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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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1.26•【文号】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施行日期】201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中国银监会对成立以来截至2012年末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等39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继续有效。

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等13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2014年9月28日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26日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发〔2006〕95号)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7号)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贷款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9号)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152号)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报送监管信息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50号)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6〕68号)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8〕5号)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通银行上市后机构性质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5〕115号)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3号)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40号)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银监办通〔2006〕233号)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05号)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60号)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属地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程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13号)1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5号)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从业经历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245号)1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8号)18.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1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92号)2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06号)2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82号)2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91号)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通〔2004〕75号)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7号)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大学城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发〔2004〕53号)26.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7〕63号)2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28.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号)3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4号)31.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4号)3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3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8号)35.中国银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银监发〔2007〕48号)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45号)37.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3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6〕16号)3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6〕89号)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4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63号)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4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4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71号)4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42号)4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抵押贷款管理防范有证无房贷款诈骗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14号)4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2号)48.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3号)4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5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5号)5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4号)53.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5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31号)55.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55号)5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7号)5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61号)59.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2号)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离辞职后流向借款企业有关问题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3号)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23号)6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4号)6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13号)6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51号)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63号)66.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9〕85号)6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银监发〔2009〕115号)6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73号)69.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沟通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29号)70.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通知(银监发〔2011〕10号)71.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7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34号)7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4号)7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证业务准入有关问题的意见(银监办发〔2005〕258号)7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5号)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相关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74号)7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9〕98号)79.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监发〔2009〕62号)80.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业务范围的通知(银监发〔2009〕102号)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7号)82.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监办发〔2009〕3号)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29号)85.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86.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投资参股非金融企(事)业或项目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34号)8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存款实名制有效证件中临时身份证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5〕250号)89.中国银行业监督监管委员会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银监发〔2006〕60号)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8号)9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1号)9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151号)9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解除特种金融债券抵(质)押资产登记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31号)9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69号)9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27号)9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审批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主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64号)9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83号)9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9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19号)10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101.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75号)10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8〕49号)10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典当机构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87号)10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00号)10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81号)1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助学贷款违约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号)10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6号)10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号)110.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64号)11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112.关于开展工会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9号)113.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35号)1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3号)11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1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6号)1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5号)1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开办国际汇款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6〕15号)11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12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97号)12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1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1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59号)12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125.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1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70号)127.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1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4号)1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3号)130.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13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13号)1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60号)13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09〕60号)13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17号)13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9号)1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4号)13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87号)13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3号)13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22号)140.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1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号)142.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14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14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1〕85号)14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20号)14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号)14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14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3号)149.关于加强银行档案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07〕45号)15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异议查询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3号)15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05号)15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监发〔2011〕63号)153.关于印发银行监管报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银监发〔2011〕100号)15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6号)155.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50号)1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3号)15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维持现行自助设备标识规范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155号)15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2号)15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9号)1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37号)1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码信息共享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59号)16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4号)16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94号)16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104号)16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防范注吊销企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55号)166.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16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7〕66号)16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6〕94号)16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代理业务的意见(银监发〔2006〕91号)1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1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2号)1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1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252号)174.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08〕62号)175.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号)1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有效执行联合国相关制裁决议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2号)17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178.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179.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18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181.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2〕13号)1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18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通知(银监通〔2003〕22号)18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境外金融机构在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查处力度的通知(银监通〔2004〕81号)18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母行支持度评估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71号)18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国银行管理行职能定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47号)1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7号)18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8号)18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债券担保业务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08〕250号)1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27号)19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两岸银行业相互开放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99号)19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对澳门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8.06.05•【文号】证监交字[1998]12号•【施行日期】1998.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8号--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八批)》(发布日期:2009年4月1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10日)废止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的通知(1998年6月5日证监交字[1998]12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保证证券市场安全,有效防范风险,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的组织和行为,加强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会员的证券代理买卖业务(一)会员不得在非营业场所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为非会员从事代理业务提供便利。

交易所应加强检查,杜绝各种违规代理买卖证券的活动。

(二)从事代理业务的会员应将交易所发布的即时行情和公告信息等市场信息及时在营业场所公布。

未经交易所批准,会员不得将上述信息提供给机构和个人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非营业场所将上述信息提供给其客户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三)会员应在其营业场所设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四)从事证券代理业务的会员应与客户签订证券买卖代理协议。

协议至少包括以下事项: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承诺;2.客户表明会员已向其说明证券买卖的风险;3.会员代理业务范围和权限;4.客户开户所需证件及其有效性的确认方式和程序;5.委托、交割的方式、内容和要求;6.客户保证金及证券管理有关事项;7.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及其他收费说明;8.会员对客户委托事项的保密责任;9.客户应履行的交收责任;10.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11.争议解决办法。

(五)会员如向客户提供电话等自助委托方式,会员的委托系统应对自助委托过程有详细的记录,并在代理协议中充分说明自助委托的风险,明确会员与客户各自的责任。

瑞达期货看穿式监管认证操作指南

瑞达期货看穿式监管认证操作指南

瑞达期货看穿式监管认证操作指南瑞达期货信息技术中心2019年5月1日目录瑞达期货看穿式监管认证操作指南 (1)第1章概述 (3)第2章穿透式测试系统接入参数 (4)2.1 金仕达仿真环境接入参数(验证看穿式监管功能有效性) (4)2.2 CTP仿真环境接入参数(验证看穿式监管功能有效性) (4)第3章交易终端验证测试流程 (5)3.1 认证申请 (5)3.2 认证测试 (6)3.3 审核评估 (6)第4章其他 (7)第1章概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发布《期货公司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技术规范》的要求,所有接入期货公司交易系统的交易终端都需要认证测试,通过审核后允许接入期货公司系统。

因此,我公司制定本操作指南,指导软件开发商完成认证工作。

1.1适用范围需要通过系统API接口连接我公司的交易客户端和系统。

1.2名词解释1、直连模式客户交易终端软件与期货公司交易系统直接通讯,进行交易的模式。

2、中继代理模式客户交易终端软件与期货公司交易系统间接通讯,进行交易的模式。

3、AppID/RelayAppIDAppID是客户交易终端软件的唯一标识码,由终端软件商按照要求编制,AppID由终端厂商名称、终端软件名称和版本号三部分构成。

RelayAppID是中继代理软件的唯一标识码,由中继代理软件商按照要求编制,RelayAppID由中继厂商名称、中级软件名称和版本号三部分构成。

AppID/RelayAppID格式规范如下:第2章穿透式测试系统接入参数2.1 金仕达仿真环境接入参数(验证看穿式监管功能有效性)IP地址::27991API版本:8504p1测试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5:302.2 CTP仿真环境接入参数(验证看穿式监管功能有效性)IP地址:端口:(交易)41205(行情)41213Brokerid:0121测试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5:30第3章交易终端验证测试流程3.1 认证申请1、申请人根据1.2名词解释,判断将来用于生产交易的交易终端是直连或是中继接入方式;2、申请人通过业务经理申请仿真环境账号;3、账号申请成功后,填写《交易终端认证申请表》4、提交《交易终端认证申请表》发送至信息技术部指定邮箱,信息技术部走内部流程进行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5.3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公告〔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公告〔2022〕37号现公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财政部2022年5月31日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发行上市相关业务活动的廉洁从业监管,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证券法》《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财政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证券服务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不断加强廉洁从业管理和风险防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平竞争,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珍视行业声誉。

二、证券公司应在公司层面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领导机制和基本制度安排,鼓励证券公司将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等纳入公司章程。

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廉洁从业违法违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内部控制相关部门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14.07.03•【文号】中证协发[2014]112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的通知(中证协发[2014]112号)各会员单位:为持续做好证券公司后续职业培训,不断满足行业创新发展的需求,我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及全行业创新发展进程,制定了《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现予发布。

原《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2)》同时废止。

附件:《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中国证券业协会二O一四年七月三日附件: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年6月)目录使用说明第一部分必修内容必修内容之一:法律法规一、综合类二、公司管理类三、业务类四、其他必修内容之二:执业行为规范一、职业道德要求二、执业行为规范第二部分选修内容一、新产品二、新业务三、理论与技术前沿使用说明《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以下简称《大纲(2014)》)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行业培训需要,在《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2)》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

《大纲(2014)》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两大部分。

其中,必修内容包含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两部分,选修内容包括新产品、新业务、理论与技术前沿三部分。

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

其中,学习必修部分内容不少于10学时,学习选修部分内容不少于5学时。

取得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合规总监、保荐代表人应当定期参加专项业务培训。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单选题(共30题)1、李某是某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为了争取客户,他私下里与客户约定,保证客户在期货交易中盈利,如果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亏损,所有损失都由李某一人承担。

对于李某的这一行为,期货业协会可以采取的处罚措施是()。

A.给予警告处分B.认定该承诺无效,并对李某处3万元以下罚款C.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D.期货业协会无权予以处罚【答案】 C2、()应当登录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办理客户交易编码的注销。

A.期货公司B.证券公司C.期货交易所D.客户本人【答案】 A3、期货公司应当保留书面月度及年度风险监管报表,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等责任人员应当在书面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风险监管报表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年。

A.5B.10C.15D.20【答案】 A4、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应当与()相互独立、分别管理。

A.非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B.个人客户保证金账户C.特别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D.其自有资金账户【答案】 D5、某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价格于2016年3月14日、15日、16日连续3日涨幅达到最大限度4%,市场风险急剧增大。

为了化解风险,上海期货交易所临时把铝期货合约的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5%提高到6%,并采取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

除了上述已经采取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把最大涨幅幅度调整为5%B.把最大涨跌幅度调整为3%C.把最大涨幅调整为5%,把最大跌幅调整为-3%D.把最大涨幅调整为4.5%,最大跌幅不变【答案】 B6、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确定管辖。

A.当事人选择的诉由B.侵权C.违约D.合约履行地【答案】 A7、王某于2015年5月开始担任甲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

同年9月,王某发现甲期货公司在经营中存在风险隐患,于是王某依法对其进行质询和调查,但是甲期货公司认为这是本公司的商业秘密,王某不宜进一步调查,王某盛怒之下遂提出辞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3.17•【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14号•【施行日期】1999.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2号――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发布日期:2008年10月30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日)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7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经营风险,落实《证券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公司的报批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为了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清理整顿证券经营机构,加强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证券公司的设立证券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其变更、终止事项及业务活动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督管理。

(一)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的分类是一个逐步实施的过程,原则是成熟一家,审批一家;成熟一批,审批一批。

在分类过程中,证券公司从事承销、自营业务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是:经纪类证券公司:1.符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3.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6.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业务资料报送系统;7.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1.05•【文号】证监期货字[2007]257号•【施行日期】2007.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期货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9年8月27日实施日期:2009年9月1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257号)各期货公司:为促进期货公司规范运作,深化投资者教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7年12月1日起,期货投资者首次办理开户手续或者申请新的交易编码时,期货公司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开户实名制工作,采集并保存投资者影像资料。

二、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开户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期货公司应当对照核实投资者本人的真实身份。

机构投资者开户时必须出具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

期货公司应当对照核实代理人的真实身份。

三、期货公司应当对照核实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与其本人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开户时,期货公司应当核对《开户申请表》、《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所记载的投资者姓名或者名称与其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户名,确保准确和完全一致。

投资者事后变更期货结算账户的,期货公司要重新核对。

四、开户时,期货公司必须实时采集并保存的投资者影像资料有: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期货公司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见附件)采集并以电子文档方式在公司总部集中统一保存投资者影像资料,并随其他开户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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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
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30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看穿式监管,指导期货市场相关主体做好客户交易终端的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户通过交易终端软件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确保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直达其信息系统,并对客户交易终端信息进行采集。

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市场监控中心)负责接收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并共享给期货交易所。

期货公司应当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并报送至期货市场监控中心。

三、期货公司应对其交易、结算软件以及客户使用的交易终端软件进行认证管理,确保软件具备真实、准确、完整地采集和报送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功能。

客户交易终端软件不能通过接入认证管理的,应拒绝其交易。

四、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应当制定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技术规范,用于指导期货公司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
息。

期货公司应于技术规范发布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

五、非期货公司会员的终端信息,由期货交易所参照本公告有关要求采集并报送至期货市场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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