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干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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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干预制度

心理咨询干预制度

心理咨询干预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和干预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预防校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特制定了本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和组织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为解决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

2、关注和干预存在心理危机倾向和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

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的标准包括生活事件的影响、情绪波动和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的变化等。

3、重在预防,通过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危机应对教育等。

4、特别关注存在情绪低落抑郁、严重适应不良、学业严重受挫、家庭变故、自杀行为或企图、性格缺陷、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等因素的学生。

5、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早发现、早通报、
早评估、早治疗,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6、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组。

由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研究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老师汇报情况。

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研究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干预制度一、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心理普查是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学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作好学生的心理档案、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普查对象每年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全体新生分批接受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普查为免费服务项目,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督促全体新生无条件参加。

大二和毕业班的学生则以自愿为原则,由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批安排学生进行心理测试。

(二)心理普查程序为保证心理普查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凡我院学生的心理普查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普查地点在学院电脑机房,采用计算机心理测评系统。

(三)心理普查结果的解释和保密工作心理普查及其结果的解释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咨询员要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对当事人随意解释心理测评的结果。

心理普查的结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保管,分年级分专业编号进行归档。

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随意调研心理档案。

(四)心理普查结果的动态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对这些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具体流程如下:1.根据心理普测结果,对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按照标准将学生分为一,二,三类。

一类和二类学生为筛选出的心理高危个体,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一类和二类学生发出预约信,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学生进行甄别性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置。

对于第三类学生,各二级学院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的名单,组织心理辅导员与每位筛查中有问题的学生至少谈话一次,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将问题严重的学生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解决。

2.各二级学院根据面谈结果和心理疏导情况,针对学生心理困惑的类型、程度制定教育、辅导方案(如朋辈辅导、讲座、主题班会等),指导各班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开展工作。

对存在严重心理疾病、有自杀或伤害他人意念和行为的学生,具体干预措施参照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规定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规定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规定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其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石,关乎个人的成长、学业成就以及未来的生活质量。

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心理健康教育1、课程设置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必修课程体系,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学习。

课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关系处理、自我认知等方面。

2、师资配备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这些教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资质,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鼓励全体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在日常教学中关注学生心理状态的能力。

3、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如讲座、团体辅导、心理拓展训练等。

通过多样化的活动形式,激发学生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兴趣,增强他们的心理素质。

4、个体辅导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问题。

咨询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

二、心理危机干预1、危机评估建立心理危机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评估指标包括学生的情绪状态、行为表现、家庭背景等。

对于评估结果显示存在较高危机风险的学生,应立即启动干预程序。

2、干预措施(1)建立支持系统为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提供情感支持,包括家人、朋友、老师等。

让他们感受到身边人的关心和爱护,减少孤独感和无助感。

(2)专业辅导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对学生进行心理治疗和干预,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

(3)紧急处理对于出现严重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自伤行为等,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联系家长、送医救治等,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3、危机后跟踪在危机事件处理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和评估,了解其恢复情况。

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和辅导,帮助学生逐步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三、家校合作1、家长教育定期举办家长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让家长了解孩子在不同年龄段可能面临的心理问题及应对方法。

XX学校学生心理疏导和干预制度

XX学校学生心理疏导和干预制度

XX学校学生心理疏导和干预制度1. 前言心理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正确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我校制定了以下的学生心理疏导和干预制度。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机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调整情绪、改善自我认知,提升心理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2 原则- 私密性原则:学生心理咨询及其相关信息应被严格保密,只授权给参与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的专业人员;- 尊重权益原则:学生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心理咨询,接受咨询期间有权终止咨询,咨询过程中有权不受歧视和侮辱,并享受专业、隐私和尊重;- 及时性原则:学生的心理问题应得到及时的疏导和干预,避免问题扩大化和恶化。

3. 心理咨询师资3.1 心理咨询团队学校成立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团队,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他们会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心理疏导和干预的水平。

3.2 咨询师队伍建设学校将逐步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引导优秀学生进行心理学专业研究,通过资格认证或培训,提升专业技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

4. 咨询服务形式4.1 个别咨询学生可以预约个别咨询,面对面或线上咨询,咨询时间一般为45分钟至1小时。

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情绪调节、人际关系、研究压力等。

4.2 全员心理教育学校定期组织心理讲座、沙龙等形式的全员心理教育活动,通过让全体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4.3 心理援助热线学校设立心理援助热线,学生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拨打该热线,获得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

5. 心理疏导和干预流程5.1 需求评估学生提出咨询需求后,由心理咨询师进行需求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安排咨询。

5.2 咨询过程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对自己的情绪和问题进行表达,心理咨询师通过专业技术和工具,帮助学生进行情绪调节和问题解决。

5.3 咨询结果评估学生接受咨询后,心理咨询师将进行咨询结果评估,以了解咨询的效果,并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后续跟进服务。

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制度第一节: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许多国家和学校都建立了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制度。

本文将探讨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制度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方向。

第二节:背景学生期间是个体发展最为关键和敏感的阶段,在这个时期经历各种身体、情感和认知上的转变。

不少学生在应对成长中遇到困难时,无法很好地处理自己的内心矛盾。

此外,现代社会高强度的学习竞争使得他们承受更高的压力。

因此,建立有效的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制度势在必行。

第三节:学生心理辅导与支持学校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服务,包括个人咨询、小组或班级咨询以及在线咨询等。

通过专业的咨询师或者老师提供指导与支持,学生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情绪、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改善人际关系。

此外,学校还应该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培养积极的心态、提升情商和自我调节能力。

第四节:学生干预与紧急支持学生心理干预是为了帮助那些面临危机和困扰的学生。

在日常的教育过程中,老师们应该时刻关注学生,并及时发现他们存在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及时反馈和交流机制尤为重要。

当学校发现一名学生出现明显无法摆脱或处理的压力和抑郁时,必须给予干预并提供适当的支持。

第五节:存在问题尽管许多学校致力于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与干预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资源配备上不平衡导致部分学校无法提供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服务。

其次,在一些文化背景下,心理健康仍然被忽视或是被低估对待。

再次,学校和老师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会造成干预效果大打折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教育政策、资源投入以及老师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改进。

第六节:改进方向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学生心理辅导及干预工作的重视,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提供支持保障。

其次,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并分配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心理健康服务。

此外,建议在培养教师中增加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中小学心理健康普查及排查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做好新生普查和重点学生群体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跟踪干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1.心理健康咨询室做好对负责心理测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心理教师为具体负责人,科学指导班主任做好配合工作。

2.各班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普查工作
(1)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好时间、地点,组织学生在教室集中进行测试,不可让学生代为施测,不可让学生离开教室作答。

(3)试题不得遗失。

(4)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学校对筛查出的学生进行约谈并填写心理测评约谈情况记录单,及时上报心理咨询室。

4.心理咨询室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5.心理咨询室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评估,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二、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制度
1.学校每年对以下几类重点学生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该项参照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2.各班主任对学生的观察情况随时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咨询师。

3.心理咨询室对排查出的重点学生立即启动心理援助上报机制,
在事先和家长沟通后进行约谈并采取必要干预措施,建立心理档案,定期或不定期给予心理援助直至毕业并上报到新学校。

2020年12月。

学校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制度一、引言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成为教育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隐患,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我校特制定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系统、科学的排查方法,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排查学生心理健康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排查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所有学生进行全面的心理健康隐患排查,确保不漏过一个学生。

2.科学性原则:依据心理学理论和学生实际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排查。

3.保密性原则:尊重学生的隐私权,确保排查过程和结果的保密性。

4.及时性原则:对排查出的心理健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帮助。

四、排查内容1.基本信息收集: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家庭背景、学习情况、人际关系等。

2.心理健康评估:通过心理测评工具,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潜在的心理问题。

3.重点关注对象:对有特殊经历、遭遇重大变故或表现出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

4.反馈与沟通:与学生、家长和教师进行反馈和沟通,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困惑。

五、排查方式1.心理测评:利用专业的心理测评工具,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

2.日常观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观察学生的行为表现和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异常。

3.个别访谈: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访谈,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和困惑。

4.家长沟通: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中的情况,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六、应对措施1.建立档案:对排查出的心理健康隐患建立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问题、干预措施和跟进情况。

2.心理辅导:对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

3.危机干预: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采取危机干预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中学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中学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中学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简介本制度旨在为中学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支持和服务。

通过定期进行普查和排查,早期发现和干预学生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困惑、减轻压力、促进健康成长。

普查内容1. 学生信息收集: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学业情况等,初步了解学生背景和环境。

2. 心理评估工具使用:使用标准化心理评估工具(如问卷调查)收集学生心理状态信息,包括情绪、压力、人际关系等方面。

3. 心理健康知识测试:测试学生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程度,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和自我认知能力。

排查流程1. 普查结果分析:将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识别出异常情况和存在潜在问题的学生。

2. 重点学生筛选:根据分析结果,筛选出普查结果异常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3. 个别辅导和咨询:为重点学生提供个别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指导。

4. 心理教育和培训:组织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培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应对能力。

工作职责1. 学校管理层:负责制定、推行和监督实施普查和排查制度,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心理普查和排查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关注。

3. 心理咨询师和专业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协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为学校提供决策和指导建议。

保密和隐私保护1. 普查数据保密:学校需要制定相关保密制度,确保普查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

2. 学生隐私保护:在普查过程中,需严格保护学生信息的隐私,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学生的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结论中学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是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学生进行普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员应积极推行并有效实施该制度,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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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干预制度
一、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心理普查是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学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作好学生的心理档案、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普查对象
每年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全体新生分批接受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普查为免费服务项目,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督促全体新生无条件参加。

大二和毕业班的学生则以自愿为原则,由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批安排学生进行心理测试。

(二)心理普查程序
为保证心理普查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凡我院学生的心理普查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普查地点在学院电脑机房,采用计算机心理测评系统。

(三)心理普查结果的解释和保密工作
心理普查及其结果的解释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咨询员要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对当事人随意解释心理测评的结果。

心理普查的结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保管,分年级分专业编号进行归档。

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随意调研心理档案。

(四)心理普查结果的动态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对这些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心理普测结果, 对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按照标准将学生分为一,二,三类。

一类和二类学生为筛选出的心理高危个体,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一类和二类学生发出预约信,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学生进行甄别性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置。

对于第三类学生,各二级学院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的名单,组织心理辅导员与每位筛查中有问题的学生至少谈话一次,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将问题严重的学生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解决。

2.各二级学院根据面谈结果和心理疏导情况,针对学生心理困惑的类型、程度制定教育、辅导方案(如朋辈辅导、讲座、主题班会等),指导各班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开展工作。

对存在严重心理疾病、有自杀或伤害他人意念和行为的学生,具体干预措施参照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须请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评估某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生,学院应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

3.评估某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须派专人,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意念,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或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学院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施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 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评估为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评估为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医院等相关部门或专业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院指派专人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生、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院应连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生、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四)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
1.学院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学院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3.学院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

4.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2年8月23日附1:心理普查分类筛选谈话记录卡
附2:心理危机排查登记表
心理危机排查登记表
学院: 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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