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主体优势及作用发挥研究》项目组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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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3•【字号】鲁政办字〔2023〕146号•【施行日期】2023.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3日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就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战略指引和实践要求,坚持党管人才,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全面建设“技能山东”,构筑技能人才培育聚集的“新高地”。

到“十四五”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5%;到2030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到2035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实施“技能兴鲁”百万工匠培育行动。

深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逐步扩大高级工以上政府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规模。

突出产业链、新兴产业需求,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

推广求学圆梦行动,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社会力量综合优势,到2030年培育百万名以上“技能兴鲁”新工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分工负责)3.培育塑造高技能领军人才。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5•【字号】本政办发〔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提出“列出清单,成立专班,建立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推进落实”的工作总要求,充分结合“三抓三促”职责分工,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科学谋划推进项目,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全市“十四五”时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谋划、包装和推进项目建设,密切跟踪国家支持领域和重点投向,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政策、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谋划梳理2021年上半年开工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21年下半年及以后开工项目、储备项目总投资共“三个1000亿”目标,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滚动推进“三个1000亿”项目建设,力争每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

二、专班组成人员总协调人:吴世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总协调人:胡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福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成员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国网本溪市电力公司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下设18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按照专班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个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个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个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双政办文〔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个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双政办文〔2017〕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快项目策划生成、落地建设,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产业方向,成立五个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通过策划推进机构、资源优势区域、产业承接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项目可研论证机构五个方面相结合,谋划开发、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牵动力强的大项目和成长性好、极具发展前景的中小项目。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方向(一)煤化工及矿产深加工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组长:辛敏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楼中梁市政府副市长董高峰市政府副市长苏程远市政协副主席孙玖政龙煤双鸭山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煤化工产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于海涛担任。

成员单位:宝清县、集贤县和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煤炭生产安全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项目管理办、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科达公司,龙煤双鸭山矿业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

工作方向:充分发挥我市煤炭资源丰富和产业基础较好的比较优势,以“煤头化尾”为抓手,加速煤炭产业向煤化工产业转化,形成煤化工产业集群发展,全年开发储备5个亿元以上新型煤化工项目。

推进重点煤化工项目加快落地。

2.筹划煤化工基地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廉德录担任。

关于成立XXX项目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X项目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XX项目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XXXX项目的研发与推广工作,提高项目执行与推进效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XXXX项目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如下: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职责
1.组长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领导现有执行方向;
2)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调整安排;
3)定期召集要求组员总结项目进展,并实时调整计划。

2.副组长职责
1)负责项目进展的督导和调整建议;
2)负责技术方向方案及进度的协调;
3)负责项目整体规划的即时、实时调整;
4)指导技术及营销制定、实施调整方案并督导落实;
5)协助组长完成其他事务。

以上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XX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核心区学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核心区学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核心区学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3.12.02
•【字号】东政办[2013]84号
•【施行日期】2013.12.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核心区学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政办〔2013〕84号)
平安县、乐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核心城区学校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核心城区学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赵生启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发昌市政府副市长
安永辉市政府副秘书长、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焦环玉市教育局局长
马圣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郭廷恩市教育局副局长
霍振岳市发改委副主任
曹有智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生海市国土局副局长
范海勤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时义平安县副县长
周永善乐都区副区长
王德民平安县教育局局长
王宝业乐都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规划新建学校布局和规模,争取上级教育专项投资,确定学校建设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焦环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规划建设实施工作。

2013年12月2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芜政办秘〔2017〕374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芜政办秘〔2017〕3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2月29日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工学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机制,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育人“双主体”作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打造职教名城的实施意见》(芜政〔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芜湖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国家或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的职业院校(含市属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专业建设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合作。

第二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创业为导向,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人才共育、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以市场为引导,建立政府推动、校企互动、行业指导的运行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合力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7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7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7.27施行日期2015.07.27文号晋政办发〔2015〕74号主题类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7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7日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促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培养大批我省转型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的共同责任。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行“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合作机制,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人才共育、利益共享”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实现生产、教学、科研、应用相结合。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7.03•【文号】教师函〔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函〔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开放大学,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企业实践基地,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工作安排,我部开展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遴选工作。

现就课题立项结果公布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课题项目管理。

课题项目分为专业领域课题和公共领域课题,按照《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管理。

公共领域课题委托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秘书处统一管理。

专业领域课题由各协作共同体重点课题承担单位牵头,统一做好项目统筹管理和经费统筹分配,积极协调共同体内单位协同研究实效,创新协同研究体制机制,保障共同体内项目承担单位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项目。

二、公布课题立项结果。

经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培育)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企业实践基地和有关院校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面向社会网上公示,确定首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附件2)。

项目承担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抓紧启动研究工作,建立共同体协作联系机制,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开展交流、培训、研讨,扎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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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主体优势及作用发挥研究》项目
组的通知
为落实**市商业学校侯光牵头的中国职教学会 2016 年重点课题《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主体优势及作用发挥研究》(学会【2016】13号),深入开展企业办学主体优势及作用发挥的研究,总结梳理提炼学校在企业办学主体方面的经验,创新新形势下职业学校企业主体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出一条国企办学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道路,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经学校同意,特成立《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主体优势及作用发挥研究》课题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课题领导小组
组长:侯光、史晓鹤
副组长:刘国成、邢连欣、程彬成员:陈济、何健勇、杨桂华、刘影、丛秀云、田禾、王彩娥、王红蕾、侯德成、胡健梅
二、成立课题研究小组
组长:刘国成
副组长:邢连欣、程彬
成员:杨桂华、刘影、丛秀云、田禾、王彩娥、王红蕾、侯德成、胡健梅、毕丽丽等
三、研究内容
1、企业主办职业学校的特点、优势。

2、企业办学主体作用的属性、内涵。

3、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和培养规律对企业主体作用的要求。

4、职业人才培养中,企业优势与学校优势的结合,积极性的调动
5、探索尊重职业教育规律、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企业办学特色的企业办学主体优势和作用发挥的条件、任务、体制、机制,这是研究的难点。

6、企业办学主体优势和作用发挥的途径及治理模式。

7、企业主体优势与作用实现的保障
8、**市商业学校企业办学主体优势及作用发挥的实证研究。

四、教师参与课题研究
1、申报
本课题研究欢迎各系部教师申报参与。

申报参与的方式为填写申报表,提出本人可以承担课题研究的具体任务,并保证能够按时完成,同时,应能够参与课题组织的相关研究活动。

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报送学校研究所。

经审核同意后,列为课题组成员。

申报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申报方式:腾讯通、微信、邮箱等。

联系人:胡健梅、陈冰
2、成果
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可享有相应的课题研究成果的署名权,成果列入教师年度科研成果(省部级)系列。

五、课题研究完成时间
2018 年 1 月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相应事宜可与学校研究所联系咨询。

附件:
课题介绍
**市商业学校研究所
201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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