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检查员的作用:1、及早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人的操作有很大的自由性,常常受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影响,尤其是繁重、毒害、单调重复的作业,最易违反规定,即使是危险作业,在安全生产一段时间后,麻痹大意、疏忽侥幸的思想也会增长,形成自由操作。
安全检查员就是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取证,及早地发现不安全行为,并通过提醒、说服、劝告、批评、警告,直至处分等手段,消除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2、及时发现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由于腐蚀、老化、磨损等原因,设备易发生故障;作业环境温度、湿度、整洁等也因时而异;设备的损坏、物料变化等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安全检查员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
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缺陷,都会影响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员就是要直接查找或通过分析判断去发现管理缺陷,并及时予以纠正弥补。
4、发现潜在危险,制定防范措施。
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逻辑判断,观察、研究、分析能否发生重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的条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及遭受的损失和伤亡进而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这是安全检查员从系统、全局出发,发挥着宏观指导作用。
5、及时发现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检查员在日常检查活动中,既是为了检查问题,又可以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比较分析,发现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6、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安全检查员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由于在运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中,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容易深入人心,收到实效。
二、安全检查员的职责1、依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进行而制定的。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以及确保安全检查员的权益和职责的明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员的管理,包括安全检查员的任命、权益保障、职责要求等内容。
三、安全检查员的任命与资格1. 安全检查员应经过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并经企业领导层批准后方可任命。
2. 安全检查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合格的证书方可任职。
3. 安全检查员应具备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安全检查员的权益保障1. 安全检查员享有根据工作需要获得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的权益,并由企业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
2. 安全检查员有权获得必要的工作装备和工具,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安全检查员享有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权益,以充分保障其身心健康。
4. 安全检查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益,企业应尊重其意见,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五、安全检查员的职责要求1. 安全检查员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
2. 安全检查员应配合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3. 安全检查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4. 安全检查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5. 安全检查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企业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六、安全检查员的考评与奖惩1. 安全检查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部门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2. 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或者发现安全问题不及时报告的,将会被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对于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情况,可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适用于所有安全检查员。
八、总结本管理制度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安全检查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确保企业的生产过程安全和稳定进行。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4篇)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检查员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检查员是指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督促整改的人员。
第三条煤矿安全检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本职工作,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三)熟悉煤矿开采工艺和设备,具备一定的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五)身体健康,对高强度工作能够适应。
第四条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煤矿安全检查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相关制度、规章,保守国家秘密和煤矿的商业秘密,维护煤矿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煤矿安全检查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服从上级的指挥和安排。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七条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二)检查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检查煤矿各种安全检测装置和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四)检查煤矿应急救援设施和救援队伍的准备情况;(五)记录并报告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六)参与煤矿事故调查,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数据和信息。
第八条煤矿安全检查员有权对煤矿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煤矿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第九条煤矿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煤矿安全检查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煤矿进行警告、罚款和责令停产等处罚措施,并作出相应的书面通知。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煤矿安全检查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检查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二)煤矿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技巧;(三)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五)煤矿安全设备和监控系统的学习和操作。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职责与权限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职责是指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权限是指煤矿安全检查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所具备的权限,包括对煤矿生产现场的查看、隐患整改的要求、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等。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选拔任用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的选拔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并进行公正、透明的考核。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任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煤矿安全检查员的管理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接受煤炭行业安全检查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检查能力。
(三)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
(四)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考核与奖惩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其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对安全工作出色的煤矿安全检查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总之,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
但是,仅仅建立制度还不够,还需要加强对煤矿安全检查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全面履行职责,为煤矿安全保驾护航。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篇)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按照“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每次检查要有记录。
2、矿领导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____次,即每月的上、中、下旬分别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处理意见和整改办法,并落实防范措施。
3、安全员每天对全矿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向矿领导汇报,并落实处理意见,对于影响较大隐患应向矿领导请示。
4、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每班必须对本班工作面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停止作业。
5、其它外来检查安全工作,矿山管理人员应作好各项检查记录。
要求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改正。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风险而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检查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目的和原则:明确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即预防事故和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确保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 检查内容:明确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作业环境的安全性、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3. 检查程序:明确检查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检查方法和要求等。
4. 检查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检查中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检查、整改隐患等。
5. 检查记录和报告: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以便及时整改和解决。
6. 检查评估和奖惩:对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结果进行评估,并根据检查结果奖励合格单位和个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警示。
7. 监督检查:明确对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构和程序,确保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建立和实施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是指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检查程序。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1. 简介矿井是一个危险的工作场所,其中包含着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
因此,为了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矿井安全检查员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是对矿井安全检查员进行管理的规定,旨在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2. 安全检查员的职责根据《矿井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矿井安全检查员的职责主要包括:2.1 监督检查矿井安全检查员应按时对矿井各项安全制度、规程和操作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2 安全培训矿井安全检查员应指导矿工了解安全生产法规,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
并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安全培训。
2.3 事故调查在矿井安全事故发生时,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并参与现场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对于事故原因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指导。
2.4 安全技术咨询矿井安全检查员应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咨询,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咨询。
2.5 安全管理工作矿井安全检查员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本职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施。
3. 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安全检查员的职责得到充分履行,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员的权限和责任。
3.1 人员配备根据矿井规模和生产情况,应配备充足的矿井安全检查员。
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行使职责,协调各方面资源,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3.2 职责分工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职责范围。
并根据事故风险等级制定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流程和应急预案。
3.3 工作制度为保证矿井安全检查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保证安全检查员的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安全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是矿井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矿井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矿井安全运营。
第三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职责第四条矿井安全检查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安全检查计划和方案;2. 负责组织矿井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3.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审查和核准矿井安全设备的购置和使用;5.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6. 与矿井其他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矿井安全工作;7. 审查和监督作业票、许可证等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8. 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为保证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工作质量,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绝不允许麻痹大意;2. 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3. 公正和透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得有贪污、受贿等行为;4. 与时俱进,关注国内外矿山安全的最新动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选拔和任职第六条矿井安全检查员的选拔和任职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报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自愿报名成为矿井安全检查员,报名期限一般为两周;2. 资格审查:由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审查;3. 培训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进入培训,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矿井安全检查员证书;4. 任职:取得矿井安全检查员证书后,由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决定任命,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矿井安全检查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经过选拔和任职程序。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安全检查员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矿井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安全检查工作的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漠视职守,不得私自放水放煤等行为。
第五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对矿井生产安全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二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有权进入矿井进行安全检查,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有权要求矿主、矿长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有义务保守矿井生产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九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积极参加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不能因私情影响工作。
第三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安全检查员的任命应经过相关程序,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按照矿主或矿长的安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在安全检查记录中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造假。
第十四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发现违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
第十五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仪器和工具,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奖罚机制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秀的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其为矿井安全工作做出的贡献。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放任安全隐患的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积极参与矿井安全工作的讨论和决策,为矿井生产安全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矿主或矿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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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责任心强,政策性强,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2、安全检查员要有5年以上煤矿现场工作经验,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身体条件检查,确认能坚持经常下井工作。
4、安全检查员必须经过上一级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全检查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种。
三、安全检查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即“三大规程”),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对井下任何一个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履行安全检查员职责,行使安全检查员权利,主要监督检查各单位对“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各施工队的工程质量。
五、安全检查员必须每班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并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巡回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六、对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三违”现象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
七、矿井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安全调度室等有关科室和矿井领导,正确报告灾情和现场救援条件,并积极指挥抢救工作,对在事故抢救中不积极、不主动者立即调离本工种,并严厉处罚。
八、煤矿各级领导拒不接受正确意见,坚持违章指挥,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安全检查员有权越级上报。
九、按时上下班,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将本班
次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必须交接清楚,交接不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十、安通科对安全检查员违犯管理者处罚如下:
1、安全检查员培训期间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2、安全检查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又不积极采取措施,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又不及时汇报,立即调离本工种,本月只发生活费300元,酿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重罚或开除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检查实行施工区域负责人签字制度,施工区域负责人不给安全检查员签字,安全检查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矿安全调度室;发现安全检查员代签字或他人代签字者,罚签字者10元。
4、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发现一次,罚交、接班安全检查员各10元;正点后30分钟不能到达交接班地点交接班,罚接班安全检查员10元;接班安全检查员还没有到交接班地点,交班安全检查员离开交接班地点,罚交班安全检查员10
元。
5、发现安全检查员巡回检查记录填写不清或不能说明实质问题者,一次罚款20元。
6、安全检查员漏检一次处罚款20元,空班一次调离本工种,本月只发生活费300元,因空班漏检酿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重罚或开除处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7、凡本月受罚金额累计达到200元以上者,必须停班学习3-10天,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