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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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集团项目建设的执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统一管理和规范流程,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降低项目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内所有项目的建设执行管理,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造项目等。

三、项目建设执行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 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 编制项目执行计划,包括时间、成本、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成立项目执行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项目实施阶段:- 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组织资源、协调各方合作,推进项目进展;- 定期召开项目执行会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划;- 监督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要求进行。

3. 项目验收阶段:- 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后,进行内部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进行相关部门或第三方的外部验收,确认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形成项目验收报告,记录项目成果和经验教训。

4. 项目总结阶段:- 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 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学习和推广优秀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方法。

四、项目执行管理要求1. 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推进项目进展;2.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集团的规章制度;3. 项目执行团队应保持高效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4.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项目进展情况、问题和决策,形成项目档案;5.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评估项目进展和风险,及时调整计划;6. 项目执行团队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集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五、附则1. 本办法由公司集团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3.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为《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的内容。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科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军工类项目,按照国防科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科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主体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建设”)管理的所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二章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责任】深铁建设代表地铁集团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履约管理。

(一)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二)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有关资料:1. 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三)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

无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集团项目建设过程,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原则项目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高效执行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策划与审批第四条项目策划项目策划应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市场调研、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形成项目建议书。

第五条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市场可行性等方面。

第六条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通过后,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投资等。

第三章项目组织与管理第七条项目组织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设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组长、项目成员及职责。

第八条项目管理项目组应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成本、风险等方面,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项目沟通与协调项目组应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监控第十条项目实施项目组根据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监控项目组应定期进行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项目变更项目如有变更,项目组应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五章项目验收与评价第十三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组织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四条项目评价项目组应对项目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未来项目执行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集团所有。

第十六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关于公司集团项目建设执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供您参考。

如有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的需要,规范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实现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是指对煤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以及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拨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等工程价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参与煤业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作,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项目法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是指由项目法人编制的、反映建设工程全部建安投资的总结性文件。

(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范围为同一批准概算建安工程项目下的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电源、煤矿、港口工程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的主要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煤业煤化[2010]120号文)。

(四)《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56号)。

(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执行概算实施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43号)。

第二章工程结算的管理第八条煤业煤化工事业部是火电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煤炭事业部是煤矿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物流事业部是港口建设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二)协调工程结算活动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三)批复工程竣工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相应基本预备费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对竣工结算控制在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应基本预备费之内的竣工结算总报告进行核备;(四)负责汇总、总结煤业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为完善《煤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标准》(工程量部分)积累资料;(五)负责检查、指导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六)审批一类、二类项目总体部署及开工报告;(七)指导、监督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HSE)、进度、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工作;(八)组织审查和审批一类、二类及专业分公司指定项目试运行投产方案,负责协调落实试运行投产所需资源;(九)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十)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

2. 质量第一: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满足生产工艺需求。

3. 安全至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 进度控制:合理制定工期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5. 投资控制: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架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成本、采购物流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职责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工程验收等工作。

3. 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4. 财务成本部门:负责项目预算、成本控制、资金筹措等工作。

5. 采购物流部门: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物流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前期第六条项目策划1. 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进行项目前期审批,取得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

3. 明确项目目标、规模、投资、工期等要素。

第七条工程设计1. 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开展设计审查。

2. 设计应符合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

3. 设计变更应严格审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四章工程施工第八条施工组织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九条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

2. 开展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3. 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集团内部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doc

集团内部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doc

集团内部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代建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以利集团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生存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房屋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工程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属于集团监控的新增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均需委托龙岩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特殊情况不实施代建的,需报集团分管副本总经理领导审批。

代建单位为集团外部单位的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代建项目不改变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主体性质,所有对政府及参建方的合同、协议,文件,均需以项目建设单位名义进行。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拥有项目投资决策权、知情权,拥有工程建设中的建议权、监督权。

第五条代建单位代表委托人行使项目代建期的建设管理,实现委托人各项项目管理目标。

代建项目需严格按照集团财务管理规定、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及《基建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执行。

第二章工程项目代建周期及范围第六条拟代建项目首先需由建设单位完成向集团申请内部项目立项及代建,包含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预估、工程建设期要求、交付使用特殊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代建单位需在立项及代建申请获得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成立前期工作组,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完成代建合同审批和签订。

代建合同签章手续完成即日起,代建工作正式启动。

第八条代建单位需按合同要求及集团项目基建管理要求与建设方、使用方正式成立项目联合工作组,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交付、工程质保期满、尾款支付等各个阶段;完成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采购、合同、信息、沟通管理等工作内容,完成委托人批准的各项项目管理目标。

第九条工程质保期满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代建工作结束,所有合同尾款支付情况随合同管理台账、工程相关资料与档案一并移交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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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与权限,理顺管理关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的管理,主要涉及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招标、成本、资金支付以及结算等方面。

第二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第三条安全管理职责:(一)集团公司发展策划部(以下简称发展策划部)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负责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成本中心)(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调查。

(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称项目公司)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项目公司行政负责人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建立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目标:(一)安全目标结果是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依据之一。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设备及人身安全。

(三)安全主要目标如下: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施工类事故:坍塌、倾覆、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等事故。

4、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电网公司和鲁能品牌形象、企业声誉的事件。

5、创建“零死亡”、文明施工和无违章工程。

第五条安全管理:(一)项目公司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风险分析及控制制度。

4、重大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危险品管理制度。

7、施工用电、场内交通、防洪、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污染制度。

8、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9、事故调查及上报制度。

10、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二)项目公司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策划工作,认真研究和分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

(三)项目公司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1、严格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记录、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设施配置情况,严格禁止使用不合格承包商。

2、项目公司在签订发包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协议》要包括国家规定的安全责任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等内容。

3、承包商入场后,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协议》核查其履约情况,重点检查并严惩转包、层层分包和以包代管的现象。

4、施工过程中,项目公司要按《安全协议》的要求,检查、考核承包商的安全情况,对违章又纠正不力的承包商可采取警告、罚款、逐出现场等措施。

5、工程结束后,项目公司要对承包商的安全表现作出书面评价,作为合格供方和战略合作的重要依据。

6、项目公司应对监理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效果进行考核。

(四)工程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在做好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审查工作的同时,并对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提出年度绩效考核建议。

第六条项目公司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加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无事故”、“文明工地”竞赛和反违章活动,创建无违章工地。

第七条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工程建设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必须2小时以内电话(书面4小时以内)报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和发展策划部,同时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三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第八条质量管理职责:(一)工程建设部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对项目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比;负责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质量事故对工程建设造价的影响。

(二)项目公司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公司行政负责人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量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并报工程建设部备案;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质量管理总体要求:(一)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工程建设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质量管理要遵循“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原则。

(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

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优良,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第十条质量管理:(一)项目公司要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要求,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2、质量签证与验收制度。

3、质量控制旁站监理制度。

4、施工样板制度。

5、材料封样及检验制度。

6、工程竣工质量后评估制度。

7、质量事故调查及上报制度。

8、质量责任追究及考核制度。

(二)项目公司应加强影响工程建设质量重点工作管理:1、严格履行施工图会审等设计评审手续,确保施工图遵守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设计要求,保证施工图的设计质量。

2、认真履行设备招标技术文件审查程序,严格把好设备选择的技术关口;对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必须进行经济、技术比较,择优选用。

3、认真审定并监督执行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按照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和验收程序并严格执行。

(三)涉及需要进行设备监造的工程,要严格执行设备监造程序,落实责任、明确奖惩措施。

要督促设备监造单位认真编审监造大纲和监造计划,并严格按监造大纲进行设备监造和现场验收,确保设备的制造质量。

(四)项目公司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1、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确保承包商有完整和运行良好的质保管理体系,选用合格的承包商。

要监督承包商建立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并有效实施。

2、合同签订时,将质量目标和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列入合同条款,并与资金支付挂钩。

3、承包商进场后,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检查质量条款的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和人员配置、施工设施、实验和检测手段等情况。

严查严惩转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的现象。

(五)项目公司应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公司在质量管理上的作用,认真做好各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工作。

高度重视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采取措施加大质量通病的有效治理。

(六)工程建设部实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提出年度考核建议。

(七)实施质量后评估管理:项目竣工移交半年后,项目公司要完成对其质量缺陷、维修维保情况的统计,对维修产生的费用进行统计、分析。

工程建设部对项目公司的质量后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对项目工程的整体考核和承包队伍的考核。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口头(书面4小时以内)报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和工程建设部,同时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四章工程建设开、竣工管理第十二条管理职责(一)发展策划部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开工前的重大事项。

(二)工程建设部负责项目开工到竣工期间的工程建设管理;督促项目公司落实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审定项目工程建设开工条件,监督、检查、指导项目竣工及竣工后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后评估工作。

(三)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开、竣工相关工作;落实开工条件、竣工验收及后续管理工作,并分别形成《工程开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告》报工程建设部核准;组织竣工图纸的编制、移交和存档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公司应加强开工前的工程建设管理筹划工作,项目完成规划方案后,及时编制《工程管理策划方案》,经工程建设部、发展策划部审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工程管理策划方案》按照工程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模板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地块)工程概况。

2、项目(地块)工程建设目标。

3、项目(地块)工程建设整体计划。

4、项目(地块)分期建设方案。

5、起步区的选择及工程建设计划。

6、工程建设(总包)标段划分。

7、样板街区(含样板间)的范围、建设工期及建设标准。

8、现场总平面布置及工程管理组织架构。

9、项目(地块)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10、工程成本控制程序及措施。

11、项目(地块)工程建设施工重点、难点和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12、设计控制管理及建设标准,新材料、新工艺的选用。

13、项目(地块)合约规划及招标计划。

14、项目(地块)竣工及工程结算安排。

15、工程后评估管理。

第十四条开工条件:(一)项目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集团公司同意开工建设的有效文件。

(二)项目公司已组建,组织机构和人员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已建立,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到位,主要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具备有关任职资质条件。

(三)施工图预算已经集团公司审查。

(四)《工程管理策划方案》已通过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

(五)主体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已经招标确定。

(六)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定。

(七)现场征地和“五通一平”等已完成,具备开工和连续施工的条件。

第十五条竣工管理: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并尽快完成以下工作:(一)编制完成工程建设竣工图纸,并移交、存档完毕。

(二)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

(三)完成小区内道路、绿化、水、电、气、暖、智能化等配套设施施工,并具备使用条件。

(四)完成向物业公司(运营公司)移交。

(五)完成维保体系建立和管理、质量缺陷统计及分析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公司负责完成工程建设管理的后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以便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评估至少包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实际情况与相应目标的对比分析等内容。

第五章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第十七条管理职责(一)发展策划部为集团公司综合计划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审定项目建设综合计划,下达年度综合计划。

(二)工程建设部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程建设节点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统计、分析工程建设月度进展与节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进度异常的项目进行督办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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