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及有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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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预算不足及改革措施

公共财政预算不足及改革措施

3大力推行综合预算, 、 重点 落实零基
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 其次, 要有 不能减 的刚性增长 , 同时也 造成 了各 部门 预算
套完善 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保证 的预算苦乐不均 , 不利于控 制和优化财政
() 1逐步扩 大预 算范 围, 建立 综合预 算。综合预算是指各部 门编制部 门预算
为了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要求 , 的层次上, 以应进一步采 取有效的细化 搭建起 了沟通的平 台, 所 为社会 公众参与预 我 国应建 立有中 国特色 的社会 主义 公共 措施。 预算编制 内容越是 明确化、 具体化 , 算决策提供了重要渠道 , 公民参与预算 使 财政。所谓公共财政 , 就是 为满足社会 公 就越能有效地约束政府的财政活动。 共需要而 构建的政府 收支 活动模 式或财 辩论 ,让公民有机会表达 自己的观点, 并
将支出的项 目分设 为五级科 目:类、款 、 预算 审批 的听证机制 。 预算听证是政府信
项 、 节 , 是 这 种 分 设在 具 体 的 执 行 中 息公开的重要渠道 ,是最好的公开方式, 目、 但 依 然 没 有 做到 真 正 细 化 , 为 具 体 实 施 中 是公民直接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 因 它提 高 很 难 做 到 目和 节 , 一般 仍 旧 停 留 在类 与 款 了公民参与的透 明度 , 在政 府与公众之 间
公共 预 算 能够 恰 好 执 行 。 共 财 政 预 算作 资金 的 结构 。 公
为一个 国家 为来年各项支 出所做 的总体 规划 , 其准确性 、 科学 性 以及执行 性直接
各项工作 。

二、 推进 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相关建议 时,要全面考虑预算 内外所有 的收支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2.28
•【字号】冀发改投资[2011]189号
•【施行日期】2011.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
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1〕189号)
省委政法委:
你委《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申请立项的函》(〔2010〕15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全省政法干警的培训水平、完善学院实训功能,同意河北政法学院在新校区建设实训中心。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食堂、教室、实训室、会议室、学员宿舍以及地下车库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220万元,资金由你委和学院自筹以及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补助解决。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序言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国家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时期,也是河北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强化依法治省、建设“平安河北”战略实施的的关键阶段,为学院加快建设河北省文科政法类示范性高职院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学院能否抓住战略发展机遇,关键在人才,根本靠人才。

学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

1999年以来,根据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引进急需的,提高在职的,聘用双师的”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建设思路,采用引进、培养、聘用等方式,建设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学院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学院未来改革发展需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学名师还不多,高水平创新型教学团队数量较少,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待提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今后一个时期,学院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尤其是面临着严重的生源危机和严峻的就业形势压力,学院必须抓紧打造人才实力优势,赢得高职院校间发展与竞争的主动地位,实现科学稳步发展。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紧紧围绕学院的办学定位,牢固树立教育大计、人才为本的观念,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培养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加大引进力度,拓宽培养渠道,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管理队伍。

二发展目标根据学院改革发展需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竞争力不断提升。

河北省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doc

河北省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doc

河北省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河北省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管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五)拟订全省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感谢你的观看(六)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河北省律师协会、河北省公证员协会。

(七)监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协会工作。

(十)主管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和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厅机关和省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设区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厅局机关和省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感谢你的观看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河北省司法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XX政法职业学院关于编报202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XX政法职业学院关于编报202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XX政法职业学院关于编报202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院属各部门:202X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在前不久分别进行了布置。

由于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预算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

加上财政部门对预算的要求做到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同时还推出了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绩效与预算相结合、执行与预算相结合等措施来硬化预算约束。

因此,要求我们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的编报要更加扎实、更加准确、更加规范和更加贴近实际。

为了保证我院的财政部门预算的各项资料和数据能及时完整地做好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部门在编制过程中要结合202X年的工作计划安排,坚持实事求是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做好编报工作。

2、请各部门根据各自需要编制的报表内容,逐项填列和编制随同本通知一起下发的“202X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表”。

(详见表头下方的“编制单位”)3、各部门需要安排的专项支出(除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费外)、新增或更新设备的,在报财务处的同时请报实验实训中心。

即附表“专项支出测算表”。

4、今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预算“一上”时就要上报,同时,财政部门提出了年中一般不予追加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

为此,各部门在编制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时,要认真论证、慎重对待,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适应财政部门的要求。

5、各项基础数据表也是财政预算的一部分,对单位的预算有密切的关系。

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写,数据准确。

6、由于预算编制有关内容的调整,财政规定在9月15日“一上”上报的时间非常紧张。

请各部门要抓紧时间编制各部门202X年的财政预算,在9月8日前把202X年预算基础资料表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纸质需盖部门公章)同时报学院财务处胡秋生。

附件:202X年部门预算基础表特此通知。

财务处X年X月X日附件1:202X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表(一)(人员支出表)附件2:202X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表(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表)附件3:202X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表(三)(公用支出及专项支出表)部门领导(签字):填表人(签字):说明:备注中注明填报部门的其他部门不需要报。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及有关方案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及有关方案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经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批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主要职责是:(一)培训教育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1、组织培训班根据中央和省委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短期轮训和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2、开办高职和成人教育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制作教学计划,并用组织教师按教学计划进行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学生资格证考试工作及实践实训课程工作;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

3、教学事务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等,与教学活动和学员培训相关的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事务。

(二)法学研究根据国家和我省法制建设需要,积极进行法学方面的学术研究,扶植中青年法学家,编辑出版高质量、高水平、享受国内外的法学研究成果。

机构设置:我院为省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部门,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党政管理机构办公室(党办、院办、外事办)、纪委、机关党委(工会)、人事处、老干部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中心)、财务处、后勤处、安全工作处。

2、教学机构继续教育部(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法律系、法学系、国际法商系、计算机系、管理系、建设工程系、财经管理系、国际交流系、会计系。

3、教辅机构科研处、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河北法学》编辑部。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根据省财政厅冀财预[2016]55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资金需求的实际,我们依据2016年7月31日的人员、机构、工资、资产和2016年毕业后在校生、2016年招生计划数以及2017年毕业生人数和2017年预计招生数为基准,测算2017年的收入和支出。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12.26•【字号】冀教高[2010]76号•【施行日期】2010.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的通知(冀教高[2010]76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遴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高函[2010]15号)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审核,确定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为第四批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现予以公布。

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从2011年起实施重点建设,建设期为三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冀教高[2006]3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与学校签订《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据此进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验收。

考核检查结果作为确定后续建设经费拨付、政策支持的依据。

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应于每年度末将建设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有关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汇总形成年度报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是推动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行业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明确重点建设经费投入额度、政策支持和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

财务内控信息化系统

财务内控信息化系统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系统使用说明二〇一七年五月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报销效率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此系统包括网上报销系统、收入(个人工资外)申报系统、财务查询系统.为方便教职工使用此平台编制本使用说明。

一、网上报销系统此系统主要用于报销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的填报和查询。

在填报规则上,规范了填写项目;流程审批上,暂按现行流程执行.二、收入(个人工资外)申报系统此系统主要用于各部门或人员申报发放给校外人员劳务费、校内人员除个人工资(包括岗位津贴、责任津贴等奖励绩效工资)外的其他收入及学生奖助学金。

主要解决网上申报、同步扣税、及时发放的问题。

流程审批上,暂按现行流程执行。

三、财务查询系统此系统主要用于部门项目和个人项目总账、明细账查询,项目指标余额及明细账查询;同时用于个人工资、工资外其他收入的查询。

主要解决网上实时查询相关财务信息。

四、手机APP移动查询该模块用于手机客户端对报销单进行审批、个人查询等进行服务。

第一编网上报销系统 (1)第一章初始化 (1)1.安装软件客户端 (1)2.登录方式 (3)第二章个人资料修改 (5)1.修改密码 (5)2。

个人资料 (5)第三章授权 (6)1.个人项目授权 (6)2。

部门授权 (7)3。

部门项目授权 (7)4。

指标授权 (7)5.权限查询 (8)第四章我的报销 (8)1.报销查询 (8)2。

经费支出报销单 (10)3.差旅费报销单 (11)6.单据查询 (14)第二编收入(个人工资外)申报系统...................................................................... (14)1.收入申报查询 (14)2。

校内其他收入 (15)3。

校外人员劳务费 (16)4。

学生奖助学金 (17)第三编财务查询系统 (17)第一章个人查询 (17)1.工资查询 (17)2.其他收入查询 (17)第二章部门项目查询 (18)1.部门项目总账 (18)2.部门项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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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经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批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主要职责是:(一)培训教育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1、组织培训班根据中央和省委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短期轮训和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2、开办高职和成人教育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制作教学计划,并用组织教师按教学计划进行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学生资格证考试工作及实践实训课程工作;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

3、教学事务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等,与教学活动和学员培训相关的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事务。

(二)法学研究根据国家和我省法制建设需要,积极进行法学方面的学术研究,扶植中青年法学家,编辑出版高质量、高水平、享受国内外的法学研究成果。

机构设置:我院为省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部门,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党政管理机构办公室(党办、院办、外事办)、纪委、机关党委(工会)、人事处、老干部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中心)、财务处、后勤处、安全工作处。

2、教学机构继续教育部(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法律系、法学系、国际法商系、计算机系、管理系、建设工程系、财经管理系、国际交流系、会计系。

3、教辅机构科研处、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河北法学》编辑部。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根据省财政厅冀财预[2016]55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资金需求的实际,我们依据2016年7月31日的人员、机构、工资、资产和2016年毕业后在校生、2016年招生计划数以及2017年毕业生人数和2017年预计招生数为基准,测算2017年的收入和支出。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依法理财原则、突出重点原则、勤俭办事原则、全口径预算原则。

在确保个人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住宅取暖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足额安排离退休人员政策性个人支出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前提下,再安排学院的发展性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一)收入说明学院教职工编制565人,现有在编职工499人,离休职工12人,退休职工214人,长期临时工257人,遗属27人,2017年在校学生13000人。

财政厅核定我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90.49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款(学宿费收入等)7862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2017年预算总收入22152.49万元。

具体测算依据是: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限额补助)3114.85万元;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非限额补助)1801.37万元;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15万元;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专项收入)7404.00万元;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万元;6.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高校学生资助经费)1545.27万元;7.财政专户核拨款7862万元。

(1)普通高职生学费5000元*12890人=6445万元,7000元*110人=77万元,共计6445万元+77万元=6522万元;(2)住宿费500元*13000人=650万元;(3)考试费120万元。

(4)联合办学学费收入570万元。

8.其他收入300万元,主要为自考辅导费上缴税金后剩余部分、利息收入和其他零星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比2016年增加4882.9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我单位2016年、2017年均没有以下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不存在增减变化情况。

(二)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根据2017年收入预算测算情况,测算2017年预算支出为22152.4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3049.22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4887.22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7862万元,由其他收入安排300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9103.27万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总支出比2016年预算总支出增加4882.9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专项项目支出。

具体安排是:1.人员经费预算安排12042.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481.1万元,主要是因为调资和人员增加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4756.94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7285.1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9466.10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455.78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6010.3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301.16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1274.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1007.1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591.73万元,主要是勤俭节约,压缩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30.28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576.84万元,由其他收入安排300万元。

其中:部门“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安排286.84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156.84万元,由其他收入安排130万元,合计数比2016年初预算多安排5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零增长,安排了5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培训费在基本支出中安排了11.7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与2016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在项目支出安排了300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多100万,主要由于近几年学院更加重视教职工的教学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增加了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270.14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140.14万元,由其他收入安排130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多5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安排130万元,由其他收入安排,比2016年初预算多50万元,主要是我院2017年安排三批次共计约50人的出国培训学习的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安排115.64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2016年和2017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因此没有增减变化情况;公务接待费安排24.5万元,由财政专户核拨款安排,与2016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我院2016年和2017年均没有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因此没有增减变化情况。

我院现有车辆18辆,没有购置汽车预算。

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了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转,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包括人员数量、资产情况等和上级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支出安排。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及其他等保障学院正常运行所需的支出安排。

3.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103.2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993.5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西院房屋回购项目支出,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其中政府采购预算为2131.47万元,主要用于学院设施的维修改造及更新。

(后附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三)比上年增减情况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22152.49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488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9.3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993.5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西院房屋回购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院的机关运行经费即是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院水、电、暖、办公、维护维修等正常运行方面。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727.28万元,其中由基本支出安排1007.12万元,由项目支出安排2720.16万元,比2016年增加26.9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增加办公费等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我院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一、年度发展规划目标(一)进一步完善新校区各项功能,提高教学软硬件水平,改善办公条件,改善校园环境。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

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

(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新思路,采取学院提供场地和管理,行(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等形式,完善校内实训(习)基地功能,满足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标准、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要求。

(四)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招生宣传长效机制,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参与社会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学院知名度。

在确保招生数量的前提下,争取更好的优质生源。

实现一志愿报考上线率100%,新生平均报到率达到90%以上。

努力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学生平均首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科研工作。

加大科研工作投入,逐年提高科研经费,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坚持理论研究与我省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推动科研创新;办好《河北法学》和省法学会三个研究会,促进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为行业企业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技术支持,为我省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具有较高理论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2017年争取厅级以上科研立项10-20项,出版著作、教材5-1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150篇。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一)培训教育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短期轮训和培训,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制作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师按教学计划进行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学生资格证考试工作及实践实训课程工作;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

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等,与教学活动和学员培训相关的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事务。

1、优化专业结构,打造优势品牌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抓住河北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进程中对法律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酒店、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人才的需求机遇,进行专业梳理、整合和新设。

形成以法律为龙头,管理、财经、旅游、计算机为主体的专业布局,发挥重点专业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辐射带动全院44个专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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