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精编版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2015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 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1、一般事件: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文(二篇)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文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及报告流程,现进行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改写如下: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报告单位与报告人二、报告的时限及方式1. 一般事件的报告(1) 接种点一旦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应在实施对症治疗的同时,即刻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在___小时内向当地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核实后,应迅速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所有发现的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需进行详细登记,并对监测资料进行系统汇总、分析后上报。
(3) 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还需通过监测系统进行个案录入,并直接进行网络报告。
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按照一般事件的报告流程进行外,市卫生局应立即向上级市人民政府及市卫生局报告。
在初步核实后,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
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遵循一般事件的报告流程外,市卫生局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及省卫生厅报告,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与处置为迅速查明病因,防止更多病例出现,避免异常反应成为社会热点而干扰正常的免疫接种活动,对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应遵循边调查、边核实、边抢救、边处理的原则,确保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具体调查内容参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
1.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异常反应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与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及疫苗接种情况,并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完善相关资料。
(1) 若判定为一般反应,则进行登记并密切观察,同时给予对症治疗与处理。
(2) 若初步判断为个体发生异常反应,则立即通知市级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进行调查诊断,并联系救治小组及时进行诊治。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本一、背景随着疫苗接种覆盖率的不断提高,接种异常反应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有效应对接种异常反应,保护接种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二、目标1. 提高接种异常反应的认识和风险预警能力;2. 快速、准确判断接种异常反应情况;3. 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降低接种异常反应的严重程度。
三、预防措施1. 在接种前,接种者和接种人员应充分了解疫苗的性质、接种方法和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2. 接种前,接种者应告知接种人员有无过敏史或其他疾病史,包括药物过敏史和疫苗过敏史。
3. 接种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急救人员,确保应急响应的能力。
4. 接种人员应定期接受急救培训,掌握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
四、异常反应判断与处理流程1. 判定异常反应类型:- 轻型异常反应:局部红肿、疼痛、发热、乏力等症状。
- 中度异常反应: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紫癜、呕吐等症状。
- 重型异常反应:神经系统症状、休克、意识丧失等症状。
2. 处理流程:(1) 发现异常反应,立即保持冷静,停止接种。
(2) 对轻型异常反应,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鼓励接种者休息,缓解症状。
- 提供适当的液体和营养补充,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 如有需要,可使用退热药物缓解发热症状。
(3) 对中度异常反应,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确定接种者是否存在过敏反应,如存在过敏反应,立即注射抗组胺药物。
- 如出现呼吸困难或其他严重紧急症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4) 对重型异常反应,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保持接种者呼吸道通畅,保证呼吸正常。
- 如出现休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或按需进行其他救治措施。
- 紧急送往医院,寻求专业救治。
五、记录与报告1. 记录:在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后,应及时记录接种者的基本信息、接种时间、异常反应症状及处理措施。
2. 报告:在处理完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进行统计和分析,改进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例(三篇)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例一、前期准备1. 提醒接种者注射前咨询医生以了解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并告知过敏史,以便医生能够做出更准确的评估。
2. 接种单位建立充足的应急救治设备和用品,包括呼吸机、抗过敏药物、抢救药品等。
3. 培训接种工作人员熟悉各种异常反应的识别和处置技能,包括与相关机构建立联络渠道,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二、异常反应的分类和识别1. 轻度异常反应:包括短暂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局部疼痛、红肿等。
接种单位应当密切观察接种者,及时给予心理安抚和必要的护理。
2. 中度异常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发热、疲乏、皮疹、呼吸困难等。
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安排接种者就近就医,并与医疗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和接种情况。
3. 重度异常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高热、严重呼吸困难、抽搐等。
接种单位应立即报警求助,并按照急救流程进行抢救,同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接诊准备。
三、应急处理流程1. 接种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区域,确保接种者与其他人员相隔一定距离。
2. 在出现异常反应后,接种单位应首先进行现场初步评估,包括判断病情严重程度、观察病情发展趋势等。
3. 对于轻度和中度异常反应,接种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安抚和护理,同时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协商,决定是否就近就医。
4. 对于重度异常反应,接种单位应立即报警求助,并按照标准急救流程进行抢救。
同时通知接种者家属,并与相关医疗机构协商,尽快将接种者转运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 接种单位应详细记录接种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接种疫苗种类、接种后反应症状、接种后是否就医等,以便后续研究和跟踪。
四、异常反应的跟踪处理1. 接种单位应及时向接种者家属提供详细的异常反应处理情况,并告知后续的监测和治疗措施。
2. 接种单位应积极与相关疾控机构合作,向其报告接种异常反应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病例资料和样本。
3. 相关疾控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对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预防和治疗指导。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随着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普及,偶尔会发生一些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况。
虽然接种异常反应相对较少,但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一份针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是必要的。
一、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意识和知识首先,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接种过程的监测和观察,不同疫苗的常见异常反应的辨别和处理方法,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的基本内容。
二、接种环境安全保障为了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应提供洁净、整洁的接种环境。
如保持接种室的通风良好,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接种工具的消毒和清洁。
三、接种前评估和告知在接种前,需要对接种对象进行评估和告知。
评估包括了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是否有过敏史等情况。
告知包括向接种对象和家长/监护人介绍接种的目的、接种过程和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
四、接种过程的监测和观察在接种过程中,需要对接种对象进行密切的监测和观察。
特别是在接种开始后的30分钟内,应对接种对象进行定期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反应的情况。
五、应急处置预案的内容1. 提前准备:在接种场所和工作人员中设立应急箱,内含急救药品、急救工具和急救用具等。
2. 异常反应的判断:接种工作人员需要具备判断异常反应的能力,包括观察接种对象是否出现呼吸困难、昏厥、过敏反应等症状。
若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采取措施。
3. 急救措施的实施:根据不同的异常反应症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如呼吸困难,及时解开衣领,保持通气;昏厥,放平接种对象并将其头部稍微偏向一侧;过敏反应,使用急救药物等。
4. 寻求专业医疗支持:当接种工作人员无法应对异常反应时,应立即寻求专业医疗支持。
在等待医疗支持期间,继续对接种对象进行监测和观察。
六、记录和报告在发生接种异常反应后,需要及时记录和报告。
记录包括异常反应的症状、处理措施和结果等信息。
报告则是向相关部门汇报异常反应的情况,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本(6篇)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本一、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
二、调查诊断专家组在做出诊断后应将调查诊断结论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三、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四、受种方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认定是异常反应的可向疫苗接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一次性补偿申请。
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书;(二)受种方身份证明材料。
包括受种者及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如委托他人申请补偿的,被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受种者接种疫苗的原始证明材料;(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材料;(五)受种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就诊病史复印材料;(六)受种者就诊相关费用原始票据和费用清单;(七)受理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当事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诊断(鉴定)结论一年内不提出补偿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五、接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申请补偿的相关材料和各项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填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表,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核算小组,定期对各地报送的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本规定计算一次性补偿经费。
七、省卫生厅按照专家小组的计算,将补偿经费一次性拨付异常反应发生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受种方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并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样本(三篇)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样本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疫苗接种逐渐成为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手段。
然而,虽然疫苗接种对个体和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异常反应。
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接种异常反应,保障接种活动的安全进行。
二、预案目标1. 及时确诊和处理接种异常反应,最大程度减少患者伤害。
2. 加强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及时汇总和分析数据,为接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提高群众对接种异常反应的知晓率,减少恐慌和误解。
三、工作职责1. 卫生健康部门(1)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信息报告、追踪和评估系统。
(2)加强对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研究,提高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3)制定并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培训医务人员。
2. 医务人员(1)切实履行职责,按程序和规范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2)监测接种后的异常反应情况,识别和判断异常反应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3)对接种异常反应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处置,根据病情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4)及时报告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3. 接种单位(1)确保疫苗接种场所的卫生安全和医疗环境的整洁。
(2)认真履行接种前的告知义务,告知接种者疫苗的适应证、禁忌证及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
(3)根据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四、应急处置措施1. 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报告和调查(1)医务人员应在接种后的 24 小时内将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2)卫生健康部门收到报告后需立即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接种异常反应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按规定报告中心。
(3)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详细的调查,追踪接种受种者的健康状况,评估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原因和影响,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2. 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处置(1)对于轻微的接种异常反应,医务人员应进行监测和观察,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药物和治疗。
2015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2015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篇:2015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2015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铁厂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 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遵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1、一般事件: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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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仁义乡卫生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珙县仁义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 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遵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1、一般事件: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群体性反应,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在时间、地区和/或接种的疫苗方面相关,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在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医疗救治小组。
1、乡卫生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
组长:杨宪成员:阳平、周雪、陈大双、罗小兰、吴天会诊断小组负责我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
诊断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随时待命。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杨宪成员:阳平、周雪、陈大双、吴天会、周兴林医疗救治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处置和及时上报工作。
各卫生室负责对发生的可疑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和处置。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属地管置、就近处置”的原则。
卫生院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救治辖区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
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一般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
如出现休克,肾上腺素为首选急救药。
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
如病情较重,技术力量不足,可向上级申请技术援助或立即送上级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五、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一)报告范围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细菌性或无菌性);2、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3、被卫生人员及公众认为的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5、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
(二)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三)责任报告人:卫生院临床医师和卫生室村医。
(四)报告的时限及方式1、一般事件的报告(1)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秀卫生院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报告仁义乡乡人民政府,同时向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所有发现的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接种单位因异常反应或事故与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发生纠纷时,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同时应向县卫计局报告。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进行网络直报,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六、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一)一般事件的处置卫生院在接到异常反应发生的报告后,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和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情况,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1、判定为一般反应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密切观察;给予对症治疗、处置;2、初步判断为个体发生异常反应的,立即通知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调查诊断,联系救治小组及时进行诊治,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置;同时保存所有可能与异常反应发生相关的物证(疫苗、注射器等)。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处置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暂停该接种点免疫活动,同时加强其他接种点异常反应监测,按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并立即向上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报告。
首先应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分级标准判定是否为一起群体性接种反应。
如已确定是一起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需要采取的改进措施,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
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
1、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在尽快消除疑虑,隔离管理的前提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掌握病情,及时选派当地有影响的临床、流行病学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发病情况和可能的诱因,及时处置首发病例。
(2)妥善处置和治疗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合理解释;可采用心理疗法,用语言暗示并配合适当理疗或按摩,催眠疗法、解释性心置疗法,引导患者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帮助其认识疾病性质。
(3)若诊断明确后,应避免重复检查和不良暗示,并对症治疗。
(4)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儿童家长、学校老师,特别是在群体中起“核心”作用的人物,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相关单位要向儿童家长耐心解释本病发生的原因,答复问题应明确肯定,解除可能有任何后遗症的顾虑。
(5)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减少紧张气氛,缩短“非常状态”的时间,尽快使学习、生活转入正常化,有利于病例症状消失后回到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致再发。
(6)防止人为渲染,在调查和控制事件的过程中,要防止宣传媒体和人员的盲目参与,扩大事态,参加现场调查的人员应保持镇定和良好的秩序,以防人为的渲染、扩大,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2、接种事故:因造成接种事故原因多样,有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注射、接种途径错误、接种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技术不规范、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
因此,在发现接种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停止接种、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3、质量事故:当怀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疫苗或注射器材质量有关时,需保存相应的样本,以便后期开展相关检测。
立即停止接种,并向上级报告。
(三)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处置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暂停接种,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采集相关标本进行检测,动员家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体解剖,确认死亡原因,必要时请法医参加,判定死亡与预防接种的因果关系,对偶合死亡的事件,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置,及时公布调查结论,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
七、宣传沟通在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卫生院要在县卫计局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与媒体、受种者或监护人、公众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应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
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置的良好社会氛围。
珙县仁义乡卫生院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