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是现代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随着食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商贸企业成为了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商贸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组织机构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并对其未来的影响进行预测。
一、组织架构分析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
1.1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决策层,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政策和规范,确保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得以正确实施。
该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职责主要包括:首先,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针,确保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与企业目标相一致。
其次,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的规划和实施,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同时,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合作,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最后,监督和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不足,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1.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是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该部门通常设置为独立的机构或者与质量管理部门合并。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负责制订、实施和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其次,负责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质量。
同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最后,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1.3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是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基层执行者,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监督工作。
这些岗位通常设置在生产线、仓库、销售等关键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首先,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执行,例如监测和检测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原料的卫生状况。
食品监督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

食品监督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一、组织机构食品监督机构是负责监督食品安全的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几个部门:1. 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安全情况。
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安全情况。
2. 食品安全评估部门:负责对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技术等进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评估部门:负责对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技术等进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
3. 监测与检验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监测与检验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4. 风险评估与预警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与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风险评估与预警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与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5. 执法与处罚部门:负责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个人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执法与处罚部门:负责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个人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6. 宣传与教育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知识。
宣传与教育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知识。
二、责任体系食品监督机构的责任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 监管责任:食品监督机构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有监管责任,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监管责任:食品监督机构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有监管责任,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参考模板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粗烹凉服菜加调菜务员员员员员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和餐厅服务员进行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等方法,发现生病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企业领导。
(三)厨师长岗位卫生责任制1、督促厨师,服务员及有关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2、对食品卫生质量,餐厅服务的卫生进行技术把关。
3、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
4、负责卫生用具的更新添置。
(四)采购员岗位卫生责任制1、及时联系,计划进货。
2、认真查验食品质量,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批准文号。
3、向供方索取产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单。
4、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五)仓库保管员卫生责任制1、认真检查食品质量,数量,索证归档,食品标签符合要求。
2、做好食品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库房内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食品,非食品不得混放。
3、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名称,进货时间,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地。
4、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肉类,水产品,蛋类易腐食品应冷冻或冷藏储存。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保持高质量、无污染、不变质,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状况和能力。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各国普遍设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职责。
下面将介绍一些主要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负责国家食品和药品的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监督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工作;-处理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
2.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承担省、市、县一级相关部门职责的地方性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地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和审查本地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规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处理本地区内的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等。
3.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岗位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或质量管理岗位(如质量总监、质量经理等)是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岗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实施;-负责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监督和指导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原材料、生产工艺、设备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组织和指导内部食品安全培训等。
4.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操作人员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操作人员是企业内部的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遵循个人卫生要求,保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督和检查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并及时报告;-参与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
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领导首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专家组成,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和规范,以及指导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2、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构一般由健康部门和食品业管理部门各负责一部分的工作,对本地食品安全进行实施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发现、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向领导小组提交可行的管理措施。
3、食品安全技术处:食品安全技术处负责协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标准方面的工作,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技术标准,及时发布新的技术标准。
4、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构负责科普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大众对食品安全保障的意识;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疑难问题处理和食品安全救援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部门职能1、政府食品安全部门(1)负责编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办法;(2)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安全;(3)负责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4)负责协调处理食品安全纠纷案件;(5)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负责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
2、相关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责任部门(1)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负责定期审核食品安全管理规范;(3)负责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线;(4)负责组织新产品技术报告审查;(5)负责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三、食品安全岗位的职责1、食品安全总监职责:负责协调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负责实施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2、食品检验员职责:负责对企业食品生产环节和分发环节的食品进行检查和抽样,及时发现质量风险;组织对饮食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综合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参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分析。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三篇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三篇篇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三)进货管理员职责一、采购员购进的食品应及时校称记录进货的数量对质量异常的及时记录及时反映做到进货验收出库过秤帐物相符二、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有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三、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四、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五、搞好仓库卫生消灭蚊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六、每月及时报当月进货清单(四)发货管理员职责1、熟悉公司商品流转流程和商品规格、堆放位置。
2、学会统筹安排,按照发货单后合理安排发货顺序以及发货时间,做好调车计划,保证车辆满载,行驶路线合理,及时把订单所需货物发出。
发货时与物流配送中心约定货物到达时间和,做下记录或记在送货凭证上。
3、发货时认真核对发货清单,核实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客户收货人电话及地址,不得发错货,漏发、多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每次发货完毕后,需在发货单上签字认可。
4、落实外租车运输价格、车辆调配和服务管理,确保成本、服务两不误。
详细记录每天短途用车情况,包括车主姓名、时间、价格、发货起止地、发货明细等,与车主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的相关内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
它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发布相关法规、监督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支撑和监督保障。
2. 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它负责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监督农药农化物的使用、管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性等。
农业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作,共同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卫生部门卫生部门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负责监督餐饮业、酒店业等食品服务行业的安全性。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4. 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承担着对食品安全进行抽检和检测的职责。
他们负责对食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和变质。
二、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发布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等。
此外,他们还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和备案的审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农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要制定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农药农化物的合理使用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他们还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许可和备案的审批,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3. 卫生部门的职责分工卫生部门对餐饮业、酒店业等食品服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他们要对相关企业进行许可和备案的审批,并定期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4. 质检部门的职责分工质检部门主要负责对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后勤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2)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4)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5)协助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6)向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三、职责分工1. 校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审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2. 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3. 教务处: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学生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
4. 学生处:负责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协助处理学生食品安全事故。
5. 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
6. 保卫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渠道正规、手续齐全的原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
2.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应当储存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仓库或者专用库房内,分类分区存放,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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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组织机构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尚青松(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副组长):温献勇成员:丁建军、胡延城、采购人员、前厅经理、主管、后厨各档口老大;第二条、职责分工(1) 组长为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加工人员、装盘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3) 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加工人员、装盘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条、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建档,并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第一条、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第四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第六条、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食品协议准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