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及其翻译策略

从以上分析可见,翻译目的论在传记文学翻译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传记文学 的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的传播和历史的传承。为了使目标读者 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原作,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历史背景、文化差异、语 言表达特点等各个方面,根据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技巧。
总结来说,传记文学翻译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通过正确的翻译策略和 技巧,我们可以成功地将原作呈现在目标读者面前。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出发, 传记文学的翻译不仅要注重语言的准确转换,更要文化的传播和历史的传承。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如何提高译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应对 传记文学翻译的挑战。
四、如何在实践中运用翻译目的 论与翻译策略
在实践中,运用翻译目的论与翻译策略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翻译的目的和目标受众:在接受翻译任务前,需要对翻译的目的和目 标受众进行深入了解。这有助于确定合适的翻译策略和表达方式。
2、了解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和语言特点:在翻译过程中,需要了解 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和语言特点,以便在保持原文意思的同时,能够 适当地处理文化差异和语言表达问题。
3、简洁明了:广告翻译应力求简洁明了,突出核心信息,避免冗长和复杂的 表达。在语言上要追求精炼、生动、形象,以便目标读者易于理解和记忆。
4、跨文化交流:在广告翻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跨文化交流的因素。对于不 同文化背景的目标读者,要善于运用文化元素和语言表达方式,以实现广告信 息的有效传播。同时,要注意避免文化冲突和误解,确保广告翻译的准确性和 恰当性。
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技巧的应用同样重要。词汇选择是翻译中一个关键的技 巧。对于具有特定文化内涵和历史背景的词汇,译者需要在目标语言中找到相 应的表达,以便目标读者能够准确理解原作的含义。此外,语法的运用和修辞 手法的处理也是传记文学翻译中需要注意的技巧。译者的修辞手法应该尽可能 贴切地传达原作者的情感和意图,使目标读者能够感受到原作的魅力。
弗米尔的翻译目的论

弗米尔的翻译目的论弗米尔的翻译目的论是指法国翻译学家安东尼·弗米尔(Antoine Berman)在其著作《翻译与文化》中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
该理论强调翻译目的对翻译过程和结果的影响,认为翻译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效果。
以下是对弗米尔的翻译目的论的内容丰富化,并附带一些中英文对照的例句。
1. 翻译目的的多样性:弗米尔指出,翻译目的可以多种多样,包括文学传播、文化传承、知识扩散等等。
翻译目的的多样性决定了翻译的方法和策略。
- 他们的翻译目的是为了推广中国文学作品到国际读者中。
- Their translation purpose is to promote Chinese literary works to international readers.2. 翻译目的与文化差异:弗米尔认为,翻译目的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会有所差异,翻译者需要根据目的调整翻译策略,以使译文更符合目标文化的需求。
- 在翻译中国古诗时,她的目的是让西方读者更好地理解中国文化。
- Her purpose in translating Chinese ancient poems is to help Western readers better understand Chinese culture.3. 翻译目的与读者需求:弗米尔认为,翻译目的应该与读者的需求相一致,翻译者需要根据读者的背景和期望来调整翻译策略,以使译文更具可读性和接受度。
- 翻译者的目的是为了让年轻读者更容易理解这本小说。
- The translator's purpose is to make it easier for young readers to understand this novel.4. 翻译目的与文本特点:弗米尔认为,不同的翻译目的会对文本的特点产生影响,翻译者需要根据目的来选择适当的翻译方法,以保持原文的特色和风格。
- 他的翻译目的是尽可能保留原文的幽默感。
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

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简介翻译目的论是翻译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指翻译过程中翻译者根据翻译目的和受众需求来进行翻译决策的一种理论体系。
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是指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原则和方法。
本文将介绍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及其重要性。
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1.以受众为导向:翻译目的论的核心思想是以受众需求为中心进行翻译决策。
在翻译过程中,翻译者需要考虑受众的语言背景、文化背景、专业知识水平等因素,以确保翻译结果能够准确传达原文信息并符合受众的理解习惯。
2.掌握不同类型翻译的特点:翻译目的论认为不同类型的翻译有不同的翻译目的和翻译方法。
翻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翻译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例如在文学翻译中注重保持原作的风格和情感色彩,而在科技翻译中则更注重准确和专业性。
3.综合考虑语言风格与文化因素:翻译目的论认为语言风格和文化因素对翻译结果的影响非常重要。
翻译者应该根据原文的语言风格和文化背景选择相应的翻译方式,以确保翻译结果既符合受众的口味,又能传达原文的文化内涵。
4.着重信息传递和功能实现: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信息的传递和功能的实现。
翻译者应该注重保持原文的信息量和功能,并适当调整表达方式以适应不同语言和文化环境。
5.灵活运用翻译策略:翻译目的论鼓励翻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灵活运用不同的翻译策略。
翻译者可以选择直译、意译、加注释等不同的翻译方法来传达原文的意义和风格。
翻译目的论的应用重要性1.提高翻译质量: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可以帮助翻译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目的和受众需求,从而更准确地翻译出符合受众期望的译文。
2.调整翻译策略: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可以帮助翻译者灵活选择和调整翻译策略,以适应不同类型和风格的翻译任务。
3.促进跨文化交流: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可以帮助翻译者更好地理解不同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促进跨文化交流和理解。
4.提升翻译效率:翻译目的论的应用原理可以帮助翻译者快速准确地理解原文意义,从而提升翻译效率。
翻译目的论在翻译中的运用

翻译目的论在翻译中的运用
目的论是一种研究翻译目的和目标的理论框架,它在中文翻译中的运
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翻译目的:目的论认为翻译要考虑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需求,因此在中文翻译中,首先需要确定翻译的目的是什么。
例如,是为了让中
国读者理解原文内容,还是为了使译文符合中国文化背景的习惯和口味。
2.考虑读者群体:目的论强调译文要适应目标读者的语言、文化和背景,因此在中文翻译中,需要考虑译文的接受者是谁,他们对原文的认知
程度如何,是否需要对一些文化背景进行解释等。
3.翻译策略选择:目的论认为不同的翻译目的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
在中文翻译中,可以根据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方法,如直译、意译、增译、删译等。
4.进行文本评估:目的论认为翻译需要对译文进行评估,看是否达到
了预期的目标。
在中文翻译中,可以通过与原文进行对比、借助其他翻译
专家的评价等方式来评估译文的质量。
综上所述,目的论在中文翻译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确定翻译目的,考
虑读者群体,选择翻译策略和进行文本评估等方面,以确保译文能够有效
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和目标。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一、概述翻译目的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由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提出,并由其学生克里斯蒂娜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翻译目的论强调翻译行为的目的性,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其首要原则是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
这一理论突破了传统等值理论的束缚,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
翻译目的论提出了三大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目的原则是指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即翻译的方法与策略必须服务于翻译的目的。
连贯原则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忠实原则是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
这三大原则在翻译实践中具有指导意义,能够帮助译者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本文将对翻译目的论的三大原则进行浅析,并探讨它们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展示如何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以实现有效的跨文化交际。
同时,本文还将对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意义进行探讨,以期对翻译实践和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
1. 翻译目的论概述翻译目的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该理论主张翻译活动应以实现特定的翻译目的为核心,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译文的预期功能。
翻译目的论突破了传统等值翻译理论的束缚,提出了以翻译目的为导向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在翻译目的论中,翻译被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行为。
翻译的目的可能因文本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信息传递、文化交流、商业推广等。
翻译过程中,译者应根据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方法,以确保译文能够有效地实现预期的交际功能。
翻译目的论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浅析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翻译在促进跨文化交流、推动知识传播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翻译目的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为翻译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启示。
本文将对翻译目的论进行简要介绍,并深入探讨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包括在商务翻译、文学翻译和科技翻译等领域的具体体现,同时分析其优势和局限性,以期为翻译工作者提供更有效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一、翻译目的论概述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由德国功能学派学者弗米尔(Hans J Vermeer)于 20 世纪 70 年代提出。
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翻译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翻译目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传递信息、引起情感共鸣、促进商业交易等。
在翻译目的论中,“目的法则”(Skopos Rule)处于核心地位,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
此外,还有“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要求译文在目标语文化和交际环境中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忠实性法则则指译文要与原文保持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二、翻译目的论在商务翻译中的应用商务翻译涉及合同、商务信函、产品说明书等多种文本类型,其目的通常是为了促进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达成交易。
在商务翻译中,翻译目的论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术语的准确翻译商务领域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准确翻译这些术语对于传达准确的商务信息至关重要。
翻译目的决定了术语翻译的方法。
例如,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让目标读者快速理解文本的主要内容,对于一些复杂的术语可以采用意译的方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如果是为了保持法律文件的严谨性和权威性,则可能需要采用直译或音译加注释的方法,以确保术语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文化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商务文化方面存在差异。
浅谈翻译目的论

浅谈翻译目的论一、本文概述翻译目的论是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它强调翻译活动应基于翻译的目的和目标受众的需求进行。
本文将对翻译目的论进行深入探讨,首先概述其基本概念和核心思想,接着分析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及其影响,并探讨其优缺点。
本文还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翻译目的论在文学、商务、法律等领域翻译实践中的实际运用,以期对翻译工作者和翻译学习者提供有益的启示和指导。
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交际行为,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翻译过程不仅仅是语言之间的转换,更是文化、语境和交际意图的传递。
因此,翻译者需要根据翻译的目的和目标受众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翻译方法和策略,确保译文能够准确传达原文的意义和意图。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全面阐述翻译目的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旨在为翻译工作者和翻译学习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翻译目的论的平台。
本文也将对翻译目的论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以期对翻译领域的未来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二、翻译目的论概述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由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提出,并由其后的学者如诺德(Nord)等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换句话说,翻译并非简单地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文字转换,而是一种有目的、有意图的跨文化交流活动。
翻译目的论强调,翻译的首要原则是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这包括译文的交际目的、使用目的以及翻译过程中译者的目的。
因此,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策略的选择,也影响了翻译过程中的具体操作。
例如,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传递原文的信息,那么译者可能会采用直译的策略;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让目标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文化背景,那么译者可能会采用意译或解释性翻译的策略。
翻译目的论还提出了“功能对等”的概念,即译文在目标语言文化环境中应该具有与原文在原语言文化环境中相同或相似的功能。
浅析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

浅析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当我们在翻译的海洋中航行时,翻译目的论为我们提供了一座明亮的灯塔。
这个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文本类型和受众对象的重要性,为我们指导了翻译实践的三个核心原则。
本文将通过分析这三个原则,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翻译目的论。
在翻译目的论中,第一个原则是翻译目的至上。
这个原则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行为和策略。
简单来说,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方向、方法和风格。
例如,在翻译一份商业合同时,译者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因此会采用直译的方法,尽可能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思。
而在翻译一篇旅游指南时,译者的目的则是帮助游客了解旅游目的地,因此会采用意译的方法,将原文的描述性语言转换成更具象化的表达。
第二个原则是文本类型与翻译策略。
根据翻译目的论,不同的文本类型需要不同的翻译策略。
例如,在翻译一篇新闻报道时,译者需要注意保留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采用直译的方法,避免主观性和歧义。
而在翻译一篇小说时,译者则需要将原作的情感、氛围和人物性格准确地传达给受众,采用意译的方法,必要时还可以进行适当的创作。
第三个原则是受众对象与翻译效果。
这个原则强调译者的翻译需要满足受众对象的需求。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考虑受众的语言水平、文化背景和阅读习惯等因素,以确定最合适的翻译策略。
例如,在翻译一部学术著作时,译者的目标读者可能是专业研究人员和学者,因此需要采用直译的方法,准确传达原文的意思。
而在翻译一本儿童读物时,译者的目标读者则是儿童,因此需要采用意译的方法,将原文的故事性和趣味性体现在译文中,确保儿童能理解并享受阅读。
翻译目的论的三个原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指导,使我们在翻译实践中有所依靠。
通过理解并应用这些原则,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翻译挑战,提高我们的翻译质量。
无论是在处理商业文本、法律文件还是文学著作,甚至在面对具有特定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的受众时,只要我们紧紧抓住这三个原则,就能找到最合适的翻译策略,实现最佳的翻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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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翻译目的论简介即就是Skopos theory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
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
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
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
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
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 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
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
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
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 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
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
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
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
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intra—textual coherence)和“语际连贯法则”(inter-textual coherence)。
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
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
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
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
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
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
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
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
3.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 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曼塔利发展了费米尔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用于达到特别目的的复杂行为”。
曼塔利翻译理论的研究对象涵盖所有的跨文化转换形式,“翻译”一词在曼塔利的理论中也已脱离了传统的内涵。
她提出区别“翻译”和“翻译行为”。
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而翻译只是一种文本形式上的跨文化转换活动,翻译是翻译行为的具体操作。
此外,她还强调了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在翻译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就这样,功能派翻译理论从译入者的全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使翻译从原语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
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4. 诺德(Christiane Nord)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诺德作为第二代目的论的代表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目的论者的理论。
在功能派学者中,她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
诺德在1997年出版《目的性行为》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说明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自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评,并对这些批评做了回答。
针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
“功能加忠诚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
“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
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
从此,“目的论”从译者的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为翻译理论界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
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
克里斯蒂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二、运用原则1.目的原则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在译人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
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但翻译活动可以有多个目的,这些目的进一步划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的(如谋生);(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3)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式)。
但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人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Venuti:2001)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2.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连贯性(coherence rule)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人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3.忠诚原则(loyalty principle)这是由诺德提出的。
她发现目的论有两大缺陷:首先,由于文化模式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对好的译文有不同的看法;另外,如果目的原则所要求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与原文作者的意图刚好相反,那么我们就会遵守目的原则而违背忠实性原则。
因此,诺德就提出了忠诚原则来解决文化差异及翻译行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诺德认为,译者对译文接受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必须向他们解释自己所做的一切以及这样做的原因。
这是忠诚原则的一方面。
该原则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译者对原文作者忠诚。
译者应尊重原作者,协调译文目的语与作者意图。
(Nord:2001)因此,忠诚原则主要关注翻译过程中译者与原作者、客户、译文接受者等参与者之问的关系。
诺德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总之,这三大原则构成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但是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
三、评价标准至于翻译的标准,目的论用充分性(adequacy)而非等值(equivalence)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
在目的论理论框架下,充分性指译文要符合翻译目的的要求,“在翻译过程中以目标为基础选择实现翻译目的的符号”。
这是一个与翻译行为相关的动态概念。
等值指译语文本与源语文本出于不同的文化语境但实现了相似的交际功能。
等值只是充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描述翻译结果的一个静态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