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课程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法学概论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的选修课程之一。
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
它集宪法、法理、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跨国法律等于一身,其内容注意结合市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俗易懂,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学习法学概论,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三、教学方法1.掌握各主要部门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各部门法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以规则为中心,准确地把握原理,研究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在理解和运用上多下功夫。
3.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阅读资料和实习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接触相关的实例,增加实感。
4.开展案例教学,结合我国审判中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一、学时本课程5学分,学时90,一学期开设。
二、多媒体的教材1. 文字教材本课程文字教材即主教材,这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
本课程主教材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由吴祖谋、李双元主编的《法学概论》(第十一版)。
本教材体系完整,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文字简炼,举例和引证适当,适合行政管理专业的成人在职学习的需求。
2.视频资源本课程为学员提供了双向视频资源,共20讲,但由于教材采购原因,本学期新换教材,因此学员在看视频资源时可以有选择性地参考学习,切不可盲目地吸收。
三、教学环节1. 自学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
法学概论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为保证顺利地实施法学概论教学计划,科学地组织教材编写、教学指导及教学质量评估,依据中央电大《关于制定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
在中央电大总教学计划中,《法学概论》属于文科类非法律专业公共基础课。
《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学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编法学基础理论第一章法的基本概念[学习要点和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的基本概念、本质和特征;理解法的作用及分类;了解法的起源和发展;对奴隶制法、封建制法有初步的认识;通过对比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理解法的基本规律。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一、法与法律二、法的本质三、法的特征四、法的作用五、法的分类第二节法的起源和发展一、法的起源二、法的发展三、法系四、社会主义法第二章法的运行[学习要点和教学要求]掌握立法、执法、司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结合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特点了解我国立法的原则、权限和程序;了解违法所要求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遭致的法律制裁;理解法律解释的本质。
[教学内容]第一节立法一、立法的概念二、立法的基本形式三、当代中国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四、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第二节法的实施一、法的实施二、执法三、司法四、守法与违法第二节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法律责任二、法律制裁第三节法律解释一、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二、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三、根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和历史解释第三章法的渊源与法律部门[学习要点和教学要求]了解法律渊源、法律部门的概念;掌握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和法律部门;比较法律汇编与编纂[教学内容]第一节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的概念二、法的渊源的分类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第二节法律部门一、法律部门二、我国的法律部门第三节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第四章法律关系[学习要点和教学要求]学习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理解法律关系的产生、消灭、变更的原因。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学概论【课程号】【课程英文名称】Outline to Jurisprudence【总学时数/实践学时】【总学分数/实践学分】【课程类别】【课程类型】□必修□选修【面向专业】【依据培养方案版本】【课程责任教师】【联系方式】【前置课程及说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本课程针对非法学专业课程开设,公共基础课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可作为前置课程。
【后续课程及说明】法学专业各部门法课程,本课程会是对各部门法课程的概括学习,对非法学专业来说,要想进一步研习法律,需在本课程基础上,选择不同的部门法学习。
一、课程简介《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
它集宪法、法理、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跨国法律等于一身,其内容注意结合依法治国的需要,通俗易懂,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课程目标本课程的总体目标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点概要讲述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当今主要部门法律的基本内容。
从而使学生能够初步形成对法学知识体系的完整建构,掌握法学的一般规律和当前主要部门法律的基本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且能够运用法律基本知识观察、分析和解释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现象。
具体目标如下:(一)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系统学习,不仅使学生对本课程的基础性内容充分掌握,包括部门法律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等基本知识点的识记和理解,而且使学生对部门法律理论的研究方法有较系统的理解和掌握,能够结合本专业特点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部门法律现象把握法律发展实际的基本规律。
(二)能力目标。
本课程主要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法理论知识以及部门法律、法规、政策去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并具有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简介(不超过300字)《法学概论》是行政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体系,对遇到的问题能够查阅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其他专业课奠定良好的法学基础。
三、知识点(一)基本知识点法的概念、特征、分类、法律体系;宪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刑罚的概念及体系;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程序;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程序;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和渊源、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程序。
(二)重要知识点法的特征、法律体系;宪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构的划分;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犯罪的认定、刑罚的体系;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程序;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民事主体、诉讼时效、结婚与离婚的条件、继承案件的处理程序、合同案件的处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程序;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四、基本要求(一)知识要求(熟练掌握、掌握、理解、了解)熟练掌握:法的概念、特征、法律体系;宪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国家机构的划分及基本职权;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刑罚的概念及体系;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程序;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民事主体、诉讼时效、结婚与离婚的条件、继承案件的处理程序、合同案件的处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程序;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法学概论》是三年制政史专科必修的基础课,是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是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适应中等学校教育的需要而开设的一门课程。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法学概论》的教学,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学会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时安排四、大纲内容导言【1学时】【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学生了解法学的基本内容,明确学习法学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教学内容】一、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对象;主要内容二、法学的历史发展以法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中外法学思想发展简史;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意义。
三、学习法学的意义和方法【思考题】1、什么是法学?2、为什么要学习法学?第一篇第一章法律【4学时】【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正确认识法律的本质和特征;了解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掌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重点和难点】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和共产党政策。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的起源和本质一、法律的起源原始社会没有法;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二、法律的概念和本质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职能。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及特征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与特征;社会主义法和共产党政策。
四、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护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在对外交往上的作用。
第二节法律的基本范畴一、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概念和构成;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规范的形式。
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事实。
【思考题】1、什么是法律,它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是什么?2、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3、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4、划分社会主义法律部门的根据是什么?第二章法制【5学时】【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着重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懂得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了解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原则。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建立法学思维和基础知识,为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课程奠定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包括法律、法规、法律制度等;2. 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如法治、正义、平等、公正等;3. 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畴,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4. 掌握法学的基本方法,如法律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等;5. 培养法学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应用能力。
三、教学内容1. 法学的历史渊源1.1 古代法律制度概述1.2 近代法学的发展与演变1.3 当代法学的特点与趋势2. 法学的基本概念2.1 法律与法规的区别与联系2.2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2.3 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的概念解析3. 法学的基本原理3.1 法治原则与法治社会建设3.2 正义与法律公正的关系3.3 法律平等原则的内涵与实践4.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范畴4.1 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分析4.2 法律实务的案例解读4.3 法学与社会问题的关联与研究5. 法学的基本方法5.1 法学文献的查阅与利用5.2 法学案例的分析与研究5.3 法学研究的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6. 法学思维与法律意识6.1 法学思维的培养与发展6.2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与提高途径6.3 法学背景下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四、教学方法1. 理论授课:通过讲解和讨论,深入介绍法学的相关理论和概念。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学的应用及实践。
3. 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 实地调研:组织学生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
五、教材及参考书目教材:- 《法学概论导论》李智康等著参考书目:- 《法学概论》梁小民著- 《法学研究方法学》张平等著- 《法学思维与法学研究》毛润之著六、学生考核方式1. 平时表现:包括出勤、课堂参与等,占总成绩的20%。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课程编号:B1050202适用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总学时:40一、编写说明1、课程简介《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是文科类非法律专业中设置的公共基础课。
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2、与其他课程的联系开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的法学知识基础。
3、修订依据:本大纲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概论》(陈光中主编)教材修订二、大纲内容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一)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法的产生、发展过程,理解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认识法的本质和作用,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作用,掌握社会主义法的制定、适用。
(二)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法的概念和本质、社会主义法的作用和作用、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教学难点:对法的概念的理解、法的本质、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三)教学内容第一节法的产生和本质一、法的产生的规律二、法的概念和本质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第二节法的发展第三节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制一、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二、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适用1、法的制定2、我国社会主义法适用的基本要求三、社会主义法的效力和法律解释四、社会主义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概念2、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3、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4、我国法律关系的内容5、法律事实五、法律责任的种类六、社会主义法制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2、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四)授课学时:6学时第二章刑法(一)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员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要求了解刑法的概念、特点和任务,掌握刑法的原则、效力范围及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并能联系实际,分析案例;理解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了解刑罚的种类;理解刑罚的目的;了解犯罪的基本分类。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100字左右)《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基本理论、主要分支以及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二、教学目标(200字左右)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巧。
具体目标包括:1.熟悉法学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历程;2.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关系理论、法律规范理论等;3.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巧;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5.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800字左右)1.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历程1.法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2.法学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学派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2.法学的基本理论1.法律关系理论2.法律规范理论3.法律权利与义务理论3.法学研究的方法与途径1.法学研究方法的概述2.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3.法律文献与案例分析4.法学与实践应用1.法学的应用领域与职业选择2.法律解释与司法实践3.法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四、教学方法(200字左右)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
教师将通过演讲、课件展示等方式向学生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和方法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教师还将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
五、考核方式(100字左右)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作业与讨论、小组报告以及期末考试。
其中,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参与、课后作业等,占总成绩的20%;作业与讨论占总成绩的30%;小组报告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法学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六、教材(50字左右)1.主教材:《法学概论》王XX主编,XX出版社,XX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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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教研室主任:肖芳执笔人:刘煜
一、课程基本信息
开课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课程名称:法学概论
课程编号:021007
英文名称:Introduction of Legal Science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总学时:72 理论学时:64 实验学时:8
学分:4
开设专业:政治类、行政管理
先修课程:
二、课程任务目标
(一)课程任务
法学概论课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所有大一学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
法学概论课的性质决定了这门课的任务。
法学概论课的目的不是要培养法官或法律专门人才,而是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严格履行公民的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成为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目标
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
1.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认识、分析相关社会问题
3.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相关问题
4.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编写要求:以基本内容为主线,对各知识点分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提
出要求,并说明教学重点及难点)
导言
第一次课就是运用一切方法让学生相信学习法律非常的重要、必要和有趣,引导学生随你一起前进到法律圣殿之门前。
然后让学生知道里面的大体结构,以及我们进去之后将要有选择地了解的内容。
教学目的:就是引起学生对本门课程的重视和兴趣,其重点和难点也在于此。
同时还要把本门课程的内容大概的介绍给学生。
第一章法理学(12课时)
1. 了解我国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了解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及作用,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
3.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一些基本法律概念
4. 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
重点难点问题:法的本质
第二章宪法
1.了解宪法的基本框架
2. 正确理解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 正确理解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4. 正确理解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5.掌握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问题:国体、政体及介绍宪法与公民自治、宪法与人权。
难点问题:中国为什么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学习西方的三权分立。
怎样用宪法来建设、完善和保护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第三章行政法
1.了解行政法基本框架
2...掌握行政法基本概念、理论
重点难点问题是: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章民法
1.了解民法的基本框架
2. 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作用,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有意识地运用法律来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和纠纷,能够正确地认识并行使民事权利,依法自觉地履行民事义务。
重点和难点问题: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及其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债权及合同的概念、特点和订立;继承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点及承担的方式。
第五章婚姻法(6课时)
1.了解婚姻法的基本框架
2. 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内容,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依法解决家庭纠纷
重点、难点问题:婚姻法的调整对象;结婚的实质要件;正确处理离婚问题;夫妻财产关系。
第六章刑法(14课时)
1.了解刑法的基本框架
2. 大学生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我国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和必备条件,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概念和特征,共同犯罪的概念、特征,刑罚的概念和种类及具体运用。
重点难点问题: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要件;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刑罚的具体运用。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1.法庭旁听:通过法庭旁听加深对实体法相关内容的理解,对诉讼程序有所掌握。
2.模拟法庭:结合法庭旁听,加深学生对理论理解,锻炼实际应用性。
3.社会实践调查:把所学理论运用实践,写出调查报告。
四、学时分配
(本项编写要求:按章节简要编写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
第一周:导言(2课时)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本体(2课时)
第二周: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本体(4课时)
第三周:第一章法理学:法的演进(4课时)
第四周:第一章法理学:法的制定与实施(2课时)
第二章宪法一、宪法概述(2开课时)
第五周:第二章宪法二、我国的基本制度(4课时)
第六周:第二章宪法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2)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2课时)
第七周:第三章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
二、行政主体
三、行政行为
四、抽象行政行为(4课时)
第八周:第三章行政法五、具体行政行为
六、行政复议
七、国家赔偿(2课时)
第四章民法一、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2课时)第九周:第四章民法二、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4课时)
第十周:第四章民法三、民事权利(包括继承权)(4课时)
第十一周:第四章民法四、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4课时)
第十二周:第五章婚姻法一、婚姻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二、结婚
三、家庭关系(4课时)
第十三周:第五章婚姻法四、离婚(2课时)
第六章一、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适用范围(2课时)第十四周:第六章刑法二、犯罪及犯罪构成(4课时)
第十五周:第六章刑法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4课时)
第十六周:第三章刑法五、共同犯罪
六、刑罚体系(4课时)
法庭旁听、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的课时时间机动
社会实践在寒暑假与社会调查方法课的实践课结合进行
五、考核说明
本课程期末采取闭卷考试,最后本课程成绩评定的方法,是由期末考试与平时成绩、再加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成绩结合而成。
六、主要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目
(本项编写要求:写明教材及主要教学参考书目的编著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
(一)主要教材
1.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学概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夏锦文主编:《法学概论》,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二版
(二)主要参考书目
曾宪义、王利明总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朱景文主编:《法理学》
许崇德主编:《宪法》
张正钊,胡锦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王利明主编:《民法》
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
王作富主编:《刑法》
林嘉主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
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
刘新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
谷春德,史彤彪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
名著阅读: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
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版。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何勤华:《西方法学名著述评》,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