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社会保险汇总表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
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管辖下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紧缺人才需求的问卷调查、会议座谈、意见建议征集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应明确紧缺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岗位职责、任职能力要求、学历经历要求等。
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新目录发布后原目录即行废止。
第六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发布程序:(一)前期准备。
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完成目录发布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
市人社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征集汇总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三)数据汇总。
市人社局在技术支持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信息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
(四)编制初稿。
市人社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目录初稿。
(五)会商讨论。
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目录终稿。
(六)审定发布。
目录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我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薪酬津贴、住房补贴及给予其他相关政策待遇的依据。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4.01•【字号】大人社发〔2015〕65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人社发〔2015〕65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4月1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及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持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稳定,根据《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54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按照促进就业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全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联动的方式,整合社会各方优势资源,从今年起,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以此不断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及各类企业就业渠道,加快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及早顺利实现就业提供动力支持和可靠保障。
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全年就业率达到96%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大连籍少数民族和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二、实施内容(一)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运行机制。
及时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信息,完善信息分解、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逐步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docx

附件3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为认真组织实施XX人才新政“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对市内外在攀求职就业的高职以上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一)落户条件1.非我市户籍。
2。
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二)落户范围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三)确定落户地1.申请人在我市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其直系亲属在攀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3。
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户申请办理落户;4。
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拟工作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户申请办理落户.(四)所需材料1。
住房落户。
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落户地居民户口薄(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2。
公共户落户。
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五)办理落户地点1。
住房落户。
住房所在地XX户籍派出所或政务XXXX户政窗口.2。
公共户落户。
落户地县(区)政务XXXX户政窗口。
二、对市外来攀求职就业的高职以上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时间的免费住宿(一)支持对象市外来攀求职的高职以上的应届及毕业一年以内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完善青年人才驿站建设由团市委牵头,商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全市选择若干商务酒店(原则上市中心区域和XX县(区)均应建立相应的青年人才驿站,数量可根据需要明确),授权挂牌“XX 青年人才驿站",议定入住优惠价格,由XX统一购买服务。
(三)支持方式1。
搭建求职住宿网络申请审核平台.2.为来攀求职的毕业生提供定点、定期的免费住宿帮助,毕业生入住XX青年人才驿站可享受最长10天的免费住宿。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预算编制、年度计划制订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细化执行与模板
之
战略规划制定、预算编制、年度计划制订
目录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细化执行与模板 (1)
一、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工具与报告 (2)
(一)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表 (2)
(二) 人力资源年度规划表 (3)
(三)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书 (4)
二、预算费用编制执行工具与报告 (8)
(一) 人力资源管理年度费用预算表 (8)
(二) 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执行表 (10)
(三) 人力资源部年度费用预算方案样例 (11)
三、年度计划制订执行工具与报告 (15)
(一) 员工状态调查问卷 (15)
(二) 人力状况统计报表 (17)
(三)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18)
一、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工具与报告(一)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表
(二)人力资源年度规划表
单位:人
填表人:审核人:(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书
二、预算费用编制执行工具与报告
(一)人力资源管理年度费用预算表
编号:单位:元
(二)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执行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三)人力资源部年度费用预算方案样例
三、年度计划制订执行工具与报告
(一)员工状态调查问卷填写日期:年月日
(二)人力状况统计报表
(三)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社保系统操作说明(金保工程).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目录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1)2、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3)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4)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4)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6)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8)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9)8、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11)9、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12)10、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14)11、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退休金核准? (15)12、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 (16)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
操作方法:(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进入个人建档页面。
(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
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
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
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
3.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
4.“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1%部分);若户口为城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5.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
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管辖下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紧缺人才需求的问卷调查、会议座谈、意见建议征集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应明确紧缺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岗位职责、任职能力要求、学历经历要求等。
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新目录发布后原目录即行废止。
第六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发布程序:(一)前期准备。
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完成目录发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
市人社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征集汇总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三)数据汇总。
市人社局在技术支持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信息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
(四)编制初稿。
市人社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目录初稿。
(五)会商讨论。
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目录终稿。
(六)审定发布。
目录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我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薪酬津贴、住房补贴及给予其他相关政策待遇的依据。
大连市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
我市公布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2/8/17 发表部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相关统计资料,我市公布了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数字。
一、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730元,月平均工资为4144元。
二、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9196元,月平均工资为4100元。
三、2012年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38%,即2001年6月30日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按3.38%计算年息。
2011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统计局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实现了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城镇就业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09.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04.5万人。
乡村实有从业人员142.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63.5万人。
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全市城镇实名制就业18.9万人,其中:稳定就业9.9万人,再就业10.6万人,创业就业3.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9%。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1387名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推进。
扶持创业带头人2326人,带动就业15346人。
全年新增孵化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177个,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指标。
创业型城市建设初见成效,我市在全国首批85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全市筹集再就业资金13.6亿元,使用再就业资金12.6亿元,减免各种税费3068.9万元。
大连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大连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学生管理办公室2010年5月6日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应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是什么时候?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大学生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各高校作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代办机构,在每学年开始时,负责收缴本校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收缴的费用和参保大学生的基本信息,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由经办机构向代办学校开具《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在参保缴费期内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大学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及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到高校所属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延期缴费的大学生在3个月的待遇审核期后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享受财政补贴比例是多少?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财政部门对大学生参保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缴费额的50%。
这样,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要缴纳40元。
大学生可按学制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学制大于半年的,按一年标准缴纳,学制小于等于半年的,按半年标准即2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新入校的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入校的大学生按学制年度一次性缴纳大学就读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平均每人每年按40元缴纳。
六、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享受哪些待遇?①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
②大学生因病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0%、65%、70%。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2024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2024年市本
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5.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2024年市本级青年
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接收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
其中: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的补贴80%,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90%。
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河北开滦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唐山市红十字会、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第四幼儿园等七家单位共接收230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申请就业见习补贴1789920元。
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我处复核、共需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178992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联系电话:2803011
附件:2024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汇总表(第一批)。
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储备计划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 R S O N A L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储备计划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毕业生)1.3 人才储备计划第二条:人才储备计划的实施时间2.1 储备时间2.2 储备期间的起始和结束日期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的权利3.2 乙方的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4.2 甲方的义务第五条:储备期间的待遇5.1 薪资待遇5.2 福利待遇第六条:培训与发展6.1 甲方提供的培训机会6.2 乙方参加培训的要求和条件第七条:考核与评估7.1 考核周期7.2 考核标准和方式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8.1 合同终止的情形8.2 合同解除的情形第九条:保密协议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适用法律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 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附件12.1 附件列表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修改程序13.3 合同解除程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合同的份数和保管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1.2 乙方(毕业生):指参加甲方人才储备计划的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
1.3 人才储备计划:指甲方为培养未来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提前从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培训和考察,以期其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的计划。
第二条:人才储备计划的实施时间2.1 储备时间:自乙方入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2.2 储备期间的起始和结束日期:乙方正式入职日期为储备期间的起始日期,储备期结束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