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价款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核心要素:1. 工程量清单:这是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详细列出所有工程项目的数量、规格和要求。
2. 单价分析:对于每一项工程量,需要确定其单价,这通常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3. 总价计算:将各项工程量的单价与相应的数量相乘,得出每项工程的总价,再将所有工程的总价累加,得到整个工程的合同总价。
4. 风险费用和预备费:在总价的基础上,通常会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和预备费,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
5. 变更和调整: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以及变更的程序和原则。
6. 支付方式和时间:明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如分期付款、进度付款等)和具体的支付时间节点。
7.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确定范本:h2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确定范本/h2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建方):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达成合作意向,现就本项目的合同价款确定如下:一、工程量清单根据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双方确认工程量清单如下:(此处列出详细的工程量清单)二、单价分析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成本,对每一项工程量进行单价分析,确定单价如下:(此处列出详细的单价分析)三、总价计算根据上述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分析,计算出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______元。
四、风险费用和预备费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本项目合同总价中包含风险费用和预备费,共计:______元。
五、变更和调整如遇设计变更或市场波动等情况,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此处详细说明变更和调整的原则和程序)六、支付方式和时间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此处列出具体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七、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能遵守合同价款的相关约定,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此处明确违约责任的内容)本合同价款确定书作为双方合作的依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组成及划分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组成及划分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费用。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组成及划分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从组成及划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组成1. 预付款:预付款是指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 进度款:进度款是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有三种: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 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4. 质保金:质保金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
质保金的预留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左右,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金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逐步退还。
二、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划分1. 固定价款:固定价款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的调价因素发生,否则工程价款不再调整。
2. 变动价款:变动价款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客观因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金额。
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事项和程序对变动价款进行调整。
3. 成本加酬金:成本加酬金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利润和奖金),构成工程价款。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复杂、施工周期长、风险较大的情况。
4.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结合工程单价计算出的工程总价款。
工程量清单应准确、完整,如有缺陷或变更,应及时修正和调整。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组成及划分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部分。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怎么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怎么约定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通常基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来确定。
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应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税金以及其他必要支出。
双方应共同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合同总价。
二、支付条件和流程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支付的条件和流程。
例如,可以设定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个阶段的完成标准和对应的支付比例应当清晰界定。
预付款的比例和条件也应在合同中注明,以保障乙方有足够的资金启动项目。
对于材料费、人工费等变动性较大的费用项,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方式。
三、价款调整机制由于建筑工程周期较长,可能会遇到原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情况,因此合同中应包含价款调整的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应当明确何种情况下可以进行价款调整、调整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调整后的价款如何确定。
四、违约责任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违约责任。
若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利息赔偿;反之,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要求,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比如通过协商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六、其他相关条款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合同还应包括工程保修、保险、安全等相关事宜的规定,以确保工程的全面性和安全性。
一个详尽的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约定范本,应当涵盖价款的确定、支付条件和流程、价款调整机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可以有效避免因价款问题引发的纠纷,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

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合同价款是建筑工程单价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使用费等各项费用。
实际工程款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确定的工程款项,可能会发生增减或变更。
在建筑工程单价合同中,合同价款是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总价格。
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的总价,以及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细化,确保工程款清晰明了,避免后期发生争议。
实际工程款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能会因为工程变更、增减项等原因而有所调整。
在建筑工程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工程费用的调整。
此时,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实际工程款。
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合同价款是基准价格,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实际工程款则是建立在合同价款基础上的实际费用。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际工程款的计算方式和调整规则,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应该是相互协调一致的,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以避免后期发生争议。
只有在双方确保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建筑工程才能顺利进行,双方才能达成满意的合作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确定方法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是双方履行合同的重要经济基础。
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工程价款。
在工程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款的外,任何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等,都不会影响合同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是简单明了,双方易于理解和接受。
缺点是建设单位在工程过程中,对工程造价难以进行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在工程过程中可能因为材料价格波动、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亏损。
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工程总价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在工程过程中,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等,导致合同总价的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是建设单位可以在工程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施工单位也不会因为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亏损。
缺点是工程量较大时,双方计算工程量、核对工程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较大。
三、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定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
在工程过程中,由于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价款变化,可以在风险范围以外进行调整。
可调价格合同的优点是能够合理分担工程过程中的风险,有利于双方共同应对工程过程中的不利因素。
缺点是合同条款较为复杂,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四、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协商确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工程总价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计算。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优点是施工单位在工程过程中没有价格风险,建设单位对工程成本有清晰的了解。
建筑工程中合同价款的确定

建筑工程中合同价款的确定一、合同价款的构成合同价款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投入到建筑施工中的成本。
2.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不直接投入施工但为项目顺利进行所必需的费用。
3. 风险费用: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而预留的费用。
4. 其他费用:根据合同条款可能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合同价款的确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合同一旦签订,总价不再变动。
2. 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合同总价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进行调整。
3.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难以估算工程量的项目,按照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来确定合同价款。
4. 单价合同:适用于按单位工程量计价的项目,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来计算合同价款。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机制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导致原合同价款需要调整。
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价款调整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变更指令:任何对工程范围、质量或工期的变更都应通过书面指令进行,并根据变更内容调整合同价款。
2. 价格波动:对于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
3. 索赔条款:当一方因另一方的原因遭受损失时,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四、结算与支付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结算与支付的程序和时限,以确保工程进度与资金流动相匹配。
通常包括:1. 预付款:在工程开始前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启动项目的准备工作。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与完成的工程量挂钩。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进行最终结算。
4. 质保金:一般在工程结算后留取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五、争议解决合同中还应包含争议解决的条款,以便在出现分歧时有明确的解决途径。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付款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逐年扩大。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是双方极为关注的问题,合理的付款方式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一般为合同价的10%~30%,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预付款的支付有利于承包人提前购置材料、设备,确保工程进度。
2. 进度付款:工程进度达到约定的付款节点时,发包人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款。
进度付款的计算方式一般为:实际完成工程量× 合同单价。
工程进度付款有利于及时补偿承包人的施工成本,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3.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发包人收到报告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竣工结算价款。
竣工结算价款为最终支付金额,如有争议,双方可依法解决。
4. 质量保证金:为确保工程质量,合同约定承包人应缴纳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合同价的5%左右,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二、付款条件1.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进度付款: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后,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进度付款。
3.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4. 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三、付款期限1.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支付,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市场行情来确定。
甲乙双方应共同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以此为基础商定合同总价。
二、价款支付方式
1. 预付款: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通常为合同总价的10%-30%。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每完成一个阶段性工作,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三、价款调整机制
1. 如遇市场价格波动或工程变更,导致原合同价款不再适用,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2. 任何价款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价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 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负责修复或重新施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
五、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语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具体需求来制定。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详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是建筑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保障和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双方的风险承担能力,常见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预付款—进度款—结算审核后留质保金支付尾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总价合同(一般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预算金额较大,需要支付一部分预付款让施工方进行进场准备。
同时,施工中双方都不能承担工程量的变更风险,需要根据工程进度,进行进度结算审核并支付进度款。
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方提交竣工技术资料,按照招投标及合同清单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分项汇总结算审核。
二、进度款—留质保金支付尾款(不进行结算审核)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包干价),适用于工程投资较小,前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都非常明确,变更的可能性不大,双方就能约定固定总价。
由于投资较小,业主不用支付预付款,待施工方完成一部分工程后,再按照合同比例支付进度款。
最后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后结清尾款。
三、进度款—结算审核后留质保金支付尾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可调价款合同(基本所有风险业主都得承担,具体取决于招投标及与施工方的谈判),该工程前期技术资料图纸清单等比较含糊,对于工程的投资没有一个准确的预判,支付预付款存在财务风险,只能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进行进度结算审核,按照合同预定比例进行支付。
最后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结算审核,扣除质保金后支付尾款。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支付方式的选用需要综合考虑工程的特点、双方的风险承担能力、工程进度等因素。
对于业主来说,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成本和风险;对于施工方来说,合理的支付方式可以保障其权益,激发其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是建筑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风险,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施工合同的价款
建筑施工合同的价款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为完成工程所承担的费用。
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合同价款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本文将从建筑施工合同价款的定义、构成、支付方式、调整以及风险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建筑施工合同价款的定义建筑施工合同价款是指承包商为完成工程所承担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间接费用是指与工程间接相关的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等。
合同价款是双方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商完成工程后,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二、建筑施工合同价款的构成1. 直接费用: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材料费是指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费用;人工费是指工程所需劳动力费用;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费用。
2. 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等。
管理费是指承包商为管理和组织施工所需费用;利润是指承包商完成工程后所获得的收益。
3. 税金:税金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建筑施工企业需依法缴纳相关税金。
4. 风险费用:风险费用是指为应对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而设立的费用。
风险费用包括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质量保证金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在支付合同价款时预留的一部分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所需费用。
三、建筑施工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预付款:业主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的比例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一般用于承包商购买工程所需材料、组织施工等。
2. 进度付款: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按照约定的比例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
进度付款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的,旨在保证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3.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金额应扣除预付款、进度付款、质量保证金等已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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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出估计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的内涵清楚,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
因此可谓值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
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行。
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不同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
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明调值条款,所以在工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二、单价合同: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这样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工程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
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或造价工程师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单价。
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
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可以使承包方对其投标的工程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但任务及其要求标准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
采用这种合同时,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方只要填上适当的单价就可以了,承担风险比较小。
因此,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在实际中运用较多,目前国内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所形成的合同就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实施这种合同的标的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及时计量并建立月份明细账目,以便确定实际工程量。
纯单价合同是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需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
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报价即可,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
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
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示范文本”,但这只是一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它往往适用于单价合同。
而且从整个示范文本的结构来看,工程量清单始终贯穿于整个示范文本,参照这个示范文本签定合同的工程应该是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不是所有的工程。
更何况,“示范文本”中的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比如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此“价格”是总价还是单价,概念不严格,容易引起误解,有可能引起合同经济纠纷。
不同的招标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合同方式、合同计价方式。
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或者纯单价合同,可以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而通过施工图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及通过直接发包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都不宜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因此,从政府、中介机构到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应重视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形式,弄清各种计价方式的优缺点、使用时机,从而减少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完善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篇二:施工合同价款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可调总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
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成本加酬金合同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主要使用: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单位要承担价及量的风险,对于一切工程量及价的计算错误都要承担,所以承包单位的风险较大。
固定单价合同:基本上同上,但量是按实计量的,也就是说承包单位只承担单价上的风险。
这种固定总价合同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合同双方风险最小,最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但目前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工程范围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合同双方的风险就更大,因此必须对此类合同的风险进行分析。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风险很小,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
承包商除了承担合同明确规定的风险外,承包商的风险还包括:价格风险、工程量风险。
承包商的价格风险包括:(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
在报价时,承包商必须对市场的变化作充分的估计,减少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国有投资中小型项目一般采用这种办法,对此我做了一些研究,发现这里的固定价合同对于交钥匙工程还是比较合适的,但对于一些设计一部分由发包方完成,而另一部分是承包方完成的项目,承包商就要修改工程量清单量的规则才行,如报钢结构,因为一般钢结构由承包商设计施工,对此报价有两种方式,但对于固定总价下的合同只能按平方米报,而不能按吨位去报,因为前期的钢结构设计未出现。
对此我感觉现在的一些清单量的计算与合同的制定还是不统一的。
可调价合同: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此类合同总是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方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
可调总价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