (52)第十章会计核算 (53)第十一章清算报表 (74)第十二章资金结算 (78)第十三章差错调整 (83)第十四章附则 (8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的管理及操作,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一节机构管理第三条机构设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通过邮政金融中间业务平台完成。
中间业务平台机构为五级机构设置,即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网点。
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为管理机构,网点为营业机构。
第四条一般规定(一)中间业务平台管理机构从公司系统内同步各级管理机构,中间业务平台不维护管理机构名称等信息。
公司系统新增、修改、删除管理机构,在日终时同步更新中间业务平台管理机构。
(二)中间业务平台营业机构从储蓄系统、公司系统分别同步各营业机构。
中间业务平台不维护营业机构名称等信息。
储蓄系统、公司系统新增、修改、删除营业机构,在日终时同步更新中间业务平台营业机构。
(三)各级管理机构可对本机构及辖内下级机构信息进行查询。
(四)各级管理机构可根据机构自身条件、业务发展状况、风险评估等级等因素,控制指定辖内下级管理机构或营业机构允许或禁止办理的交易。
第五条机构信息维护流程(一)机构信息维护1.功能说明使用本交易可对机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可对机构可办理的交易权限进行维护。
2.操作流程(1)总行、一级分行综合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机构信息维护”对本级及辖内机构进行交易集控制。
本交易须经综合主管授权。
(2)交易成功后,打印“机构维护信息表”,定期装订存档。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六条人员设置中间业务平台人员包括管理机构操作员和网点柜员。
管理机构操作员由中间业务平台管理,网点柜员由储蓄系统和公司系统分别管理。
中间业务管理机构操作员在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分别设置,分为综合类、业务类、会计类、技术类。
综合类人员包括综合主管、综合管理员。
业务类人员包括业务主管、信用卡主管、业务管理员、信用卡管理员、文件管理员、业务查询员。
会计类人员包括会计主管、清算主管、凭证主管、会计管理员、清算管理员、凭证管理员。
技术类人员包括系统主管、系统管理员、技术主管、技术管理员。
系统主管、系统管理员只在总行设置。
清算主管、清算管理员只在总行、一级分行设置。
文件管理员在一级支行设置。
综合管理员负责各级人员与机构的管理,综合主管负责对综合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业务管理员负责委托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参数的管理,业务主管负责对业务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信用卡管理员负责对信用卡类代收业务的管理,信用卡主管负责对信用卡管理员授权。
会计管理员负责委托单位结算参数的管理,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结算,负责管理机构发起的批量业务的各项操作,会计主管负责对会计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清算管理员负责调整差错,清算主管负责对清算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凭证管理员负责凭证的入库、请领、下发、收回等,凭证主管负责对凭证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技术管理员负责技术类标准数据的管理,技术主管负责对技术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文件管理员负责代网点上传批量文件及下载回盘文件。
业务查询员可查询各类代收付交易的统计报表。
不相容岗位及有权限制约关系的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同级主管与非主管人员不得兼任,会计类人员、业务类人员、技术类人员不得兼任。
第七条一般规定(一)管理机构操作员在中间业务平台内维护。
总行综合类人员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主管授权下维护。
其余各级综合类人员由上级综合管理员在上级综合主管授权下维护。
各级会计类人员、业务类人员、技术类人员由本级综合管理员在本级综合主管授权下维护。
(二)网点柜员基本信息分别从储蓄系统、公司系统同步至中间业务平台,柜员基本信息维护均在储蓄系统、公司系统进行,新增柜员时自动分配默认交易权限。
(三)中间业务平台可对管理机构操作员或网点柜员进行交易集控制。
第八条人员信息维护流程(一)管理机构操作员维护1.功能说明使用本交易可对中间业务平台管理机构操作员信息进行新增、修改、注销、重新注册、密码重置等操作。
2.操作流程(1)申请机构或部门填制“中间业务平台柜员维护申请表”(下简称“柜员维护申请表”),内容应齐全、真实、完整,并由经办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提交维护机构。
(2)综合管理员登陆中间业务平台,使用“公共管理-人员管理-管理机构操作员维护”交易,依据“柜员维护申请表”对管理机构操作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注册、修改、注销、重新注册、密码重置等操作,该交易须经综合主管授权。
(3)交易成功后,打印“柜员维护信息表”,与“柜员维护申请表”一并留存,定期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1)新建操作员初始密码和重置后密码都为000000,需修改后方可办理业务。
(2)操作员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达到3次即被锁定,锁定后需综合管理员重置密码。
(二)网点操作员维护流程1.功能说明使用本交易可对网点柜员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可对网点柜员交易权限进行维护。
2.操作流程(1)申请机构或部门填写“柜员维护申请表”,内容应齐全、真实、完整,并由经办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提交维护机构。
(2)一级支行综合管理员登陆中间业务平台,使用“公共管理-人员管理-网点操作员维护”交易,依据“柜员维护申请表”对网点柜员的交易集进行修改,该交易须经综合主管授权。
(3)交易成功后,打印“柜员维护信息表”,与“柜员维护申请表”一并留存,定期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网点柜员交易集权限不得大于该柜员身份的默认交易集。
第三章委托单位管理第九条银行受委托单位委托,开办某项代收付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在中间业务平台内对委托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参数、结算参数等信息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条一般规定(一)委托单位信息原则上由该项代收付业务主办行负责维护。
如业务超出主办行所辖范围内机构办理的,须提交上级机构维护。
(二)委托单位注册后其所属地区不能更改,如确需变更其所属地区,只能注册新的委托单位。
(三)为防控信用卡代收类业务的风险,由信用卡中心对是否允许使用信用卡办理某项代收类业务进行控制。
第十一条委托单位信息维护流程(一)委托单位基本信息维护1.功能说明委托单位与我行签订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开办代收付业务,使用本交易对委托单位名称、行业代码、单位性质、员工规模、注册资金、营销属性等基本信息进行维护(包括注册、修改等),生成委托单位代码。
2.操作流程(1)委托单位基本信息首次维护时,业务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基本信息维护”交易,根据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内容,注册委托单位基本信息。
本交易须经业务主管授权。
(2)因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变更,需修改委托单位基本信息时,业务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基本信息维护”交易,根据变更后的协议内容维护委托单位基本信息。
本交易须经业务主管授权。
(3)维护完成后,打印“委托单位基本信息表”,和协议一并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1)委托单位代码是委托单位的唯一标识。
同一委托单位办理多种代收付业务时,如平台中已有该委托单位代码,无需新增。
(2)委托单位简称用于凭证打印、报表统计等显示。
当委托单位名称大于10个汉字时,简称需要手工输入。
(3)修改委托单位基本信息时,除委托单位代码、行业代码外,其他信息均可修改。
(二)委托单位业务参数维护1.功能说明本交易对委托单位的业务代码、储蓄/对公系统摘要、业务开办范围、交易渠道、是否检查用户签约关系等业务参数进行维护(包括新增、修改等)。
2.操作流程(1)首次开办业务时,业务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业务参数维护”交易,按照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内容录入,选择相应业务代码。
本交易须经业务主管授权。
(2)因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变更,需修改委托单位业务参数时,业务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业务参数维护”交易,根据变更后的协议内容维护委托单位业务参数。
本交易须经业务主管授权。
(3)维护完成后,打印“委托单位业务参数表”两份,一份定期装订存档,一份交会计部门后续处理。
3.注意事项(1)委托单位业务参数只能由注册该委托单位的机构进行维护。
(2)业务开办范围是指允许办理该项业务的机构,可选择全辖或指定机构,包括储蓄系统、公司系统机构。
(3)办理起始时间、截止时间用于控制该业务的办理时间,默认为24小时。
(4)当委托单位停办某项业务时,应将该业务开关修改为“停用”状态。
(5)如交易提交失败,提示“委托单位业务分发配置不存在”,应在确认业务代码选择无误情况下,联系一级分行或总行技术管理员对该项业务进行分发配置。
(三)委托单位结算参数维护1.功能说明本交易对委托单位的本金结算方式、本金结算周期、本金公司结算账户、对账标准等结算参数进行维护(包括新增、修改等)。
2.操作流程(1)会计管理员收到业务部门提供的“委托单位业务参数表”及协议,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结算参数维护”交易,选择相应业务代码,按照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内容录入。
本交易须经会计主管授权。
(2)交易成功后,打印“委托单位结算参数表”,定期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如委托单位需要T+0结算代收资金,除进行该交易外,还需技术人员增加配置。
(四)委托单位内部分户关联1.功能说明本交易用于维护某项代收付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的储蓄系统代收付委托分户与公司系统内部账户。
2.操作流程(1)会计管理员使用“清算管理-委托单位分户管理-内部账户关联”交易,选择业务代码及委托单位代码,将储蓄系统内部分户、公司系统内部分户与委托单位的业务建立对应关系。
该交易须经会计主管授权。
(2)交易成功后,打印“委托单位内部分户表”,定期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1)储蓄内部委托分户只在省行开立,分别开立代收、代付两个分户,全省共用。
(2)此交易可维护公司内部7位短账号,转入资金时可直接使用短账号。
(五)委托单位业务交易维护1.功能说明本交易用于控制某项业务指定交易是否开通,定义交易摘要,设置单笔交易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