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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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拥有一笔资金。

招标人计划将其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2.1 招标机构根据沈飞公司《外购及自制设备招投标管理规定》GLC10200—4的规定,招标人已将本项目委派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控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

2.2 合格的投标人(1)凡经招标人邀请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供货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同类设备的业绩和经验;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先进、成熟和可靠的设计和生产技术以及制造装备,具有良好的工艺水平、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检测手段,以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如果招标项目或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投标人的要求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对招标项目或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或者安装调试有强制性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投标设备的完善的备件库及维修中心和维修队伍,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为本次投标而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制造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承诺书。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五次物资类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最高限价统计表1.总则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批)货物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批)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落实情况1.2.1本(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批)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批)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货物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货物的质量要求:见合同条款第9条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文件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有可能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相应招标货物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前附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5)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 )投标报价书叁份。

二、投标人要求1、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

三、质检标准、检验方法。

配品配件到现场后采购方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配品配件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根据检验结果发现配品配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配品配件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方有权提出退货并拒付货款。

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告的内容,提供投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投标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五、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1)投标报价书(2)服务内容;(3)主要技术参数表(4)投标人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4)售后服务承诺书(5)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书注:投标报价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六、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书里填写投标服务的总价。

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货币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安装等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文件装入信封后加以密封盖章,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递交收取投标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至招标人。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报价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质询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质询的投标人,均可在招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将在截止期内对收到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质询要求进行书面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均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第1章 2-投标人须知

第1章 2-投标人须知

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邀请第五章投标资料表第六章合同资料表第七章货物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 本邀请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邀请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或贷款,邀请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或贷款用于支付本次邀请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合格的投标人2.1 合格的投标人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邀请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我司直接获得邀请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在领取邀请招标书前应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3)与邀请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邀请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邀请招标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货物若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应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7)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8)投标人不存在与邀请招标人或邀请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9)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或,法院对投标人作出行贿犯罪判决日已距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及以上的;或,投标人未在澄清中拒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回执的。

10)本邀请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资料表”中对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3.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按合同规定向邀请招标人提供的全套设备、材料及其相应的包装、随供件、技术资料(包括软件、图纸、技术手册等)和(或)其他设施等。

3.2 服务指卖方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供货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检测、实验、开通运行、验收配合和相关技术服务(如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邀请招标人技术人员的培训,邀请招标人技术人员的培训等)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类似的义务。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总则1 工程说明1.1前附表第2页/共47页1.2 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筑面积约xxx万平方米(该面积可能会有调整)。

2 招标人情况:2.1项目法人2.1.1法定名称:2.1.2法定地址:2.1.3法定代表人:3 投标人资格3.1投标人被认为具有资格预审表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3.2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资格预审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招标原则5.1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本次招标工作;6 招标内容6.1 本次xxxx项目招标的监理服务,面积约xxxx平方米;在本招标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监理服务合同期内,对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包含样板房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土石方(不含正在实施的平基土石方)、建筑、结构、给排水、暧通、强弱电工程、设备、防雷、消防、幕墙、门窗栏杆、环境挡墙(不含正在实施的深基坑支护)、管网、道路、景观、公共区域精装修(如:车库、设备房、办公及住宅公共部位等,除商场精装修和办公楼精装修外的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备案、入伙运行全部工程监理工等进行监理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监控工程质量,按施工技术规范验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等级,协助委托人进行实际完成实物工程量的审核,及时协助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束时编制监理报告和最终交付文件清单等相关工作。

7.合同形式7.1 本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合同形式;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他任何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应具备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10
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计价方式
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
12
投标有效期
里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艳其力隼中卅I占,
1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3日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输变电工程
2
建设及特征
4
资金来源
门等
5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6
发售标书
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3日
7
招标范围
技术要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理日历天(暂定)
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9
资质要求
地点:西南门东IoO米工地内,发顺丰快递。王磊18514431158
16
评标标准及方法
合理低价中标
17
履约保函金额

18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图纸及方案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docx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docx

招标文件宝色股份所移动压机及相关服务招标编号:设—内-公招( 2019 )07 号第一章投标人须知ﻩﻬ第二章评标办法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ﻬ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一、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所有招标内容,对招标人操作维护人员培训,直至双方共同验收、试用合格,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二、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宝色股份所需移动空压机及相关服务。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方提供与招标服务设备有关的制造、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相关标准.2、主要内容:移动空压机一套,主要参数如下:排气压力:252左右;排气量:30m3左右.通过增加过滤装置,排气口油水含量:≤0.1。

配置要求:建议配置国产柴油机,但是要保证质量,确保正常使用。

轮式移动,带牵引杆,同时配置起重机吊运吊点(要确保调运平衡)3.其它要求:3.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供货范围内的货物简要说明,给出易损部件的清单、品牌和费用一览表,并给出能够提供易损件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

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针对空压机部分和柴油机部分分别给保养时间、保养耗材、保养费用和保养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参照汽车保养说明书)。

三、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若因标的物的制造、安装等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投标人在接招标方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员赶到招标人现场,免费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在接招标人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招标人现场,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

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的50%货款为预付款;2、设备终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13%)后,支付合同的40%;3、剩余合同的10%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届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周内无息支付。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续)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1工程说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招标范围及工期1.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4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1.4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5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技术规范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八章答疑纪要(待发)第九章工程量清单(见另册),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的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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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巧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l 上时间不足巧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巧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巧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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