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水产养殖用药规定及对比分析——《日本渔用药物使用指南》介绍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第一集:水产养殖用药技术指导原则)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一)定义渔药是”用以防治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二)目前,渔药大多以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大体可分8大类:1.环境改良剂以改良养殖水域环境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底质改良剂,水改良剂和生态条件改良剂。
2.消毒剂以杀灭水体中的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
包括氧化剂,双链季铵盐,有机碘等.3.抗微生物药指通过内服,浸浴注射,杀灭或抑制体内微生物繁殖,生长的药物。
包括抗病毒药,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等。
4.抗寄生虫药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包括抗原生虫药,抗蠕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等.5.生物制品通过物理,化学手段或生物技术制成微生物及其相应产品的药剂,通常有特异性作用.包括疫苗,免疫血清等.广义的生物制品还包括微生态制剂.6.微生态制剂微生态制剂又称有益微生物,益生素,微生态调节剂,益生菌.利生菌,活菌制剂等.他是从天然环境中提取分离几出来的微生物,经培养扩增后形成的含有大量有益菌的制剂.从广意上讲,他包括了益生素,益生元和合生元.也可以说是在微生态的指导下,改善和调理微生态,保持生态平衡,调试水产养殖生物环境,提高其健康水平或增进健康状态的益生菌(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的生长促进物质的制品.养殖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微生态制剂应包括活菌体,死菌体,菌体成份,代谢产物及具有活性的生长促进物质等部分.7.中草药指为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未经加工,也包括少量动物及矿物.8.其它包括抗氧化剂,麻醉剂,防霉剂,增效剂,催产剂(激素)等药物.(三)特性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 尽管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渔药有其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产养殖动物,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物与兽药以及人用药物的关系密切,而用于水生植物的药物则多与农药有关.在渔药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水产养殖动物用药物,国内外对渔药的研发及应用主要集中于此.渔药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体,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施放在水中,因此,其药效受水环境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水质,水温等,这是与人用药物及兽药的较大差别之一.渔药购买须应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剂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和渔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二)渔药的采购应到持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渔(兽)药经营单位购买.三.渔药鉴别(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渔药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具说明书,并在显著位置说明注名兽用字样.渔药的标签或说明书,应当以中文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与贮存保管条件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有商品名称的,还应当注明商品名称.(二)检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图案,图画,文字等)通常标明在渔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并注有“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三)查看“三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2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第二集: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现状和使用指南第19报)一.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种类和开发现状2003年7月30日,日本新修改的<<药事法>>规定禁止使用未得到承认的医药品,使原来允许使用的水产养殖用药种类大减少.同时,对水产养殖用药的限制范围也扩大到供食用的所有水产动物.为使水产养殖和种苗生产少受影响,加快对水产养殖用药的开发提到了议事日程.现将目前日本水产养殖用药和开发现状简介如下.(一)抗菌药与抗生素目前得到认可的抗菌药和抗生素共有26种,阿摩西林\苯甲酸皮可沙霉素\氨苄青霉素\红霉素\烷基三甲胺钙土霉素\盐酸土霉素\噁喹酸、噁喹酸(水性悬浊剂)、噁喹酸(药浴剂)、交沙霉素、双羟苯酸螺旋霉素、磺胺间二甲基嘧啶或其钠盐、磺胺间甲基嘧啶或其钠盐、磺胺间甲基嘧啶或其钠盐(药浴剂)、磺胺甲异噁唑钠、甲砚霉素、盐酸强力霉素、妥比西林、呋喃苯烯酸钠(药浴剂)、新生霉素钠、苯硫氨酯、氟苯尼考、磷霉素钙、嘧罗沙星、盐酸林可霉素、磺胺间二甲基嘧啶及奥美普林合剂。
目前尚未开发出新抗菌药和抗生素。
但有关部门正在致力于盐酸土霉素适用鱼种范围的扩大和呋喃苯基酸钠替代药的有关试验。
(二)消毒剂目前在日本,碘制添加剂和嗅硝丙二醇允许作为鲱鱼类受精卵的消毒剂使用。
另外,在关部门正在开展用溴硝丙二醇治疗鲑鱼类水霉病的开发实验和碘制剂的适用对象扩大试验。
(三)驱(杀)虫剂目前允许使用的允、驱(杀)虫剂有5种:敌百虫、吡喹酮、氯化溶菌酶、过氧化氢、苯硫氨酯。
此外,使用过氧化氢治疗香鱼异鳍异斧病的试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维生素制剂目前有11种维生告素制剂允许用于水产养殖业:熊脱氧胆酸、胆汁粉、豂胱甘肽、维生素C、泛酸钙、维生素B2、B6、烟酸胺、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H、维生素E及醋酸素生素E、脂溶性维生素复合制剂、多种维生素复合制剂。
(五)麻醉剂目前日本得到认要的动物用麻醉产品只有丁香酚。
目 录-水产养殖用药指南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目录第一集:水产养殖用药技术指导原则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二、渔药购买三、渔药鉴别四、渔药运输五、渔药贮藏六、渔药选用七、渔药使用八、渔药残留九、用药记录十、法律责任十一、附责附录一、常用渔药理化性质附录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附录三、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附录四、无公害水产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附录五、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附录六、常用渔药配伍禁忌附录七、无公害食品渔药药物使用准则第二集: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现状和使用指南第19报一、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种类和开发现状二、《日本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第19报)》附录一、日本《药事法》和农林水产省关于水产用药“使用规定省令”有关概念释读和具体规定附录二、关于日本水产疫苗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第三集:有关国家和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一)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二)有关法律法规和药残标准等二、美国对进口水产品的有关规定和药残标准等三、欧盟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药残标准等四、韩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药残标准等五、中国香港水产品药残标准等六、中国台湾水产品药残标准等七、加拿大水产品药残标准等八、阿根廷水产品药残标准等九、其他有关国家HACCP制度实施状况(一)古巴(二)泰国(三)新西兰(四)马来西亚(五)澳大利亚(六)秘鲁(七)智利第四集:渔药的选择与使用技术一、药物残留的危害与有效监控(一)药物残留的危害性(二)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药物残留监控措施二、正确选择给药方法和技术(一)正确选择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治疗方法(二)选择药物的依据(三)药物治疗技术(四)药物治疗效果的判定(五)治疗失败后的对策(六)渔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七)降低耐药性的对策(八)选择抗生素类药物的注意事项(九)常见渔药配伍禁忌(十)禁用渔药及其危害第五集:水产养殖用微生态制剂一、简释微生态制剂二、微生态制剂的科研与开发概况三、现阶段水产养殖业应用的主要微生态制种类及用途(一)单一菌群微生物制剂(二)复合微生物制剂四、微生态制剂对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防治作用机理(一)参与养殖动物体内的微生态调节(二)防止动物体内有毒物质的积累(三)提高动物机体免疫力(四)净化水质,清除污染物(五)促进养殖动物生长五、存在的问题与待研究的领域(一)菌群的选择(二)施用技术的明确(三)应用对象和环境的限制性问题(四)种属特异性和环境的适应性问题(五)配伍的和谐性问题(六)对水域微生态的影响问题六、发展方向第六集:疫苗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的作用及应用前景一、水产疫苗的国内外基本情况(一)水产疫苗的作用与地位(二)国内外商品化水产疫苗的发展现状(三)国内外水产疫苗的研究热点二、我国水产疫苗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的作用(一)草鱼土法免疫技术为我国水产疫苗的应用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二)草鱼出血病细胞疫苗展示了人工疫苗在水产病害防治中的优越性(三)多样化疫苗在水产养殖生产病害防治中初显良好效果三、我国水产疫苗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的应用前景(一)消除水产品药物残留隐患急需水产疫苗的开发(二)水产疫苗的抗感染特性有广泛的作用范围(三)水产动物免疫研究得到关注,产品研究储备状态良好四、发展我国水产疫苗的几点建议(一)加大科技投入,建立高效研究体系(二)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疫应用(三)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者素质第七集:渔用中草药一、中草药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理论基础二、中草药在水产养殖动物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和研发现状(一)渔用中草药的种类(二)我国中草药资源状况(三)中草药在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防治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三、水产养殖用中草药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水产用中草药基础研究落后(二)中草药研究与开发受到了重视,但产业基础薄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中草药成分复杂,检测难度大(四)缺少与国际接轨的系列质量标准(五)剂型单一,科技含量不高(六)中草药的毒副作用问题(七)中药、西药的配伍问题水产养殖用中草药开发研究方向及对策加强渔用中草药基础理论研究加快制定渔用中草药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尽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中草药研究机制加强渔用中草药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工艺工程化研究加快构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渔用现代中草药产业第八集日本渔用药物使用指南第20号通报一、修改要点二、“标准渔药目录”及其适用对象三、不同种类水产养殖动物用药规定(疫苗等生物制剂除外)四、水产用疫苗(生物制剂)及其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五、主要水产养殖用药物、用药对象和适用症第九集水质调节剂与水体消毒剂试论水产养殖用水质底质调节剂的管理水质调节剂一、微生态平衡与影响水产养殖水质因素(一)微生态平衡(二)水产养殖水体水质污染状况二、水质调节剂的种类、作用机理与应用(一)有益微生物的种类、作用及作用(二)有益微生物的应用与使用要点水体消毒剂一、消毒剂的基本分类(一)按用途分类(二)按性质分类(三)按药效分类二、消毒剂的选择三、常规消毒剂特性(一)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二)含氯消毒剂(三)碘类消毒剂(四)醛类(五)酚类消毒剂(六)双胍类及季铵盐类消毒剂(七)强碱消毒剂(八)复方化学消毒剂四、水产养殖常用消毒剂作用机理与适应症(一)醛类(二)含卤素类消毒剂(三)季铵盐类(四)氧化剂第十集目前允许使用的渔药构成与释析国标渔药管理国标渔药的构成(一)抗微生物类药物(二)杀虫驱虫类药物(三)消毒类药物(四)中草药制剂(五)调节水生动物代谢或生长的药物(六)环境改良剂(七)水产用疫苗三、国标渔药规范使用要点(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二)科学合理用药(三)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四)正确选择渔药第十一集日本渔用药物使用指南第21号通报一、修改要点二、水产养殖用抗生素、合成抗菌剂和驱杀虫剂及其适用对象三、不同水产养殖动物的对症药物及使用方法(不含疫苗)四、渔用疫苗(生物制剂)的种类、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五、日本渔药种类、适用鱼种及适用症六、附件1、日本《药事法》和农林水产省关于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规定省令”有关概念释读和具体规定2、日本渔用疫苗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第十二集水产养殖用药常识与注意事项一、常见渔药配伍禁忌二、禁用渔药及其危害三、渔药使用的几个误区四、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禁用渔药五、水产养殖过程中食盐的妙用六、巧用板蓝根防治鱼病七、生石灰、茶粕和大蒜素的使用八、夏季使用渔药的注意事项九、药饵制做与使用注意事项十、如何提高内服药疗效十一、渔药使用中常见的几种错误十二、无公害渔药简易配制方法十三、三氯消毒剂的使用十四、影响渔药药效的因素十五、提高药效的原则十六、鱼池药害与泛塘的区别十七、二氧化氯在水产养殖业的应用十八、鱼病药物防治技术十九、水产上常用的免疫增强剂二十、如何使病鱼吃到足够的药量二十一、常用鱼种药浴药物及浓度二十二、用药不奏效的原因及对策二十三、使用硫酸铜时的注意事项二十四、减少水生动物产生抗药性的对策第十三集指导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的一种好方法一、病原耐药性产生的机制二、国内外开展食品动物细菌耐药性监测有关情况三、水产养殖动物耐药性产生情况分析四、我国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指导现状五、基于病原体耐药性检测结果的用药指导优点六、通过病原耐药性监测指导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的条件分析七、开展水产养殖动物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几点设想八、病原生物耐药性测试技术操作与管理第十四集禁用渔药化合物及其危害一、抗生素类禁用药(一)概述(二)抗生素类药物作用机理(三)抗生素类药物不良反应氯霉素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阿伏霉素万古霉素二、禁用合成抗菌药(一)磺胺类禁用药磺胺噻唑磺胺脒(二)硝基呋喃类禁用药1.硝基呋喃类药物概述2.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危害1.呋喃唑酮(痢特灵)2.呋喃它酮3.呋喃西林4.呋喃妥因5.呋喃苯烯酸钠6.呋喃那斯(三)硝基咪唑类禁用药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四)喹诺酮类禁用药环丙杀星(五)喹噁啉类禁用药卡巴氧(六)禁用其他合成抗菌剂氨苯砜喹乙醇三、催眠、镇静和安定类禁用药安眠酮氯丙嗪地西泮四、禁用β-兴奋剂(一)概述(二)β-兴奋剂残留特性(三)β-兴奋剂对人畜的危害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沙丁胺醇西马特罗五、性激素类禁用药(一)禁用雌激素类药及具有雌激素作用物质已烯雌酚苯甲酸雌二醇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二)雄激素类禁用药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三)孕激素类禁用药醋酸甲孕酮六、禁用杀虫药物六六六林丹毒杀芬呋喃丹杀虫脒双甲脒滴滴涕酒石酸锑钾锥虫胂胺五氯酚酰钠地虫硫磷氟氯氰菊酯速达肥七、硝基化合物硝呋烯腙硝基酚钠八、孔雀石绿九、汞制剂第十五集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基础知识与技术抗菌抑菌类渔药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科学选用渔用中药制剂选用抗菌抗生素类药物应关注的事项驱杀虫类渔药的使用与注意事项环境改良制剂使用技术与注意事项水产养殖业执法中的渔药执法点释析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第21号通报。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第二集: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现状和使用指南第19报)一.日本水产养殖用药种类和开发现状2003年7月30日,日本新修改的<<药事法>>规定禁止使用未得到承认的医药品,使原来允许使用的水产养殖用药种类大减少.同时,对水产养殖用药的限制范围也扩大到供食用的所有水产动物.为使水产养殖和种苗生产少受影响,加快对水产养殖用药的开发提到了议事日程.现将目前日本水产养殖用药和开发现状简介如下.(一)抗菌药与抗生素目前得到认可的抗菌药和抗生素共有26种,阿摩西林\苯甲酸皮可沙霉素\氨苄青霉素\红霉素\烷基三甲胺钙土霉素\盐酸土霉素\噁喹酸、噁喹酸(水性悬浊剂)、噁喹酸(药浴剂)、交沙霉素、双羟苯酸螺旋霉素、磺胺间二甲基嘧啶或其钠盐、磺胺间甲基嘧啶或其钠盐、磺胺间甲基嘧啶或其钠盐(药浴剂)、磺胺甲异噁唑钠、甲砚霉素、盐酸强力霉素、妥比西林、呋喃苯烯酸钠(药浴剂)、新生霉素钠、苯硫氨酯、氟苯尼考、磷霉素钙、嘧罗沙星、盐酸林可霉素、磺胺间二甲基嘧啶及奥美普林合剂。
目前尚未开发出新抗菌药和抗生素。
但有关部门正在致力于盐酸土霉素适用鱼种范围的扩大和呋喃苯基酸钠替代药的有关试验。
(二)消毒剂目前在日本,碘制添加剂和嗅硝丙二醇允许作为鲱鱼类受精卵的消毒剂使用。
另外,在关部门正在开展用溴硝丙二醇治疗鲑鱼类水霉病的开发实验和碘制剂的适用对象扩大试验。
(三)驱(杀)虫剂目前允许使用的允、驱(杀)虫剂有5种:敌百虫、吡喹酮、氯化溶菌酶、过氧化氢、苯硫氨酯。
此外,使用过氧化氢治疗香鱼异鳍异斧病的试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维生素制剂目前有11种维生告素制剂允许用于水产养殖业:熊脱氧胆酸、胆汁粉、豂胱甘肽、维生素C、泛酸钙、维生素B2、B6、烟酸胺、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H、维生素E及醋酸素生素E、脂溶性维生素复合制剂、多种维生素复合制剂。
(五)麻醉剂目前日本得到认要的动物用麻醉产品只有丁香酚。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2002-07-25发布 2002-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猪肉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SC/T 3303—1997 冻烤鳗SN/T 0197—1993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06—1993 出口活鳗鱼中噁喹酸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08—1993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503 出口肉品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渔用药物 fishery drugs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简称“渔药”。
3.2渔药残留 residues of fishery drugs在水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渔药的原型化合物或/和其代谢产物,并包括与药物本体有关杂质的残留。
3.3最高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MRL允许存在于水产品表面或内部(主要指肉与皮或/和性腺)该药(或标志残留物)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ug/kg或mg/kg)。
4 要求4.1 渔药使用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渔药使用时按NY 5071的要进行。
4.2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见表1。
日本对虾养殖常用的几种抗菌中草药物

日本对虾养殖常用的几种抗菌中草药物对虾健康养殖的目的是养成的商品虾是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是绿色的无污染的安全食品。
在养殖期间禁用抗生素,选用合成的抗菌中草药,多用天然营养药物。
这里介绍几种常用的中药供参考。
一、大蒜(Aliumsativuml)大蒜的有效成分为蒜素和大蒜新素。
其中紫皮大蒜的抗菌能力较强,对许多由细菌、霉菌和原生动物等引起的疾病均有治疗作用。
用药浓度为20×10-6—50×10-6浸泡或每千克饲料加20克制作饵料(药饵),上述含量的大蒜与其他的抗菌药物合用其效果更好,在大蒜药饵中加0.2%的土霉素能发挥更大的治疗效力。
水环境内再加入2×10-6—4×10-6浓度的漂白粉,这种混合用药法对治疗和预防对虾的红腿病有明显的效果。
大蒜虽然能起到广谱杀菌作用,但性质不稳定。
蒜素只有在捣碎后才能逸出(捣碎后还原酶显示活力,释出蒜素),若能挤出蒜汁其效果相当好,因此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五倍子(Chinesegall)主要作用于真菌,对细菌及原生动物也有一定的毒性作用。
常用量为4×10-6—5×10-6浸泡或者每千克饲料加2克制作药饵。
五倍子的浓度配制标准为每500克五倍子原料加水2千克煮汁,浓缩成500毫升。
该药有抑制病菌的作用。
三、穿心莲(AndrographisPaniculata)穿心莲又名一见喜、苦草、榄核莲,为爵床科草本植物,经晒干粉碎或制作干浸膏或药片供药用,亦可配成复方药,是一种常用的中药。
1.理化性状本药主要含穿心莲内脂、新穿心莲内脂、脱氧穿心莲内脂及黄酮类和生物碱等有效成分,味极苦。
2.毒性是一种低毒药物,每升水浸泡3—7.5毫克药,对防治对虾细菌性疾病的效果较好。
3.用途及用法穿心莲及其复方制品的抗菌作用较强,特别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球菌、痢疾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抑制或杀菌作用。
用药浓度为3×10-6—7×10-6(浸泡)或每干克饲料加20克。
国内外水产养殖用药规定

32.9 15.4 15.1 13.5 11.1
3.9
6
2008年内陆主要水产品出口省份出口情况
2008年
内陆前3位 数量(万 吨)
金额 (亿美元)
同比增减%
数量
金额
湖北 江西 吉林
1.9
1
1
0.9
1.2
0.58
31.8 34.7 -28.3
29 27.2 8.8
国标渔药种类构成一览表(2009.4)
种类 抗微生物药 抗寄生虫药
消毒药
种数 28(40) 19(24) 19(34)
中草药
67
疫苗
3
激素
5
维生素及增强体质药
6
水质改良剂
10
合计
151 (189)
18
国标渔药适用病害及适用对象简表
防治疾病种类
药物种类或作用
施药对象
1 细菌性疾病 2 真菌性疾病 3 病毒性疾病 4 寄生虫疾病 5 保健、促生长 6 疫苗
42
1-11
鱼类----溃烂病
乌鳢溃烂综合症
43
四环素类化药:盐酸多西环素粉 磺胺类化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粉、复方磺胺二甲
嘧啶粉
喹诺酮类化药:恩诺沙星粉、噁喹酸散、烟酸诺
氟沙星预混剂
中药制剂:大黄芩蓝散
44
1-12 鱼类---赤鳍病(化药仅适用鳗鲡)
45
内酰胺类:注射用青霉素钠 磺胺类化药:甲氧苄啶片、磺胺对甲氧嘧啶片、磺
7
二、我国水产品出口受阻原因
8
9
10
2008年鱼类出口受阻原因分析图
其他 4%
残留超标
渔用药品介绍

2. 漂白粉
主要有效成份:次氯酸钙 (具有效氯30% ) 原理:遇水后分解成氯化钙和具有强氧化作用
旳次氯酸,对细菌、真菌、藻类、病毒都有一 定旳杀灭作用 特点:易挥发分解、毒性大 措施:干塘清塘每亩5-10公斤,带水清塘时 每亩13~15公斤,加水溶解后立即向全池泼洒。 药性消失快,3-5天便可养鱼
1. 氟派酸:又名诺氟沙星,抗菌谱广,对大多数鱼类病 原菌都具有高度旳抗菌活性,口服吸收迅速。 能够用作治疗细菌性败血症、烂鳃、赤皮、肠炎等。 每100公斤鱼使用2~5克拌料饲喂,连续使用3~5天。
2. 盐酸环丙沙星:抗菌谱较诺氟沙星广,抗菌力强2~4倍。 几乎用于全部鱼旳常见病,内服吸收良好 每100公斤鱼使用1~1.5克拌料饲喂,连续使用5天。
甲砜霉素(硫霉素):欧盟和美国已禁用 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人工合成旳甲砜霉素单氟 衍生物,对肠道菌旳抗菌活性优于前者。 对暴发性出血、肠炎、烂鳃、赤皮等病疗效好,一般用量 为100公斤鱼每天用3~5克拌料饲喂。5~7天为一疗程。
2. 喹诺酮类
具喹诺酮构造旳人工合成抗菌药,作用机制为 克制细菌DNA盘旋酶活性,干扰DNA合成。无交 叉耐药性。现主要用第三代产品:
及其钠盐、二氧化氯、溴碘制剂等,如聚乙烯 吡咯烷酮碘 (PVP-I) ;
3) 表面活性剂:如季铵盐络合物等; 6.杀寄生虫药和驱虫药:如硫酸铜、硫酸亚铁、
敌百虫等 7.环境改良剂:如生石灰、沸石粉、白云石粉、
活菌制剂等; 8.营养制剂:如维生素、钙粉等。
二、清塘用消毒剂
捕鱼清塘后,准备投放下一批鱼苗前, 对鱼塘全方面消毒所使用旳药物: 生石灰 漂白粉 鱼藤酮 茶粕
5. 二氧化氯
特征: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易挥发,强氧化剂,被世 界卫生组织确以为第4代A级高效、广谱、安全旳消毒 剂,能够迅速杀死细菌、芽孢、病毒、原虫和藻类。 使用浓度低,无残留,无致畸,致癌作用。 能除藻,除臭,净化水质,对烂鳃、腐皮、赤皮、竖 鳞、打印、出血、水霉都有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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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由
于水产养殖滥用
药物问题日益突
出,药物残留已
成为制约我国水
产品出口的重要
因素。
为解决这
一问题,提高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扩大水产品出口贸易,有必要从分析研究我国主要水产品出口国家水产养殖用药规定人手,从中汲取有用的信息和资料,为建立和完善我国水产养殖用药技术法规提供参考,从而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用药,确保药物残留符合规定要求。
为此,农业部渔业局组织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翻译了《日本渔用药物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是日本指导本国水产养殖安全
鱼《虫国zK芒22QQ3堡8期
农业部渔业局于秀娟
用药的准则,
其内容丰富,
针对性、实用
性强,可供我
国从事渔业科
研、教学、推
广、质检、病防、标准、生产、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借鉴和参考。
为让大家对其内容有所了解,找出差距,本文在介绍《指南))主要内容的同时,介绍了我国渔用药物使用方面的规定,并对中日水产养殖用药规定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介绍和分析,达到宣传、普及水产养殖用药知识、倡导科学用药的目的。
一.《日本渔用药物使用指南》简介
《指南》是由日本农林水产省水产厅发布、指导本国水产养殖者安全用药的一本小册子。
《指南》对日本主要水产养殖品种允许使用的渔用药物、渔用疫苗做了详细规定,给出了渔用药物种类、有效成分、适用对象、适应病症、用法、用量、休药期等具体内容。
《指南))内容可根据需要和科学实验结果进行修订,日本目前使用的是日本农林水产省水产厅2002年4月l8日发布的《指南》第16号通报。
《指南》
由渔用药物、渔用疫苗、附录三部分组成。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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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航责任编辑朱莉萍
7月10日,黑
龙江省农委在同江
市、抚远县、萝北
县江段举行鲟鳇鱼同
步放流活动,在760
公里的江段同步放流
鲟鳇鱼苗20多万
尾,这是黑龙江省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连
续第3年统一组织大
规模放流活动。
农
业部渔业局局长、
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办公室主任杨坚,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单荣范、孙
魁文,省农委副主
任王泽富,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行《中俄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局长李海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此增殖的议定书》和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珍稀水生次放流活动。
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护鲟鳇鱼种群资源,自1988年以来,黑在黑龙江开展鲟鳇鱼放流是履龙江省采取就地保护、实行禁捕期、建立保护区和人工增殖放流等一系列
定。
3、2003年,农业部以278号公告发布了兽药停药期规定,对202种列入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药物停药期做出了规定,其中包括7种渔用药物。
(二)标准规定
l、l992年,发布了((草鱼出血病组织浆灭活疫苗》(SCl001—1992)、《草鱼出血病组织浆灭活疫苗检测方法》(SCl002—1992)、《草鱼出血病组织浆灭活疫苗注射规程》
璺i虫国zK芒)2QQ3笙8期(SCl003—1992)3项行业标准。
2、2001年,为配合“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规范我国水产养殖用药,制定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2002年又对此标准进行了修订。
标准中规定了26种渔用药物的用途、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并规定了部分药物的休药期和32种禁用药物。
这是我国首次对水产养殖用药做出比较全面的规定,在允许使用的26种药物中,包括氧化钙、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二溴海因、氯化钠、硫酸铜、硫酸亚铁、高锰酸钾、四烷基季铵盐络合碘、大蒜、大蒜素粉、大黄、黄芩、黄柏、五倍子、穿心莲、苦参、土霉素、喹酸.磺胺嘧啶、磺胺甲唑、磺胺间甲氧嘧啶、氟苯尼考、聚维酮碘等。
禁用药物包括六六六、林丹、甘汞、杀虫脒、氟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锥虫胂胺、磺胺
脒、呋喃唑酮、氯霉素、红霉素、泰乐菌素、环丙沙星、阿伏帕星、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