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会计阿拉伯数字书写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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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会计阿拉伯数字书写范例

会计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阿拉伯数字的标准写法(1)每个数字要大小匀称,笔划流畅;每个数码独立有形,使人一目了然,不能连笔书写。(2)书写排列有序且字体要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地写,(数字与底线通常成60度的倾斜)。(3)书写的每个数字要贴紧底线,但上不可顶格。一般每个格内数字占1/2或2/3的位置,要为更正数字留有余地。(4)会计数码书写时,应从左至右,笔划顺序是自上而下,先左后右,防止写倒笔字。(5)同行的相邻数字之间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但也不可预留间隔(以不能增加数字为好)。(6)、除“4”、“5”以外数字,必须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笔划。(7)、“6”字要比一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7”和“9”字要向左下方(过底线)长出1/4。(8)、对于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在书写时,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例如:“1”不可写得过短,要保持倾斜度,将格子占满,这样可防止改写为“4”、“6”、“7”、“9”;书写“6”时要顶满格子,下圆要明显,以防止改写为“8”;“7”、“9”两字的落笔可延伸到底线下面;“6”、“8”、“9”、“0”的圆必须封口。大写书写规范B、大写金额的标准写法(1)大写金额要紧靠“人民币”三字书写,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大写数字前没有印好

“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2)大写常将数字到“元”或“角”,在“元”或“角”后写“整”字;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如:¥12 000.00应写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再如:¥48 651.80可写为:人民币肆万捌仟陆佰伍拾壹元捌角整;而¥486.56应写为:人民币肆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3)分位是“0”可不写“零分”字样,如:¥4.60应写为人民币肆元陆角整。(4)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的,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 409.50应写为: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5)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的,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 680.3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97 000.53,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玖万柒仟元伍角叁分。(6)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6 409.0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7)阿拉伯金额数字最高位是“1”的,汉字大写金额加写“壹”字,如¥15.8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伍元捌角整,又如¥135 800.0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8)在印有大写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位置的凭证上书写大写金额时,金额前面如有空位,可划“”注销,阿拉伯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汉字大写金额就可以写几个零。如¥100.5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万仟壹佰零拾零元伍角零分。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元,角,分,万,仟,佰,拾

阿拉伯1,4,7,9书写是最后一笔要川过数字格的下线(也就是要低与其它数字),5,6要的上边要高与其它数

字.

注所有的阿拉伯数字书写时要从数字格的右边向左下角斜倾,所有的阿拉伯数字书写是只能占数字格的下三分之一,以便于错后有地方更改.回答人的补充2009-11-23 15:37

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

(1)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的写,不得连笔写,排列要整齐,在书写时应有一定的斜度,一般可掌握在60度左右。(2)书写有高度标准,一般要求数字的高度占凭证帐页横格高度的1/2为宜,书写时要注意紧靠横格底线,使上方能留出更正空间。

(3)保持均衡的间距,每个数码字要大小一致,数字间的空隙应均匀,约半个数字大小,不宜过大以防被添加数字。在印有数位线的凭证、账簿、报表上,每一格只能写一个数字,

不得几个字挤在一个格里,也不得在数字中间留有空格。(4)为防止被模仿或涂改,会计人员要保持个人的书写规律和特色:

①“1”应居中写并不可写得过短,以防被改为“4”、“6”、“7”、“9”;

②“2”的底部上绕,以免被改为“3”;

③“4”的顶部不封口,写第1笔画时应上抵中线,下至下半格的四分之一处,并注意“4”的中竖要明显比“1”短。

④“6”的竖划应偏左,“4”、“7”、“9”的竖划应偏右,此外“6”的竖划应上提为一般数字的1/4;“7”“9”的竖划可下拉出格至一般数字的1/4。

书写“6”时下圆要明显,以防止改写为“8”;

⑤“8”有两种笔顺,都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以防止将“3”改为“8”。

⑥“6”、“8”、“9”、“0”的圆圈必须封口。

(二)中文大写数字数位书写规范

中文大写数字主要用于支票、传票、数据、发票等重要票据,中文大写数字庄重、笔画繁多、可防篡改,有利于避免混淆和经济损失。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包括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

玖;数位包括拾、佰、仟、万、亿、兆、圆(元)、角、分、等。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以防篡改。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用简化字代替。

(三)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通常,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小写金额”,用汉字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大写金额”。

1、小写金额书写要求

(1)书写小写金额时,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以防止金额数字被人涂改。凡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人民币符号用“¥”表示,“¥”是“yuan ”第一个字母缩写变形,它既代表了人民币的币制,又表示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以后,数字后面可不写“元”字。“¥”主要应用于填写票证(发票,支票,存单等)和编制记账凭证,在登记帐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不使用“¥”。

(2)在没有位数分隔线的凭证、账、表上,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以符号“—”代替。

举例:¥100.00 可写成¥100.—;也可写作¥100.00元;¥100.50 不可写作¥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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