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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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工作对策

强化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工作对策

强化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工作对策
一、概述
长江流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河流之一,其采砂现场监管工作对于维护河道环境和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近年来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人为因素等的影响,长江流域采砂现场监管工作已受到严重危害。

因此,加强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二、具体对策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
为了加强对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工作的管理,首先要做好采砂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工作。

国家应加强对长江流域采砂行为的法律约束,明确采砂行为的范围、标准以及禁止采砂的地区,对违反法规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三)加强现场管理
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工作流程,建立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体系,并实施信息化监管,加强现场采砂的监控和管理,并对采砂行为进行实时监测。

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与展望

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与展望

省 长 江 河 道 砂 石 资 源 开 采 权 招 标 拍 卖 办 法 》 安徽 省 长江 河 道 采 砂 现 场 《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 徽 省 长 江 河 道 和 安
支 专 门从 事 长 江 采 砂 管 理 和执 法 的 队伍 , 人数 有 3 0多人 。 目前 , 6 全省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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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编 号 :0 0 12 (0 8 0 — 0 8 0 10 — 1 3 2 0 )8 0 3 — 3 安 徽 省 沿 江 各 地 相 继 成 立 了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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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江采砂 ; 理 ; 长 管 实践 ; 望 展
Pr c i e f s n m i i g a tc o a d n n man ge e i Anhu e to o he Ya t e a m nt n i s c i n f t ng z Ri e a is pr p c / v r nd t os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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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r c : Ma a e n o a d tat n g me t f s n mi i g n rv r o re f t e n n i ie c u s o h Ya g z Ri e a b c me o p i t f s ce y n te v r h s e o a h t o n o o it t a f c s h sa i t o r e c n i o , s f t o f o c n r l a i a i n n i f sr c u e s h t a f t t e t b l y f i r o d t n a e y f l d o to ,n v g t a d n r tu t r a wel s h e i v i o o a l a t e sa i t f t e o it .Ma y e p r n e h s e n c u l t d d rn s n n n n g me t fo tb l y o h s c e y i n x e i c s a b e a c mu a e u g a d mi i g ma a e n r m n e u a e i o rg l— t n o o e a l b n ig n t e r m a i i g t n e — o to i a in i t v r l a n n ,a d h n fo b n l t o u d r c n r l s t t .At p e e t h n g me t o a d o fn u o r s n ,t e ma a e n f s n mi i g i t t e t g f ” O e it n e o a n x a a i n n tk n a s h e a u e .Re o n n s a h sa e o C — x se c f b n a d e c v t a d a i g b n a t e k y me s r ” o c mme — n d t n r r p s d f r e c u t rn h r b e i r c i e a i s a e p o o e o n o n e i g t e p o l ms n p a t . o c Ke r s s n n n n t e y wo d : a d mi i g i h Ya g z v r ma a e n ; p a t e;p o p c n t e Rie ; n g me t r c i c rs e t

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的实践探索及建议

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的实践探索及建议

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的实践探索及建议涂剑【摘要】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立法、规划、许可、监管四个环节中,采砂法规能否得到有效实施,采砂规划能否得以切实执行,采砂许可能否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关键要看现场监管的力度和成效.本文通过总结十年来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的履职成效,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期刊名称】《中国水利》【年(卷),期】2012(000)020【总页数】3页(P26-28)【关键词】长江采砂;现场监管;探索;建议【作者】涂剑【作者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采砂管理局,430010,武汉【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798一、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的创新实践2002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长江采砂分级管理的主体地位和监督检查的职能权限。

《条例》施行十年来,在水利部的领导下,在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在沿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长江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及时抓好相关涉砂法规规章的完善,及时做好采砂规划的编修,积极探索和创新采砂许可方式等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打防并举”,大力强化对许可采砂的监管和对禁采秩序的维护。

十年来通过对各类涉砂举报的受理督办,通过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通过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和集中整治行动等职能活动,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有效地促进了长江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管理,为维护长江河势稳定和保障防洪、通航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江河道采砂已持续呈现出总体可控的管理局面。

回顾十年的监管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以强化宣传为先导,大力营造依法管理舆论氛围。

通过适时找准日常宣传与普法教育、与管理实践的结合点,及时组织、指导沿江各省市多渠道、多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涉砂法规、采砂规划和非法采砂的危害性、采砂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深度聚焦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热点与难点,真实报道砂管执法队伍的工作、生活现状,及时总结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成功经验,反映管理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与展望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与展望

在国务院《 长江河道采砂 管理条例 》 颁布实施 之前 , 各类 采砂船
只遍布长江 中下游干流河道 , 一度形成无序 的 、 掠夺式的乱采滥
日行动” 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和打击行动 , 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 的 高压严打态势 , 有力地 打击 了非法采砂者 的嚣张气焰 , 树立 了水 行政主管部 门的执法威信 , 从根 本上扭转 了混乱 的非法采砂局 面。与此 同时 , 沿江各 级水行政 主管部 门加强 了对禁采期 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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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7卷 第 l 0期 2Ya gz Ri e n te vr
V0 . 7. 1 3 No. O 1
O t. c.
2o 06
文章 编 号 : 0 —47 (0 6 1 OO 1 1 19 20 )0一 04—0 0 3
船只的监 管 , 对采砂船只进行了清理和登记造册 , 并按《 条例》 的
1 长江河 道采砂 管理 “ 十五” 期问的实践
长 江 干 流 从 四川 省 宜 宾 市 至 长 江 口 , 长 约 29 7k 流 经 全 3 m,
《 条例》 颁布实施后 , 在水利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 , 长
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各级水行 政主管 部门认真 履行职责 , 与航 道、 海事 、 公安等部门密切 合作 , 大胆实践 , 勇于 创新 , 做了大量 的艰苦工作 , 取得 了显 著成效 , 使一度薄弱的长江河道 采砂 管理 工作得 到了加强 , 一度猖獗 的非法采砂活 动得 到了有效遏制 , 一 度混乱 的采砂秩序得到 了根本扭转 , 长江河道采 砂总体处 于可
挖局面 , 严重危 及长江河 势和堤岸 的稳 定 , 给长江防洪和通航安
全 以及沿江两岸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乱采滥挖 的 危 害主要表现在 4个方面 : 改变河势 , ① 危及堤 防安全 ; 堵塞 ② 长 江航道 , 引发 海损 事故 ; 破 坏水 上通 讯 设施 , ③ 中断 正常通 讯 ; 恶 化社会治安环境 , ④ 影响社会 稳定。 为了扭转长 江河 道采砂 的混乱局 面 , 有效 遏制乱 采滥挖 现 象, 长江 中下游湖北 、 江西 、 安徽 、 江苏 4省人 民政府及其水 行政 主管部 门开展 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19 96年 1 月 , 1 江苏省人 民政府率先宣布在长 江江苏 段内禁 止一切采砂 活动 。随后 , 安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思考长江采砂由来已久。

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江苏省境内的长江里就有了采砂者的踪影。

进入九十年代后,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对砂石资源的需求持续旺盛,而国家对山石开采严格限制,进一步加剧了砂石的供求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长江河道内蕴藏的优质砂石受到了建材市场的青睐,加之成本少、回报快、利润大,到九十年代中期,长江采砂呈现井喷式的暴涨,数以千计的采砂船蜂拥进入长江。

仅江苏省境内水域就有数千条采砂船不分白昼黑夜,大肆进行非法开采江砂活动。

江砂狂挖滥采的危害显而易见。

非法采砂改变了一些河段的河床结构和水流走势,对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很多地段航槽改道、冲淤失衡、崩岸等险情加剧。

尤其是一些大型“吸砂王”,日采能力近万吨,吸深可达水面以下40-50米,在江底河床上形成的锥形漏斗影响半径可达数百米,破坏力极强。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长江中下游先后多次发生因滥采江砂而引起长江大堤崩岸的恶性事故。

1998年长江大洪水中,江西九江大堤轰然崩塌,滥采江砂是导致这起恶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七坝河口,非法采砂使土坝节点的局部河床急剧加深,深槽由-8米刷深到-40米,连续多次发生崩岸。

1996年1月8日,镇江市人民滩因采砂造成窝崩,一天一夜坍宽620米,坍进340米,损毁护岸400余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

同时,众多采砂船、运砂船只聚集在一起,还阻塞航道、扰乱正常的通航秩序。

采砂人之间为利益之争,经常持械争斗,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从而对沿江两岸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省长江流域经济发达,经济总量占全省的70%以上、财政收入占全省的75%以上,长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长江的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航运保障始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沿江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但是江苏境内1160公里的长江岸线,有450公里是易塌岸线。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采访走笔——一路探索一路歌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采访走笔——一路探索一路歌

与 “ 花样” 不断升级 的非法采砂者相 比,依法管理者 这一 理 的 良性循环 。在铜 陵市义安 区,政府从 公安局 抽调一名
方 曾一 度 陷 入 了 “ 没 人抓 、抓 不 到 、管 不 住 ” 的被 动 局 面 。 副局 长担任 区江砂办常务副主任 ,安排 当地 水上 公安与江 从 “ 疲于应对”到 “ 主 动 出击 ” ,安 徽 省 河 道 采 砂 管 砂办 合署办 公、共同执法 ;在枞 阳县 ,政 府积极 整合水政
理扭转局面的关键 , 落在 《 长江河道 采砂管理条 例》中 “ 实 执法和 采砂管理机构 ,谋划采砂管理 人 员人编 ,充实一线
行地方人 民政府行政首长 负责制” 的规定上 。 执法 力量 。当前 ,铜陵市采砂管理工 作有声有 色。徐跃表
“ 只凭水利部 门 ‘ 单 打 独 斗 ’ ,河 道 采 砂 很 难 ‘ 禁 得 示 ,铜 陵市是安 徽省 采砂管理 的一个缩 影。
彻 城 扭 转 了 多 、权 责 不 消 、 无序 管 理 的 混 乱 局 面 。 划 、突 出 点 、分 期 实施 ” 原 则 ,制 定 印发 了 《 安 徽 竹 K江 河 道 采 砂 执 法 基 地 建 设 年 工 作 方 案 。从 2 0 1 3 年 起,
邴『 j 协 作、j l 联 动 ,“ 儿 尼管 水 ” 变为 “ 一 龙 管 水 ”,
2 0 0 2年《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的出台 , 扭转了情势 , 打开了长i I i ]道采砂 " 管理依 法 、
科学 、有序的新局面 。如何根 治采砂乱象?如何保持 长江采 砂管理总体可控的 良好 态势? 十 几年来 ,沿江上下从未停止探索的脚步 。 近年 ,位于长江 中下游 的安 徽和江西两省亮点 闪现 。保 持高压严打 ,创新管理模 式 ,摸 索出适合自己的路子 ,守得了一方河湖安宁——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及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逐渐成为全省发展经济事业的新方向。

对长江河道采砂行为来说,它不仅是满足水电站、工程及其他依赖河道资源发展的客观需求,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被视为江苏省水利、规划、交通、农业等各领域发展的突出问题,现已发展成一种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趋势。

随着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活动的不断发展,江苏省各级政府普遍认识到采砂的重要性,积极宣传提高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规范性。

首先,江苏省政府制定了相关的采砂管理制度,并颁布了《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了采砂可行性审批、责任主体、采砂管理履行时间、采砂量控制、采砂费用等采砂指标。

其次,江苏省政府出台了采砂税收制度,以及河长制、河湖管理制度,以控制水沙项目的采砂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河道资源。

为了更好地管理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行为,江苏省政府进一步实施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提升了采砂行为的可持续性。

例如,江苏省政府规定,在采砂过程中,合法采砂企业必须依法申报、安排并取得不低于4星级的资质,确保采砂行为安全、有序、持续。

此外,江苏省政府重新定位了各级政府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以加强政府的领导、监管及管理能力,严格实施“一许多落”的原则,推动采砂行为完善合法化,确保长江河道资源的安全、有序利用。

如今,江苏省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已经基本达到持续可持续的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虽然江苏省政府建立了完善的采砂管理制度体系,但具体管理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管理效能不够和监管不力等问题。

其次,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活动的社会影响仍然明显,人们担忧采砂可能会破坏河道的生态环境,损害河道的自然资源,造成水质及流量变化。

最后,由于采砂税收及收费不敷维护河道水质及服务功能,影响采砂行为的可持续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江苏省政府应该采取进一步措施。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对策建议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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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江 河道 采砂 管 理
C IA W 鳙者 按 :长 江 河道 采砂 管理 条例 》 《 颁布 实施 以来 , 水利 部 长 江水利委 员会 和 沿 江各 级 水行 政 主管部 门 高度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与对策建议
吴 志广 。马水 山
( 水利 部长 江水 利委 员会长 江 河道采 砂管理 局 )
摘 要 :长江河道采砂 管理条例》 02 1月 1日开始 实施 。水利部长 江水利委 员会和 沿江各级 水行政 主管部 《 自20 年
门对长江河道采砂 实施依 法管理 , 了大量 富有成效 的探 索工 作。 实践表 明 : 导重视 , 做 领 责任 明确 , 是做 好采砂 管理 工作的前提 ; 完善 相关 法规 , 定与《 制 条例 》 配套 的管理制 度 , 相 是做好 采砂 管理 工作的基础 ; 理顺 、 完善 采砂 管理 体 制 , 实落实“ 切 四个 专 门”是做 好采砂 管理 工作的重要保 障; , 对违 法采砂 始终保 持 高压 严打 态势 , 维护河道 采砂 管 是 理秩 序的重要手段 ; 积极 稳妥地推进 可采 区解禁 , 保障采砂 管理工作依 法有序 , 采砂 管理工作 的关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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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和探索长江河道采砂历史悠久,但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

随着长江中下游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采砂规模越来越大,单船采砂能力也大幅度提高。

在可观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加上缺乏有效管理,长江中下游河段一度形成滥采乱挖的局面,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势稳定、防洪与通航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产生了严重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务院有关领导也曾多次批示,要求迅速、坚决地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秩序。

在此背景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和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使长江河道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遏制。

长江中下游昔日不分白天黑夜,明目张胆的非法采砂行为,目前已基本转为夜间盗采;过去几条甚至十几条大型采砂船云集江面,大规模的非法采砂景象也已极少再现。

一、2002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2002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长委和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探索管理办法,大胆实践,依法行政,较好地履行了《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2002年的长江采砂管理的实践之一,是长委和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学习和宣传《条例》,作为首要工作来抓。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采砂户座谈会,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打击非法采砂及有关案件处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发表电视讲话和宣传文章等,广泛宣传滥采乱挖江砂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宣传实行统一规划和实行总量控制,是科学开发利用江砂资源的重要基础;宣传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实现有序管理的组织保证;宣传依法打击违法采砂对维护沿江两岸人民利益的重要作用等。

通过对《条例》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沿江广大群众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的自觉性。

实践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为长江河道采砂的长效管理创造条件。

经水利部批准,长委于2002年4月专门成立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并正式组建专司采砂管理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湖北省黄冈市成立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站,对长江河道采砂实行了采砂规划、许可、收费、监督检查“四统一”管理。

江苏省南京市聘用武警退伍战士,组建了两支素质优良的采砂管理专业执法队伍,配备了4艘采砂管理水政执法船和必要的强制执法工具,每年从财政安排300多万元的专项执法经费,保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需要,不仅使南京市河段禁采管理工作成效显着,而且树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

实践之三,是保持对非法采砂的严打高压态势,维护长江禁采管理的良好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长委和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和组织打击非法采砂活动4600余次,查处各类违法偷采船只2000余艘次,拆除违法偷采船只采砂设备1500余台套。

实践之四,是积极探索对采砂船只的有效监管途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活动。

一年来,江苏、安徽、湖北等省多次对采砂船只进行了清理,长委于2003年1月27日组织中下游四省统一开展清江行动,要求各省对采砂船只进行登记造册并实行集中管理,一些地方还采取措施,坚决取缔小型采砂船,严格控制新建采砂船,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采砂活动。

实践之五,是抓紧开展有关基础工作。

主要是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制订《条例》实施办法,下游4省的实施办法预计不久即可正式颁布实施;启动了第一批以执法船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购置,第一批10艘执法船正陆续投入使用;开展了对开禁后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机构设置、采砂许可审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和可采区现场监管模式等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

二、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中若干问题的思考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秩序长期处于比较混乱的状况。

1996年江苏省率先对境内长江干流实行禁采,至2001年2月8日,江西省实施禁采令后,长江中下游干流全线实施了禁采。

尽管沿江各省切实加大了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但是在长江上从事非法采砂的大型采砂船的数量和采砂能力仍然急剧增加,少数江段的非法采砂行为仍然十分猖獗。

2002年1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但就在当年汛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非法采砂再次出现反弹。

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为何屡禁不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什么还未能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呢?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结合一年多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实践作了一些粗浅的思考,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巨额利润是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主要根源之一长江中粗粒径的江砂是优良的建筑材料,每年市场需求量达数千万吨,而开采江砂直接成本很低,偷采砂者又逃避了国家有关税费,因此非法采砂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

据调查,目前在长江上有一定规模的机械采砂的直接成本仅仅为每吨1元左右,而长江江砂的船上交易价(运砂船上船价)高达每吨8~12元,平均按每吨10元计,长江非法采砂每吨就有9元的毛利润。

2003年4月初,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长江干流鄂赣边界查处了一起非法采砂案件,一艘2×1650kW(以下简称1650型双泵)采砂船(2002年9月下水的新船)平均每小时采售江砂高达2000余t,当晚江砂的船上交易价是每船(1600t)2万元,由此可见,一艘大型采砂船每晚(按8小时计)的非法所得可达20万元。

简单计算下去,一艘1650型双泵采砂船,一年只要有1/4的时间从事非法采砂,其非法所得就有1600万元之巨。

而采砂船的造价仅为850万元。

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难怪有如此多的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事非法采砂,难怪有些人敢于从地下钱庄贷取年息18%的贷款从事非法采砂!2.少数地方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成为非法采砂的保护伞《条例》第三条规定:“长江采砂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然而,沿江极少数地方政府部门不仅未按《条例》的要求担负起应有职责,反而从眼前和局部利益出发,为非法采砂者大开绿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充当非法采砂者保护伞和纵容非法采砂行为的作用。

2002年8月下旬,在长江某敏感河段,在高洪水位时期发生了一起情节极为严重的非法采砂事件。

经查,这是一起打着“平垸行洪”旗号公然进行非法采砂的典型案件。

在这起非法采砂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先是想方设法,把几乎毫无关联的开采江砂与“平垸行洪”工程挂起钩来,为非法采砂者办理了相关的“合法”手续,然后是对每艘工程船(实质是非法采砂船)收取每月30万元的“管理费”,一共收取“管理费”120万元,而所谓与之“关联”的平垸行洪工程总投资仅为30余万元。

最后,在有关部门对这起非法采砂案件查处的过程中,当地政府部门还找出种种借口,为非法采砂行为开脱和叫屈。

虽然这起非法采砂事件和有关当事人,在国务院主要领导的直接关注下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

3.非法采砂,现象在江上,根子在岸上几乎所有的非法采砂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非法采砂者往往是与盗采江砂所在地的黑恶势力相互勾结。

大量的非法采砂案件表明,非法采砂的组织者(俗称“带泵人”,以下简称“带泵人”)一般为当地的黑恶势力或与黑恶势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带泵人负责指定盗采江砂区域,组织运力(运砂船),他们或是在相当长的江段布置监控点,对执法机构进行反监控,逃避监管,或是利用各种手段,收买管理、执法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为其所用,保护非法采砂行为。

带泵人因此要对每一艘非法采砂船每晚(一般都是在夜间盗采江砂)收取5万元的保护费(又称押金),并向非法采砂者承诺,如果非法采砂船被执法部门抓获,一切由带泵人负责出面摆平或者承担全部的处罚金和相关损失。

事实上,因为带泵人在当地都有相当庞.大的社会关系网,信息灵通,组织非法采砂手段狡猾,从而使非法采砂屡屡得手,带泵人也因此从中获取巨额的非法所得。

由此可见,非法采砂,现象在江上,根子在岸上。

4.现有执法能力不适应管理工作的要求长江中下游非法采砂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特点:一是长江中下游多属分汊河道,江面宽阔,分汊众多,便于非法采砂者躲避和逃逸;二是为了逃避监管,非法采砂者多选择在行政区划交界水域,在夜间甚至天气条件比较恶劣的情况下偷采江砂;三是非法采砂者利用在非法采砂活动中获得的巨额资金,在采砂船上配备了GPS、地面雷达、夜视仪等先进设备,并在长江两岸布点,对执法部门实施反监控,信息灵通,反应迅速。

而目前沿江各省打击非法采砂的现场执法能力还很不足。

据统计,目前长江中下游沿江80%的县(市)没有专用的执法监督艇和执法监督车,已有的执法监督船也很少配有GPS、雷达、夜视仪等监测设备,且常规设备也比较陈旧,船速慢;大部分县(市)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已有的执法队伍也不具备强制执法能力,因此经常有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除江苏省南京市外,绝大部分地(市)、县(市)没有用于打击非法采砂和日常管理的专门经费。

可见,现有执法能力严重不足,是制约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亟待解决。

5.采砂船只的管理问题较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禁采期对采砂船只的集中停放,统一管理工作不到位。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应当停放在沿江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

但据沿江各省统计:目前只有大约40%的采砂船舶停靠在指定地点,且有些地方对集中停靠地的采砂船舶监管不严,没有派专人实施24小时看管,使少数非法采砂者有机可乘。

大量采砂船舶在江面上任意流动,大大增加了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的难度。

二是在现有采砂能力严重过剩的情况下,仍有不少地方在建造新的采砂船,且单船采砂能力也急剧攀升。

据对长江中下游各省现有采砂船的调查分析,保守估计,长江中下游现有采砂船的年采砂能力已达数十亿t,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提出的年采砂控制量为3400万t。

2002年6月,笔者随同中央电视台记者调查时,发现在安徽省一河滩地上正在建造的大型采砂船就有9艘;2003年3月初,湖北省黄冈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站现场抓获的一艘采砂船单船采砂动力为3500kW。

据查,这艘巨型采砂船是2003年1月份刚刚下水的新船。

如此无节制地建造采砂船,不仅会造成国家资源的大量浪费,也会增加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压力。

三、对策与建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是事关长江河势稳定、长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的大事,中央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同时也备受社会关注。

国务院领导曾多次就此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沿江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坚决地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秩序,保障长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

笔者认为,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秩序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经济手段,调整长江河道采砂的收益率通过征收砂石资源费和对采砂经营权进行拍卖或招标的方式,降低长江采砂的收益率,使其达到或接近社会平均利润水平,从而引导绝大多数从事长江采砂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转产,减少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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