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

序号保险险种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

单位个人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030—18162

14% 8% 非深户基础养老保险13% 8%

2 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632-18162 6.20% 2%

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6054 0.60% 0.20% 非深户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6054 0.45% 0.10%

3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30—18162 0.50% 0

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30 0.20% 0

4 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2030—18162 0.40% 0

5 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2030 2% 1%

6 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1808—30271 5%—20% 5%—20%

7

残疾人保

障金

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8 其他收费项目或

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 政策详解1、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