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_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现金价值表示例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条款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当保险责任的日期。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根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根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假设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那么本合同的根本保险金减少为零。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根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根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根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成心杀害或伤害;二、被保险人成心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实用版)
目录
1.介绍国寿鑫年金保险
2.概述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3.详细解读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4.分析年金保险的优势
5.结论
正文
一、介绍国寿鑫年金保险
国寿鑫年金保险,是我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具有稳定收益和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
该产品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和理财需求的人群,旨在帮助他们在实现财富增值的同时,为未来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
二、概述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本文主要针对国寿鑫年金保险的第四年现金价值表进行解读。
第四年现金价值表是该保险产品在保险合同生效第四年的现金价值,也就是客户如果在第四年选择退保,可以获得的现金价值。
三、详细解读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在第四年现金价值表中,列明了国寿鑫年金保险在不同年龄、不同保险金额下的现金价值。
通过对比不同年龄和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最合适的保险方案。
四、分析年金保险的优势
年金保险作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具有以下优势:
1.稳定收益:年金保险的收益相对稳定,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有利
于客户长期稳健的投资。
2.保障功能:年金保险除了具有投资功能外,还具有保障功能,可以在客户发生意外或重大疾病时,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3.灵活性:年金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障期限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选择,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4.税收优惠: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购买年金保险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结论
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为客户提供了详细的年金保险现金价值信息,有助于客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条款.doc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若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减少为零。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

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原创版】目录一、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概述二、第四年现金价值表的详细内容三、第四年现金价值表的解读和分析四、结论和建议正文一、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现金价值表概述国寿鑫年金保险是一款由我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年金保险产品。
这款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收益稳定,风险低,适合于长期投资和养老规划。
第四年现金价值表是这款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详细列出了客户在购买该产品第四年的现金价值。
二、第四年现金价值表的详细内容根据提供的文本,我们得知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的现金价值表如下:1.保险金额:10 万元2.累计交费:4 万元3.累计现金价值:3.8 万元4.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 70 周岁5.年金领取方式:年领6.年金领取金额:8000 元三、第四年现金价值表的解读和分析从上述现金价值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购买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的现金价值为 3.8 万元,这意味着如果此时选择退保,可以拿到 3.8 万元的现金价值。
同时,该保险的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 70 周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年金领取金额为 8000 元。
从投资角度来看,购买国寿鑫年金保险第四年的现金价值收益率为(3.8-4)/4= -5%,这意味着该产品的投资收益并不高。
然而,考虑到该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收益稳定,风险低,适合于长期投资和养老规划,因此,我们不能仅从短期收益角度来看待该产品。
四、结论和建议总的来说,国寿鑫年金保险是一款适合长期投资和养老规划的保险产品。
虽然从短期来看,其收益率并不高,但考虑到其收益稳定,风险低,适合于养老规划的特点,仍值得消费者考虑购买。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
【最新版】
目录
1.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的概念
2.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的现金价值表
3.现金价值表的作用
4.退保时的现金价值计算
5.国寿鸿鑫两全保险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比较
正文
一、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的概念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产品既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风险保障,也为被保险人提供生存保险金,以满足人生各方面的需要。
二、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的现金价值表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的现金价值表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部分,它详细列出了被保险人在不同年份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表可以作为退保时的收入参考,也可以帮助被保险人了解保险的收益情况。
三、现金价值表的作用
现金价值表主要有以下作用:
1.退保时的现金价值计算:如果被保险人选择退保,保险公司会根据现金价值表计算退保金额。
2.了解保险收益情况:通过现金价值表,被保险人可以了解保险的收益情况,从而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
四、退保时的现金价值计算
当被保险人选择退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现金价值表计算退保金额。
退保金额通常小于保险金额,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扣除已经支付的保险费用和管理费用。
五、国寿鸿鑫两全保险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比较
虽然不同保险公司的现金价值表有所不同,但大致类似。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条款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条款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躯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运算。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差不多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差不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若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瑞鑫提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合同的差不多保险金减少为零。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一辈子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差不多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损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差不多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一辈子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差不多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有意杀害或损害;二、被保险人有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全称: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类型:主险险种类别:分红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至50周岁以下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保险期限:保障至80周岁产品特色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投保示例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投保方案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摘要:1.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概念2.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作用3.如何查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4.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注意事项5.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案例分析正文:一、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概念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是指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购买的鸿鑫两全保险产品中,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及其变动情况。
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投保人支付的金额。
二、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作用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主要用于帮助投保人了解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以便在退保时能知道自己可以拿到多少钱。
此外,现金价值表还可以作为投保人选择保险产品的参考,因为现金价值越高,退保时获得的金额也越多。
三、如何查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投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1.登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进入保单查询页面,输入保单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2.直接联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客服,提供保单号等相关信息,客服人员会帮助查询现金价值表。
3.查看保险合同。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中都会附有一页现金价值表,投保人可以自行查阅。
四、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注意事项1.现金价值表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计算结果为准。
2.退保时的现金价值可能受到分红、红利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实际退保金额可能与现金价值表中的金额有所差异。
3.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现金价值,因此现金价值表中的数据并非一成不变。
五、国寿鸿鑫两全保险现金价值表的案例分析以国寿99 鸿福两全保险为例,假设投保人购买了该保险产品,交费20 年后,可以根据现金价值表查询到保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此时投保人选择退保,保险公司会根据现金价值表中的金额向投保人支付退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