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标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本一、概述本评审细则旨在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流程,确保矿用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矿用设备、矿山运输设备等。
二、评审组织与人员1. 评审组织:评审组由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由负责人组织并指定评审主持人。
2. 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2.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2 具备相关产品安全标志评审经验;2.3 具备相关技术背景知识。
三、评审准备1. 安排评审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评的相关人员;2. 准备评审所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文件、测试报告、质量控制文件等;3. 确保评审现场设备和材料的完好和齐备。
四、评审流程与要求1. 评审前准备:1.1 评审人员到达现场并签到;1.2 评审主持人简要介绍参评产品信息和评审流程;1.3 评审人员查阅参评产品的相关文件并熟悉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
2. 评审内容:2.1 评审人员根据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产品的标志位置、标志尺寸、标志颜色、标志明确度等内容进行逐项评审;2.2 评审人员根据产品的功能和用途,评估标志是否能清晰传递产品的安全警示信息;2.3 评审人员根据产品的使用环境和工艺要求,评估标志是否能在各种情况下保持清晰可见;2.4 评审人员根据产品的制造和维修要求,评估标志是否易于制造、安装和更换。
3. 评审记录:3.1 评审记录由评审主持人负责,记录评审期间的意见和建议;3.2 评审记录应包括评审人员的姓名、评审时间、评审内容等信息;3.3 评审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档,供后续参考和追溯。
五、评审结果与落实1. 评审结果:1.1 评审组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综合评估参评产品的安全标志合规性;1.2 评审组以书面形式,将评审结果和需整改的问题反馈给产品设计和制造部门。
2. 整改措施:2.1 产品设计和制造部门接收评审结果后,应及时整理评审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2.2 整改措施应详细说明整改内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一、评审范围二、评审要求1.评审人员评审人员由技术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应受过相关的培训并具备熟练的评审技能和经验。
2.评审申请企业在完成相关安全标志设计和准备工作后,需向相关部门递交评审申请。
申请文件应包括标志设计图纸、标志尺寸和颜色样品等。
3.评审流程(1)评审准备:评审人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现场评审做好准备。
(2)现场评审:评审人员到申请企业现场进行评审,对标志图案、颜色、尺寸和文字等进行认真测量和检查。
评审人员应向申请企业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3)评审结果:评审人员根据评审结果,对申请企业的标志设计进行评定。
评审结果包括“通过”、“待修改”和“不通过”三种情况。
(4)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编写评审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
4.评审标准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评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部分或有争议的问题,应提出明确的修改要求或建议。
三、评审管理1.评审记录评审人员在现场评审过程中应编写详细的评审记录,包括评审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评审记录应由评审人员和申请企业共同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2.评审通知评审人员应提前向申请企业发出评审通知,明确评审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评审材料等信息。
申请企业应按时配合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
3.评审周期评审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评审人员应及时处理评审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工作。
四、评审结果处理1.通过评审若评审结果为“通过”,评审人员应及时出具相应的评审证明,并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申请企业可使用通过评审的标志图案进行产品生产和销售。
2.待修改评审若评审结果为“待修改”,评审人员应向申请企业说明具体的修改要求,并要求申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修改工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标志的合规性评估:评审人员需要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计、内容和规格进行细致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安全标志的标识清晰度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标识清晰度,即能否清晰、易读地显示出各个元素和信息。
标志上的图案、文字和符号应当清晰、完整、无模糊、无重叠、无失真。
3. 安全标志的材质和质量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材质和质量。
标志应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耐高温、耐腐蚀、抗高压等特性的材料制作,确保标志的耐用性、稳定性和一致性。
4. 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和方式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和方式,以确保标志的位置合理、醒目,并且不会对矿用产品的正常操作和使用造成任何影响。
5. 安全标志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提醒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提醒,以确保使用说明清晰明确、易于理解,警示提醒能够有效传达对矿用产品的安全使用要求和相关风险提示。
6. 安全标志的维护和检查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维护和检查情况,包括标志的数目、摆放位置和是否常年保持
清晰可见等。
评审人员也会针对标志的维护和检查提供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以上就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细则的评估和审查,可以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最终提升矿用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国家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④当检验和测试器具、设备校准失效时,应对其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
●⑤经授权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生产单位,应有“授权证书”、“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⑤经授权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生产单位,应有“授权证书”、“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④涉及安全性能的受控零(元)部件应进行拆检,影响主要使用性能的受控零(元)部件或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并符合标准或文件要求;
★⑤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结构参数应符合图纸规定。
无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的;或记录格式(表格、编号、签字、日期等)存在严重欠缺的;经检查核实,出厂检验被确认为虚假记录的,不合格;
未按要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的,不合格;
有器具缺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不合格;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未制定并实施校验方法或存在严重欠缺的,未对计量设备、器具进行有效标识的,不合格。
未进行追溯评定或缺少评定记录的,不合格;
“证件”不全,缺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证件”不全,缺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熟悉MT行业标准, 并对产品标准性能测试熟悉, 具备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
(熟悉MT行业标准,并对产品标准性能测试熟悉,具备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
序
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评审考核标准
3.2
人员素质
●③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④质量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管理,确保矿用产品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本细则依据相关法规制定。
第二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矿用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确定矿用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过程。
第二章现场评审组织和责任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成立评审组。
第四条评审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人员、质量专家等。
第五条评审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执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第六条评审组应当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评审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矿用产品制造、质量控制、安全要求等方面有专业了解。
第三章现场评审程序第八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应提前通知企业,并约定评审的时间和具体事项。
第九条评审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企业现场进行评审工作。
第十条评审组应当先进行开场会,介绍评审目的、程序和要求等,并明确评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第十一条评审组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矿用产品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产品的设计、材料、工艺、加工、检测等方面。
第十二条评审组应当与企业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解决评审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评审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总结会,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评审组应当出具评审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做出评审结果的决定。
第四章现场评审内容第十六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矿用产品的设计是否合理,能否满足使用要求;2.矿用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3.矿用产品的加工工艺是否合理,能否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4.矿用产品的检测过程是否严格,能否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5.矿用产品的使用和维护是否便捷、可靠,能否保证使用安全。
第五章现场评审结果第十七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是指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审查过程中,评审人员进行现场评审的具体细则。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细则:
1. 安全标志的使用要求:评审人员要检查申请单位是否严格遵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使用要求,如安装位置、标志尺寸、标识清晰度等。
2. 安全标志的标识内容:评审人员需核对安全标志上的标识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并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合,包括标志名称、标志编号、标志图案等。
3. 安全标志是否可识别:评审人员要验证安全标志的可识别性,包括标志颜色是否鲜明、图案是否清晰、文字是否易读等,以确保标志在矿用产品上能够被迅速识别。
4. 安全标志的附加要求:评审人员需要检查申请单位是否满足附加要求,如标志材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必要的防伪措施等。
5. 安全标志的安装、使用说明:评审人员应核对申请单位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是否清晰、详细,并符合相关要求,以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正确安装和使用。
6. 安全标志的可追溯性:评审人员需要验证申请单位是否能提供相关标志的追溯记录,如生产日期、批号、质量证明等,以确保标志来源可靠。
7. 安全标志的维护与更新:评审人员应检查申请单位对安全标志的维护与更新情况,包括标志的保养方式、更换周期等。
8. 安全标志的合规性:评审人员要核实申请单位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规定,以确保安全标志的合规性。
这些细则可能根据具体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审核流程和标准要求而有所不同,评审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现场评审工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现场评审的目的和范围:明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目的是确保矿用产品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并且范围包括评审的时间、地点和评审的对象等。
2. 评审小组的组建:确定评审小组的组成,包括评审组长和评审组员。
评审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评审工作,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3. 评审资料的准备:收集和整理矿用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的设计文件、生产工艺文件、质量控制文件等。
4. 评审方法和标准:确定评审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现场检查、记录和分析等。
评审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以确保评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的步骤和流程,包括评审前的准备工作、评审的实施过程和评审结果的处理等。
6. 评审记录和报告:评审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评审结果和问题,评审结束后应编制评审报告,记录评审结论和建议。
7. 评审结果的处理:评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评审对象,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8. 评审的监督和跟踪:评审工作应受到监督和跟踪,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9. 评审的保密和安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应加以保密,评审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10. 评审的复查和确认:定期对评审工作进行复查和确认,以确保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以上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详细的细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模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模版1. 目的本管理细则旨在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管理,确保评审活动的有效进行,提高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质量和水平。
2. 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活动。
3. 定义3.1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指对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通过标志的形式告知用户的标识。
3.2 现场评审:指评审人员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的活动。
3.3 评审人员:指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
4. 质量管理体系4.1 编制现场评审计划,明确评审内容和评审时间。
4.2 评审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并进行评审准备。
4.3 评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评审对象的商业机密。
4.4 评审人员应详细记录评审过程,包括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4.5 评审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5. 现场评审程序5.1 准备阶段5.1.1 审查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评审内容和要求。
5.1.2 开展评审前培训,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5.1.3 制定评审计划,明确评审范围和时间安排。
5.2 实地评审阶段5.2.1 实地检查矿用产品的生产现场,包括设备、人员和流程等。
5.2.2 与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矿用产品的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
5.2.3 检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制作过程和资料,核实标志内容和形式的合规性。
5.2.4 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图案清晰度、标识准确性等方面。
5.2.5 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
5.3 总结与报告阶段5.3.1 评审人员应及时编写评审报告,详细记录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5.3.2 报告应包括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合规性评价、问题整改建议等内容。
5.3.3 报告应送交给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并通知企业负责人。
5.3.4 主管部门应综合评估评审报告,根据评审结果作出相应决策并通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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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0年5月.2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准则(试行)说 明一、本准则根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制定,适用于隔爆型、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和防爆特殊型电气产品的安标评审;涉及本质安全型的特殊要求,在相应的专用评审要求中规定。
二、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准则由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通用要求和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专用要求两部分组成。
三、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21项)、考核项目(69项)和观察项目(15项),在评审规范中分别用“★”、“●”、“■”加以标识。
四、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
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级为不合格。
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如下:A级:考核项目中无不符合项;B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10%;C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20%;D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超过20%。
五、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其中,“基本符合”表示该项目评审内容的符合度达到80%以上,5个“基本符合”等效于1个“不符合”。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需提出整改要求。
.3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通用要求(试行)★否决项 ●考核项 ■观察项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1 机构1.1 注册资金 ★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符合要求。
1.2 生产合法性★①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②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1.3 生产场所 ★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2 管理体系2.1 体系文件★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③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④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①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②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③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 人员3.1 技术人员 ★应具有一定数量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其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应符合要求。
.43.2 人员素质●①相关负责人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②技术负责人应熟悉产品的隔爆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产品主要技术人员应熟悉GB3836.1~2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③关键工序(如外壳焊接和隔爆结构加工、组装等)的生产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④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3.3 培训■①应制定并实施培训管理制度;■②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③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④应对从事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起重设备操作工等)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⑤应有与产品相关的矿山法规和GB3836.1、GB3836.2等标准的培训及记录。
4 技术文件管理4.1 文件资料管理●①应制定并实施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②技术文件和资料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有记录,受控文件应有“受控”和唯一性标识;●③应建立图纸更改制度,应有图样更改通知单;●④档案、技术、检验、生产等部门的图纸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改,确保各部门图纸等技术文件的统一性。
4.2 产品标准★①产品直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确认;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标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②应有所引用的标准及相关参考标准,包括GB3836.1、GB3836.2、GB3836.3等。
.54.3 图纸●①涉及隔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如隔爆外壳、引入装置、接线端子、观察窗、密封圈等)图纸应完整、有效;★②相关图纸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③产品图纸中涉及隔爆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④如同时生产同类非防爆产品,防爆产品图纸应有明确标识。
5 供方5.1 采购●①应有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在制造后不能通过检验来验证其符合性的项目,采购文件应明确对供方的质量程序、资源和工艺文件进行评价,如浇封部件、注塑外壳。
●②应有采购控制清单;●③应定期对外购方进行评价,建立合格外购方名录和质量档案;●④重要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应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如影响隔爆性能的端子套、接线柱等必须有隔爆要求;●⑤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的,到货时应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⑥重要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⑦采购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应和备案材料一致;●⑧外购方产品未被使用超过一年的,须对外购方重新进行评价。
5.2 外协●①应建立有外协管理文件;●②应定期对外协方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外协方名录和质量档案;●③外协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对影响防爆性能的例行试验,要求外协方进行并确认时,应在外协协议中规定。
●④应有外协件检验合格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⑤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外协时,应有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且满足技术要求;★⑥外协的受控零(元)部件,其生产单位应和备案材料中的一致。
6 生产过程控制6.1 生产能力★①生产能力应达到一定规模;★②生产场所应具备生产某一(或几)个关键零(元)部件的能力,并具备成品总装条件。
.66.2 生产设备●①应建立有设备管理文件;●②应有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并建立设备台账;如外壳由企业自己生产,应具备车床或铣床、摇臂钻、剪板机、冲压机、焊接设备及应力消除手段或措施;★③设备应满足零部件加工能力及精度要求;●④应有重要设备操作规程;●⑤应有重要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3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①应建立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②应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并建立台账;●③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且有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如外壳由企业自己生产,必要的工艺装备应有:工作平台、焊接胎具、钻孔模板等;●④工位器具应完善,能保证隔爆面不磕碰,关键零部件不落地;如外壳由企业自己生产,必要的工位器具应有:隔爆面保护架、转序箱、橡胶板、孔板架等。
6.4 工艺过程●①工艺文件应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浇封填料应符合图纸的要求,应有浇封工艺文件;●②应有工艺文件明细表;●③应有产品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并明确关键工序,关键工序至少包括壳体焊接、隔爆结构加工、门与壳体组装等。
7 检验和测试7.1 规章制度●①应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厂、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②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③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授权,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并保证其独立开展检验工作;●④应有重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⑤应有重要的原材料、外购(协)件检验规程;●⑥应有工序检验规程(如隔爆参数检验、焊接质量检验);●⑦应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77.2 检验测试设备●①应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②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且其精度、能力等满足要求;●③设备、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应进行有效性标识;●④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应进行校准;●⑤当发现检验和测试设备、器具不符合要求时,应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并对该设备、器具及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⑥具备内部检定/校准资格的生产单位,应有“计量标准合格证”、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7.3 检查、检验●①应有重要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②现场出厂检验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人员、环境、方法、操作应符合标准要求;外壳为铸件的,应检验壁厚和铸造缺陷;加工面应检验所有隔爆面的参数,包括平面度、直径、螺纹和表面质量,未透孔应测未透部分厚度;铸件和焊接件应进行水压试验;★③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应有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④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参数应符合图纸规定,如平面隔爆结构配合后的间隙不应超过图纸规定值。
8 产品一致性★应按照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受控零(元)部件或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组织生产。
9 产品标识★①应在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②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AQ1043要求;●③安全标志标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④铭牌材质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10 库房管理10.1 管理制度 ■应制定并实施出入库、贮存管理制度。
10.2 原材料及外购件●①原材料、外购(协)件应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明确,不合格品应隔离;●②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贮存条件应符合要求(如化学品存放的温、湿度要求等);■③有原材料及外购(协)件台账,账物相符;出入库应履行规定手续;●④贮存条件应确保产品质量。
.810.3 半成品、成品库■①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②成品箱中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随箱备件、专用工具等应齐全;■③应有成品台帐,帐物相符;●④贮存条件应确保产品质量。
11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11.1 管理制度 ■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管理制度。
11.2 记录■①应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②应有产品销售台帐。
12 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预防12.1 不合格品控制●①应制定并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②应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③应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让步接收应有批准手续;●④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⑤不满足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往矿山。
12.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①应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管理文件;●②应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尤其是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查明产生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记录;应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跟踪验证;●③应完成由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有关文件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