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渝价[2013]423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430号)

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43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现将我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
三、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算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
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工程咨询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由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五、工程咨询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渝价【2000】352号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三)工程建设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2013年12月31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 渝价2011 7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100号)已施行两年,根据实施和清理情况,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委托方应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行业法规,尽力提供值价相符的委托服务。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图机构的收费行为。
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应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规定自2011 年 1月1日起开始实行,有效期三年。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100号)同时废止。
在2011年1月1日至10日新旧文件替接期间合同已经约定的审查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注:1)建筑等级按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中建筑工程复杂程度表7.3-1划分。
2)对工程重新进行建筑节能、消防等修改的施工图审查; 对已使用建筑物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节能等改造的施工图审查均按上表审查费的30%—40%计费。
3)建筑物内装饰、幕墙、轻钢等施工图审查按每平方米1.3—1.8元计费。
内装修、轻钢按建筑面积计算,幕墙按装饰面面积计算。
4)高边坡、地质灾害防治的施工图审查按边坡立面面积和灾害体范围立面面积每平方米6—10元计费。
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13〕428号

0.12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5
0.40
0.35
0.30
0.25
2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18
0.15
0.12
0.10
0.08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8
0.24
0.20
0.16
0.1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20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70
0.60
0.50
0.40
0.35
4
工程量清单结
算编制(审核)
基本
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35
0.30
0.25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60
0.50
0.40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

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14年)序号 收 费 项 目批 准 文 号 实施单位 或管理部门1 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渝价[2011]466号税 务2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 渝价[2009]240号3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渝价[2011]257号 财 政4 资产评估收费 渝价[2011]258号5 律师服务收费 渝价[2006]673号 司 法6 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渝价[2013]47号7 公证服务收费 渝价[2005]645号、渝价[2013]28号、 渝价[2013]309号8 司法鉴定收费渝价[2009]438号 9 防伪网络印章(公章)刻制价格 渝价[2013]413号 公 安 10 畜牧技术服务性收费 渝价[2013]22号 农 业 11 农机服务收费 渝价[2001]860号 12 生猪屠宰收费渝价[2013]174号 商 业 13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安装收费 渝办发[2005]240、渝价[2010]115号 文 广 14 气象和防雷专业服务收费 渝价[2012]410号 气 象 15 自来水安装收费 渝价[2000]800号 供 水 16 供电企业服务收费 渝价[1998]614号、渝价[2004]68号 电 力 17 燃气安装收费渝价[2000]409号 燃 气 18 建设工程检验测试暂行收费 渝价[2004]36号 建 设 19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渝价[2002]262号 20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 渝价[2007]393号 2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渝价[2013]430号 2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渝价[2013]428号 2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渝价[2013]423号 24 驻外建筑协调服务费渝价[2011]44号、 渝价[2011]45号、 渝价[2011]46号、 渝价[2012]37号、 渝价[2012]36号序号 收 费 项 目批 准 文 号实施单位或管理部门25 房屋转让手续费 渝价[2002]130号 土地房屋26 地籍房产测绘收费 渝价[2000]368号 27 地图编制收费渝价[2000]368号 28 测绘成果检测及资料收费 渝价[2000]368号 29 土地价格评估费 渝价[2000]368号 30 土地代办服务收费 渝价[2000]368号 31 房产价格评估收费 渝价[2000]358号 32 白蚁防治费渝价[2013]426号 33 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收费 渝价[2002]317号 3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渝价[2002]257号 35 人才大市场中介服务收费 渝价[2000]314号 市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 36 环境影响咨询费渝价[2002]141号 环 保 37 机动车排气污染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 渝价[2013]275号 38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渝价[2013]383号 39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渝价[2007]237号、渝价[2008]306号 卫 生 40 海关统计资料费及统计数据开发费 渝价[2005]451号 海 关 41认证代办费计价格[1999]466号、渝财综函[2008]13号 贸促会 42 铁路延伸服务费 渝价[1998]291号、渝价[1998]292号、渝价[1999]266号、渝价[2004]627号、渝价[2000]214号、渝价[1999]507号、渝价[1998]369号、渝价[2002]99号铁 路43 民航延伸服务费 渝价[2004]738号、渝价[2004]747号、渝价[2006]597号 交 通44 汽车客运站收费渝价[2008]540号 4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收费 渝价[2000]351号 46 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 渝价[2013]182号 经信 47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渝价[2004]297号 地 震 48 仲裁收费渝价[2002]510号 仲裁委 49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渝价[2002]680号、渝价[2014]231号其他 序号 收 费 项 目批 准 文 号实施单位或管理部门50交易服务收费计价格[1999]2255号50—1 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手续费 渝价[2006]732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50—2 户外广告经营权公开出让交易服务费 渝价[2010]418号 50—3 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手续费 渝价[2009]316号 50—4 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 渝价[2014]156号 50—5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 渝价[2012]387号 重庆市政府 采购交易中心 50—6 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渝价[2012]428号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 50—7 航运交易服务费 渝价[2013]183号 重庆航运交易所 50—8 船舶交易服务费渝价[2010]383号 50—9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 渝价[2012]443号 工程建设 招投标交易中心 50—10 农村土地交易服务收费 渝价函[2013]195号 农村土地交易所 50—11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 渝价[2013]427号 土地和矿产权 交易中心 50—12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渝价[2012]372号重庆股份 转让中心。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09]16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09]1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f7829004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52.png)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09〕163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自身建设和质量管理,规范审查机构审查行为,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根据有关法规,我委起草了《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经广泛征求意见,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文)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文)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审查机构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审查行为三个方面。
第三条审查机构建设包括办公场地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情况、培训教育、档案管理、报表上报等各项内容。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三个部分内容。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3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相关行业法规,提供值价相符的服务。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收费行为。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注:1.单项审查的人防、内装饰、幕墙工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人防、内装饰工程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装饰面积计算,幕墙按建筑外立面积计算。
2.体育场馆、航站楼、交通枢纽、影剧院等功能复杂的公共建筑,以及不宜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房建附属工程,以工程建安费计费,收费标准参照市政建设工程。
〔2013〕28号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3、表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金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0.30
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3.50
3.00
2.50
2.00
1.50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60
1.30
1.10
0.90
0.60
6
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30
1.10
1.00
0.80
0.60
附表1、2说明:
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序
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万元以下
价格--渝价[2013]423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渝价[2013]423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41ce5f9f61fb7360b4c65ed.png)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政策2013年12月31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3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相关行业法规,提供值价相符的服务。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收费行为。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注:1.单项审查的人防、内装饰、幕墙工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人防、内装饰工程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装饰面积计算,幕墙按建筑外立面积计算。
2.体育场馆、航站楼、交通枢纽、影剧院等功能复杂的公共建筑,以及不宜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房建附属工程,以工程建安费计费,收费标准参照市政建设工程。
3.需结构超限专项审查的建筑及设计复杂的工程项目,收费系数为房屋建筑工程的1.30。
4.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收费系数为:一星1.10;二星1.20;三星1.3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政策2013年12月31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相关行业法规,提供值价相符的服务。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收费行为。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注:1.单项审查的人防、内装饰、幕墙工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人防、内装饰工程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装饰面积计算,幕墙按建筑外立面积计算。
2.体育场馆、航站楼、交通枢纽、影剧院等功能复杂的公共建筑,以及不宜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房建附属工程,以工程建安费计费,收费标准参照市政建设工程。
3.需结构超限专项审查的建筑及设计复杂的工程项目,收费系数为房屋建筑工程的1.30。
4.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收费系数为:一星1.10;二星1.20;三星1.30。
5.对因建筑节能、消防等修改导致的施工图重新审查和对已使用建筑物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节能等改造的施工图审查,按上表审查费的30%-40%计费。
6.工程规模较小审查费总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