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课程的情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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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汇总教案名称: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来自小学社会学科的教材,主要涉及法律基础知识。

具体内容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作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 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引导学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法律的概念、特征、作用及其与公民生活的关系。

难点:法律的具体规定及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PPT、黑板、粉笔。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一个生活中的案例,如小朋友在公园玩耍时遇到陌生人的求助,引出法律的概念,让学生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起到了什么作用?2. 知识讲解:讲解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并通过PPT展示相关内容,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

3. 案例分析:分析生活中的一些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如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

4. 互动环节: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探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让学生在讨论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6. 课堂练习:布置一些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练习题,让学生在课后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作用: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

公民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请简要描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2)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有哪些?(3)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 答案:(1)法律的基本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情境教学法的运用

《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情境教学法的运用

《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情境教学法的运用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培养学生道德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课程之一。

情境教学法是一种以情境为基础的教学方法,通过对特定情境的模拟和讨论,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道德与法治知识。

将情境教学法运用到《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主动参与意识,提高他们对道德和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一、情境教学法的基本原理1.倡导学生主动参与:情境教学法强调学生在情境中主动参与,通过实地观察、行为模仿、角色扮演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实践能力。

2.突出问题和讨论:情境教学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鼓励学生提出问题、讨论,通过互动和合作解决问题。

3.贴近实际生活:情境教学法通过模拟真实情境,使学生能够在课堂上感受到道德与法治知识的实际应用场景,增强学习的实践性和实用性。

1.情境模拟:老师可以选择一些与道德和法律相关的情境,如偷窃、欺骗、交通事故等,将学生置于这些情境当中,要求他们思考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讨论行为的道德和法律问题。

2.案例剖析: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真实案例,老师可以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包括案例的背景、行为主体、违法犯罪行为等,并帮助学生分析案例中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思考。

3.角色扮演:老师可以选取一些特定的角色,如警察、法官、律师等,并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体验不同角色所面临的道德和法律困境,培养学生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4.小组合作:将学生分成小组,每个小组选择一个道德和法律问题,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并在课堂上以小组形式进行展示和讨论,加深学生对道德和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5.情景演练:选取一些生活中常见的情境,如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等,通过情景演练的方式让学生模拟真实情境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考的独立性。

情境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

情境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
2 1 年 第 1 期 02 1 ( 总第 2 0 ) 5期
世 纪桥
No 1 2 2 . 1, 0l
S ii a h J Qi o
( eea o 5 ) G nrl . 0 N 2
情境教学法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 教学中的运用
刘 玉珍
( 大庆师范 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 黑龙江 大庆 13 1 ) 6 7 2
和 积极 性 。
课堂作为教学活动的场所 , 每一个人 的行为都成为
他 人学 习的环境 , 我们随时都 在感知 和接受他人传递给 我们 的信息 。在课堂教学 中, 创设情境就是给学生提供

2 . 铺设情境 , 寓教于乐 , 丰富学生对道德和法律知识 的亲身感受 “ 寓教于乐 ” 是思想政 治理论课最 佳的教学方法之

定的刺激模式 , 激起学生认识、 分析 、 解决 问题的欲望 ,

从而促进学 习活动呈现积极 化的状态 , 最大限度地提高
收稿 日期 :0 2 0 一 6 2 1— 接受教育。过 去 , 老师
作者简介: 刘玉珍( 6 一, 吉林农安人, 1 5) 9 女, 大庆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教授, 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 教育。
上 都 是 抽 象 、 性 的 概括 。 由于 学 生 的 抽 象 思维 能 力 较 理
《 基础》 课教学 中如何激发学习者的兴趣是首先要关注的
问题 , 而如何激发学生持久的学 习兴趣则成为教学成败 的焦点 。为此在新课 教学中 , 教师要设计一些易激起学 生感兴趣 的题 目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例如 , 在学 习《 绪 论》 的内容 时 , 我给学生引入 了这样一段情境《 修养是人 生第一课》 通过学生 自身生 动的讲述 , , 让学生真正体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道德教育情景式教学设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道德教育情景式教学设计
张 敏, 陶传 平
( 山东轻 工业学院 , 山东 济南 2 0 5 ) 533
摘要 : 道德教 育是《 思想道德修养 与法律基 础》 课程 的 重要 内容 , 引入 情景 式教 学会增 强道 德教 育 的实效性 。在 进
行 情景式教 学设计时 , 着重考 虑大学生 自身状况 、 德教育 的实效 性 以及情景创设 等因素, 要 道 以保证教 学设计 的科学性 。 在 实际教学 中, 以道德 价值教 育作为核心 , 以法律 与道德 的价值 对 比情景、 中国传 统道德 的文化 情境和 现实 问题情境 作
为表现平 台, 来增 强教 学效果。 关键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 课 道德教 育; 情景设计
中 图分 类 号 :6 2 0 文 献 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0 8— 6 5 2 1 ) 5— 17— 3 G 4. A 10 7 0 (0 0 0 0 3 0
Ab t a t Mo a d c t n i b i o tn e c u f” rl C l v t n a d L w B sc ” n e d n sr c : r l u ai St e ma n c n e ti t o pe o Mo a u t ai n a a is ,a d la ig—i e o n h i o n—st ain iu t o
k y wo d : r u t ain a d L w B s s e r s Mo a C l v t n a a i ;mo a d c t n i a o e i n l i o c r e u ai ;st t n d sg l o ui
所 谓情 景式 教 学 , 指 在 教 学 过 程 中教 师 有 目 是 的地 引入或 创设 具有 一定 情 绪色 彩 的 以形 象 为主 体 的生 动具体 的场 景 , 引起学 生一 定 的态 度体 验 , 以 从 而 帮助 学生 理解 教 材 , 使 学 生 心 理 机 能得 到发 展 并 的一种 教学 模式 。随 着 多媒 体 技 术 的应 用 , 景式 情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情境化教学探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情境化教学探索
体验 。

生 良好 的思想政治素质 、 优 良的道德品质和法律修养 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切实发挥课程对高职生成长 成才的作用 , 笔者对《 基础》 课教学进行了探索 , 尝试情
境化教学。本文拟以情境认知理论为依据 , 界定情境 化教学 , 分析情境化教学在《 基础》 课 中应用的价值 、 路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2 — 0 4
当代职业教育, 2 。 1 3 年第5 期
2 1
( 二) 基 于《 基 础》 课 的 思想性 、 实践性 的课 程 特 点 ,
生活 与成 长成 才并需 要解 决 的问题 。教师 根据这 些 问
情境化教 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心理认 同 《 基础》 课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 , 帮助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必修课 , 为培养大学
师突出学生 的主体地位 , 从学生已有 的生活经验 和知 识背景出发 , 引入或创设各种真实或模拟的情境 , 为学 生提供充分 的学习和交流 的机会 , 拓展学生 自由思考 和体验的时空 , 促使学生对学习的全过程进行充分 的
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 , 加强道德修养 , 树立法治观念的 课程 。此课程定位规定 了《 基础》 课具有思想性 、 实践 性的课程特点 。基于此 , 第一 , “ 适合学生需要” 决定了 其教 学 目的 不是 以系 统掌 握 学科 理 论 为宗 旨 , 而是 着
眼 于解 决 问题 , 即针 对 学 生 实 际和 成 长 中 的问题 进 行
题, 创设富有意义的教学情境 , 学生才有接受教育的动 力, 也才能实现课程的针对l 生 和实效性。
( 二) 创设 情境 是 关键 根 据 问题 创设 情 境 , 这 是情 境 化教 学 的关 键 。这

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情境与情趣

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情境与情趣

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情境与情趣【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理论课,目的是教育引导学生更快更好适应和安排大学生活并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

但在该课程教学实践中,教学效果往往不尽人意。

我在教学该课程时,运用情境教学法激发学生情趣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认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运用情境与情趣的教育教学方法,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情境;情趣;教育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理论课,一般安排在新生人学的第一学期,目的是教育引导学生更快更好适应和安排大学生活并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

但当前学生对该课程普遍缺乏兴趣,学习积极性得不到调动,老师的费心讲解得不到回应,教学过程进行得相当艰难,教学效果几乎淡化为无形。

整个教学处于“学生学得痛苦,老师教得辛苦”的状态。

在教学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个人认为要改变这种窘境,从教师角度来说,就要追求教学方法的艺术化。

在这门课中运用情境教学法激发学生情趣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生动具体的场景引起学生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相关技能得到培养的教学方法。

其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情趣,寓教于具体形象的情境之中,使课程教学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情趣,就是既有情又有趣。

于教师,情,就是感情,深沉浓厚的感情;趣,就是趣味、乐趣,饶有风趣或妙处横生。

于学生就是感情和兴趣。

教学的情趣,正是调动学生感情和兴趣的重要因素和催化剂。

苏霍姆林斯基说:“上课要有趣。

课上得有趣,学生就可以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示的真理感到惊奇甚至震惊……”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通过教学情趣激发学生的学习情趣呢?孔子云“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关于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情境的设计

关于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情境的设计

与者、 体 验 者和探 究 者 , 实现“ 以教 师 为 中心 ” 到“ 以
学 生 为 中心 ” 的转 变 . 让 他 们 在 学 习 中 充 分 享 受 到 做 主人 的权 利和 被尊 重所 带来 的快乐 . 激 励 他 们 以
最 大 的热情 参与 到教 学 活动 中 . 变 被 动 式 学 习 为 主
到潜 移 默化 、 润物 细无 声 的教育 导 向功能 。
二 、 高职 “ 基础 ” 课 堂教 学情 境设计 的必要性
对“ 基础” 课 堂教 学而 言 . 教 学 情 境 的作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教 与 学 两 个 方 面 一 方 面 . 有 利 于 任 课 教 师
关键 词 : 思 想道德 修 养与 法律基 础 ; 教 学情境 : 教 学设 计 。
作者 简 介 : 孙 由体( 1 9 6 5 -) , 男, 江 苏宿 迁 人 , 淮安信 息职业技 术 学院副教授 , 研 究 方 向 为 思 想 政 治教 育 。 基 金项 目 : 本 文 系 第 一 期 江 苏 省 职 业 教 育教 学 改 革 重 点 自筹 研 究 项 目“ 高职 院校 《 思 想 道 德 修 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 律基 础》 课程教 学设计研 究” ( 编号 : Z C G2 1 ; 主持人 : 孙 由体 ) 的阶段 性成 果 。

高职 “ 基础 ” 课 堂 教 学 情 境 的 涵 义 与 作 用

般 说来 . 教 学 情 境 是 教 师 为 达 到 一 定 的 教 学
目的 . 从 教 学 需 要 出 发 根 据 教 材 预 先 设 定 与 教 学 内
主体地位 . 可 以 改变 大 学 生 长久 养 成 的依 赖 、 等 待 等 思 维定 式 . 充 分发 挥 其 主 动性 和 能 动性 。 进 而 建 立 一种 新 的“ 主体 一 主体 ” 平 等交 往 、 双 向 互 动 的课

巧设教学情境,高效导入新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导入艺术列论

巧设教学情境,高效导入新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导入艺术列论

导 游 们 讲 得 是 如 此 的 倾 心 倾 情 , 来 了 “ 客 们 ” 阵 阵 引 游 的
喝彩 与 掌声 。最后 , 选 最 佳 导游 。 评 活动 结 束 了 , 子 们 似乎 意犹 未尽 , 先恐 后 地 向老 孩 争
争 创 全 国 文 明 城 , 我 当 文 明 小 使 者 , 大 家 说 好 不 好—— 好 ! 大 班 下 学 期 我 请 幼 儿 讲 述 一 段 话 ,按 一 定 的 路 线 来 介 绍 。 介 绍我 园景 点 为例 : 爱 的叔 叔 阿姨 : 们好 ! 以 亲 你 我
二 词 义 分 析 导 入 法
概 言 之 ,思 想 道 德 修 养 与 法 律 基 础 》 课 《
“ 础 课 ”有 如 下 数 种 教 学 导 入 法 。 基 )

( 下 简称 以
、, 师 先 讲 述 一 个 小 故 事 , 学 生 自然 教 让 而 然 地 进 入 故 事 情 境 , 过 故 事 启 发 思 维 , 进 领 悟 。 例 通 增
说 影 响 甚 大 , 者 结 合 有 关 课 堂 教 学 理 论 . 据 课 堂 教 学 作 根
实 践 , 纳 出数 种 课 程 课 堂 教 学 的 导 入 方 法 归
基 础 上 , 对 这 一 典 故 进 行 多 方 面 的 分 析 与讲 解 , 导 学 我 引 教 学 情境 生 全 面 而 又 深 入 地 探 讨 有 关 诚 信 的 问 题 。 这 里 所 使 用 的 故 事 既 可 以是 真 实 的故 事 , 可 以 是寓 言 故 事 , 可 以是 又 还 文学 名著 故 事 。 是 这 类故 事 必 须具 有 以 下几 个 特点 : 但 一
是 教 育性 。故事 的 内容必 须 和教 学 内容 具有 内在 的非 人 为 的 一 致 性 , 即 故 事 必 须 隐 含 着 深 刻 的 生 活 哲 理 , 这 亦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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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1-03-21基金项目: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三批立项资助项目:“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桂教高教[2007]109号)作者简介:潘春玲(1974-),女,广西灵山人,法学学士,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左妮红(1971-),女,河北沙河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

情境教学在教学方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适用于基础知识的传授,对于吸引学生的听课注意力,开启学生智慧,有着积极的意义。

但是,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情境教学运用较少,这是因为人们片面地认为情境教学法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且大学基础课程教学的接受者———大学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能力进行专业化的课题培训,而没有必要利用情境教学法来接受基本的法学知识。

事实上,这样的认识误解了情境教学法,也忽略了大学生以及法律基础课程本身的特点。

法律基础课程中适用情境教学是相当必要的,能够起到传统教学方式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一、情境教学应用于法学教育初探(一)情境教学的内涵有关情境教学的观念及其研究可追溯到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我国古代教育理念,国外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引产术”思想,著名教育思想家、心理学家维果斯基的文化历史学说,皮亚杰、列昂节夫的心理学理论以及杜威有关学习与探索、活动和经验改造的关系的设想。

[1]所谓情境教学,是指创造悬念、矛盾、趣味,设置一定的教学情境,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的一种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的核心是问题情境,所谓问题情境,“是学生觉察到了一定的目的而又不知道如何利用已有知识达到这一目的时所形成的一种心理状态。

”[2]通过问题情境,一方面可以吸引学生对问题进行思考,另一方面也使教学过程显得更有趣味,避免枯燥、乏味。

因此,为了课堂教学的丰富性,提升课堂教学的效果,有必要探讨法学教育中的情境教学问题。

(二)法律情境教学的功能“情境教学法是随着现代教育科学的发展而产生的,它的优点在于从总体上把握现代教学中教与学的双向矛盾,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直接参与整个教学过程,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达到理想的学习效果。

”[3]笔者认为,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情景教学具有如下两方面的功能:第一,促进法学基础教学方法改革。

我国在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在法学教学中强调从基本的概念、原则出发,从而构建法学理论体系。

但是英美法学国家在法学教学中走的是法律实践之路,强调法律的经验性,如开展“诊所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实践。

法学情境教学法能够促进法学教学方法的变革,从而为我国法学教学中开展“诊所教[高教课程研究]摘要:情境教学是一类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可以尝试通过创设类比情境、直观情境以及猜测情境的方式实现师生互动,促进达到教学目标。

关键词:情境教学;法律基础课程;情境创设中图分类号:G642,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1084(2011)04-0101-03法律基础课程的情境教学潘春玲,左妮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545006)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LIUZHOU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第11卷第4期2011年8月Vol.11No.4Aug.2011学”、“案例教学”等新型教学提供了平台;第二,提高法学基础课程的教学效率。

法学理论性强,概念抽象,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学基础课程的兴趣不大,导致当前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效率普遍不高。

情境教学法则生动有趣,且具有开放性,能够增强师生交流,促进师生互动,有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提升教学效率。

二、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开展情境教学的必要性当前,我国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往往无法吸引学生,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教学方法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教学目的是否能够顺利达到。

如果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授课中照本宣科,必然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只能在教学方法的选取上下工夫。

情境教学的运用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有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课程特点需要情境教学法律基础课程是大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培养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的人才,一定程度上具有“普法”的作用。

法律基础课程的特点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范围广泛。

法律基础课程所涉及范围比较广泛,从法理学一般知识一直到部门法学,都会涉及。

如此广泛的内容需要在短时间内授课完成,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

同时,法学本身是一门专业性极高的学科,没有经受过专业的培训,初学者难以管窥法学堂奥。

第二,难度不高。

尽管法学基础课程的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具有很强的“基础性”,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相对较少,这门课程主要是在介绍一些常识性的和基础性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注重对学生的法律理念和法律思维的培养。

对于专业性较高的法律技术性问题,一般不会涉及。

法律基础课程的这两大特点决定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有必要结合情境教学法来实现教师、学生以及课程三方面的互动,这是因为情境教学法比较适合基础课程的教学,特别是那些趣味性不强的课程。

法律基础课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是尝试情境教学的良好范本。

(二)受众特点需要情境教学法律基础课程的受众一般是大一、大二的新生,这些学生分布于不同的专业,来自不同的院系,按照目前的大学课程设计,他们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法律基础课程。

根据教学原理,必须针对受众的特点来选取教学方式,以选用最优化的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目的。

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受众主要有如下两方面的特点:第一,缺乏基本的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的培养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外,还需要一定的实践经验作为支撑。

从这一点来说,即便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也可能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思维,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法律思维可能更为缺乏,他们考虑问题的时候往往以社会大众的视角来分析,而非专业的法律视角。

第二,缺乏基本的社会经验。

这些大一、大二的学生在社会经验方面是较为缺乏的,他们刚刚结束高中生活,开始大学生活,在社会经验方面是缺乏的,而法学知识来源于经验,而非逻辑,这就造成了法律基础课程的受众并不能很快地适应法律基础课程。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基础课程的受众在法律思维、社会经验等方面都较为缺乏,在这种情况下,灌输纯粹的法学知识、法学理念是行不通的,非但不能起到良好的教学目的,甚至还会引起学生的反感。

而情境教学的功能就在于,不再将学生视作接受知识的客体,而是将学生作为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

因而,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也可以尝试情境教学。

三、法律基础教学情境教学的实现对策那么,应该如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实现情境教学呢?如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将情境教学的功能发挥到极致,并且实现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目的呢?笔者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同仁参考、指正。

(一)类比情境类比情境的创设能够促使学生将不同的问题类比思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开创性思维。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022011年8月潘春玲,左妮红:法律基础课程的情境教学第11卷第4期103在法律基础教学中,会涉及诸多概念,但是一般来说,不同的概念之间是有着普遍的联系的,而不是彼此孤立的。

对那些相近的或者相似的概念和案例,如果用类比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则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例如,在讲授法律部门分类的时候,可以要求学生谈谈民法和经济法的共性;在讲授刑法罪名的时候,可以要求学生对不同的罪名进行横向比较;又如,在讲授中国某项法律制度的时候,可以要求学生在课后查阅国外的相关法律制度,即引导学生通过比较法学来研究他国的相关制度,并且发表看法。

创设类比情境的教学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能够“以点到面”、“以面到体”,将不同的知识单元串联起来,实现融会贯通。

(二)直观情境我们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比较抽象,例如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在初学法律者看来一时可能难以理解;又如正当程序等理念往往被人们朴素的实体正义观所取代,而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理念难以直观化。

为了推进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可以尝试创设直观情境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理念直观化,使学生更容易接受。

具体来说,有条件的课堂可以开设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身模拟庭审,体现法律程序;如果条件无法具备,可以和司法机关协作,让学生参加正式庭审,直接地、直观地体验司法过程。

此外,教师还可以播放一些录影录像,如《案件聚焦》、《法庭内外》和《今日说法》等节目,引导学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思考,并且以文字或者口头的形式回答案件中的一些问题,增强互动性。

(三)猜测情境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目的是灌输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理念,严格的逻辑推理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运用较少,毕竟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有着一定的区别。

我们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特别是在一些案例的分析中,学生很难通过法律逻辑思维的方式对法律案件或者法律问题得出合理的结论。

例如,在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中,社会对该案如何判决存在不同的意见,在正式判决结论公布之前,教师可以要求学生猜测判决结果,尽管这样的做法并不完全符合法律“三段论”逻辑,但是在学生猜测判决结果之后,可以要求学生详尽地说明理由,从而提高学生的说理能力。

因此,在某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探讨中,可以尝试创设猜测情境,即首先要求学生猜测答案是什么,在猜测的基础上再要求学生说明为什么得出了这样的答案。

由于不同的学生得出的答案不尽相同,可以由此引导学生进行辩论,甚至可以要求观点针锋相对的同学组成辩论小组,进行辩论比赛,在增强课堂趣味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思索。

四、结语情境教学方式在教学实践中理应有着更为广泛的运用,适用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将能够有效地避免课堂枯燥、沉闷的氛围,避免“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参考文献:[1]潘献奎,罗展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的情境教学[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6(3):3-5.[2]李星云.小学数学教学中问题情境的创设[J].云南教育,2007(3):16-18.[3]赵惊涛.浅议高校法学专业的情境教学方法[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3):59-60.Application of Situational Teaching in the Basic Legal CoursePAN Chun-ling,ZUO Ni-hong(Liuzhou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Liuzhou Guangxi545006,China)Abstract:Situational teaching is a kind of important teaching method.Teachers can try to create situations as an analog context,visual context and the guessing from context in teaching the basic legal course to achieve teacher-student interaction,and promote to achieve teaching objectives.Key words:situational teaching;the legal basic course;situations cre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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