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基本依据。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确定。

三、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因建设需要拆除时不予补偿。

四、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类别及等级划分,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土地类别为准。

五、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及面积原则上以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件认定。实际面积大于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的,以权属登记面积为准;实际面积小于权属登记面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六、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见附件1)。

(二)房屋一般装修补偿标准(见附件2)。

(三)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件3)。

(四)拆迁补助、奖励标准(见附件4)。

七、各类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计算办法:

(一)一般住宅的补偿

一般住宅是指居民自行建造的院落式或伙院式住宅。其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补偿价格=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K1×(1-K2)×房屋有证建筑面积。

K1:为住宅房屋补偿调节系数,根据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土地类别确定(见附件5)。

K2:为房屋成新折旧率,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见附件6)。

(二)成套住宅的补偿

成套住宅指三层以上,室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配套设施的单元式多层楼房。其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补偿价格=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K1×K3×(1-K2)×房屋有证建筑面积K3:为成套住宅层次调节系数,根据房屋楼层确定(见附件7)。

(三)拆迁厂房、办公、仓储、商业用房(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商业”性质的房屋)等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或协商确定。

八、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在动迁前足额划入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在拆迁管理部门监督下使用。

九、本规定未能涵盖的其它事宜,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2.房屋一般装修补偿标准

3.附属物补偿标准

4.拆迁补助、奖励标准

5.住宅房屋补偿调节系数

6.房屋成新折旧率

7.成套住宅层次调节系数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官方标准)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川办函[2008]73号、资府发[2008]152号、简府办函[2010]7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棉丰~普安22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新市镇董 家村十社的乙方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乙方情况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号无面积㎡;土地使用证 号为无号,宅基地面积㎡。 经实地勘查,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217.44 ㎡(其中:砖混房屋 123.84 ㎡,砖瓦房屋 93.60㎡)。 (二)乙方在本社常住人口 4 人;属于确定的应安置人口 4 人,分别是:户主:王洪江、妻子:张洪琼、女:王丽、子:王涛。 (三)乙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私产,土地性质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棉丰~普安220kV线路建设的规划要求,对乙方采取货币补偿,自行 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第三条拆迁补偿 (一)乙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由甲方补偿,补偿标准按照 简府办函[2010]7号文件《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和资府函[2008]1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甲、乙双方本着农户自行拆迁的原则,经现场实际丈量清点核算,甲 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如下:(1)砖混房屋 123.84 ㎡× 420 元/㎡= 52013 元;(2)砖瓦(土瓦)93.60 ㎡× 280 元/㎡= 26208 元;(3)房内附 属物补偿25434元;(4)过渡期补贴 4 人× 75元/人?月×12月= 3600元;(5)搬家费:2次×200元/次=400元;(6)残值收购217.44㎡×15元/㎡=3262

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18981159.html, 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拆迁补偿标准须参照周边楼价 广州今年起加大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力度,但其进度如何往往受制于拆迁工作。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已进一步完善了拆迁公示政策,舍弃原有的房屋拆迁计划版本中的不足,制定了《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新版本(以下简称《新版本》),今后每一个旧城改造拆迁项目都要参照《新版本》的格式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向被拆迁人公示。 目前荔湾区源溪旧城改造项目就在推行《新版本》试点,这个月已经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第二轮征询意见阶段。随着新一轮旧城改造的

推进,广州已经逐渐探索出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阳光拆迁”模式。 《新版本》 ■细化拆迁事宜■参照周边楼价 ■防止项目烂尾…… 亮点一 拆迁人看到拆迁方案不会“蒙查查” 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按照广州的旧城改造相关规定,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要实行两轮事前征询制度:第一轮征询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方可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最新制定的《新版本》就明确了每个拆迁改造地块在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对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和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权属档案记载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算。 第四条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协议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五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第六条拆迁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一)设区的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下同)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200—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7—10元。 (二)县(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150—2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5—7元。 (三)建制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90—2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3—5元 第七条拆迁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一)设区的市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2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20—25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2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20元。 (二)县(市)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5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2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10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5元。 (三)建制镇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1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5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5—7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10元。 第八条实行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支付搬迁补助费;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九条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的标准为: (一)设区的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120—2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4—6元。 (二)县(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90—15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3—4元。 (三)建制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60—1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2—4元 第十条拆迁经营性、生产型非住宅房屋或者拆迁许可证颁发前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的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包括工资补偿和经营补偿两部分。经营补偿金额按照实际纳税额计算;没有纳税的,不予补偿。 拆迁公告发布前,虽已获取营业执照,尚无纳税行为的不予补偿;拆迁公告发布前,已停产、

有营业执照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

有营业执照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 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在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一个城市的发展,有新建高楼和企业,而相对应的部分就会有拆迁的出现,而拆迁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拆迁的,是有一个拆迁标准存在的,拆迁标准是为了在拆迁的时候,以相应的拆迁标准来进行补偿。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厂房来说,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好好的介绍一下关于有营业执照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有营业执照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在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

丹东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doc

2019年丹东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丹东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已经5月15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 8月3日 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

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振兴区、元宝区和振安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对被征收人补偿的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房屋的装饰装修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第六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七条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办法

康平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行为,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臵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承租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本县房屋拆迁改造的行政主管部门,县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房屋拆迁与补偿遵循程序正当、补偿公平、惠及民生的原则。 拆迁前,县拆迁管理办公室会同土地、工商、国税、地税、房产等部门对拟拆迁区域的房屋、附属物等情况和企业经营、纳税等情况进行联合普查,集体签字后生效,保证结果真实性。普查结果作为拆迁人制定补偿方案的基准依据。

对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政策、法规的行为,经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调查时被拆迁人提供虚假材料和凭证以欺骗方式取得补偿和安臵的,一经查实,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章房屋拆迁补偿补助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对有产权登记的居民私房进行补偿或安臵,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有使用证的公有住宅房屋、“三资”房屋(指由财政、单位、个人出资建设的房屋)可以先进行房改,然后给予补偿、安臵,也可以保持原产权性质回迁安臵。 对仓房、煤棚、地下室、院墙等附属设施,以及果树、杂树、花卉等地上物不做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由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拆迁具有合法产权登记的办公室、仓库、厂房实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该建筑重臵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

广州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18981159.html, 广州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最新) 广州市首次出台《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集体土地房屋分为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两类进行补偿补偿安置,并对住宅房屋确定了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民自建的3种具体标准。 其中住宅货币补偿标准,分成132个区片执行,同一区片分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和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两者相差600元/平方米。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最高的是东山湖区片,为48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有两个计算公式,每套房子都可套入两公式进行计算,再按照算出的最高金额进行补偿。此外,每户至少可按50平方米核准补偿。 非住宅房屋评估确定补偿价 据了解,此前广州市没有统一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由各区不同项目征地时按照各自情况进行评估定价。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建委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调查、研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已报市政府同意,开始实施。

《规定》共25条,从技术层面上确定广州市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标准。《规定》优先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利,充分考虑征地拆迁需要面对的复杂情况,区分不同情形灵活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补偿安置。《规定》将集体土地上经依法批准建设的房屋分为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两类进行补偿。 对于非住宅房屋,由于涉及到工业、商业、办公用房等多种类型,情况复杂,无法硬性确定补偿的标准,因此规定通过评估来确定其补偿价格,主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其中,对于公益事业房屋,允许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复建。 住宅房屋按3种方式补偿 而对于住宅房屋,《规定》确定了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民自建3种补偿方式。市国土房管局方面表示,这3种补偿方式是在充分吸收现有的各种模式合理性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最终的补偿结果上趋向一致,避免出现因选用不同拆迁补偿方式而产生结果不一致的不公平现象。可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征地拆迁项目,各种补偿方式可以互相衔接。 两个计算公式按高的算 被拆迁住宅房屋由于面积小、年代久远等原因导致所得的补偿较低,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18981159.html,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2017最新)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遵循等价原则,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所有人在此不仅指产权人,还包括两种代管人:一是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即私房的产权人不在本地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二是国家授权的国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产管理局。 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作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进行补偿。 国家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所有人要求拆迁人对拆迁房屋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拆迁人对所有人进行补偿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而且,拆迁补偿是一种民事法律关

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应该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 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 2、产权调换。 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

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盐城市物价局和盐城市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盐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盐城市物价局和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对于那些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而言,拆迁是一次改变居住环境的机会。 规范认定房屋性质 对被拆迁的房屋用途作了更明确的分类: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营业用房、其他非住宅房屋。 营业用房是指规划、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直接从事营业活动的商业服务用房,包括商业、金融保险业(直接从事对外营业的部分)、娱乐、餐饮、服务行业的用房,土地使用权供给方式按土地使用证确定。其他非住宅房屋包括营业用房的配套用房,生产、办公、仓储、医疗、文教、交通运输、手工作坊等用房。被拆迁房屋面积及用途不明确的,由市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对被拆迁房屋所涉及土地性质、取得方式、面积等不明确的,由市国土部门依法确定。

解读:该条规定,对被拆迁的房屋用途作了更加明确的分类。在过去,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主要分为住宅用房、营业用房、其他非住宅房屋三大类,没有详细的分类,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纠纷,对被拆迁的房屋用途作了更加明确的分类。 其次,对于拆迁房屋面积和用途不明确的,以及房屋设计土地性质、取得方式、面积等不明确的,该条规定都明确了认定主体和解决办法。 老城区实行分区域定点安置安置房仍选在老城区,拆多少换多少。 依照市区城市规划、土地级差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将市区划分为老城区、建成区和新区三个区域。具体范围是:老城区为东至开放大道、南至大庆路、西至太平路—串场河沿线、北至黄海路围合范围;建成区为东至通榆河,南至开放大道以东为青年路、开放大道以西为东进路,西至西环路,北至新洋港围合范围(除老城区部分);新区为市区上述范围以外的范围。 在整体拆迁安置上,市政府鼓励市区居住用房拆迁由老城区向外疏散跨区域安置。老城区范围内房屋拆迂,拆迁人应提供至少一处安置房源供被拆迁人选择。老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人选择老城区安置房源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1定点安置;选择建成区的,

实例讲解-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细则

实例讲解-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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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例 为确保工程项目征用、收回土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补偿被拆迁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引用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三.《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四.《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五.《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 六.《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 七.《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武土资耕[2004]317号); 八.《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75号); 九.《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增加房屋拆迁补助费的通知》(武规拆字[2003]14号); 十.《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 十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 十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三.《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十四.《武汉市房屋分类分等标准》 十五.《武汉市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 (二) 被拆迁房屋整体状况介绍: 被拆迁房屋位于硚口区汉丹铁路以北500米处,邻近长风大道,东面古田二路,西面古田一路,北面三环线,南面江发路. 周边环境:周围的主要建筑及单位有长丰乡政府,华美超级娱乐渡假村,长丰机械厂,华泰汽车修配厂,长丰通讯设备厂,市三印万达分场,市煤气管道变电站等。公交路线主要有2路车,222路,505路,508路,512路,531路,546路,548路,621路,737路,806路。交通条件较位便利,周边辅助设施比较完善。 将东北方,西南方,东南方建筑依次编号为A,B,C

扬州市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区位评估基准价和最低补偿总价的通知

昨天,市物价局公布了《扬州市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区位评估基准价和最低补偿总价的通知》。《通知》对扬州市区现行的2002年版本的补偿指导价和区位划分进行了大幅度调整。该《通知》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实施。 拆迁评估:五类基准价 据介绍,随着我市近几年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现在执行的2002年扬州市区住宅房屋拆迁区位补偿指导价及区位划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2002年制定的标准对我市市区住宅房屋实行4类路段划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分别对应的指导价为1450元/平方米、1100元/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750元/平方米。 根据《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58号)有关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相关部门制定了新的市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区位评估基准价和最低总价标准。按照区域位置及地段,将扬州市区住宅房屋划分为五类,各类对应执行不同的拆迁评估基准价:一类区3600元/平方米,二类区3100元/平方米,三类区2900元/平方米,四类区2700元/平方米,五类区2400元/平方米。 基准价上可上浮不下降 据介绍,《通知》还明确规定,拆迁区位评估基准价是区位内最低保障单价,对应区域内房屋拆迁价格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价。例如一类地段的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不得低于3600元/平方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新旧程度,以及具体位置等相关情况,对房屋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价格在3600元/平方米的基准价之上进行相应上浮。 特困户最低补偿12万元 《通知》还对老城区部分住房特困户的拆迁补偿进行了具体规定: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仅限权证上记载的本人),享受拆迁补偿最低总价标准。拆迁最低补偿总价标准为12万元。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老城区有少部分居民的住房仅有十几平方米甚至更小,如果按照拆迁补偿办法,他们只能得到小几万元的补偿,显然无法购房正式生活,为了保障这部分群体的生活,政府对这部分拆迁面积特别少的拆迁户,实施总价标准12万元的拆迁最低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规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时间:2011年03月31日| 作者:(律师)易 德祥| 关键词:房屋拆迁| 浏览:45971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 性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

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通知强调,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要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要及时总结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 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强

衡阳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编辑 衡阳市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一部法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请示》(衡政[2009]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二、你市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机制,确保房屋拆迁程序合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管理,妥善做好被拆迁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 附件: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简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村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或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发生的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因建设需要使用其

剩余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按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省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拆迁安置工作的领导,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管理,征地拆迁机构具体实施。 发展与改革、财政、审计、物价、公安、建设、规划、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环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农村经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在征地报批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征地前告知书,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依据、安置途径等在拟征地的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告知。 第五条自征地前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改建、扩建房屋,办理土地转让及土地登记发证; (三)办理户口分户和迁入,但因出生、婚嫁、军人退伍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等确需办理户口分户和迁入的除外; (四)改变房屋、土地使用用途; (五)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到期的除外; (六)特种养殖证; (七)其他有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手续。 暂停办理期限自征地前告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征地告知后,征地拆迁机构应对拟征地上的建(构)筑物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拟被拆迁房屋的相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共同确认,并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拟被拆迁人不配合调查或不签字盖章的,征地拆迁机构可采取照相、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确认或取证结果(包括文字、表格、有关数据、现场照相及摄像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七条征地公告发布后,被拆迁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房屋有效证件到指定

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

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401 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7〕95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 (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三)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前,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第四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农村集体房地产证或宅基地证作为补偿依据。 被拆迁人提供其它产权证明文件,经国土房管部门确认可以作为权属证明的,作为补偿依据。 第五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作为拆迁补偿的估价时点。 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迁户、装修等相关活动。 应予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数以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时被拆迁人的户籍人口数确定。 第六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下列情形也应当予以补偿: (一)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但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已作出提前拆除决定而未按期拆除的除外。(二)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已建部分。 第七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下列情形不予补偿: (一)属于《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建设房屋。但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第2点规定情形除外; (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 (三)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 (四)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 第二章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 第八条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2020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

2020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 本文是关于2020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核心问题,随着新一轮的城市拆迁大潮来临,大批动迁居民不可避免地面临了补偿安置等诸多问题,而面对诸多相关法律问题,不少拆迁市民也是一头雾水,大量农民并不了解农村房屋拆迁规则、细则,下面为您整理的农村房屋拆迁细则。 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 农村房屋拆迁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台了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细则、办法等农村房屋拆迁实际上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其的补偿方式主要也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但是补偿标准上农村集体土地上拆迁并不参考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而是参照房屋重置价格,一般来讲很多地方对重置价格都有相应的规定,很少参照评估价格,即使评估也是评估房屋重置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对来讲是比较低的。 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 (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 (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 (五)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六)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 (七)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 (八)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本市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0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想知道2010天津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吗,快来看看吧。 为加强对天津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本市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金额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安置补贴金额,补贴金额由区县政府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类型、用途等因素确定,修订后,补偿金额将按照评估时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 价格评估确定。 实施拆迁要有许可证 规定要求,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实施拆迁。拆迁人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

拆迁范围内不得扩建房屋 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 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以下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4、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登记。 拆迁双方要订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不得与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相抵触。 协议内容包括:1、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2、补偿安置方式; 3、货币补偿金额;4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楼层、价格和需要结清的差价等内容;5、搬迁期限;6、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的方式;9、当事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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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 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行 政区划序 号 区片名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最低补偿 单价(元 /m2) 宅基地使用 权区位补偿 单价(元/m2) 越秀1 二沙岛珠江珠江珠江珠江-- -- 2 东山湖杨箕涌珠江 东湖路(内环 路) 中山一路4800 4200 3 北京南-市政 府-越秀公园 东濠涌高架路 -麓湖路 珠江 解放北路-中 山五路-广州 起义路 广九铁路4700 4100 4 大沙头-烈士 陵园-花园酒 店-动物园 广州大道中 中山一路-东 湖路(内环路) -珠江 东濠涌高架路 -麓湖路 广九铁路-内 环路-天河区 界 4600 4000 5 一德路-光孝 寺-旧广交会 解放北路-中 山五路-广州 起义路 珠江 站前路-站前 横路-流花路- 东风西路-人 民中路-人民 南路 站前路-站南 路-人民北路- 环市西路 4600 4000 6 五羊新城广州大道中珠江杨箕涌中山一路4500 3900 7 火车站解放北路 站前路-站南 路-人民北路- 内环路 广湛铁路京广铁路4200 3600 荔湾8 沙面珠江珠江珠江珠江4900 4300 9 上下九-陈家 祠-站前路 站前路-站前 横路-流花路- 东风西路-人 民中路-人民 南路 珠江 南岸路(内环 路)-黄沙大道 (内环路) 站南路-环市 西路(内环路) 4300 3700 10 广州南站-南 岸路-西湾 南岸路(内环 路)-黄沙大道 (内环路) 珠江增埗河-珠江增埗河3700 3100 11 花地湾芳村大道东 东涌-浣花路- 浣花西路 花地河 花地河-芳村 大道中 3200 2600 12 坑口芳村大道东鹤洞路广钢铁路 东涌-浣花路- 浣花西路 3100 2500 13 芳村大道东珠江鹤洞大桥 花地河-芳村 大道中-芳村 大道东 珠江2900 2300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 在房屋的时候拆迁户对于赔偿最为关心,有些人会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时人们就会对货币补偿的价格特别的关心,它是有多个价格组成的,其中之一在于基准价。带你了解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 房屋基准价即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

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同(2);同上。(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同(3);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基准价普遍提高8成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拆迁居民青睐货币补偿,并非只在连潘棚户区。在上下杭、山等福州多个土地拆迁项目中,货币补偿都比产权置换更受拆迁户的欢迎。拆迁户青睐“拿现金”而不是“换房子”的原因何在?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连潘拆迁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连潘拆迁项目的补偿金,比此前附近地段有了很大的提高。据拆迁办的资料显示,连潘附近的王庄地块,地段更靠近市中心,交通环境更好,但按照2010年拆迁时的补偿标准,货币补偿基准价为4386元/平方米;而目前连潘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9050元/平方米,比王庄翻了一番。而在台江区,2010年上海新村拆迁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4339元/平方米,2013年上下杭拆迁的货币补偿基准价却为9385元/平方米,三年间,增加了一倍有余。虽然这两幅地块有一定的土地差异,但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普遍提高也是不争的事实。此外,福州还有一些区域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也有了大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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