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方工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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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计量规则

建筑工程计量规则

建筑工程计量规则字体: 小中大| 打印发布: 2008—12—22 11:10 作者:webmaster 来源: 本站原创查看: 58次一、土石方工程(一)土方工程一般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如下:1.场地平整[ 适于建筑场地厚度在上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2。

2.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标高以上的挖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挖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地面标高到基底标高),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3.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乘管沟宽度,再乘平均深度,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此处和清单规范不同,应按长度计]有管网管沟设计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的管沟宽度和深度应为:单管直埋宽度按管外径计算,深度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地面的平均标高计算;多管道同一管沟直埋宽度按多管水平投影最大宽度计算,深度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地面平均高度计算.采用单管直埋和多管同一管沟直埋,招标人应在清单项目中进行描述.管沟放坡,接头处加宽工作面及其他措施(如支挡土板等),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考虑在报价中。

(二)石方工程一般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如下:1.预裂爆破:[是指为降低爆震波对周围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影响,按照设计的开挖边线,钻一排预裂炮眼,炮眼均需按设计规定药量装炸药,在开挖区炮爆破前,预先炸裂一条缝,在开挖炮爆破时,这条缝能够反射,阻隔爆震波。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总长度计算,计量单位为m。

如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或爆破石块有直径要求时,投标人应考虑在报价中。

2.石方开挖[石方爆破的超挖量,应包括在报价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三)土石方运输与回填一般土石方运输与回填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如下:1.土石方运输土石方外运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回填土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土方回运体积.计量单位为m32.土石方回填(1)场地回填: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

土方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土方工程的挖方施工

土方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土方工程的挖方施工

(3)无截水帷幕放坡开挖基坑采取降 水措施的,降水系统宜设置在单级放坡基坑 的坡顶,或多级放坡基坑的放坡平台、坡顶;
(4)坡体表面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 基坑暴露时间、土质条件等情况采取护坡措 施,护坡可采取水泥砂浆、挂网砂浆、混凝 土、钢筋混凝土等方式,也可采用压坡法;
(5)边坡位于浜填土区域,应采用土 体加固等措施后方可进行放坡开挖;
一 常见土方开挖施工机械
自行式铲运机
拖式铲运机
1、正铲挖土机 正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前进向上,强制切土”。
2、反铲挖土机 反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后退向下,强制切土”。
3、拉铲挖土机 拉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后退向下,自重切土”。
4、抓铲挖土机 抓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直上直下,自重切土”。
(6)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及放坡平台 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采用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的基坑 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截水帷幕或排桩墙的强度和 龄期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2)基坑开挖应和支护施工相协调, 应提供土钉、土层锚杆成孔施工的工作面宽 度,土方开挖和支护施工应形成循环作业;
(3)重型机械在坡顶边缘作业宜设置 专门平台,土方运输车辆应在设计安全防护 距离以外行驶,应限制坡顶周围有振动荷载作用;
(4)在人工和机械同时作业的场地, 作业人员应在机械作业状态下的回转半径以 外工作;
(5)土方开挖较深时应采取防止坡底 土层隆起的措施;
(6)雨季或冬期施工时,应做好排水 和防冻措施;
(2)基坑开挖应分层均衡开挖,分层 厚度不应大于1m。
3.基坑(槽)开挖施工
开挖基坑(槽)按规定的尺寸合理确 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连续地进行施 工,尽快地完成。因土方开挖施工要求标高、 断面准确,土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所以在开挖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检查。

土方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土方工程的挖方施工

土方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土方工程的挖方施工
(3)土方开挖应按先上后下的开挖顺 序,分段、分层按设计要求开挖,分层、分 段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工况要求,开挖过程 中应确保坡壁无超挖,坡面无虚土,坡面坡 度与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粘性土分段开挖长度宜取lOm— 15m,分层开挖深度宜取0.5m—l.Om,砂土 和碎石类土分段开挖长度宜取5m—lOm,分 层开挖深度宜取0.3m—0.5m,开挖时坡体土 层宜预留lOOmm—200mm进行人工修坡;
(2)盆式开挖形成的边坡应符合《建 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的规定,且坡顶与围护墙的距离应满足设计 要求;
(3)盆边土方应分段、对称开挖,分 段长度宜按照支撑布置形式确定,并限时设 置支撑。
9 采用岛式开挖的基坑应符合的规定: (1)岛式开挖形成的中部岛状土体的 平面位置和大小应根据支撑布置形式、围护 墙变形控制要求、边坡稳定性、坑内降水等 因素确定; (2)岛式开挖的边坡应符合《建筑地 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的规 定; (3)基坑周边土方应分段、对称开挖。
(6)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及放坡平台 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采用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的基坑 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截水帷幕或排桩墙的强度和 龄期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2)基坑开挖应和支护施工相协调, 应提供土钉、土层锚杆成孔施工的工作面宽 度,土方开挖和支护施工应形成循环作业;
4 基坑开挖期间若周边影响范围内存在 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爆破等施工作 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互之间的 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 措施。
5 机械挖土时应避免超挖,场地边角土 方、边坡修整等应采用人工方式挖除。基坑 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在验槽后及时进行垫层施 工,垫层宜浇筑至基坑围护墙边或坡脚。

土石方计算规则

土石方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按6m以内考虑的。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4、人工挖孔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

加权平均坡度系数:∑=h1/h+h2/h+h3/h挖坡长度:L=2*(L外1+L外2)-0.37*4V=h3*(a+2c+∑*h3)*LV=h2*(a+2c+∑*h3*2+∑*h2)*LV=h1*[(a+∑*h3*2)+∑*h1]*L5、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

6、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稀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稀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定额中稀撑间隔是按常规考虑的。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8、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需要排地表水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已考虑了平整场地的工作内容。

11、石方爆破(1)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2)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4)定额是按一般爆破考虑的,若设计要求光面爆破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7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

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计算系数见《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策第13页表一,(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压填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在槽坑中的土)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3。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正负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

1中平整场地列项。

平整场地按设计图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正负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

1中项目列项。

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

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底下是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

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5。

管沟土方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积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6。

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证处理。

7。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凡图示基地面积在20㎡以内的为地坑.凡图示基底宽在3米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5篇)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5篇)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1、应根据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顺序及工况进行土方开挖。

不得超工况开挖。

2、土方应分区、分块、分层均衡开挖;土方分区、分块、分层开挖后应按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及时支撑、浇筑垫层。

3、进场施工机械应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并应有验收记录。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不得利用基坑支护结构体作为机械作业的支承体。

5、严禁挖土机械和施工人员在同一工作面作业。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7、应根据基坑监测数据及周围环境情况指导土方开挖施工;当基坑及周围环境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2)1. 预备工作:在开工前,应进行勘察,制定详细的开挖方案,并将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同时,还需清理工地、标明地下管线等,并进行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

2. 开挖方法:根据土质条件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开挖方法,如人工开挖、机械开挖或爆破开挖。

3. 开挖深度和边坡: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根据土质条件和施工地点的要求确定边坡的坡度和保护措施。

4. 地下管线保护: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避免损坏。

需要对地下管线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清晰地标明在地面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 挖土的处理:挖土后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回填、处理或运走。

根据工程需要和环保要求进行选择。

6. 安全措施:开挖工程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实施安全措施,如围护墙、安全网等,确保工人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7. 水土保持:开挖工程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排水、覆土、防护等措施,以减少土质损失和避免环境污染。

8. 清理工程:在挖土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理工作,包括清除杂物、还原现场等。

以上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的一般规定,具体还需根据不同的项目、地区和法规进行调整。

土方算量规则

第一章土方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虚方体积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 0.77 0.67 0.831.30 1.00 0.87 1.081.50 1.15 1.00 1.251.20 0.92 0.80 1.00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

挖土深度按图示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二、挖地槽、地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地坑、地槽、土方工程量的划分:凡图示坑底宽度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1-凡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槽底宽3米以外,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0毫米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地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挖地坑以图示尺寸的体积计算。

4、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物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但铺设铸铁管给水管时,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沟底宽尺寸表管径(毫米)铸铁、钢管P PVC-U管50-75 0.60 ---100-200 0.70 0.90250-350 0.80 1.00400-450 1.00 1.30500-600 1.30 ---700-800 1.60 ---900-1000 1.80 ---1100-1200 2.00 ---1300-1400 2.20 ---三、人工平整场地为建筑场地就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内及找平。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2-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计算。

四、放坡及支挡土板,按下列规定计算:1、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时,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放坡起点为基坑底):名称挖土深度(米以内)放坡系数挖土 1.5 ---挖土 2.5 1:0.5挖土 3.5 1:0.7挖土 5.0 1:1.0采用井点抽水不分深度1:0.52、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土石方工程 规章制度

土石方工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维护施工队伍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土石方工程是指利用土石料填筑或开挖工程中的土石料交通设施工程。

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和道路、桥梁等交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质量和安全,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环境。

第四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方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土石方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土石方工程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土石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土石方工程单位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施工效率。

第七条土石方工程单位必须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土石方工程单位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维护行业信誉。

第九条土石方工程单位必须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土石方工程的发展。

第十条土石方工程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工程施工任务。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十一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工程需求,合理利用资源。

第十二条土石方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十三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考虑工程的地质条件、气候环境、地形地势等因素。

第十四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合理确定土石方的来源和用途,合理配置资源。

第十五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合理确定土石方填方和挖方的工程量,确保施工进度。

第十六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合理设置排水、防护、稳定等设施,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七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着重考虑土石方的质量和稳定性,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施工工艺和施工条件,确保可施工性。

第十九条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必须合理确定土石方的运输、堆放等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土方开挖工程一般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一般规定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3、基坑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标高和坡度。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6、对雨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土石方工程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土石方工程是指在土地开发、基础建设、交通建设等工程中,进行土方(土壤)移动、储存、压实、调整等工艺活动的过程。

在土石方工程中,需要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以确定土石方的供需关系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本文将介绍土石方工程的基本概念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的基本概念1.土方工程:指土壤的开挖、运输、填筑等工程活动。

2.石方工程:指石材的开采、加工、堆码等工程活动。

3.土石方工程:指土方工程和石方工程的综合活动。

1.工程量单位: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一般以立方米(m³)作为计量单位。

2.土石方计算方法:土石方工程的计算一般分为开挖计算和填筑计算两部分。

a)开挖计算:按照开挖面积(m²)和开挖深度(m)计算,公式为土石方工程量(m³)=开挖面积(m²)×开挖深度(m)。

b)填筑计算:按照填筑面积(m²)和填筑厚度(m)计算,公式为土石方工程量(m³)=填筑面积(m²)×填筑厚度(m)。

3.倒运与抛填:在土石方工程中,土方倒运和石方抛填是常见的施工方式。

倒运是指将开挖的土方转运到其他地点进行填筑,抛填是指将石材从较高处抛下至填筑地点。

在计算工程量时,需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考虑倒运和抛填所占的比重,以获得准确的工程量计算结果。

4.土石方系数:土石方系数是对土石方工程量进行调整的修正系数,考虑了土壤的松散粘聚特性和土石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损耗等因素。

土石方系数一般通过野外试验或统计资料进行确定。

在计算工程量时,需要将开挖或填筑计算结果乘以土石方系数,以得到最终的工程量。

5.其他因素考虑:在土石方工程的计算中,还需要考虑土方的挖方、填方、挖坑填方、填方夯实等情况。

挖方指开挖土方的过程,填方指填筑土方的过程,挖坑填方是指在同一地点进行挖方和填方的过程,填方夯实是指在填筑土方后进行夯实处理的过程。

这些因素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调整,以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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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土方工程规则
(1) 土方工程施工前进行挖方与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合理、施工程序合理
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将多余土一次性运到弃土场。

(2) 本工程基坑开挖我方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3) 在挖方前,做好地面排水。

(4) 土方工程施工,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等。

平面控制桩的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5) 对雨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6) 基坑开挖前,基坑开挖施工方案报监理业主批准方可施工。

我方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水文地质情况,自行考虑调整降水措施和现场排水管沟布置,并考虑交叉作业影响,以保证地下室正常施工和抗浮的需要。

2、土方开挖施工技术
(1) 土方工程施工前,对排水措施进行设计。

(2)负责找一弃土场,并负责将弃土运至弃土场内。

(3)在基坑边缘堆置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4)机具停放的位置应平稳,其中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要经计算确定。

在基顶周边要设有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同时严禁从基坑顶乱扔物体、工具入基坑内。

(5)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做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的下沉变形或基底土隆起等事故。

如在恶劣的季节开挖,承包商
应采取相应的和必要的技术措施,同时,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

如潮汛期开挖土方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浸入坑内。

施工期间,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之前一切由于下雨积水、水管爆裂和其他因素存在于现场基坑内的积水由我方自行清除。

(6) 如遇有局部超挖时,不用素土回填,用封底的混凝土加厚填平。

(7)严禁损坏支护结构、降排水设施,对周围地下管网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8)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对围护结构的内力变化与变形、基坑顶地面沉降、坑底隆起、地下水位变化以及邻近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的动态等进行了解,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对策加以控制。

3、土方回填施工技术
(1)基础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的强度,再回填。

(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垃圾、树根等杂物,验收基底标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应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防水保护层或保温层的完整性,使之不被损坏。

(3)对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后再填入。

填方满足广东省《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DBJ15-38-2005)换填垫层的有关要求施工。

(4)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
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 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5)基坑回填土方时,在相对的两侧或四侧同时进行,同时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6)填土预留一定的下沉高度,以备在堆重或干湿交替等自然因素作用下,土体逐渐沉
落密实。

当填土用机械分层夯实时,其预留下沉高度,要求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7)人力夯实按一定方向进行,打夯时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每遍纵横
交叉,分层夯打。

夯实基槽及地坪时,行夯路线应由四边开始,然后再夯中间。

蛙式打夯机等小型机具夯实之前,对填土应初步平整,打夯机依次夯打,均匀分布,不留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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