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是: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第四条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定为2017年12月31日。
第五条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
清查核实应当以登记时点为基点,在清查日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清查核实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清产核资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清产核资结果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答疑解惑。
第二章集体资产清查第七条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现金。
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银行存款。
清查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是: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第四条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定为2017年12月31日。
第五条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
清查核实应当以登记时点为基点,在清查日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清查核实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清产核资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清产核资结果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答疑解惑。
第二章集体资产清查第七条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现金。
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银行存款。
清查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清产核资管理办法清产核资管理办法是指对企业或个人在破产、重组、清算等情况下的资产进行核查和清算的具体规定。
本管理办法包含以下内容: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破产、重组、清算等情况下的企业和个人的资产清产。
同时,所有参与资产清产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资产清单资产清单是资产清产的基础性文件。
资产清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资产种类及其数量:明确资产种类和数量,包括不动产、动产和其他权益。
2.资产市场价值:核定资产市场价值。
3.权属证明:提供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4.权属变更记录:提供资产权属变更的记录。
5.处置情况:表明资产的处置情况,包括让与、抵押、供销合同、租赁协议等。
6.其他信息:关于资产的其他必要信息。
三、资产清产程序资产清产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资产清单的制定:在行使清产职责的情况下,第一个步骤是确定要清产的资产。
2.核实资产:对资产进行核实和评估。
3.拍卖:确定清理资产的方法,包括拍卖、变卖等。
4.收费:对于清理资产的手续费用进行支付。
5.资产存储:将清理出的资产存储于安全、保密的地方。
6.资产处置:尽快处置清理出的资产,以便回收债权。
四、资产清产的监督和管理资产清产过程必须能够受到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公正、透明和符合法律规定。
本管理办法规定清产委员会应当监督和管理清产过程,向清产人员提供指导和售后服务。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员、组织,要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以上是清产核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应当加强资产清产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清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一、清产核资的概念及作用清产核资是指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前期会计记录等进行审查,共同核实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负债状况,以便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现状。
清产核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拟定科学、合理的经营计划,控制资产的负债风险,确保企业健康、稳健的运营。
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会计准则原则,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的原则,确保核算数据的可靠性;2. 充分利用企业内部信息资源,核实各项收入、费用等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3. 严格把关资产清单和负债清单的编制,完整的收集、汇总和登记所有资产和负债,确保资产评估的全面;4. 公正,公平的审查企业现有的利润和税收,确保核算结果公正、准确;5. 以上原则都是以科学、合理、认真、周密的态度来贯彻执行的。
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方法1. 手工清理法:采用手工逐一记录存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数量及账面价值,并逐一盘点,并在核实完成之后进行清理,实现数据的精准性和完整性;2. 现金流量表法:采用企业现金流量表,查清现金流的各项进出口情况,了解企业现有的现金运转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3. 财务报表分析法:深入理解财务报表的各项内容,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损益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从而进一步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4. 采集交叉核查法:以常规清产核资的核算数据信息入手,并在现场进行实地察访、交叉比对,将获得的各种信息建立起来,形成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相互参考的报告数据。
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流程1. 执行前的准备:明确清产核资的目的、原则和程序,确定核算的范围及要素,确定参与核算的人员及责任;2. 现场核算:将模拟情境转化为现场实践,并将数据采集与现场记录作进一步核对,对现场核算实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操作规范;3. 合法审查:对核算结果进行落实并审查,确保审核结果真实、完整、准确;4. 编写清产核算报告:对核算结果进行整理、分类、梳理,并撰写清算报告和财务报表;5. 汇报、制定措施:将核算结果及清产核算报告与参与者进行讨论,提出管理建议和调整措施;五、清产核算结果的处理1. 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负债表的结果,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从而为企业经营决策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2.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了解企业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3. 资产收回申请:对企业不必要的资产进行处置申请,实现资产收回;4. 确定企业的信用风险:根据企业负债的状况,确定该企业的信用风险,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5. 制定经营计划和决策,使企业能快速、有效地恢复发展。
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清产核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防范资产流失,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结合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系各下属成员单位。
第二章清产核资范围及内容第三条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控股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要求进行清产核资,如遇特殊情况,经控股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后可随时进行。
1.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2.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3.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4.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四条接受清产核资的单位所有财产均属清查范围,具体包括: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金核实、损溢认定、价值重估等方面内容,通过清查确保资产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1.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4.损溢认定是指依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第三章清查组织及程序第五条清产核资工作由控股公司清产核资小组具体负责,各产业集团和所属子公司配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与目标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清产核资是确保资产安全、发挥资产效益的重要手段。
这次清产核资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查清农村集体资产的家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数据支持。
1.工作背景农村集体资产分布广泛,种类繁多,管理不规范;部分地区存在资产流失、侵吞现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权益意识逐渐觉醒。
2.工作目标全面查清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
二、清产核资范围与内容1.土地、山林、水面等自然资源;2.农田水利设施、农村基础设施;3.集体企业、集体投资;4.农村集体资产收益;5.其他集体资产。
三、清产核资方法与步骤1.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明确责任分工;2.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调查、登记;3.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价值;4.核实资产权属,明确资产归属;5.编制清产核资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四、清产核资工作要求1.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安全;3.加强宣传,提高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意识;4.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五、清产核资工作重点1.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不遗漏任何资产;2.加强资产评估,防止资产价值低估;3.严格资产核实,确保资产权属清晰;4.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库,方便管理和查询。
六、清产核资工作难点与应对措施1.难点:农村集体资产分布广泛,种类繁多,清查难度大;应对措施: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提高清查效率。
2.难点:部分农村集体资产权属不清,容易引发纠纷;应对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解决权属问题。
3.难点: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不均,影响农民利益;应对措施: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七、清产核资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开展宣传培训,时间为一个月;2.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时间为两个月;3.第三阶段:编制清产核资报告,上报相关部门,时间为一个月。
(管理制度)清产核资基本制度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管理制度)清产核资基本制度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情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运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且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能够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壹)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壹,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壹)企业分立、合且、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3篇)

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近年来,我镇积极开展农村___“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少数村还存在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三资”底数不清,资产交易不按规范程序处置,民主程序不履行、审计监督缺失等问题,容易导致___资产流失、农民权益受损、党群干部关系疏离,依然是引发农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___问题的一个重要源头。
为此,切实加强农村___“三资”管理,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村___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农村___“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治理要求我村居按照《川姜镇农村___“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精神,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本村农村___“三资”管理工作中容易引发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风险隐患,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各项措施。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规范农村___“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遏制因农村___“三资”管理不善引发不正之风和___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推进。
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___年___月底)我村召开两委专题会议,对农村___“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进行部署和动员,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排查本村___“三资”管理风险点,制定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
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2)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的规模不断扩大,集体资产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规范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这一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制度体系,确保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集体资产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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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摸清公司家底,防止财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二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公司财物。
第三条公司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重点放在抽查上;帐内、帐外一起查,重点放在帐外。
第四条公司所有财产均属清点范围,要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清产核资重点范围: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2.房屋建筑物业、机器设备、工具、工装、备品备件;
3.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公司设立财产帐簿,作为财物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清点程序
第六条公司组成清点财产的临时小组,由公司领导任组长,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专人负责。
第七条提出清点工作方案,包括从清点、登记、汇总、分类、询价、建卡、设帐一整套核算、稽核管理工作。
第八条组织实施。
1.清点、登记:清点小组人员会同有关人员逐一登记公司所有财产;
2.汇总、分类:按部门等类别汇总、分类;
3.建卡:按部门登入财产登记卡,一式份,分存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
4.询价、设帐:查询无价者均由清点小组估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建实物帐实行实物明细核算及管理。
第九条清产核资处置。
1.将发现的帐帐不符、帐实不符,按规定作盘盈、盘亏处理;
2.对超额部分限期办理退库手续,对不足部分增拨定额资金;
3.对各下属单位推动建立相应的资产、财产帐簿。
第十条清点结果、报表交总经理审批,行政部、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财产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财产的添置应及时登记入帐。
第十二条公司财产的损坏、变卖应及时登记入帐。
第十三条公司财产的部门调配,应及时在财产登记卡上变更。
第十四条员工调离公司时,应做好其使用财产的交接工作。
凡有损失的,均应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清产核资在开办内部银行、政府国有资产普查、产权登记、核定资产、合资等经济活动时进行,每个会计年度最好清查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