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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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一、巴黎公社是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一种形式当马克思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规定“把一切生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家手里”时,他想到到的是一种类似公社社的机构,尽管这一一机构的机制或形式式在他获得公社的经经验之前还不清晰。

控制被集中的“全全部生产工具”的国国家只不过是“联合合起来的个人”。

因因此,1848年马马克思对“集中”的的理解有很浓的民主主意味,与18711年他对公社的描述述并无不同。

马克思思断言革命会使无产产阶级赢得“民主的的战斗”。

二、马马克思未将无产阶级级专政设想成一种国国家形式,公社与国国家是对立的一些些承认公社对马克思思而言代表一种无产产阶级专政形式的理理论家,包括列宁在在内,将无产阶级专专政设想为一种国家家形式。

他们认为无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家出现的。

但公社肯肯定不是中央集权国国家。

他们的看法会会起很大的误导作用用,特别是因为,如如我们现在所认识到到的,国家是一个中中央集权的官僚主义义工具。

当然,马克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战》中认为“仍需留留待中央政府履行的的为数不多但很重要要的职能,则不会加加以废除”。

但这并并不意味着保存中央央政府本身,因为马马克思解释说,这些些“职能”是要“通通过消灭国家政权加加以实现”的。

公社社要实行的不是任何何一种政治、经济或或社会的过渡,而是是通向无阶级社会的的过渡,那么,一个个官僚集权国家模式式如何能监督这种过过渡呢?上述理论论家的观点主要依据据的是专政的消极(或负面)要素即镇镇压要素。

无产阶级级专政必须包含镇压压要素,但这些要素素不应使向社会主义义的进步转变成官僚僚主义。

用组织起来来的阶级权力镇压反反革命不能证明官僚僚主义—斯大林主义义式的国家是合理的的,因为这类国家形形式在理论上和结构构上与共产主义的构构成是不相容的。

对马克思来说,公社社是作为“集权化的的、组织起来的、窃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仆的政府权力的”国国家的完全的对立面面。

重温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思想

重温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思想

重温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丰富而博大的思想体系,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之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及其继承人不断批判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建构起来的理论成果。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就没有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对他自己关于阶级论述的贡献作了科学、准确的阐释,他认为:“(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经过巴黎公社的伟大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诸多新的观点和思想,从而深化和完善了这一理论体系。

十月革命的胜利开启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新篇章,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带领俄国人民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随后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列宁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使其形成了一个科学、严谨的理论体系。

列宁对为什么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如何理解和把握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内涵,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形式、主要任务以及实现条件都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

苏联解体与其完全放弃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直接相关。

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对当今我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一、为什么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是在对伯恩施坦修正主义思潮进行批判时,第一次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的。

列宁指出,伯恩施坦“宣称‘最终目的’这个概念本身就不能成立,并绝对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他否认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在原则上的对立;他否认阶级斗争理论,认为这个理论好像不适用于按照多数人意志进行管理的严格意义上的民主的社会,等等”。

列宁之所以对伯恩施坦主义作出如此批判,是因为在世界历史发展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过渡以后,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修正主义思潮在第二国际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各种机会主义流派大肆歪曲、肢解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企图使马克思主义革命党向改良党发生转变。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孕育、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历史考察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孕育、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历史考察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孕育、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历史考察赵家祥,唐昆雄(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摘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革命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本文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形成的前夜、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三个方面,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孕育、形成和发展过程作了历史考察,阐述了这个理论的重要内容,并澄清了一些对这个理论的误解。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革命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是,一是由于自它形成以来就遭到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及它们的思想家的仇恨以及肆意歪曲和攻击; 二是由于它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过或轻或重、或多或少违背自身的本质和特点的偏差,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一些消极的影响,致使到目前为止,国外不少理论家和我国国内一些理论家,或者明确反对和否定它,或者对其持有厌恶和反感的情绪,或者对其敬而远之、避而不谈,或者对其做出不符合其创始者本意的解释。

本文拟通过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孕育、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历史考察,恢复它的本来面目,清除对它的种种误解,以便能在理论上正确理解它,在实践上正确运用它。

一、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形成的前夜马克思、恩格斯在《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神圣家族》、《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马克思主义形成前夕的著作中,区分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论证了二者之间的关系。

他们认为,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实现的“政治解放”,是国家从宗教束缚中的解放,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解放,虽然是历史上的重大进步,但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没有消灭宗教,也没有实现人的自由,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的“人类解放”,才能消灭宗教,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实现人的自由,使全人类都得到解放。

这个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形成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这时的“人类解放”思想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它还没有提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的思想; 没有提出无产阶级应该首先解放自己和受剥削、受压迫的劳动群众,然后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从而也使自己得到彻底解放的思想,而是希求把连同资产阶级在内的全人类一起解放,即把无产阶级的自我解放和全人类的解放毕其功于一役。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运用和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运用和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运用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标签: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运用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思想,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这是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伟大成果,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丢”,“在理论上说明这个问题是很必要的”。

科学地阐明人民民主专政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运用和发展,探讨健全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途径和目标模式,对于实现我国民族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强国,实现长治久安和持久繁荣昌盛,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

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无产阶级解放道路和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的过程中创立了这一学说。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就根据阶级斗争的客观规律,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

马克思在1852年3月5日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又指出:“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产阶级社会的过渡。

”〔1〕(p332)马克思这时不仅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而且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任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与方法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一,是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一种国家政权形式,旨在巩固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地位,实现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目标。

本文将围绕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与方法展开复习,以期全面理解与掌握这一基本原理。

一、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与内涵无产阶级专政是指在社会主义阶段,无产阶级通过其先锋队共产党建立的国家政权,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其核心内容包括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改造、政治上的无产阶级领导和群众路线的贯彻,以及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等。

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在于摧毁旧的统治阶级的阶级基础,彻底消除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这一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基本准则与指导。

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

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建立在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代表,必须牢牢把握政权,统一战线,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

2.实行工人阶级领导。

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任务是巩固无产阶级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领导地位。

工人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力军,在生产关系、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3.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广泛的群众参与,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使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4.坚持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任务之一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这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各种腐败行为和资本主义思想的渗透,坚决遏制资本主义复辟倾向,确保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前进。

三、无产阶级专政的方法1.政治手段。

无产阶级专政通过制定和执行符合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国家政治体制,组织起全体劳动者群众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实现无产阶级对国家的实际控制。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1.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国家政权马克思恩格斯在在<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阐明了他们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

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一个最卓越的理想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为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

首先,无产阶级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夺取政权,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

建立起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再由油无产阶级对整个社会实行国家领导。

第二,无产阶级专政,也即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社会主义民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但是镇压各种敌对势力的强有力的国家机器,更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自己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

第三,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是改造社会、发展生产、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

在社会主义以前的各阶级社会里,国家政权掌握在少数剥削者手中,处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对广大人民群众实行的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

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就必须打碎旧的压迫统治他们的国家机器,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政权。

这种新政权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的新型政权。

它是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

社会主义革命使广大劳动人民在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成为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人民群众享有广泛而深入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是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的新型国家政权。

关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有许多论述,这个时期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是在夺取政权后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建立起无产阶级自己的国家政权,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和复辟,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对内实行社会主义民主,让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并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领导核心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

社会主义革命后,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要完成巩固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向更高发展阶段迈进的目标,就要在共产党领导下,改造旧社会、建设新社会。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当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规定“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时,他想到的是一种类似公社的机构,尽管这一机构的机制或形式在他获得公社的经验之前还不清晰。

控制被集中的“全部生产工具”的国家只不过是“联合起来的个人”。

因此,1848年马克思对“集中”的理解有很浓的民主意味,与1871年他对公社的描述并无不同。

马克思断言革命会使无产阶级赢得“民主的战斗”。

二、马克思未将无产阶级专政设想成一种国家形式,公社与国家是对立的一些承认公社对马克思而言代表一种无产阶级专政形式的理论家,包括列宁在内,将无产阶级专政设想为一种国家形式。

他们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出现的。

但公社肯定不是中央集权国家。

他们的看法会起很大的误导作用,特别是因为,如我们现在所认识到的,国家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官僚主义工具。

当然,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认为“仍需留待中央政府履行的为数不多但很重要的职能,则不会加以废除”。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存中央政府本身,因为马克思解释说,这些“职能”是要“通过消灭国家政权加以实现”的。

公社要实行的不是任何一种政治、经济或社会的过渡,而是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那么,一个官僚集权国家模式如何能监督这种过渡呢?上述理论家的观点主要依据的是专政的消极(或负面)要素即镇压要素。

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包含镇压要素,但这些要素不应使向社会主义的进步转变成官僚主义。

用组织起来的阶级权力镇压反革命不能证明官僚主义—斯大林主义式的国家是合理的,因为这类国家形式在理论上和结构上与共产主义的构成是不相容的。

对马克思来说,公社是作为“集权化的、组织起来的、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的政府权力的”国家的完全的对立面。

马克思认为在公社之前的所有革命和反动导致的是对工人阶级的压迫,因为国家机构、压迫工具只不过是“从压迫者的这一集团转到另一集团”。

马克思、恩格斯的政治学说主要包括的基本内容

4.关于政治民主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民主问题,认为民主属于上层建筑。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是随着其变化而变化的。民主是一个历史范畴,世界上的民主斗士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民主具有阶级性,是统治阶级用来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和手段。无产阶级民主实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发展程度如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条件和历史任务。
5.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产阶级政党的阶级性质、历史任务、奋斗目标等作了系统阐述,奠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的基础。
1.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在阶级社会,国家、政党、政治思想、政治斗争等社会政治现象,都具有阶级和阶级斗争性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最终必然导致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
2.关于国家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经济关系分析入手,以阶级关系、阶级斗争为基本线索,科学地2揭示了国家的起源和实质。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广大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国家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阶级的最终消亡而自行消亡。
3.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研究革命问题,指出革命根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发展,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必然要发生并且必然会取得胜利。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争得民主,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即无产阶级专政。将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联系起来,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和国家学说的根本特点。

列宁《国家与革命》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研究

列宁《国家与革命》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研究摘要: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重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暴力革命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做了经典论述,在批判机会主义者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歪曲的基础上,阐明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的任务,并对未来社会的国家问题、民主问题和个别极端行动问题做了科学论述。

列宁《国家与革命》中蕴含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肃清机会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歪曲、推动无产阶级革命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也成为了布尔什维克党带领无产阶级取得十月革命胜利、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伟大实践的理论指南。

关键词:列宁国家学说暴力革命理论无产阶级专政一、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暴力革命理论的重新阐释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消亡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实现国家自行消亡的前提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也显示出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暴力革命理论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先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谈起,讲到通过暴力革命打碎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最后讲到国家的消亡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

(一)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新阐释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国家学说最经典的体现在恩格斯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指出:“……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列宁指出,这种“力量”主要是拥有监狱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之所以要有这种特殊的武装队伍,是因为文明社会已分裂为不可调和的敌对的阶级。

小资产阶级却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关,这样的说法掩盖了阶级统治、掩盖了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

对此,列宁指出“在马克思看来,如果阶级调和是可能的话,国家既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认识的这一解读,给出了一个关于国家的经典的论断——“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更加清晰明了地揭示出国家的本质——国家不是阶级调和的机关,而是阶级统治的机关。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与特点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它的基本原理涉及诸多方面。

其中,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

本文将从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和特点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无产阶级专政,简单地说,就是无产阶级政权对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一种政治制度。

它是指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

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在于其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领导和限制。

首先,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在于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领导。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无产阶级作为社会的领导阶级,通过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手段,对资产阶级进行领导和限制,有效地保护无产阶级的利益和权益。

同时,无产阶级也通过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现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替代,为无产阶级政权的巩固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在于对资产阶级的限制和斗争。

无产阶级专政必然伴随着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的利益与无产阶级相对立。

无产阶级通过斗争手段,如剥夺私有财产、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等,限制和削弱资产阶级的影响力,最终实现无产阶级的最终解放。

最后,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在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引领和推进。

无产阶级专政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而设立的政治制度。

无产阶级通过对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领导和管理,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无产阶级专政使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巩固和发展,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二、无产阶级专政的特点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具有明显的特点。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过程中,以下几个特点尤为重要。

首先,无产阶级专政的特点在于群众性。

无产阶级专政是广大无产阶级群众通过组织起来,展开革命斗争的结果。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工人阶级作为主力军,广大人民群众也参与到政权的管理和运作中,实现了民主的参与和决策。

其次,无产阶级专政的特点在于阶级斗争的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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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科学社会主义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暴扣以下几方面内容:是实现无产阶级彻底解放的必由之路。

1、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2、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

3、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是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

变革生产资料私有制;组织经济文化建设;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防御外敌入侵。

4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由于各国国情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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