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改革计划严禁擅自招收预科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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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填报志愿须注意的12类特殊录取

山东高考填报志愿须注意的12类特殊录取

山东高考填报志愿须注意的12类特殊录取山东招办提醒考生,山东省高考有12类特殊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其要求和所在批次,以免影响录取。

1、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相应的招生计划。

相关专业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2、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民族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

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3、华侨大学招收的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预科生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

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4、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

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5、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走读招生部分单设代码。

6、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

招生高校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等,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于7月5日填报志愿,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7、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8、公安高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62号)执行。

9、军队高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61号)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鲁政发[2016]7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09【实施日期】2016.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9日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现就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德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公平公正。

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综合多元。

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统筹协调。

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3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使各级各类教育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系统了解《方案》有关内容,确保《方案》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点项目,经常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推进。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省教育厅专门成立工作组,明确任务,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总结了前些年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验,学习借鉴各地特别是上海和浙江改革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改革方案。

方案制定过程中,召开了数十次改革座谈会和方案论证会,仅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就主持召开了6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邀请大学和中学校长、专家学者、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等各界人士进行座谈。

通过研究论证,汇聚民智,明确了改革方向和路径。

期间,我省还多次向教育部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我省改革方案既与国家政策相衔接,又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还与广大群众需求相适应。

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工作,十几易其稿,形成《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2015年6月,《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6月底上报教育部备案。

2015年9月,教育部对我省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针对方案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教育部的修改意见,我厅对方案进行了相应修改,于9月底前将修改后的方案经省领导审定后,重新上报教育部备案。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山东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山东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山东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一、2023年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山东省2023年高考加分政策将作出调整,5类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目将取消,5类扶持性加分项目保留。

1、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

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

2.奥林匹克竞赛。

3.科技类竞赛。

4.省级优秀学生。

5.思想品德突出者。

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2、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3、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

二、2023年山东高考政策变化1、山东英语听力考试将回归资料显示,山东高考自主命题始于2023年。

当年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全由山东省自主命制。

至2023年,除小语种外,所有科目实现全部自主命题。

至于为何会先拿英语“开刀”,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主要是因为山东所有高考科目中,英语试题的难度最接近全国卷,“这一点教育部有关专家意见一致。

”那么,山东今后是否会有其他科目加入到使用“全国卷”行列,该负责人表示有此考虑。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鲁招考委〔2015〕7号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政府有关部门: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高校招生安全、公正和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1 —学〔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一)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和内容。

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招生工作要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二)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

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及享受加(降)分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

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需就其对应的加(降)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具体办法,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

(三)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

省教育厅继续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各高校的招生章程进行集中审核, 经审核备案的高校招生章程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招生章程一经发布,不允许随意变更。

(四)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各级教育行—2 —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学习研究及面向考生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认真培训宣讲人员,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

2015山东高考政策

2015山东高考政策

山东将继续实行春季和夏季高考分类考试制度,进一步推进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

山东省属高等学校不再招收专科层次优秀运动员。

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部署要求,山东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将使用全国试卷。

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人员介绍,2015年山东将适当增加春季高考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使其逐步成为高职院校选拔学生的主渠道。

同时,稳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范围扩大到所有招生录取有缺额的高职院校,并设定考生注册入学最低分数线。

春季高考将实行在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提高志愿录取满足率。

深化高考命题改革方面。

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部署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报请教育部批准后,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使用全国试卷。

同时山东将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

具体加(降)分调整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另文公布。

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山东将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

各高校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各高校要按规定编制和发布招生章程,规范考试招生宣传,不准对学生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承诺,各高校要按照要求规范制定招生章程,经教育厅审核确认后,严格认真履行,不得擅自更改。

我省新增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全省62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该项计划。

变化:1.英语使用全国卷,恢复听力。

2.取消5类加分项目: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先进劳模青年。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高校违规招收“预科生”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高校违规招收“预科生”的紧急通知
正文: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高校违规招收“预科生”的紧急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日,有反映我省个别高校不顾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无视我厅三令五申,违规招生,擅自招收所谓的高校“预科生”,对考生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考生利益。

为此,再次重申,严禁各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体制外招生,不准对学生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承诺。

凡违规招收高校“预科生”或以“预科生”名义招收高中后起点中职学生的学校,我厅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高校,将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5日
——结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各有关高等院校:高职百万扩招是国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和改善以就业为底线的宏观调控手段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是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这既是对高职教育的重大挑战,也是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对教育结构调整、高等教育普及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为切实做好扩招工作,确保扩招入学有基础、教学有标准、培养有质量、就业有优势、发展有前途,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省教育厅等11部门《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做好高职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参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录取标准高职扩招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教育考试规范。

要确保程序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保证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要确保设施完备,参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加强试题试卷安全管理,完善考试场所、监控、安保等设备设施。

要确保选拔质量,根据学校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科学合理制定测试方案,严格选拔标准,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当作贯彻落实《纲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依法行使自主权”的原则。

通过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努力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考试科目内容的调整,充分体现“减轻学生负担、纠正文理分科、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突出学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的改革意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精心准备,确保高考改革的平稳过渡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7.31•【字号】鲁教招字[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08〕5号)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为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各项招生政策规定。

高等学校跨省计划的调整须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确认后方可执行。

未经同意,各地方和高等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严格执行新生电子注册人数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挂钩的政策,不按规定招收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教育部将不予新生电子注册。

二、严禁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各中学不得向任何中介机构和非招生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信息。

对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各级招生办公室和高等学校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进行招生诈骗活动的,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三、严禁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各种费用。

对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的招生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坚决制止违规录取行为。

高等学校必须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招生,一律不得擅自录取考生。

未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高等教育。

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学校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

五、加强对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管理。

招生院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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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高考改革方案严禁擅自招收预
科生
山东高考改革方案严禁擅自招收预科生ﻭﻭ
ﻭ10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对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进行相关规定。

明年的高考将严格控制高考加(降)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取消部分加分(降)项目,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具体加(降)分调整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另文公布。

在通知中,省教育厅也在最后重点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的规定。

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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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高考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严禁擅
自招收预科生
ﻭ山东高考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严禁擅自招收预科生ﻪﻭﻭ
10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对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进行相关规定。

明年的高考将严格控制高考加(降)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取消部分加分(降)项目,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具体加(降)分调整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另文公布。

在通知中,省教育厅也在最后重点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的规定。

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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