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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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本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本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的重要手段,包括抽检样品的选择、取样、检测和结果处理等环节的规范。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现实情况和监测需求进行,科学、公正、及时、高效。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一节抽检计划和样品选择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根据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特点,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的品种、规模、频次等。

第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品种应当包含重点监管食品、新食品、进口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第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品种应当覆盖全国范围,包括农村和城市、大中小型食品生产和经营者、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企业等。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模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食品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历史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频次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抽检的品种和规模等综合确定。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根据监测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测,确保抽检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节取样和检测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减少取样误差,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第十三条取样应当遵循随机抽样原则,确保抽样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取样应当采用专业取样工具和容器,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保持原有状态。

第十五条取样时应当注意食品保存环境的卫生条件,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选择有国际或国内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保障食品安全是国家的首要任务。

为了确保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并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范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用餐单位等,涉及的食品种类包括水产品、肉及其制品、蛋制品、乳制品、茶叶及其制品、饮料、食用油及油脂、糖果、糕点、酒类、调味品、罐头食品、速冻食品、婴幼儿食品等。

抽检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机构包括国家、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授权的检验机构和抽检机构,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构。

抽检目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的是为了监测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不合格的食品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并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和合理竞争。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标准是国家实施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

抽检程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1.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确定抽检对象和抽检时间;2.下达抽检任务,采集抽检样品;3.送样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4.判定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处理;5.报告检测结果,并将不合格食品公告于社会。

抽检结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其中,合格的食品可以正常销售和流通;不合格的食品须立即停售并处理退货,处理结果须向监管部门报告。

风险监测监测范围风险监测主要监测各种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如重金属、农药、兽药、激素、霉菌毒素等。

风险监测的对象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单位和消费者等。

监测目的风险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食品中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在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2篇)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2篇)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第三条定义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指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的食品样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以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活动。

2. 风险监测:指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预警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扩散和危害发生。

第四条工作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

2. 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3. 严格抽检监测,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4. 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职责划分1. 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各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2. 各地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六条监督抽检方法1. 监督抽检由随机抽样和定向抽样两种方法组成。

2. 随机抽样是指根据一定的随机抽样原则,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3. 定向抽样是指有目的地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主要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检结果不合格或存在投诉举报的情况。

第七条监督抽检对象1. 监督抽检对象包括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2. 监督抽检样品种类包括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第八条监督抽检频次1.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不同频次的监督抽检方案。

2. 对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频次应当较高。

第九条监督抽检结果处理1.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

2. 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十条风险监测指标1. 风险监测指标包括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转基因成分、微生物等。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规范1. 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监测流程2.1 设定监测目标 -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确定监测的食品种类和指标 - 结合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风险评估结果,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测的重点领域2.2 制定监测计划 - 基于监测目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等不同时间段的监测计划 - 考虑到食品生产和消费的特点,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和地点2.3 样品抽取 - 根据监测计划,确定样品数量和比例,并进行抽样 - 样品抽取应严格按照随机抽样原则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2.4 样品检测 - 进行样品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等指标检测 - 采用准确、可靠、可重复的检测方法,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 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2.5 数据分析与评估 - 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相关指标的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数据 - 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判断食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6 结果公布与应对措施 - 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增加食品安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 根据监测结果,对不合格的食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下架、召回等措施3. 质量控制3.1 实验室设施与设备 - 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设施和专业的实验设备,保证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3.2 人员培训与管理 - 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需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 - 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监测工作的有序进行3.3 样品管理 - 样品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保存和运输,确保样品的质量不受损坏和污染 - 对样品进行标识和档案管理,确保样品的追溯和可比性3.4 质量控制体系 -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参比等 - 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和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报告与信息管理4.1 监测报告编制 -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目标、抽样方案、检测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应准确、清晰地传达监测结果,便于上级部门和社会了解监测情况4.2 信息管理 -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整理和沉淀监测数据,形成数据库 - 对数据库进行分类管理和备份,保证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 监测结果的应用和效果评估5.1 监测结果的应用 - 将监测结果与食品安全评估相结合,为食品安全管理和风险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 根据监测结果,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5.2 效果评估 - 定期对监测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监测结果的可信度等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监测工作的方法和流程,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6. 总结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2024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2024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2024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一、制定抽检计划在制定抽检计划时,需要明确抽检的目标、范围和频次。

具体而言,应针对不同食品种类、不同风险因素以及不同抽检场所(如生产、流通、餐饮等)进行差异化抽检设计。

在确定抽检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食品产业链的特点,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全方位覆盖。

此外,为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定期更新和完善抽检计划。

二、组织抽检实施在实施抽检过程中,应注重规范化操作,确保采样方法、检测项目、判定标准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具体而言,应严格遵循抽检规范,确保采样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在实验室检测环节,应注重检测方法的标准化和检测设备的更新维护,提高检测数据的可靠性。

同时,应加强抽检过程的质量控制,防范抽检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三、风险监测分析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抽检的重要环节,涉及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预警等方面。

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处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为后续的风险预警和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在风险监测分析过程中,应注重数据的实时性和动态性,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为相关部门的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信息公示与反馈信息公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引导理性消费。

同时,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问题处置与整改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坚决遏制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具体而言,应对问题食品进行追溯召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应加强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普遍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人员培训与考核为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应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

培训内容应涵盖法律法规、抽检技术、风险评估等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6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6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一、工作任务本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计1759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次(包括风险监测1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500批次,食品消费环节350批次(包括风险监测115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

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将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市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

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一)时间安排。

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____月、____月、____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防控要求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防控要求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防控要求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工作。

在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一种常用的手段,可以有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扩散蔓延。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定义、流程与方法,以及风险防控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采样检验,以获得一定数量的食品样品数据,并进行检测分析,评估食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保障民众的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流程与方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抽样计划制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类型和区域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抽检计划,明确抽检的目标、样品数量、抽样频率等。

2. 样品采集:根据抽检计划,在不同的食品流通环节中,采集符合要求的食品样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采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3. 检测分析:将采集的样品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通过对食品的物理性质、化学组分和微生物指标等进行测试,评估食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4. 结果评估:根据检测结果,将食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判断其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程度。

5. 处理措施:针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下架、召回、销毁等,以减少对公众健康的风险。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风险防控要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其风险防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抽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抽检计划应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制定,合理选择抽检样品的种类和数量,以保证抽检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可信度。

2. 检测方法的准确性与可靠性:采用规范的检测方法,确保样品的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实验室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一、前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监督抽检1.监督抽检对象(1)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重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

(2)食品销售企业:对食品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以确保其售卖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进口食品: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检对象包括进口食品及相关企业。

2.监督抽检内容(1)食品安全基本要素: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

(2)食品质量指标:包括食品品质、口感、营养成分等。

3.监督抽检频率(1)常规监督抽检:对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进口食品进行定期抽检,频率不低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率的要求。

(2)临时抽检: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高和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进行临时抽检。

4.监督抽检结果处理(1)合格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的食品,可以正常销售和流通。

(2)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数据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提供食品安全信息。

三、风险监测1.风险监测对象(1)食品生产环节:对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监测,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材料等。

(2)食品销售环节: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风险监测,包括食品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

(3)食品消费环节:对食品消费环节进行风险监测,包括食品加工、烹饪等环节。

2.风险监测内容(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食品中的有害物质、生物毒素、微生物等。

(2)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食品安全。

3.风险监测结果处理(1)风险评估结果:依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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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 风险检测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对委托的食品监督抽检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工作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管理,规范检测行为、为食品监督抽检委托部门提供科学、公正、及时、准确的检测数据,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开展的由国家(各级)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工作全过程。

3. 职责
3.1 检验科负责检测工作的合同评审、样品的管理、检测报告的编 制与发放。

3.2 各相关实验室负责检测工作的实施。

3.3 质量管理科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4. 程序
4.1 委托检测
由委托部门出具委托检验文件,明确检验事项、检验要求等。

4.2 合同评审
按照QXCDCP0601-201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执行,由检验科组织合同评审,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或其代表参加,并填写QXCDCQN0080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记录》。

4.2.1 检测项目
由委托部门确定。

如果委托部门委托的某些检测项目需要分包时,按QXCDCP010《分包管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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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XCDCP1410-2012 版本:第五版 修改:第0次修改
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 风险检测工作程序
4.2.2 检测依据(检验方法)
按照QXCDCP032《检测方法选择使用和确认程序》执行。

在建立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方法时,按照QXCDCP01405《非标准方法制修订程序》进行,并提交方法学验证材料,交由委托检验的部门确认。

4.2.3 样品留样与否由委托部门确定。

4.2.4 检测时限由委托部门和中心协调确定,无特殊约定时按照
QXCDCP1401《检验工作程序》进行。

4.3 样品管理
样品接受、分发、保管和处理,按QXCDCP1702《样品管理程序》 和合同评审内容执行。

4.4检测工作实施
4.4.1 各相关实验室按QXCDCQN1401《检测任务单》的要求安排检 测工作。

并按QXCDCP022《记录控制和管理程序》规定做好原始记录。

4.4.2 检测技术人员按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

4.4.3 检测工作需按照要求如期完成。

如遇到不可预测因素影响,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检测工作时,责任部门应立即通知检验科,由检验科及时告知委托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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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XCDCP1410-2012 版本:第五版 修改:第0次修改
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 风险检测工作程序
4.4.4 检验过程中因样品流转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检测时,必须如实记录,立即通知质量管理科和检验科。

质量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不符合工作进行评价,填写QXCDCQN00801《不符合工作评价报告》,经中心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检验科及时与委托部门沟通。

4.4.5 在检验工作中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如非食用物质)时,检测责任人必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结果进行确认,必要时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确认。

确认过程需填写QXCDCQN05801《食品重大安全信息记录表》,连同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提交检验科。

检验科应将确 认后的结果向质量负责人汇报,由质量负责人确定是否向委托部门报 告。

需要报告的,由检验科以中心便函的形式向委托部门提交报告。

检验科负责过程文件的收集归档。

4.5样品复检
按照QXCDCP1401《检测工作程序》执行。

4.6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按QXCDCP01901《检测报告管理程序》执行,委托部门对于检测报告有特殊要求的,由委托部门、检验科、质管科共同协商确定。

5支持文件
5.1QM05《管理手册》
5.2QXCDCP0101-2011《所有权与机密信息保护管理程序》
编号:QXCDCP1410-2012 版本:第五版 修改:第0次修改
5.3QXCDCP0301-2011《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
5.4QXCDCP0401-2011《分包管理程序》
5.5QXCDCP0701-2011《处理客户申诉和投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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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 风险检测工作程序
5.6QXCDCP1401-2011《检测工作程序》
5.7QXCDCP0901-2011《记录控制和管理程序》
5.8QXCDCP1301-2011《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5.9QXCDCP1403-2011《检测方法选择使用和确认程序》
5.10QXCDCP1405-2011《非标准方法制修定程序》
5.11QXCDCP1601-2011《计量检定量值溯源程序》
5.12QXCDCP1801-2011《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程序》
5.13QXCDCP1901-2011《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5.14QXCDCP1702-2011《样品管理程序》
6.记录
6.1QXCDCQN0080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记录》
6.2QXCDCQN00802《检测委托及受理表》
6.3QXCDCQN01202《复检申请表》
64QXCDCQN01401《检测任务单》
6.5QXCDCQN03701《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表》
6.6QXCDCQN04301《样品留样及处理清单》
6.7QXCDCQN01301《不符合工作评价报告》
6.8QXCDCQN05801《食品重大安全信息记录表》
编号:QXCDCP1410-2012 版本:第五版 修改:第0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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