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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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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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简答题国际商法简答题1.简述英国法的特点。

答:(1)这种二元性的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2)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程序法。

(3)英国没有一套独立的行政法院,这一点是与大陆法国家不同的。

这也可以说是英国法的一个特点。

(4)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

其理由是检察官出席会破坏司法独立的原则。

(5)成文法还是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

这是英国法的又一个特点。

2.按照英国法的判例,哪些错误都不能使合同无效。

答:按照英国的判例,下列错误都不能使合同无效:(1)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

例如,一方当事人在计算价格时发生错误;(2)一方在判断上发生差错。

例如,某人认为某物能值一万英镑,但实际上只值五千镑;(3)一方当事人对自身的履约能力估计错误。

例如,建筑商甲同意为乙建造厂房,合同约定于7月1日竣工,实际上建至9月1日才完工;(4)在凭说明(description)的买卖中,对说明的含义的理解发生错误。

3.什么是对价,一项“充分的”或“完好的”的对价应具备哪些条件?答:一般而言,这样的对价须符合如下条件:(答正确5条即可给满分。

)(1)对价须发生于诺言作出的同时或之后;(2)对价须是诺言的诱因(3)诺言须是对价之诱因;(4)对价须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5)对价与诺言在价值上不一定相称;(6)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7)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8)既存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4.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答: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即认为其货物与合同不符。

(1)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品通常使用的用途;(2)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用途,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4)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入容器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进容器或包装。

国际商法简答客观

国际商法简答客观

简答题(1)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3、恪守合法合同的原则;4、遵守强行法原则。

(2)被代理人的授权可以分为几种?1、明示授权、2、默示授权、3、表见授权、4客观需要的授权、5事后追加的授权。

(3)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义务。

1、勤勉谨慎地履行代理职责;2、服从被代理人的指示;3、忠实的义务;a、非经被代理人同意,不与被代理人相竞争;b、不密谋私利;c、不泄露被代理人的商业机密;d、申报账目;e、披露与通知义务。

(4)公约关于卖方对货物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此外卖方交付货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货物适合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2、货物适合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未依赖或没有理由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样品或模型相同;4、货物按此类货物的通常方式装箱活包装,或者无此种通常方式,以一种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

(5)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代表原则有那些。

1、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2、以交货的时间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3、货物特定化之后直至卖方放弃对货物处分时,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6)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证明;3、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7)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提供适航船舶;2、妥善、谨慎地管理货物;3、及时开航并不得无故绕航;4、按运输合同签发提单等运输单据,并在指定的目的港向运输单据制定的收货人交付货物;5、对承运责任期间内货物发生的损失或灭失或交付延迟负赔偿怎人,但依有关法律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

(8)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和特征1、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2、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跨国的商业性无形技术交易;3、国际技术贸易标的价格往往较难确定;4、国际技术贸易往往是一种合作与矛盾并存的长期行为;5、国际技术贸易通常不改变技术所有权的归属;6、国际技术贸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

国际商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按章节排版)

国际商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按章节排版)

第一章导论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的概念:是指调节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2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一是国际条约,二是国际贸易惯例,三是各国有关商事和国际贸易的国内法。

3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国际间通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

(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4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主要代表国家是法国和德国。

5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以普通法为基础的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

简答题1.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的关系是什么?它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发挥着什么作用?答: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依赖于法律的规定。

国际贸易惯例是世界通用语言。

2.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在当代呈现出什么变化?答:国际商法调整的对象是传统的国际商事交易和跨国公司行为关系;商事关系和商主体关系无疑应是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传统商法调整的主要是商主体之间围绕货物买卖所发生的商事关系,如运输、保险、票据、仲裁等;目前已经扩展到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和销售,国际贸易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也在逐步扩大,国际贸易的含义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关于商主体,按照商主体的组织机构特征进行划分,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

3.试述西方两大法系商事立法的区别与联系?答:大陆法系是成文法,英美法系是判例法,由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系统组成。

大陆法系国家的私法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民法,二是商法。

民法属普通私法,调整人的私法关系;商法属特别私法,调整商人之间因商业活动所产生的私法关系。

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立法体系,主要分为民商分立体系和民商合一体系。

英美法系中没有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民法或商法。

4,我国商法的范围包括哪些?其渊源有哪几种?答:包括商业登记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证券法。

国际商法复习题简答题

国际商法复习题简答题

二、简答论述1.国际贸易惯例应具有的基本条件答:1、必须是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一贯地、经常的、反复地采用。

2、内容必须是明确肯定的。

3、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众所周知的,公认具有普遍约束力。

2.国际贸易惯例的特征答:1、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自发形成的,其形成的过程不受政府机关的控制和制约,它的成文化一般也是由商业自治团体自发地编纂而成的,这使它有别于依靠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国内法以及依靠各国之间的相互谈判、妥协而达成的国际条约。

也正是这种非主权性大大增强了国际贸易惯例的普遍适用性。

2、国际贸易惯例是为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人们所普遍遵守和接受的,偶然的实践不能成为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贸易惯例的客观特征。

3、国际贸易惯例必须能使人们产生必须遵照此惯例办理的义务感和责任感,这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观特征。

4、国际贸易惯例具有任意性,没有强制适用力3.商人习惯法的特点答:国际性、统一性、自治性、公正性。

(1)它具有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运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掌握,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掌握,其性质类似于现代的国际仲裁或调解;(3)某程序较简单、迅速,不拘泥于形式;(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

4.大陆法系的特点答:1、大陆法系的首要特点就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2、大陆法系各国把全部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3、大陆法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4、在大陆法系,司法判决不是主要的法律渊源,而仅仅是对法律的注释,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又称为成文法,而不是判例。

5.大陆法的渊源答:1、大陆法国家是成文法(written law)国家,都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但是这并不是说,在大陆法国家法律就是法的惟一渊源。

2、从总体上看,大陆法受到罗马法的深刻影响,有的国家的法典就直接继承了罗马法的精神与传统。

国际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机构是管辖国际商法争议的常用机构?a) 联合国国际商会仲裁院b)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仲裁委员会c)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国际中心d) 国际贸易委员会答案:c)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国际中心2. 下列哪个国际条约规定了跨国商业活动中的普通合同规则?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 联合国国际商法公约c) 联合国国际贸易仲裁公约d)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答案:b) 联合国国际商法公约3. 在国际商法中,什么是"INCOTERMS"?a) 国际货物交付条件b) 国际商业条款和条件c)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d) 国际商业保险条款答案:a) 国际货物交付条件4. 下列哪个法律原则适用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仲裁?a) 契约自由原则b) 政府干预原则c) 法律优势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b) 政府干预原则5. 下列哪一条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常见原则?a) 不可撤销裁决原则b) 法院干预裁决原则c) 当事人平等原则d) 争议决定协议原则答案:c) 当事人平等原则二、简答题1. 请简要解释国际商法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答案:国际商法是指涉及跨国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它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业合同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等。

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在于为跨国商业活动提供了一套公认的规范,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了跨国商业的发展和合作。

2. 请解释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其特点。

答案: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方式。

其特点包括: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依法平等参与;仲裁程序相对快速高效,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仲裁裁决拥有国际承认和执行力;仲裁裁决较为保密,有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三、论述题请在下文中论述国际商法中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要素、特点及其适用的法律规则。

答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国际商法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

它是指跨国买卖双方就货物的买卖达成的合同。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货物的描述、价格、交货方式和时间、支付方式等。

国际商法资料简答题

国际商法资料简答题

确定谁是债权人。(二)提存的效力主要有:(1)债务人免除责任。(2)风险转移。(3)费用担
保。
9.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发价撤销的规定。答:对发价的撤销作了以下两项规定:
(一)公约第16条第1的款规定,在合同成立以前,发价得予撤销,但通知须于受发价人作出接
受之前送达发价人。这项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1)公约认为,发价在其送达受发价人之后
10.简述发价的终止情形。答:发价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价因被拒绝而终止。拒绝发
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了当地表示拒绝接受其项发价,另一种是对发价人在发价中所提出
的交易条件进行讨价还价。(2)发价因被发价人撤销而终止。除公约特别规定不可撤销的发价
之外,其它的发价均可因其被发价人撤销而告终止。(3)发价因其所规定的接受期限届满而终 止。(4)发价因“合理期限”已过而终止。 11.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逾期承诺效力的规定。答:(1)约第21条第1款的规定, 逾期的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只要发价人毫不延迟的以口头或书面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接受仍 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发价人即可。反之,如果卖方不及时对此项迟到的接受予以确认或表示由 于接受逾期其发价已经失效,则该项迟到的接受就不具有接受的效力,合同就不能成立。(2) 公约第21条第2款还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书面文件表明,则此项逾期的接受应 认为具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在收到逾期的接受之后,不及时通知受发价人,表示其发价 已因接受逾期而失效,则该项逾期的接受仍认为有效,合同将得以成立。 12.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答:有以下三 种情况:(1)在分批交货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已对 该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对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即宣告撤销合同中这一批交 货的效力,但不能撤销整个合同。(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 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各批货物亦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即撤销合同对今后各批货物的效力,但对在此以前已经 履行义务的各批货物不能予以撤销。(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某一批交货无效时,如果合同项下 的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能将任何其中的一批货物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经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 即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13.依美国产品责任法,原告以严格责任为依据提起诉讼时,其举证责任有哪些?答:原告的举 证责任有:(1)证明产品确实存在缺陷或不合理的危险。(2)正是由于产品的缺陷给消费者或 使用者造成了损害。(3)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是在生产者或销售者把该产品投入市场时就有的, 只要原告能证明以上三点,被告就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4.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某些抗辩有哪些?答:被告的抗辩主要有(1) 担保的排除或限制。(2)与有疏忽与相对疏忽。(3)自担风险。(4)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 滥用产品。(5)擅自改动产品。(6)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15.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法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的内容是什么?答:其范围有:(1) 难受与疼痛。(2)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3)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4)合理的医疗 费用。(5)身体残废。 16.简述欧共体《关于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中对产品责任无罪责抗辩的内容。答:其内 容有:(1)无罪责。(2)时效。(3)赔偿的最高额。 17.简述代理人的义务。答:(1)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2)代理人对本人应该诚信, 忠实。(3)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4)代理人须向本人申 报账目。(5)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18.简述代理人忠实义务的主要内容。答:其主要内容有:(1)代理人必须向本人公开他所掌握 的有关客户的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供本人考虑决定是否同该客户订立合同。(2)代理人不得以 本人的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3)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私 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 19.比较英美代理法中代理人不披露本人的存在和大陆法中的间接代理的区别。答:其区别在于: (1)按照大陆法,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不能直接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而对第三人 主张权利,而必须由代理人同他再订立合同把前一个合同的权利转移给他,他才能对第三人主 张权利,即需要经过两个合同关系,才能使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同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法律 关系。(2)按照英美法,未披露的本人有介入权,他毋须经过代理人把权利转移给他,就可以 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第三人一经发现了未披露的本人,也可以直接对本人起诉。这是英 美法同大陆法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英美代理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 20.简述合同的特征。答:(1)合同是建立在合同契约的基础上的一种企业。(2)合同是“人的 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包装D. 货物的运输方式答案:D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不属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A. EXWB. FOBC. CIFD. DDP答案:D3.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A. 要约B. 承诺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合同的合法目的答案:C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根本违约B. 预期违约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不可抗力答案:C5.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程序的特点?A. 保密性B. 灵活性C. 强制性D. 专业性答案:C6.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A. 代理人的独立性B. 代理人的代表权C. 代理人的义务D. 代理人的权力答案:A7.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目的地D. 货物的保险答案:D8.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表示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A. DAPB. DDPC. EXWD. FCA9.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履行?A. 货物的交付B. 货款的支付C. 货物的运输D. 合同的解除答案:D10.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A. 要求履行B. 要求赔偿C. 要求退货D. 要求解除合同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A. 合同的合法性B. 合同的书面形式C. 合同的目的D. 合同的公平性答案:ACD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些情况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理由?A. 根本违约B. 合同的书面形式C. 不可抗力D. 合同的公平性3.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些因素可以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A. 仲裁裁决的合法性B. 仲裁裁决的书面形式C.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D. 仲裁裁决的公平性答案:AC4.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代理行为?A. 代理人的代表行为B. 代理人的独立行为C. 代理人的义务履行D. 代理人的权力行使答案:AD5.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目的地D. 货物的保险答案: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国际商法,合同的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

国际商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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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简答题1.What is international law?Defined: The body of rules and norms that regulates activities carried on outside the legal boundaries of nations It regulates thre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hips:1) Those between states and states2) Those between states and persons3) Those between persons and persons2. 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law?1. Authorized Sources:1)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2) International custom,3)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4) Judicial decisions and Teachings of publicists.2. Treaties and Conventions: ?条约,公约?1) Treaties are legally binding agreements between two or more nations.2) Conventions are binding agreements between states sponsored b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3. CustomRules that have been around for a long time or which are generally accepted.4. General Principles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that are common to both (or all) the state parties to a dispute3. Product liability laws ?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s attempt to discourage manufacturers from putting defective products into the marketplace by requiring them to assume liability for the injuries their products cause.There theories are commonly relied upon to do this: (依据)1).bread of contract 2).negligence 3).strict liability6.Copyrights, Patents, Trademarks?A copyright is a statutory right that gives the author of an artistic work, for a limited period, the exclusive privilege of making copies of the work and publishing and selling the copies.A]. Pecuniary Rights B]Moral Rights C] Works Covered D] Neighboring Rights A statutory privilege granted by the Government to inventors, and to others deriving their rights from the inventor, for a fixed period of years, to exclude other persons from manufacturing, using, or selling a patented product, or from utilizing a patented method or process.A] Design patentsB] Plant patentsC] Utility patentsAny word, name, symbol, or device that merchants and others use to identify themselves and their productsA]trademarksB]trade names; C]service marks;D]collective marks; E]certification marks7.Dumping? Subsidy?倾销?补贴?The anti-dumping duty?The anti-Subsidy duty?反倾销税?反补贴税?The export price of the product exported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is less than the comparable price,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de, for the like product definesdumping.The subsidy is a financial contribution made by a government or other public body that confers a benefit on an enterprise, group of enterprises, or an industry.The anti-dumping duty used to counter the dumping of imports.If subsides have an unreasonable impact on anothercountry’s internal market, that country can impose countervailing duties to offset their impact.10. National monetary systems?There are three types of organizations that operate on the national plane to implement national monetary policies.1).The highest level is a political agency of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that sets national fiscal policy and carries on financial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2).The next level is a central bank.3).The third level are the commercial banks that accept and manage deposits, make loans, and offer trust services.11.Three methods of Diplomcay to settlement of disputes?Negotiation谈判is the process of reaching an agreement by discussion. Mediation调解involves the use of a third party who transmits and interprets the proposals of the principal parties and sometimes advances independent proposals.(调解可以解决全部争议)Inquiry调查is a process used to determine a disputed fact or facts.(针对某一特定事件)12.What i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Defined: Useful information or knowledge1.Artistic property: Artistic, literary and musical works.2.Industrial property: A] Inventions; B] Trademarks14.What is free trade areas?自由贸易区types?Virtually all states encourag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to invest in their economies by setting Free zones.The largest Free zones are called free trade areas(FTAs) and are made up of two or more states.②Export processing zones(EPZs)出口加工区②Free retail zones免税零售区15.The main principles of GATT 1947?(GATT1947 的主要原则)1) Trade discrimination forbidden.Each state had to afford most favored-nation status to all other contracting states equally; foreign goods treated the same as domestic goods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2) Only barriers that one contracting state could use to limit the importation of goods from another contracting state were customs tariffs.3) The trade regulations of contracting states had to be transparent4) Customs unions and free trade agreements between contracting states were acceptable for liberalizing trade so long as they did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third-party GATT states.5) GATT states were only allowed certain chargesa] Import tax equal to internal taxesb] Antidumping dutiesc] Countervailing duties to counteract foreign export dutiesd] Fees and proper charges for services rendered16.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BIS) 国际清算银行The olde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nvolved in monetary cooperation.Its 3 main purposes:1_to act as a bank for the world’s central banks.2_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cooperation3_to act as an agent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17.What’s doctrine of imputability?A state is only responsible for actions that are imputable or attributable to it.The mostly commonly accepte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theoryis that the state is responsible for acts done by officials within their apparent authority.This includes (1) acts within the scope of officials’authority.(2) acts outside their scope of authority if the state provided the means or facilities to accomplish the act.18. International persons(主体)?13.What is state? The types of state? {}States and their subdivis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businesses, and individuals. {1.States are political entities that have a territory, a population, a government capable of entering in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a government capable of controlling its territory and peoples.Three kind of states: independent states(独立国家), dependent states(附属国), inchoate states.}2.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1)public or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IGOs);(2)private or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s)19.What iscorporation?Types?公司?种类?A corporation is a company of capital whose owners have limited liability; investors are responsible only to the extent of their financial investment.In civil law states:1)shock corporation股份公司2)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有限责任公司In common law states:public corporation公众公司, private corporation私人公司, an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有限责任公司.20. Home state regulation of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跨国公司的母国规制To the extent that a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operates within the domestic marketplace of its home country, the home countryregulates it in the same way that national enterprises are regulated.The forms of home state regulation: competition; injuries caused by defective products; prohibition of sharp sales practices; securities; labor and employment; establishment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taxation.21.Limitations on foreign equity 外国股权的限制?1_Sectoral limitations 行业限制Closed sectors restricted sectors foreign priority sectors 2_geographic limitations 地理区域限制23.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was created in 1967 with the adoption of the Stockholm Convention.1) Administering the Paris and Berne Unions and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conventions.2) Sponsoring and hosting con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greements.3)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4) Resolving Internet domain name disp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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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国际商法的构成和特点。

答:国际商法的范围超出传统商法;国际商法属于跨国私法;国际商法的发展轨迹不同于其他法律分支;国际商法的渊源为国际立法、国际商事惯例以及各国相关立法,尤以前两者为主。

2.简述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答: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的法、德两国法律以及效仿其法例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

大陆法系在13世纪形成于西欧,除法国、德国外,其他如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瑞士、荷兰、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等欧洲大陆国家均属于大陆法系。

曾受大陆法国家殖民统治的拉丁美洲、非洲的一些国家,也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

另外,日本、土耳其等国,中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也先后引入了大陆法。

中国大陆实际上秉承了大陆法传统。

3. 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答: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

英美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又扩展到美国及其他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香港等。

南非、菲律宾、斯里兰卡则先采用大陆法,后又引入英美法,形成两大法系混合的局面。

美国独立以后的法律制度还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4.英国的先例拘束力原则是如何体现的?答:先例拘束力原则着重体现为下列三点:(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全国各级审判机关均须遵循,只有上议院本身可不受约束;(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其自身以及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3)高级法院每一个庭的判决对所有低级法院均有约束力。

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分为判决理由和判决词中为解释判决理由所阐述的法律规则两个部分,只有前者对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后者只有说服力。

5. 简述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答:大陆法系中判例的作用日益增强;英美法系中成文法的数量迅速扩大;两大法系取长补短,逐渐融合。

1.简述公司及其法律特征。

答: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它具有营利性、法人性、社团性和依法认可性4个特征。

2.中国大陆主要的合伙企业形式有哪些?答:有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3种。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3.何谓授权资本制?答:授权资本制是指法律通常允许公司章程确定一个拟发行股份总数或者资本总额,股东、发起人或者认股人只要在公司设立时认购、认缴其中的一部分后,公司即可登记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酌情发行、催缴,募集资金,而无须经股东会议决定、修改章程。

4.简述股份及其分类。

答:股份既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又是公司社员也即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股权的象征。

常见的股份分类有:普通股和特别股,特别股中又有优先股与劣后股;赎回股和非赎回股;转换股和非转换股;表决权股和无表决权股;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5. 少数股东保护措施通常有哪些?答:有限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临时股东会议召集请求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主持权;股份公司董监事累积投票制;股权收购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以及解散公司请求权。

1.代理人有哪些主要义务?答:代理人的义务主要有:(1)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2)应对本人诚信、忠实;(3)应亲自完成代理行为;(4)在授权范围内行事;(6)不得泄露秘密;(6)向本人申报账目。

2.代理有何法律特征?答:(1)代理人必须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或为本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签订合同;(3)代理人须自己独立为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3.保付代理和信用担保代理存在哪些区别?答:担保对象不同,责任性质不同,本人不同,所处国家不同,所从事的业务不同。

4.代理权的来源包括哪些?答:代理权的来源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不相同。

大陆法系按照代理权是否是基于委托人自己的意思而产生,将代理分为意定代理与法定代理。

意定代理是基于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即委托人基于其自己的意志而将一定事务托付给其所选择的代理人,由其完成代理事务,故又称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非被代理人的授权,取得代理权的情形。

根据英美法规定,代理权可以基于明示授权、默示授权、不可否认的授权、客观必需的授权以及追认而产生。

5.代理终止可产生何种法律效果?答:代理终止的法律效果主要可从两方面加以考察:在本人和代理人之间,代理一旦终止,代理人即丧失代理权。

如果代理人再进行代理,则将承担无权代理的后果。

代理终止后,本人应及时收回能够证明代理权的法律文件,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否则,若使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代理人仍具有代理权,则根据表见代理或者不容否认的代理的规则,本人将承担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代理的终止对第三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第三人是否知情或是否应当知情。

根据各国法律,代理关系终止时,本人必须及时通知第三人,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如果代理关系终止后本人并未通知第三人,后者由于对此不知情而与代理人订立了合同或为其他法律行为,则为保护其善意而要求本人对代理人的有关行为承担责任,即适用有关表见代理或者不容否认的代理的规则,当然本人有权要求代理人赔偿其损失。

若代理权终止后本人已及时通知第三人,后者仍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或为其他法律行为,则本人对此无需负责。

1.简述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答:双务合同中按约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合同变更的效力体现为哪些?答:合同变更的效力在于:(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2)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履行的部分没有追溯力,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3.要约消灭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答:要约消灭的原因一般包括以下五种:(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回或撤销要约;(3)要约因过期而失效;(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5)出现其他法定事由,如标的物灭失、遭政府禁运、承诺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等。

4.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特点。

答:(1)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2)以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3)旨在保护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4)是一种补偿性民事责任。

5.简述提存的原因。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的原因主要包括:(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即受领迟延;(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答: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这种使用;(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2.根据欧洲的产品责任法,被告有关其无罪责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答:如果生产者能证明他没有罪责,他就可以不承担责任,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该生产者并未将该产品投入市场;第二,引起损害的缺陷在生产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并不存在,或这种缺陷是在后来才出现的;第三,生产者制造该产品并非用于经济目的的销售或经销,亦非在其营业中制造或经销;第四,该缺陷是由于遵守公共当局发布的有关产品的强制性规章而引起的;第五,按照生产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的科技知识水平,该缺陷不可能被发现,但指令允许各成员国对这一抗辩作出取舍;第六,零件的制造者如能证明该缺陷是出于产品的设计而非零件本身的缺陷,亦可不承担责任。

3.简述中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所作保留的具体内容。

答:中国在加入公约时作出了两项保留:第一,对书面形式的保留。

公约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证明,我国则保留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的主张。

第二,对适用范围的保留。

按照公约的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公约就适用于当事人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但公约同时又规定,只要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即便这些国家不是公约缔约国,只要按国际私法的规则指向适用某个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但我国规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双方营业地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4.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卖方权力担保义务的主要内容。

答: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可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卖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卖方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

5.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针对出售在途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

答:针对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公约规定了以下三项原则或三种解决办法:(1)对于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买卖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承担。

(2)如果情况表明有需要时,则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3)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发生灭失或损坏,而他又隐瞒这一事实不告知买方,则这种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论述提单及其作用?答“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商业单据,在运输、买卖和支付等国际货物买卖的各个环节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它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的收据;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是货物的物权凭证。

2.何为“倒签提单”?其法律性质如何?答:所谓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一种将实际装船日期提前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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