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送检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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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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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doc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旨在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沙子等。

2.2 取样:指从建筑材料中抽取代表性样品的过程。

2.3 送检:指将取样的建筑材料送往专门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测、分析的过程。

3. 取样方法3.1 水泥3.1.1 从水泥袋中取两份样品,分别装入干燥无尘的容器中。

3.1.2 每份样品重量应在200g左右。

3.1.3 具体取样点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湿度较高的环境。

3.2 钢筋3.2.1 从工地现场随机选择一段钢筋作为取样对象,长度应在1米以上。

3.2.2 使用切割工具进行切割,确保切面整齐平直。

3.2.3 将切割得到的钢筋样品清洗干净,并标明取样位置。

4. 送检要求4.1 取样后应立即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测。

4.2 送检前应填写好相应的送检单,并附上取样时的相关信息。

4.3 送检过程中应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污染或损坏。

5. 结论本标准将有助于明确建筑材料取样及送检的具体要求,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监控和控制水平,促进工程施工品质的提升和保障。

附件: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施工:指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工程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2. 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结构安全性、使用寿命、外观质量等方面。

3. 检测、分析:指通过实验室或机构对于建筑材料进行性能测试、物理化学分析等手段,以评估其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沙子等。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20年整理)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20年整理)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20年整理).pdf1. 范本(风格一)一、引言该文档为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旨在规范建筑材料送检的流程和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范,可以减少建筑材料质量问题,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二、送检申请1. 送检申请流程1.1 填写送检申请表格1.2 提交送检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至送检单位2. 送检申请表格内容2.1 建筑材料基本信息2.2 送检单位基本信息2.3 送检目的和要求2.4 送检样品信息2.5 其他附加说明三、样品采集1. 采样地点选择2. 采样方法3. 样品保存与运输四、送检材料准备1. 送检样品及数量要求2. 样品包装要求3. 样品标识要求五、送检报告1. 报告编制与格式要求2. 报告内容要求2.1 样品基本信息2.2 检验方法2.3 检验结果及评定2.4 结论及建议六、附件1. 送检申请表格模板2. 化验报告模板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构筑物、装饰装修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3. 送检:指将建筑材料送交给检验单位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的活动2. 范本(风格二)一、引言该文档为2020年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范详细阐述了建筑材料送检的流程和要求,旨在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二、送检申请1. 送检申请的流程与要求1.1 填写送检申请表格1.2 送检单位的审核与批准程序1.3 送检申请的提交和接收1.4 送检申请表格的内容要求三、样品采集1. 采样地点的选择2. 采样方法与注意事项2.1 采样工具与设备2.2 采样顺序与采样量2.3 采样过程的操作规范四、送检材料准备1. 送检样品及数量要求2. 样品包装与标识要求3. 送检材料清单的编制与提交五、送检报告1. 报告编制与格式要求1.1 报告的结构与内容1.2 报告的格式与样式要求2. 报告的评定与结果说明2.1 检测结果的解读与分析2.2 鉴定结果的评定和说明六、附件1. 送检申请表格模板2. 报告编制指南3. 送检样品包装要求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送检:指将建筑材料送交给检验单位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的活动3.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构筑物、装饰装修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因此对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规范和流程。

首先,建筑材料的取样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取样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污染和混杂,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的质量。

在取样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干净的容器和工具,避免外界因素对样品的影响。

其次,取样的位置和数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取样过程中要根据材料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取样的位置和数量。

对于大批量材料,要进行分批取样,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同时,取样的位置也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因位置选择不当导致取样结果失真。

取样完成后,送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送检的样品必须标注清楚相关信息,包括取样位置、数量、材料批号等。

送检前要对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污染。

同时,送检的样品必须携带相关的取样记录和送检申请,确保送检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送检后,要及时关注检测结果。

对于合格的材料可以进行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进行处理和退换。

同时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才能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位工程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可到质监大楼一楼收样大厅收样员处索取相关标准资料
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牌号、批号罐号、等级型号、品种尺寸等;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GB2649~2655-1989
19










1.结构抽检
由质监站指定抽查的楼层部位;
2.委托检测
根据委托方要求,按规程确定检测构件数量,具体部位由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交质监站委托书,核对轴线;提供骨料尺寸和构件尺寸,以选取钻头大小和抽芯数量;构件名称、制作日期,必要时提供材料和施工状况材料;
CECS 03: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由工地提供钻机冷却水源、电源和辅助人员;
21







每批应由同一合金、同一状态和同一型号组成,每一购货批重量作为一批;
复检时的试件数量每组增加一倍;
7
烧结普通砖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466规定;通常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万块按一批计;
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随机抽样;
强度试验12件已包括备用2件;
应填写厂名、强度等级、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批号;
GB 5101-2003
烧结普通砖
GB/T2542-2003
砌墙砖试验方法




取 样 批 量
取 样 方 法
取 样 数 量
送 样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备 注
10







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说明(最新版)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说明(最新版)

一、常用建筑材料送样要求一、砼、砂浆等强度检验1、砼抗压:三块试件为一组.砂浆抗压:六块试件为一组。

硫磺锚固砂浆:(5CM 立方体)三块试件为一组.水泥土:三块试件为一组。

砼抗折:三块试件为一组。

碎石强度:(5CM立方体)六块试件为一组。

道碴强度:(5CM圆柱体)六块试件为一组。

2、试件应在28天龄期到达之前送到检测中心.除水泥土试件龄期90天或特殊要求的试件外,任何试件不得超过28天.3、试件必须有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等记号.记号宜用钉子刻划,不宜用墨笔写。

任何空白试件都不予受理。

二、水泥物理检测1、水泥委托检验试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对有两个以上出厂编号的水泥混合取样。

2、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个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三、砼小型空心砌块、砖强度检验1、随机抽样.(1)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

5万块按一批计。

(2)砌块: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2、十五块砖为一组。

3、七块砌块为一组。

四、钢筋抗拉、冷弯检验1、原材料四根为一组。

两根作抗拉试验,长度为500~550 mm;两根作冷弯试验,长度为350~400mm。

2、从每一验收批中抽取两根钢筋,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拉力和弯曲试件各一段.3、搭接焊接抗拉试验三根试件为一组,长度为600mm(d>25mm,长度为650mm)。

4、闪光对焊试验六根试件为一组,抗拉试件三根,长度为550mm;冷弯试件三根,长度为400mm。

五、碎石、黄砂送样要求1、黄砂、碎石均以400m3或600t为一组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为一批。

2、取样:(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八份(碎石共十五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四份(碎石八份)组成一个样品。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1.水泥材料的送检取样规范:a.取样点的选择应能代表该材料的整体质量。

b.取样前应对取样容器进行清洁。

c.水泥材料的取样数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d.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材料中的杂质被混入。

e.取样完成后应及时封装并送往检验机构。

2.钢筋材料的送检取样规范:a.取样点的选择应符合要求,并能够代表该材料的整体质量。

b.取样前应对取样容器进行清洁。

c.钢筋材料的取样数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d.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材料中的杂质被混入。

e.取样完成后应及时封装并送往检验机构。

3.砂浆材料的送检取样规范:a.取样点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整体质量。

b.取样前应对取样容器进行清洁。

c.砂浆材料的取样数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d.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材料中的杂质被混入。

e.取样完成后应及时封装并送往检验机构。

4.混凝土材料的送检取样规范:a.取样点应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并能够代表该批材料的整体质量。

b.取样前应对取样容器进行清洁。

c.混凝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d.取样时应按照规范要求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取样。

e.取样完成后应及时封装并送往检验机构。

5.砖块材料的送检取样规范:a.取样点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整体质量。

b.取样前应对取样容器进行清洁。

c.砖块材料的取样数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d.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材料中的杂质被混入。

e.取样完成后应及时封装并送往检验机构。

总结:在建筑工程中,各类材料的送检取样规范是确保建筑质量的重要环节。

合理选择取样点、进行取样前的准备工作、按数量和方法要求取样、注意避免杂质的混入以及及时封装和送检都是保证取样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

只有通过严格遵循规范要求来进行取样,才能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一、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 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三、“二强”试块强度的检验1、混凝土试块强度的检验: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要符合如下规定: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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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三、“二强”试块强度的检验1、混凝土试块强度的检验: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要符合如下规定: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的留置尚应符合以下的要求: ①、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特别强调:商品混凝土除了应在搅拌站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上述规范的规定留置试件。

2、砂浆试块强度的检验:A、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样。

B、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每一楼层或250m3 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四、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实体检验1、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的混凝土强度实体检验: 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A、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于宜少于10组,也不应少于3组。

B、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

C、结构实体检验采用由方参与的见证抽样形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D、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时,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破损或非破损的检测,并按检测结果进行验收。

E、应优先选择非破损检测方法,以减少检测工作量,必要时可辅以破损检测方法,当采用破损检测方法时,检测完成后应及时修补,以免影响结构性能及使用功能。

F、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复核性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结构安全。

2、现浇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A、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B、对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不少于3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尚应抽取不少于3个构件进行检验。

C、对选定的梁,应对全部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应对不少于3根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D、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测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E、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梁、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为+12mm,-5mm,对板为+7mm,-3mm。

F、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结果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G、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结果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少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判为合格。

五、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和精确度控制措施1、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由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下设的计量所进行校验),在工地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由工地专职计量员进行),以确保衡器的精确度。

每次用完后工地专职计量员应用干净的抹布把衡器擦拭干净后加以覆盖防水罩套;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专业工长(施工员)应增加粗、细骨料含水量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配合比(水和骨料的用量)。

2、计量精确度控制措施: 为保证砂浆配合比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每盘称量的精确度,坚决采用重量比,严禁采用体积比,并一律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每盘不得少于120秒。

其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如下: ⑴砂浆配合比: 砂浆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允许偏差为±3%,细骨料(砂)允许偏差为±4%,白灰膏(粉煤灰)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3%。

⑵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2%。

为保证混凝土的拌制质量,应加强配合比组成材料用量的计量工作,因此,要求每盘混凝土的制拌均要实行盘盘过磅,宁愿麻烦一点、辛苦一点,也要确保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第三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强制性要求的资料,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主要凭证,亦是反映施工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水平的主要尺度之一。

各项质量控制资料的具体要求一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GB50200系列《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强制性标准。

工地施工员负责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

(一)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要求所有中标工程在正式动工前项目部要组织相关人员熟识施工图纸,并做好图纸自审记录。

然后由建设单位主持并组织工程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应有参加人员的签到表,并由建设(监理)或施工将会审纪要打印成文件,并盖上相应单位的公章。

图纸会审与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施工承包合同要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涉及设计图纸的变动,不管是结施、建施或土建、水电等图纸;不管是任何一方首先提出的,都要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办理正规的设计变更文件;否则都不能随意进行更改。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及涉及图纸内容的洽商均要有书面的洽商记录,否则口说无凭。

(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建筑物的定位放样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放样条件进行。

龙门板(或中心桩)钉设完成以及标高(水准控制点)标识后,应向建设(监理)报验并做好记录。

以后每一次放线(包括基础和主体各层)都要如此进行。

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应绘制放线图和放线误差记录,以及参与人员签字。

(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报告:1.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混凝土中掺有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钢筋原材料: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测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购买并使用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的钢材,钢材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应由供货单位提供原件,当数量较小无法提供原件时可使用复印件或转抄件,但是,复印件或转抄件应盖红色公章和注明原件存放地点。

钢筋试件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取样见证并与施工员一同送检测中心试验。

试验报告单应及时取回保管在工地。

钢材使用前应严格执行先试验,经试验符合标准时,才能下料加工,如有不合格产品时,该批不合格钢材应有去向和处理情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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