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最新整理)股东会议事规则

(完整)股东会议事规则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全部内容。
宁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宁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理人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2)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3)公司对外单笔投资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或者累计对外融资超过注册资本的60%时作出决议,或者为他人(包括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4)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以上的股东或者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提案;(15)授权董事会行使、履行部分股东会的职责;(16)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股东制度

一、股东的权利:(一)按所占股分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二)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四)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企业经营;(五)依法律和股东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企业新增资本;(六)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七)参预修改本制度。
二、股东的义务:(一)企业终止经营前,不得擅自抽回出资或者撤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三)遵守本制度,不按股东协议和本制度执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三、股东会的职权: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一)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所占股分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股东协议及本制度约定行使职权;(二)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至少两次) ,一般定于六个月举行一次。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暂时会议,暂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荐一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主持;(四) 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县级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职责

县级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职责
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或修改章程;(二)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等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规划,决定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六)审议、批准农村商业银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八)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一、股东大会工作职责有哪些:
1、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商法考试 多选题 带题目

三、多项选择题(共30 道试题,共30 分。
)得分:301.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A. 募集资金的用途B. 认股人的权利、义务C. 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2.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A.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B.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C.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3. 以下主体中,哪些不属于商人?()C. 某公司总裁D. 某公司董事4. 以下国家采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的国家有B. 法国C. 德国D. 日本5.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A. 公司名称B. 公司成立日期C. 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D. 股票的编号6. 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A. 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D. 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7.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A.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B.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C.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8. 某股份公司成立时,某甲做为发起人欲以其所有的一幢楼房作为出资,他应办理哪些手续?A. 评估作价B. 产权过户C. 验资D. 创立大会确认9.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A. 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B. 通过公司章程C. 选举董事会成员10.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A.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B.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C.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D.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法规: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小编希望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公司的出资方在公司法中被称为股东,由股东组成的会议就是股东会。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会很多权力,股东会行使权力可以进行公司的管理决策等重要事情的决定。
在我国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很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东会的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新经典版)

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第五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公司依据登记机关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第七条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股东制度守则

一、股东的权利:(一)按所占股分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二)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四)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企业经营;(五)依法律和股东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企业新增资本;(六)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七)参预修改本制度。
二、股东的义务:(一)企业终止经营前,不得擅自抽回出资或者撤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三)遵守本制度,不按股东协议和本制度执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三、股东会的职权: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一)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所占股分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股东协议及本制度约定行使职权;(二)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至少两次),普通定于六个月举行一次。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暂时会议,暂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三)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荐一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主持;(四)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最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C.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答案:C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召集和主持。
A. 董事长B. 监事会主席C. 董事会D. 股东代表答案:A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人以上。
A. 2B. 3C. 5D. 7答案:A4.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人。
A. 3-13B. 5-19C. 7-11D. 9-15答案:A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人。
A. 2B. 3C. 5D. 7答案:B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出资。
A. 货币B. 实物C. 知识产权D. 以上都可以答案:D7.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A. 100B. 200C. 300D. 500答案:D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承担。
A. 合并前各方B. 合并后的公司C. 合并前的股东D. 合并后的股东答案:B9.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个月内编制完成。
A. 1B. 2C. 3D. 6答案:C1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出资人。
A. 有限B. 无限C. 连带D. 补充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可以行使以下哪些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答案:ABC1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以下哪些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D.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答案:ABCD1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可以行使以下哪些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C.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答案:ABCD1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可以行使以下哪些职权?()A. 检查公司财务B.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C.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D.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答案:ABCD1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可以行使以下哪些职权?()A. 检查公司财务B.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C.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D. 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答案:ABCD1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形式?()A. 吸收合并B. 新设合并C. 股权置换D. 资产置换答案:AB1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形式?()A. 存续分立B. 新设分立C. 股权置换D. 资产置换答案:AB1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形式?()A. 股东会决议解散B.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C.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D. 依法被责令关闭答案:ABCD19.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减少注册资本?()A. 减少股份总数B. 减少每股面值C. 减少股份总数和每股面值D. 减少股份总数或者减少每股面值答案:D2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增加注册资本?()A. 发行新股B. 公积金转增股本C.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D. 以上都可以答案: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2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可以由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2005)》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東力。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違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由此可见,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载体,既赋于股东权利,亦使股东承担义务,是股东在公司的行为准则,股东必须
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案中,原告安盛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虽主要是关于取消股东身份的规定,但该条第二款明确记载有“股东会决议罚款”,根据章程本身所使用的文义进行解释,能够得出在出现该条第一款所列八种情形下,安盛公司的股东会可以对当事股东进行罚款。
鉴于上述约定是安盛公司的全体股东所顶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被告祝鹃亦在章程上签字予以认可,故包括祝娟在内的所有股东都应当遵守。
据此,安盛公司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2005))第三十八条第(十ー)项之规定,享有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处以罚款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