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9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婚姻家庭法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
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2017年真题]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7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甲未达到法定婚龄,甲的近亲属有权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
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
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答案】A【解析】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本题中,甲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则在被收养人丙成年以前,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

法律硕士(法学)联考民法学真题【考试科目】民法学(满分75 分)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六、单项选择题(20_29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20.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通知B .追认C.要约 D •催告21.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 年。
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A •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 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 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 •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22. 甲无票乘坐公交车被发现,司乘人员将其控制在车内至终点站,令甲在调度室反省 4 小时。
司乘人员的此种行为属于()。
A .侵权行为B .自助行为C.正当防卫 D •紧急避险23. 某6 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
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A .甲,女,29周岁,未婚,无子女B .乙,男,45周岁,离婚,无子女C.丙,女,38周岁,丧偶,无子女D .丁,女,46周岁.已婚,有一子已成年24. 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A .树上的果实B .银行存款的利息C.未收割的庄稼D .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力25. 某单位职工餐厅购买若干正版音乐光盘后,将光盘中的作品作为背景音乐播放。
该餐厅的行为属于()。
A .侵害着作权的行为B .着作权的合理使用C. 着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D. 着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26. 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待售。
每辆价格10 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
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全部售完,未能成交。
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B .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C.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 •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7. 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
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答案】C【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出质的财产或权利交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但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本题中,质押合同于3月1日签订也于3月1日生效。
4月1日,甲将越野汽车交付给乙,此时质权设立,乙取得质权。
甲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随车工具箱的质权未设立,乙对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
2.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2011年12月3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2013年3月9日。
乙银行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2016年真题]A.2012年12月3日B.2013年12月3日C.2014年3月9日D.2016年3月9日【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题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3年3月9日,从最后一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16年3月9目,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截止至2016年3月9日。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正确答案:B解析:A项中甲乙之间的恋人关系不受民法所调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B 项的技术转让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是民事法律关系;C项中的甲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主体地位并不平等,不受民法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项中甲教育局与中学的关系属于行政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选B。
知识模块:民法学2.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2题)A.合伙企业B.个体工商户C.个人独资企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正确答案:D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成立的条件有: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关键是看是否具有独立的财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都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资格,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6题)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入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正确答案:B解析: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和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依法对婚姻予以撤销或宣告某婚姻无效B.以重婚为由宣告某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限于该无效婚姻当事人本人及其近亲属C.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D.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离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正确答案:C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第1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据此规定,C项表述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另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据此,A项表述错误。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及其第1项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据此,B项表述错误。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总分:9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8,分数:56.00)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B.民事法律规范C.有关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D.某教授翻译的德国民法典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他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可见,选A项。
2.王某有一处房屋,当他得知房屋附近将要建设一座噪声很大的工厂时,便将房屋卖给想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房屋的李某。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本题中,王某应将房屋附近将要建设工厂的事实告知李某,这种如实告知义务就是诚实信用,但王某隐瞒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故选D项。
3.下列关于民法起源和发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起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B.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清末颁布的《大清民律草案》C.《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D.罗马法中对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公法部分一般认为,古罗马的市民法是民法的词源,而万民法则是国际私法的词源,故A项表述错误。
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而不是《大清民律草案》,故B项表述错误。
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和统一法律,法典编纂随之兴起。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可见,C项表述正确。
罗马法在法律体系上属于诸法合体,但在法理上有公法和私法之分,但对以后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其中的私法部分,而不是公法部分。
可见,D项表述错误。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4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40(总分:7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甲公司将其所有的10台电脑出售给乙公司。
甲、乙公司同时约定,由甲公司租用该批电脑一个月,该约定自成立时生效。
甲公司交付电脑的方式是( )。
A.指示交付B.直接交付C.占有改定√D.简易交付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四种: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
《物权法》第27条规定了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据此,选C 项。
2.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约定1个月内交付房屋和房款,共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后来,双方按照约定交付了房屋和房款,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按照物权法( )。
A.房屋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B.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C.买卖合同不能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D.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也已经转移《物权法》第15条规定了区分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原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据此,选B项。
3.甲、乙因房屋所有权引发争议,经仲裁机关裁决,乙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自( )生效。
A.仲裁裁决生效时√B.房屋所有权办理登记时C.房屋被乙实际占有时D.仲裁机构受理该案件时因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是基于公法原因引发的物权变动。
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选A项。
4.既属于主物权,又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是( )。
A.地役权B.所有权C.留置权D.典权√地役权属于从物权、不动产物权;所有权属于主物权、动产物权或不动产物权;留置权属于动产物权;典权属于主物权、不动产物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doc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doc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62.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胡某花了5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
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1题)(分数:2.00)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3.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分数:2.00)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4.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4题)(分数:2.00)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自由设立主义5.甲(13周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将自己的书包扔掉。
甲扔掉书包的事实属于(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5题)(分数:2.00)A.事件B.事实行为C.民事法律行为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6.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
该合同属于(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1题)(分数:2.00)A.附确定期限的合同B.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C.附延缓条件的合同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7.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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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9(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1.下列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是( )。
A.债权B.平等权C.隐私权√D.受教育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对于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这18类民事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除了上述18类民事权利以外,还存在着其他民事权利,包括债权、某些人格权和身份权、诉讼权以及其他政治、文化权利等。
在这些民事权利中,如死者的名誉、胎儿的人格利益,以及诸如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信用权等,也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保护。
但要注意:(1)合同债权虽然也是一种民事权益,但它原则上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而是由《合同法》调整。
(2)《宪法》规定的某些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不受《侵权责任法》保护。
2.民事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分担损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即所谓“无过错,无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性、基础性的归责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承担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B.推定过错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分担损失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也可称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于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这种过错仅仅是一种推定,加害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必须举证予以证明才能免责。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可见,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故选B项。
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分担损失原则对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学术界有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之争,本书坚持该归责原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选B项。
5.下列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不适用于侵权责任的是( )。
A.赔偿损失B.赔礼道歉C.排除妨害D.修理、重作、更换√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十种:(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在上述十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除了修理、重作、更换和支付违约金这两种责任形式只能适用于违约责任外,其余八类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都可以适用于侵权责任:故选D项。
6.下列抗辩事由中,《侵权责任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是( )。
A.私力救济√B.不可抗力C.过失相抵D.正当防卫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是指免除或者减轻侵权责任的条件。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抗辩事由包括过失相抵、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可见,选A项。
注意:虽然《侵权责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私力救济可以作为免责事由,但私力救济可以成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7.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关当事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
A.教唆他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B.无意思联络数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但每一人的损害不足以造成危害后果的√C.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实施侵权行为而不采取必要措施的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1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规定,对于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帮助人与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可见,A项表述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规定,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造成同一损害,但每一个人的损害不足以造成危害后果,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B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承担按份责任的情形,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故选B项。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可见,C项表述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1款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据此规定,D项表述承担连带责任。
8.甲无故殴打乙,甲一拳打过去,将过来劝架的丙的门牙打掉一颗。
则对丙的损害( )。
A.甲、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甲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C.乙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D.如果甲无力赔偿,则乙应当对丙的损害给予适当补偿《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据此,选B项。
不选A项:因为乙并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甲、乙不构成共同侵权。
不选C项:因为乙并没有实施加害行为。
不选D项:乙作为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逃逸了的侵权人确实找不到,或者侵权人确实无力赔偿,这是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限定条件,如果侵权人没有逃逸或者有赔偿能力的,被侵权人不能找受益人要求补偿。
(2)有明确的受益人,被侵权人明确提出了要求补偿的请求。
(3)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不是全额赔偿。
可见,D项表述错误,因为D项表述没有明确受害人是否提出适当补偿请求。
9.下列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是( )。
A.债权B.所有权C.荣誉权√D.商标权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主体限于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对象限于对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侵害财产权益(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
具体而言,下列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当事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①人格利益,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贞操权等。
②身份利益,包括监护权、婚姻自主权、配偶权。
③死者的人格利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和遗体、遗骨。
④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所有权。
一般而言,财产权益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但对于具有象征意义的人格纪念物品的侵害,也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⑤包含人格利益的其他权益,包括著作权中的人格利益(如署名权遭受侵害)、专利权中的人格利益等。
但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益遭受侵害,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3)必须造成严重损害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严重精神损害”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偶尔的痛苦和一时的不快乐不能认定为严重的精神损害。
备选项中,只有C项表述的荣誉权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故选C项。
10.下列侵权责任中,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的侵权责任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的侵权责任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中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中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备选项中,只有D项表述的侵权责任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故选D项。
A、B项表述的是监护人责任,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C、D项表述的都是学校事故责任,但C项表述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项表述的侵权责任则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11.下列关于劳务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B.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职业介绍机构承担侵权责任C.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派遣的单位承担侵权责任D.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据此,选D项。
12.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选项中,管理者或组织者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是( )。
A.北京西客站B.首都机场C.生日晚会√D.人才招聘会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主要内容是,义务人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免受侵害。
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人包括两类:(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
公共场所包括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也包括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如机场、码头、公园、餐厅等。
(2)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比如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展销等活动。
可见,选C项。
13.下列选项中,不可抗力不得成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是( )。
A.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B.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C.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D.水上航运工具致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1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据此,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故选B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普遍适用的免责事由,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0条和第71条规定,民用核设施和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都不得以不可抗力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