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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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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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分数小于1的正数与其倒数相乘的结果一定小于1、我们可以直接证明如下:设分数为a/b,其中a和b均为正整数。

则有a<b,因此,a/b<b/b,即a/b<1又因为倒数的定义为1/a,即倒数为1除以该数,所以可知a/b *1/a = a/ba = 1/b,而1/b小于1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个小于1的正数与其倒数相乘的结果一定小于1间接证明是通过反证法(或称间接推理)推导出结论的证明方法。

它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假设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其次,根据该假设推导出与已知事实矛盾的结论;最后,得出假设的结论非真,因此原结论为真。

间接证明的特点是通过推理和推导推翻假设,从而得到结论。

例如,我们要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即可表示为a/b的形式,其中a和b是整数,且a和b没有公因数。

则根号2=a/b,即2=(a/b)^2,即2b^2=a^2根据等式两边平方数的性质可知,a^2必为偶数。

那么,根据整数的性质可知,a也必为偶数,即a=2c,其中c为整数。

将a=2c代入等式2b^2=a^2中,得到2b^2=(2c)^2,化简得到b^2=2c^2依据同样的推理,b也是偶数,与假设a和b之间没有公因数相矛盾。

因此,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的假设不成立,根号2是无理数。

总结来说,直接证明是通过逻辑推理和数学定义直接得出结论,而间接证明是通过反证法推导出结论。

这两种证明方法在数学中应用广泛,可以灵活运用于各类数学问题的证明中。

无论是选择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重要的是要严谨、清晰地阐述证明的过程和推理的逻辑,以确保结论的正确性。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课程教案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课程教案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课程教案第一章:引言1.1 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理解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基本概念,掌握它们的应用方法,并能够灵活运用这两种证明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1.2 课程内容本章将介绍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定义、分类和基本方法。

1.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概念和方法。

第二章:直接证明2.1 定义和分类2.1.1 直接证明的定义直接证明是通过逻辑推理,直接从已知事实或前提出发,推导出要证明的结论。

2.1.2 直接证明的分类(1)直接逻辑推理:根据已知事实或前提,直接推导出结论。

(2)数学归纳法:先证明基本情况,再证明归纳步骤。

2.2 基本方法2.2.1 演绎法从一般到特殊的证明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导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

2.2.2 归纳法从特殊到一般的证明方法,即先证明特殊情况,再推导出一般结论。

第三章:间接证明3.1 定义和分类3.1.1 间接证明的定义间接证明是通过证明相反命题的假性,从而证明原命题的真性。

3.1.2 间接证明的分类(1)反证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矛盾,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2)归谬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推导出明显错误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3.2 基本方法3.2.1 反证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矛盾,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3.2.2 归谬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推导出明显错误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第四章:证明的辅助方法4.1 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包含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方法,先证明基本情况,再证明归纳步骤。

4.2 逆否命题法将原命题的逆否命题作为证明对象,先证明逆否命题,再根据逆否命题与原命题的等价性得出原命题的证明。

第五章:练习与案例分析5.1 练习题设计一些有关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练习题,帮助学生巩固所学内容。

5.2 案例分析分析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方法解决问题。

2.2.1推理与证明: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2.2.1推理与证明: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2.1.1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1.直接证明(1)综合法是由原因推导到结果的证明方法,它是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证明方法.(2)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断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公理、定理等)为止的证明方法.2.间接证明反证法是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由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它是一种间接的证明方法,用这种方法证明一个命题的一般步骤: ①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②根据假设进行推理,直到推理中导出矛盾为止;③断言假设不成立;④肯定原命题的结论成立.例题1、若10<<a ,10<<b 且b a ≠,则b a +,ab 2,22b a +,ab 2中最大的是( ).A b a + .B ab 2 .C 22b a + .D ab 2例题2、用反证法证明命题:“三角形的内角中至少有一个不大于︒60”时,应假设( ).A 三个内角都不大于︒60 .B 三个内角都大于︒60.C 三个内角至多有一个大于︒60 .D 三个内角至多有两个大于︒60例题3、 某个命题与正整数n 有关,若k n =(*N k ∈)时该命题成立,那么可推得1+=k n 时该命题也成立,现在已知当5=n 时该命题不成立,那么可推得( ).A 当6=n 时该命题不成立 .B 当6=n 时该命题成立 .C 当4=n 时该命题不成立 .D 当4=n 时该命题成立例题4、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若整系数一元二次方程02=++c bx ax (0≠a )存在有理数根,那么 c b a ,,中至少有一个是偶数.下列假设中正确的是( )..A 假设 a ,b ,c 都是偶数 .B 假设 a ,b ,c 都不是偶数.C 假设 a ,b ,c 至多有一个偶数 .D 假设 a ,b ,c 至多有两偶数例题5、若0>>b a ,则b a 1+ ab 1+(用“>”、“<”、“=”填空) 一、综合法证明:例题6、已知c b a ,,为正实数,1=++c b a .求证:(1)31222≥++c b a ;(2)6232323≤+++++c b a例题7、证明:若0>b a ,,则2lg lg 2lgb a b a +≥+.二、分析法证明: 例题8、已知0>a ,求证:212122-+≥-+a a a a例题9:、若0>>>>d c b a 且c b d a +=+,求证:c b d a +<+三、反证法证明:例题10、(2011.广东.理)已知数列{}n a 的前n 项和()21nn a n S +=,且11=a .(1)求数列{}n a 的通项公式;(2)令n n a b ln =,是否存在k (*2N k k ∈≥,),使得k b ,1+k b ,2+k b 成等比数列.若存在,求出所有符合条件的k 值;若不存在,请说明理由.例题11、已知实数0>y x ,,且2>+y x ,求证:x y +1与y x +1中至少有一个小于2.四、依据信息给予题中的推理证明例题12、(2011年湖南醴陵测试)对于给定数列{}n c ,如果存在实常数q p ,使得q pc c n n +=+1对于任意*N n ∈都成立,我们称数列{}n c 是“M 类数列”.(1)若n a n 2=,n n b 23⋅=,*N n ∈,数列{}n a ,{}n b 是否为“M 类数列”?若是,指出它对应的实常数q p ,,若不是,请说明理由;(2)证明:若数列{}n a 是“M 类数列”,则数列{}1++n n a a 也是“M 类数列”.例题13、对于定义域为[]1,0的函数()x f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条:①对任意的[]1,0∈x ,总有()0≥x f ;②()11=f ;③若0021≥≥x x ,,121≤+x x ,都有()()()2121x f x f x x f +≥+成立.则称函数()x f 为理想函数.(1)若函数()x f 为理想函数,求()0f 的值;(2)判断函数()12-=x x g ,[]1,0∈x 是否为理想函数,并予以证明.方法指导:1.综合法是一种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又叫顺推法.它常见的书面表达形式是“∵…,∴…”或“…⇒…”.利用综合法证明“若 A 则 B ”命题的综合法思考过程可用如下图的框图表示为:综合法的思维过程是由因导果的顺序,是从A 推演到B 的途径,但由A 推演出的中间结论未必唯一,如B ,1B ,2B 等,可由B ,1B ,2B 能推演出的进一步的中间结论更多,如1C ,2C ,3C ,4C 等等,最终能有一个(或多个)可推演出结论B 即可.2.分析法是一种执果索因的证明方法,又叫逆推法或执果索因法.它常见的书面表达形式是:“要证…,只需证…”或“…⇐…”.利用分析法证明“若 A 则 B ”命题的分析法思考过程可用下图的框图表示为:分析法的思考顺序是执果索因的顺序,是从B 上溯寻其论据,如1C ,2C ,3C 等,再寻求1C ,2C ,3C 的论据,如B ,1B ,2B ,3B ,4B 等等,继而寻求B ,1B ,2B ,3B ,4B 的依据,如果其中之一B 的论据恰为已知条件,于是命题得证.3.反证法是一种间接的方法,常常是利用直接证法如综合法、分析法有困难时利用反证法来证明,即“正难则反”.注意:分析法和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种方法,分析法的证明过程,恰好是综合法的分析、思考过程,即综合法是分析法的逆过程.混淆了它们间的区别与联系易产生思维障碍.要注意两种证明方法的书写格式,否则易产生逻辑上的错误.利用反证法证明问题是从否定结论入手的,没有使用假设命题而推出矛盾结果,其推理过程是错误的.。

第二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第二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第二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是数学推理中常用的两种证明方法。

直接证明是通过逻辑推理直接得出结论,而间接证明是通过反证法或归谬法得出结论。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两种证明方法,并进行比较。

直接证明是最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它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已知条件和数学定义,逐步演绎出所要证明的结论。

直接证明需要使用与所要证明的结论相关的定理、性质、定义等来推导,使之成立。

这种方法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每一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逻辑推理,从已知到结论的推导链条必须清晰、合理。

直接证明通常比较直观,逻辑性较为明显,容易理解。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直接证明来证明“两个相等的数相加,结果仍然相等”。

间接证明是与直接证明相对的一种证明方式。

它的基本思路是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矛盾或不合理的结论,从而排除了假设的情况,证明了原来的结论是成立的。

间接证明常常采用反证法或归谬法。

反证法是一种最常用的间接证明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假设结论不成立,并推导出与已知条件或定义矛盾的结论,从而得出结论的真实性。

归谬法是一种较少使用的间接证明方法,它的基本思路是假设结论成立,并推导出与已知条件或定义矛盾的结论,从而得出结论的真实性。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反证法来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各有其优点和适用范围。

直接证明较为直观和直接,逻辑性更明显,适用于证明一些简单且直接的结论,或是一些简单的数学性质和定理。

间接证明更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适用于证明复杂的结论,或是一些需要反证或归谬的情况。

通过间接证明,我们可以深入分析和推理,挖掘结论的内在逻辑关系。

间接证明常常需要对结论进行反向思考,找到对立面、矛盾面,通过推导和推理得到最终的结论。

总的来说,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是数学推理中常用的两种证明方法。

直接证明通过逻辑推理直接得出结论,适用于一些简单直接的结论。

间接证明通过反证或归谬得出结论,适用于一些复杂或需要反向思考的结论。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是数学中常用的两种证明方法。

直接证明是通过逻辑推理和已知的真实前提,以直接的方式推出所要证明的结论。

间接证明则是采用反证法或者假设推理的方式,通过说明对立假设或者逻辑矛盾来推出所要证明的结论。

直接证明的思路是从已知条件出发,逐步运用数学定义、性质、定理等等,直接推导到所要证明的结论。

这种证明方法通常比较直观,步骤清晰,容易理解。

下面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我们要证明:如果一个正整数是3的倍数,则这个正整数的平方也是3的倍数。

直接证明的思路是从正整数是3的倍数这个已知条件出发,即假设正整数n可以写为3k,其中k为整数。

那么正整数n的平方可以写为(3k)^2=9k^2,即n^2=9k^2、由此可知,正整数n^2也可以写为3的倍数,因为9k^2可以写为3的倍数。

因此,根据直接证明的逻辑推理,我们得出结论:如果一个正整数是3的倍数,则这个正整数的平方也是3的倍数。

间接证明的思路是通过反证法或者假设推理的方式,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然后通过推理说明这个假设是不可能的或者导致矛盾的。

下面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我们要证明:不存在两个整数的和等于3的倍数,且差等于5的倍数。

间接证明的思路是先假设存在这样的两个整数,分别为a和b。

那么根据条件,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两个等式:a+b=3k,其中k为整数;a-b=5m,其中m为整数。

然后我们将这两个等式相加,得到:2a=3k+5m。

由于3k+5m是整数,所以2a也是整数。

但是,由于2是偶数,所以2a是偶数,而3k+5m是奇数。

因此,2a和3k+5m不能同时成立,即假设不成立。

因此,不存在两个整数的和等于3的倍数,且差等于5的倍数。

以上是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简单例子,实际的证明可能需要更多的推理和步骤。

两种证明方法各有优点和适用范围。

直接证明通常通过展示清晰的推理过程来达到证明目的,适合于结论的证明比较明显和直观的情况。

而间接证明则通过反证法或者假设推理来达到证明目的,适合于结论的证明比较困难或者复杂的情况。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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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讲义讲义一、导入【教学建议】我们知道,合情推理所得结论的正确性是需要证明的,这正是数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点,数学结论的正确性必须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加以证明.综合法和分析法是直接证明中最基本的两种方法,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直接方法.C先生上了公交车却发现没带钱包,售票员不由分说让他下车,一位小伙子微笑着递过一块钱,C 先生很感激.车上的人开始小声议论C 先生是骗钱的,就在C先生生气准备甩票下车的时候,借钱给他的小伙子大声问:“能不能借一下您的手机?”C先生递过手机,小伙子拨了个号码,说了两三分钟的话,C先生想这下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了.下车后C先生打开手机愣住了,原来小伙子根本没有拨通电话,但是直接证明了他的清白.二、知识讲解知识点1 综合法1.用综合法证明数学问题,证明步骤严谨,逐层递进,步步为营,条理清晰,形式简洁,宜于表达推理的思维轨迹,并且综合法的推理过程属于演绎推理,它的每一步推理得出的结论都是正确的,不同于合情推理.使用综合法证明问题,有时从条件可得出几个结论,哪个结论才可作为下一步的条件是分析的要点,所以如何找到“切入点”和有效的推理途径是有效利用综合法证明数学问题的关键.2. 综合法证明数学命题的步骤第一步:分析条件,选择方向.认真发掘题目的已知条件,特别是隐含条件,分析已知与结论之间的联系,选择相关的公理、定理、公式、结论,确定恰当的解题方法.第二步:转化条件,组织过程.把题目的已知条件,转化成解题所需要的语言,主要是文字、符号、图形三种语言之间的转化.组织过程时要有严密的逻辑,简洁的语言,清晰的思路.第三步:适当调整,回顾反思.解题后回顾解题过程,可对部分步骤进行调整,并对一些语言进行适当的修饰,反思总结解题方法的选取.知识点2 分析法1.分析法的推理过程也属于演绎推理,每一步推理都是严密的逻辑推理.2.分析法证明不等式的依据、方法与技巧.(1)解题依据:分析法证明不等式的依据是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已知的重要不等式和逻辑推理的基本理论;(2)适用范围:对于一些条件复杂,结构简单的不等式的证明,经常用综合法.而对于一些条件简单、结论复杂的不等式的证明,常用分析法;(3)思路方法:分析法证明不等式的思路是从要证的不等式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最后得到的充分条件是已知(或已证)的不等式;(4)应用技巧:用分析法证明数学命题时,一定要恰当地用好“要证”、“只需证”、“即证”等词语.知识点3 反证法1.反证法证明数学命题的一般步骤第一步:分清命题“p→q”的条件和结论;第二步:作出与命题结论q相矛盾的假定⌝q(反设);第三步:由p和⌝q出发,应用正确的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结果(归谬);第四步:断定产生矛盾结果的原因,在于开始所作的假定⌝q不真,于是原结论q成立,从而间接地证明了命题p→q为真.第三步中所说的矛盾结果,通常是指推出的结果与已知公理、已知定义、已知定理或已知条件矛盾,与临时假定矛盾以及自相矛盾等各种情况.2.反证法的适用对象作为一种间接证明方法,反证法尤其适合证明以下几类数学问题:(1)直接证明需分多种情况的;(2)结论本身是以否定形式出现的一类命题——否定性命题;(3)关于唯一性、存在性的命题;(4)结论以“至多”、“至少”等形式出现的命题;(5)条件与结论联系不够明显,直接由条件推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结论的反面是比原结论更具体、更容易研究的命题.三、例题精析【教学建议】分析法和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种方法.一个命题用何种方法证明,要能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灵活地运用各种证法.当不知从何入手时,有时可以运用分析法而获得解决,特别是对于条件简单而结论复杂的题目更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用反证法证题时,必须把结论的否定作为条件使用,否则就不是反证法.【题干】(1)设A =12a +12b ,B =2a +b(a >0,b >0),则A 、B 的大小关系为________. 【答案】A ≥B【解析】A -B =a +b 2ab -2a +b =)(24)(2b a ab ab b a +-+≥0. 【题干】(2)若P =a +6+a +7,Q =a +8+a +5(a ≥0),则P ,Q 的大小关系是( )A .P >QB .P =QC .P <QD .由a 的取值确定【答案】 A【解析】 P 2=2a +13+2a 2+13a +42,Q 2=2a +13+2a 2+13a +40,∴P 2>Q 2,又∵P >0,Q >0,∴P >Q .【题干】(3)有三张卡片,分别写有1和2,1和3,2和3.甲、乙、丙三人各取走一张卡片,甲看了乙的卡片后说:“我与乙的卡片上相同的数字不是2”,乙看了丙的卡片后说:“我与丙的卡片上相同的数字不是1”,丙说:“我的卡片上的数字之和不是5”,则甲的卡片上的数字是________.【答案】 1和3【解析】 由丙说:“我的卡片上的数字之和不是5”可知,丙为“1和2”或“1和3”,又乙说“我与丙的卡片上相同的数字不是1”,所以乙只可能为“2和3”,又甲说“我与乙的卡片上相同的数字不是2”,所以甲只能为“1和3”.【题干】(4)设数列{a n }的前n 项和为S n .若对任意正整数n ,总存在正整数m ,使得S n =a m ,则称{a n }是 例题1“H 数列”.(1)若数列{a n }的前n 项和S n =2n (n ∈N *),证明:{a n }是“H 数列”;(2)证明:对任意的等差数列{a n },总存在两个“H 数列”{b n }和{c n },使得a n =b n +c n (n ∈N *)成立.【解析】(1)由已知,a n +1=S n +1-S n =2n +1-2n =2n .于是对任意的正整数n ,总存在正整数m =n +1,使得S n =2n =a m .所以{a n }是“H 数列”.(2)设等差数列{a n }的公差为d ,则a n =a 1+(n -1)d =na 1+(n -1)(d -a 1)(n ∈N *).令b n =na 1,c n =(n -1)(d -a 1),则a n =b n +c n (n ∈N *).下面证{b n }是“H 数列”.设{b n }的前n 项和为T n ,则T n =n (n +1)2a 1(n ∈N *).于是对任意的正整数n ,总存在正整数m =n (n +1)2,使得T n =b m ,所以{b n }是“H 数列”.同理可证{c n }也是“H 数列”.所以对任意的等差数列{a n },总存在两个“H 数列”{b n }和{c n },使得a n =b n +c n (n ∈N *)成立. 【题干】(1)欲证2−√5<√6−√7成立,只需证( )A .(2−√5)2<(√6−√7)2B .(2−√6)2<(√5−√7)2C .(2+√7)2<(√5+√6)2D .(2−√5−√6)2<(−√7)2【答案】C【解析】由分析法知,欲证2−√5<√6−√7,只需证2+√7<√6+√5,即证(2+√7)2<(√6+√5)2,故选C .【题干】(2)分析法又称执果索因法,已知x >0,用分析法证明1+x <1+x 2时,索的因是( ) A .x 2>1B .x 2>4C .x 2>0D .x 2>1【答案】 C【解析】 因为x >0,所以要证1+x <1+x 2,只需证(1+x )2<⎝⎛⎭⎫1+x 22, 即证0<x 24,即证x 2>0,因为x >0,所以x 2>0成立,故原不等式成立. 【题干】(3)已知△ABC 的三个内角A ,B ,C 成等差数列,A ,B ,C 的对边分别为a ,b ,c .【求证】1a +b +1b +c =3a +b +c . 例题2证明:要证1a +b +1b +c =3a +b +c, 即证a +b +c a +b +a +b +c b +c =3,也就是c a +b +a b +c=1, 只需证c (b +c )+a (a +b )=(a +b )(b +c ),需证c 2+a 2=ac +b 2,又△ABC 三内角A ,B ,C 成等差数列,故B =60°,由余弦定理,得b 2=c 2+a 2-2ac cos 60°,即b 2=c 2+a 2-ac ,故c 2+a 2=ac +b 2成立.于是原等式成立. 【题干】(1)用反证法证明“若x 2-1=0,则x =-1或x =1”时,应假设________.【答案】 x ≠-1且x ≠1【解析】 “x =-1或x =1”的否定是“x ≠-1且x ≠1”.【题干】(2)设a ,b 是两个实数,给出下列条件:①a +b >1;②a +b =2;③a +b >2;④a 2+b 2>2;⑤ab >1.其中能推出:“a ,b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1”的条件是( )A .②③B .①②③C .③D .③④⑤【答案】 C【解析】 若a =12,b =23,则a +b >1,但a <1,b <1,故①推不出; 若a =b =1,则a +b =2,故②推不出;若a =-2,b =-3,则a 2+b 2>2,故④推不出;若a =-2,b =-3,则ab >1,故⑤推不出;对于③,即a +b >2,则a ,b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1,下面用反证法证明:假设a ≤1且b ≤1,则a +b ≤2与a +b >2矛盾,因此假设不成立,a ,b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1.【题干】(3)已知非零实数a ,b ,c 构成公差不为0的等差数列,求证:1a ,1b ,1c 不可能成等差数列.【解析】假设1a ,1b ,1c 成等差数列,则2b =1a +1c ,所以2ac=bc+ab.① 因为a ,b ,c 成等差数列,所以2b=a+c.②把②代入①,得2ac=b (a+c )=b ·2b.所以b 2=ac.③由②平方,得4b 2=(a+c )2.④把③代入④,得4ac=(a+c )2,所以(a-c )2=0.所以a=c.例题3代入②,得b=a,故a=b=c,所以数列a,b,c的公差为0.这与已知矛盾,因此假设错误.故1a ,1b,1c不可能成等差数列.。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第2讲
到结果的证明方法,它是利用已知 (1)______ 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 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证明方法. 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 (2)______ 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断一个明显成立 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公理、定理等)为止的证明方法.
索因法.它常见的书面表达形式是:“要证…,只需证…”或
“…⇐…”.利用分析法证明“若 A 则 B”命题的分析法思考过 程可用框图表示为:
图 10-2-2 分析法的思考顺序执果索因的顺序,是从 B 上溯寻其论据, 如 C、C1、C2 等,再寻求 C、C1、C2 的论据,如 B、B1、B2、 B3、B4 等等,继而寻求 B、B1、B2、B3、B4 的依据,如果其中之 一 B 的论据恰为已知条件,于是命题已经得证.
2 比数列,则 bq =bpbr.
即(q+ 2)2=(p+ 2)(r+ 2). ∴(q2-pr)+(2q-p-r) ∵p、q、r∈N*,
2 q -pr=0 ∴ 2q-p-r=0
2=0.
p+r2 =pr,(p-r)2=0, .∴ 2
∴p=r.与 p≠r 矛盾. ∴数列{bn}中任意不同的三项都不可能成等比数列.
错源:犯循环论证的逻辑性错误
例 4:设 a、b、c、d 是正有理数, c、 d是无理数,求证: a c+b d是无理数.
误解分析:本题在推理证明过程中,容易犯循环论证的逻 辑性错误:因为 c为无理数,a 为正有理数,故 a c为无理数, 同理 b d也为无理数,两正无理数的和为无理数,故 a c+b d 为无理数.主要原因是对有关概念定理没有真正的理解掌握, 导致用任意的推广引申定理得出有利于论题成立的假判断.

高考一轮数学第六章 第六节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高考一轮数学第六章  第六节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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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材习题改编)用反证法证明命题“三角形三个内角
至少有一个不大于60°”时,应假设
A.三个内角都不大于60° B.三个内角都大于60° C.三个内角至多有一个大于60° D.三个内角至多有两个大于60° 解析:假设为:“三个内角都大于60°”. 答案: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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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函数F(x)=f(x)+f(-x)与G(x)=f(x)-f(-x),其中 f(x)的定义域为R,且f(x)不恒为零,则 A.F(x)、G(x)均为偶函数 B.F(x)为奇函数,G(x)为偶函数 ( )
第 六 章 不 等 式、 推 理 与 证 明
第 六 节 直 接 证 明 与 间 接 证 明
抓 基 础
明 考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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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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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方向要明了]
考 什 么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 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及特点.
2.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了解反证
结论,不从结论的反面出发进行推理,就不是反证法;
(3) 推导出的矛盾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与已知矛盾,有的与 假设矛盾,有的与事实矛盾等,推导出的矛盾必须是明 显的.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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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范例]
(12分) (2011· 安徽高考) (1)设x≥1,y≥1, 1 1 1 证明x+y+xy≤x+y +xy; (2)设1<a≤b≤c,证明logab+logbc +logca≤logba+logcb+log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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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析考题]
[例3] (2011· 安徽高考)设直线l1:y=k1x+1,l2:y=k2x -1, 其中实数k1,k2满足k1k2+2=0. (1)证明l1与l2相交; (2)证明l1与l2的交点在椭圆2x2+y2=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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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证法:
要证明某一结论Q是正确的,但不直接证 明,而是先去假设Q不成立(即Q的反面非 Q是正确的),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 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非Q是错误的,从 而断定结论Q是正确的,这种方法叫做反 证法。
反证法的思维方法:
正难则反
反证法的基本步骤:
(1)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
(2)假设命题结论不成立,即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 (3)由假设出发进行正确的推理,直到推出矛盾为止; (4)由矛盾判定假设不正确,从而肯定命题的结论正确
方 法 与 技 巧
2.综合法的特点: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出未知.
3. 分析法和综合法各有优缺点 . 分析法思考起来比 较自然,容易寻找到解题的思路和方法,缺点是 思路逆行,叙述较繁;综合法从条件推出结论, 较简捷地解决问题, 但不便于思考.实际证题时常 常两法兼用,先用分析法探索证明途径,然后再 用综合法叙述出来.
思想方法·感悟提高
1.用分析法证明数学问题时, 要注意书写格式的规
失 误 与 防 范
范 性 , 常 常 用 “ 要 证 ( 欲 证 )„”“ 即 要 证„”“就要证„”等分析到一个明显成立的 结论.
2.利用反证法证明数学问题时, 要假设结论错误, 并用假设命题进行推理,没有用假设命题推理 而推出矛盾结果,其推理过程是错误的.
归缪矛盾:
(1)与已知条件矛盾;
(2)与已有公理、定理、定义矛盾;
(3)自相矛盾。
常见否定用语 是---不是 有---没有 等---不等 成立--不成立 都是--不都是,即至少有一个不是 都有--不都有,即至少有一个没有 都不是-部分或全部是,即至少有一个是 唯一--至少有两个 至少有一个有(是)--全部没有(不是) 至少有一个不-----全部都
Q P1
P1 P2
P2 P3

得到一个明显 成立的结论
特点:执果索因.
文字语言: 要证…,只需证…,即证…
【分析法格式】
要证: 要证:

Hale Waihona Puke 只要证:只需证:显然成立
上述各步均可逆 所以 结论成立
所以 结论成立
思想方法·感悟提高
1.分析法的特点: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
7.5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复习 知识结构
合情推理 推理 推 理 与 证 明 证明 间接证明 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
演绎推理
比较法 直接证明 综合法 分析法 反证法
综合法
从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 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 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 用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 定理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 综合法用框图表示为:
P Q1
Q1 Q 2
Q2 Q3

Qn Q
特点:“由因导果”
文字语言: 因为…,所以…,或由…,得…
分析法
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 程中,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 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 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 公理等)。 用框图表示分析法
应用反证法的情形:
(1)直接证明困难; (2)需分成很多类进行讨论.
(3)结论为“至少”、“至多”、“有无穷 多个” ---类命题; (4)结论为 “唯一”类命题;
【分析法格式】
【综合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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