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FA美国服装鞋类协会RSL_第8版-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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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系统 (CMS) 指导手册

化学品管理系统 (CMS) 指导手册

2.5.2 RSL 和 MRSL 流程 ...................................................................................... 2-11
2.6 绩效目标和行动计划 ............................................................................................. 2-12
1.2.1 要求..............................................................................................................1-1
2
评估、规划和确定优先级 ............................................................................................2-1
3.4 文档和记录控制 ....................................................................................................... 3-3
3.5 化学品管理工作实践 ............................................................................................... 3-3
3.5.1 暴露控制措施 .............................................................................................. 3-3

甲醛的危害和法规要求1

甲醛的危害和法规要求1

欧盟 埃及
2009/563/EC[23] (欧 盟 生 态 鞋 类 标 签 标 准 )
MinisterialDecreeNo. 961/2012[24]
纺织品类别 24 个 月 及 以 下 婴 儿 类 产 品 直接接触皮肤
非直接接触皮肤
纺 织 材 料、合 成 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胶鞋
革 、人 造 革
BIFMA X7.12007[9] 美国办公家具标准
GB185802001[1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 甲醛释放限量
产品类别 带单板芯的硬木胶合板 带复合芯的硬木胶合板 中纤板 薄中纤板 刨花板
低释放办公家具系统和座椅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 度 纤 维 板、刨 花 板、 定向刨花板等
2013 年 (第 28 卷 )第 5 期 现 代 丝 绸 科 学 与 技 术
193
1.1.3 部 分 国 家 对 纺 织 品 甲 醛 限 量 的 法 规 纺织 品 在 印 染 加 工 过 程 中 需 加 入 各 种 染 料、助
甲醛会对纺织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体健康造成 危害,因此非常 有 必 要 限 制 纺 织 品 上 甲 醛 含 量。 表
国家
法规
中国 韩国
GB204002006[18] (皮 革 和 毛 皮 )
GB250382010[19] (胶 鞋 健 康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HJ/T3052006[20]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鞋类)
安 全 质 量 标 签 法 案(附 录 3)[21]
斯 洛 伐 克 635/2005法 令 [22]
≤3.5mg/m2h 为 E1级 >3.5 mg/m2h & ≤8 mg/m2h为 E2级
F☆☆☆☆:≤0.3 mg/l(average), ≤0.4 mg/l(maximum);

FDAQSR820标准条款(中文)

FDAQSR820标准条款(中文)

范围a)适用性〔1〕此质量系统标准中包括了有关现行GMP 的要求,此标准中所提到的要求是来控制所适用于人体的成品器械的设计、生产、贴签、储蓄、装置、维修效劳以及用于上述环节的设备和控制方法。

此标准中所提的要求主若是为了保证成品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吻合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标准〔简称标准〕 .此标准建立了适用于成品器械生产商的根本要求。

若是一世产品所涉及的可是本标准要求中所指的一局部环节,而非其他,那么此生产商只要吻合本标准要求中所指的其涉及领域的要求即可。

就I 级器械而言,其设计只适用于820.30(a)(2)节中所列的那些器械。

此标准不适用于成品器械部件或组成局部生产商,但激励此类生产商使用此标准中适合的规定作为指导。

人造血液和血液部件的生产商不划入此节中,但应列入此章的606 节中。

《139 页?〔 2〕对此标准中的规定适用于此标准中所定义的用于人体的成品器械,即所生产的,进口的或进口至美国任一州,哥伦比亚特区或波多黎哥的产品。

〔 3〕此标准中曾屡次提到“适合〞字样。

当一要求加上“适合〞字样时,那么应认为是“适合〞的,除非生产商有其他证明的记录。

当未执行可能倒致产品不吻合其特色要求或生产商无法执行必要的改正措施时,此要求即是“适合〞的。

b)限制性此节中的质量系统标准是对此章中其他局部标准的补充,除非其他有明确的陈述 .若是无法吻合所有可适用的标准,无论是此节中的还是此章中其他局部中的,此种情况下,适用于此器械的特别标准将取代其他老例的可适用要求。

c)权限820 节的建立和刊行是在标准中的501,502, 510, 513, 514, 515, 516,519, 520, 522,701, 704, 801, 803 节前提下进行的〔351,352, 360,360c,360d ,360e, 360h , 360i , 360j , 360l ,371 ,374, 381, 383〕。

若是不吻合此规范中任意一可适用的规定,那么依照标准中501(h) 节能够为此器械是仿造的。

AAFA美国服装鞋类协会RSL_第9版-英文

AAFA美国服装鞋类协会RSL_第9版-英文
American Apparel & Footwear Association (AAFA)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RSL)
September 2011 Release 9
AAFA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RSL)
1
Version Date: September 2011
Table of Contents
Introduction Methodology About AAFA Arylamines Disperse Dyes Solvents Pesticides Asbestos Fluorinated Greenhouse Gases Dioxins & Furans Flame Retardants Metals Organotin Compounds Miscellaneous Chemicals Phthalates Glossary Appendix I - Reporting* Appendix II - Labeling† Changes from RSL 8 to RSL 9 Disclaimer 3 4 6 8 9 10 11 13 14 15 16 17 22 23 25 26 29 33 34 36
AAFA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RSL)
2
Version Date: September 2011
Introduction
This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RSL) was created by a special working group of the American Apparel & Footwear Association’s (AAFA) Environmental Task Force. The RSL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pparel and footwear companies with information related to regulations and laws that restrict or ban certain chemicals and substances in finished home textile, apparel, and footwear products around the world. It is our hope that this RSL will serve as a practical tool to help those individuals in textile, apparel and footwear companies, and their suppliers, responsible for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throughout the supply chain, to become more aware of various nation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mount of substances that are permitted in finished home textile, apparel and footwear products. Our effort is to create a dynamic and useful instrument. The RSL will be updated on a regular basis and will be supplemented with additional resources to help officials in these companies undertake responsible chemical management practices in the aforementioned finished products.

SA8000与WRAP的比较

SA8000与WRAP的比较

SA8000与WRAP的比较作者:孙训爽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1年第8期■孙训爽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道德标准,很多企业在出口时被强制要求通过SA8000(社会责任标准)验证,否则将被取消订单。

同时纺织服装行业出现了WRAP认证标准,论文介绍了SA8000与WRAP。

继而将SA8000与WRAP做了对比,我国纺织品主要出口美国市场,这两大标准均要被采用,本文提出从规范工作时长、禁用童工、健全社会保障、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几个方面来改善劳工标准。

希望对我国企业的对外营销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SA8000与WRAP两大标准产生的概述SA8000即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是1997年10月份公布的全球第一个有关生产中道德规范国际标准。

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各种规模的公司。

是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得公约》制定和建立的第一个以保护劳工权利、劳动环境和条件为宗旨,以工厂水平管理、专家认证、共同牵涉程序、公开报告为主要架构的社会责任体系,SA8000有九项内容,SA8000确立的标准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道德责任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规制企业管理,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最终实现每个工人无论其所处地域都能拥有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

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认证证书,以表明由其生产或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企业履行了公认的社会责任,在组织运营中也完全遵照了社会公德并切实地保障了劳工的正当权益。

实行生产过程全程“道德生产”。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1版SA8000标准中将言语凌辱纳入了“惩戒性措施”,这是在更高层次上保护了员工的人格尊严,同时更深层次地抵制了对劳工的歧视。

设在美国纽约的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是目前全球唯一一个SA8000国际统一认证机构。

美国服装鞋类协会RSL 第五版

美国服装鞋类协会RSL 第五版

美国服装与鞋业协会 (AAFA)受限物质清单 (RSL)2009年8月第 5 版王贺 检验鉴定监管处 wh@介绍受限物质清单(RSL) 由美国服装与鞋业协会 (AAFA)环境工作组之特别工作组创建. RSL是为了提供相关法律和法规之信息给服装和鞋业公司,这些法律和法规限制或禁止存在于全球家用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成品中某些化学品和物质.我们希望这个 RSL作为实用工具以帮助那些在纺织,服装和鞋业公司里的个人, 和他们的供应商,在整个供应链承担符合环境要求的义务,更多地意识到存在各种各样的国家法规,它们管辖大量允许在家用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成品使用的物质.我们努力创造一个有活力和有用的手段. RSL 会定期更新和增补,以帮助这些公司的行政官员在化学品管理方面进行负责任的做法.王贺 检验鉴定监管处 wh@方法RSL仅包括那些为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材料,化学品,和物质,它们存在于家用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成品中。

在每一种情形下,RSL识别出大部分限制性规定RSL 不包括那些限制在工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物质的规定; 而是关注是否能在家用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成品中发现一定含量的物质.A. 结构对每种物质, RSL 确定以下要素:1. CAS 号码2. 常见化学或颜色名称3. 有关最终产品或测试部件限制/限量信息a. 限制水平b. 发现有限制/限量的国家c. 试验方法d. 有同等或较少限制的国家e. 注释 (如适用)B.包括和不包括RSL 无意于处理化学品管理领域以外的产品安全规定– 例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 涉及小零件的规定。

此外,它没有被安排包含玩具,车用纺织品,或其他织物. 该清单不包括涉及包装或相关材料中物质使用之限制。

因为没有监管浓度限量,以下法规没有列出,但有必要评估其适用性.1. 遵循蒙特利尔议定书,美国环保署,颁布有关消耗臭氧层的化合物之法规. 产品或包装制造过程中使用的I 级和 II 级已列明化学品需要特别标签,详见该法规. 产品或包装中化学成分残留不必满足该要求t. 可少量用来织物污点清洁.2. 加州65号提案要求标记那些已公布致癌化学物品之产品.通常对标签的要求取决于消费者在化学品中暴露水平,而不是产品中的浓度. 在加州凭借法律协议,已经限定了特定用途,产品,或使用中的某些化学品之暴露水平。

美国FDA_医疗器械体系法规QSR820中英文版

美国FDA_医疗器械体系法规QSR820中英文版

美国FDA 医疗器械体系法规QSR820中文版Part 820——质量体系法规——目录Subpart A- 总则820.1 范围820.3 定义820.5 质量体系Subpart B –质量体系要求820.20 管理职责820.22 质量审核820.25 人员Subpart C- 设计控制820.30 设计控制Subpart D- 文件控制820.40 文件控制Subpart E- 采购控制820.50 采购控制Subpart F- 标识与可追溯性820.60 标识820.65 可追溯性Subpart G - 生产和过程控制820.70 生产和过程控制820.7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820.75 过程确认Subpart H - 验收活动:820.80 进货、过程和成品器械检验820.86 检验状态Subpart I –不合格品820.90 不合格品Subpart J - 纠正和预防措施820.100 纠正和预防措施Subpart K –标识和包装控制820.120 设备标签820.130 设备包装Subpart L –搬运/储存/分销和安装820.140 搬运820.150 贮存820.160 分销820.170 安装Subpart L –记录820.180 记录的通用要求820.181 设备主要记录820.184 设备历史记录820.186 质量体系记录820.198 投诉文件Subpart M –服务820.200 服务Subpart N –统计技术820.250 统计技术Subpart A——总则Subpart A--General ProvisionsSec.820.1 范围Sec. 820.1 Scope.(a)适用性Applicability。

(1)本质量体系法规阐明了当前良好制造法规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CGMP)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预期用于人类的成品器械的设计、制造、包装、标识、储存、安装和服务中所使用的管理方法、设施和控制。

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公布更新受限物质清单

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公布更新受限物质清单

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公布更新受限物质清单作者:魏道培来源:《中国纤检》2012年第23期美国AAFA(服装与鞋类协会)于2012年11月1日出版第11次修订的产品受限物质清单(RSL)。

该受限清单涵盖服装、鞋类、旅行用品、家用纺织和其他时尚副产品。

受限的其他化学物可通过网站https:///industry-resources/restricted-substances-list/获取免费信息。

美国AAFA环境、健康与安全效应管理委员会主席约翰·伊彭说,这次更新的受限物质列单作为行业工具,有助于全球供应链、美国服装与鞋类业对产品的化学品进行管理。

作为RSL任务执行机构和同行观察组织,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新。

更新受限物质列单的另一重要原因是,美国服装与鞋类工业应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国际化学产品管理机构的要求,持续面对国际安全与健康要求的挑战,AAFA受限物质清单也是该机构提供的明晰要求之一,它要求受限物质清单顺应现今复杂的体系并与其保持一致。

为了向业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协调相关要求,AAFA的新版RSL包含了数个新的组件,包括增加的《华盛顿儿童安全产品法》披露的附录,也涵盖《加州政府第65条AAFA受限物质规定》。

相关业界可上网下载或参考。

2004年,美国一些公司联合了产品化学、安全、法规和其他服装和鞋类行业的专家,成立了国际服饰及鞋类限用物质清单管理工作小组(AFIRM);目前,该小组的成员包括阿迪达斯集团、西雅衣家、盖普公司、H&M、胡戈·波士、利维·斯特劳斯公司、纽巴伦、耐克、Pentland、PUMA、Oliver、天伯伦、VF公司,以及Warnaco公司。

AFIRM的使命是减少服装和鞋类产品供应链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及其影响。

其远景目标是成为公认的全球卓越中心,为可持续且自治RSL的跨服装和鞋类供应链实施提供资源。

由此让整个供应链了解有关RSL和化学安全的知识,确保消费者和工人免受有害物质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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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5-
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关于 AAFA
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AAFA)是国家贸易协会,代表着在全球市场上竞争的服装、鞋业和其它缝制产品公司及其供应商。AAFA 之宗旨是通过尽量减少监管、商业、政治和贸易方面的限制,促进和加强 AAFA 成员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生产力和盈利能力。
芳香胺‡
芳香胺 CAS 登记号 化学品名称/颜色 索引名称 4 -氨基偶氮苯 未检测出 欧盟和中国 最终产品或测试 部件中的限制/最 大限值 国家 法规 测试方法 管制该物质的其 它国家与美国各 州 韩国(KC 标 志,更多信息, 详见附录 2) 注释
60-09-3
欧盟 REACH 法 规(EC) No.1907/2006 之 附录 X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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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分散染料
分散染料 CAS 登记号 化学品名称/颜色 索引名称 分散蓝 1 未检测出 12222-75-2 分散蓝 35 (低于检测限 值——见测试方 法) 最终产品或测试 部件中的限制/最 大限值 国家 法规 测试方法 管制该物质的其 它国家与美国各 州 韩国 适用于婴儿装、 童装和成人内衣 裤 注释
101-14-4 91-59-8 101-80-4 139-65-1 95-80-7 95-53-4 137-17-7 95-68-1 87-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 物质限值
皮革和毛皮(中 国):GB/T 19942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皮革 30ppm 欧盟限值: 30ppm GB 18401: 2010: 20ppm GB 20400-2006: 30ppm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 18401
纺织品(中 国):GB/T 17592-2006 4-氨基偶氮苯 (pAAB)确认 测试方法 GB/T 233442009
91-94-1 119-90-4 119-93-7 838-88-0
93-72-1
瑞士和芬兰 (无明确标示 适用国家的杀 虫剂表示该杀 虫剂仅在瑞士 受到监管)
ChemRRV(ChemkalienRisikoreduktionsVerordnung) 附录 1.1 第三条 芬兰:环境部 关于难降解有机物质 的政府法令 (735/2002)
美国环保署方法 8081A/8151A(产业实践—— 法规无具体规 定)
* †
附录 1 列出了要求通报的限值,但不一定列载于 RSL 上。 附录 2 列出了要求标签的法规,但不一定列载于 RSL 上。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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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前言
本受限物质清单(RSL)由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环境任务组的特别工作组编制而成,旨在向服装和鞋类公司提供世界各地关于限制 或禁止在家纺、服装和鞋类成品中使用某些化学品和物质的法律法规信息。 我们希望通过 RSL 这一实用工具,帮助纺织、服装和鞋类公司及其供应商中,负责整个供应链产品环保符合性的个人了解更多规定 家纺、服装和鞋类成品中使用某些物质的含量的国家法规。 我们的目的在于创建一个动态、实用的工具。我们将会对 RSL 进行定期更新和补充,以帮助纺织、服装和鞋类公司及其供应商的高 级职员在上述成品中实行化学品管理。
4-氨基联苯 5-硝基-邻甲苯胺 邻氨基苯甲醚 联苯胺 对氯苯胺
越南 临时性法规:第 32/2009/TT-BCT 号通知
检测限值: 纺织品 20ppm

通过还原裂解一个或多个偶氮基,偶氮染料可释放一种或多种以下芳香胺。
AA期:2011 年 3 月
95-69-2 120-71-8 615-05-4 101-77-9
纺织品 (EU): EN14362-1 皮革:EN ISO 17234-1 4 -氨基偶氮苯 确认:LFGB 82 02-9 聚酯(EU): EN 14362-2
97-56-3
邻氨基偶氮甲苯
(低于检测限 值——见测试方 法)
92-67-1 99-55-8 90-04-0 92-87-5 106-47-8
93-76-5
309-00-2 57-74-9 72-54-8 72-55-9 50-29-3 60-57-1 72-20-8 76-44-8 1024-57-3 118-74-1
2,4,5-三氯苯氧 乙酸,其盐和化 合物 二氯丙酸(瑞士 和芬兰) 氯丹(瑞士和芬 兰) 4,4-滴滴滴 (DDD) 滴滴伊(DDE) 滴滴涕(DDT) (瑞士和芬兰) 狄氏剂(5) (瑞士和芬兰) 异狄氏剂(瑞士 和芬兰) 七氯(瑞士和芬 兰) 环氧七氯 六氯苯(瑞士和 芬兰)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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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方法
RSL 仅包含法律或法规禁止或限制在家纺、服装和鞋类成品中使用的材料、化学品和物质,但 RSL 分别列出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 材料、化学品和物质的最严格法规。 RSL 未包含限制在生产过程或工厂使用某些物质的法规。相反地,RSL 的关注的重点在于在家纺、服装和鞋类成品中能否找到该等 禁止或受限物质及其含量。
致谢 AAFA 十分感谢以下个人和组织在开发、制作 RSL 中所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RSL 工作小组: 约翰·伊潘 美国线业有限公司 丽莎·克莱里奇 法国国际检验局 提姆·马图克 法国国际检验局 纳特·施蓬斯勒 盖璞公司 汤米·汤普森 汉佰公司 萨姆·摩尔 博士 德国海因斯坦研究院(美国)/ Oeko-Tex 刘丽梅 Intertek 天祥集团 斯曼塔·米特拉 Intertek 天祥集团 安迪·卡恩 Kahn Lucas Lancaster 基蒂·曼 博士 利惠公司 马弗雷德·文茨 博士 NCSU 纺织大学/CESTAB 陈安迪 博士 耐克集团 桑吉维·甘地 博士 SGS 赫尔穆特·克罗塞 博士 SGS 阿内·博诺夫 博士 STR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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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溶剂
溶剂 化学品名称/颜色索 引名称 五氯乙烷 最终产品或测试 部件中的限制/最 大限值 0.1%(质量)— —每个 国家 法规 测试方法 管制该物质的其 它国家与美国各 州 欧盟 REACH 法 规(EC) No.1907/2006 之 附录 XVII (适用于物质和 混合物的限制) EC No. 2037/2000 欧盟 REACH 法 规(EC) No.1907/2006 之 附录 XVII (适用于物质和 混合物的限制) 注释
5. 加州第 65 号提案对在加州出售的所有产品有清晰的标签要求,若产品含一种或两种已知的可致癌或具有生殖毒性化学 品,该产品必须有一「清晰和合理」的标签。标签的要求取决于消费者在化学品中暴露的水平(以微克(μg)/天计),而不 是产品中该化学品的浓度。为遵循法律要求,制造商必须确保消费者暴露于其产品中受监管化学品的水平不得超过既定安 全水平,或给自己的产品贴上标签。更多关于加州第 65 号提案,请登录我们的网站: /LegislativeTradeNews/category.asp?SUBCATEGORY_ID=49. C. 技术术语说明 6. 化学品命名存在多种形式。化学品的技术名称可能也有多种形式,使用者有责任查对被引用的受限化学品同义词。 7. 受监管成分可能存在于原材料中,低于“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要求的申报告值。必须注意核实存在的所有受限化学 品成分(不论其浓度大小)。 8. 此清单列出了在出版时已知和适用的标准;AAFA 不承担任何错误和遗漏之责任。
A. 结构 对于每种物质,RSL 主要描述以下几个方面: 1. CAS 登记号 2. 常见化学品或颜色名称 3. 最终产品或测试部件限制/限值信息 a. 限制水平 b. 规定限制/限值国家 c. 测试方法 d. 采用同等或较少限制的其它国家 e. 注释(如适用)
B. RSL 的范筹 RSL 的编制无意触及化学品管理领域之外的产品安全问题——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关于小物件的法规。此外, RSL 也不覆盖玩具、车用纺织品或其它工业纺织品。RSL 不包含在产品包装或相关材料中使用某些物质之限制。由于没有规管限 值,以下法规未被列入 RSL 内,但必要时可评估其适用性。 4. 遵循蒙特利尔议定书,美国环保署颁布有关消耗臭氧层的化合物之法规。产品或包装制造过程中使用的 I 级和 II 级已列明 化学品需要特别标签,详见该法规。产品或包装中的化合物残留不一定触发标签要求。可少量用于清洁织物污点。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4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AAFA 同时也感谢以下个人作为 RSL 同行审查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贡献: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6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同行审查小组: 伊丽莎白·特雷纳 国际服装及鞋类限用物质清单管理工作小组(AFIRM) 迈克尔·沃尔斯 美国化学理事会 约翰·伊斯顿 博士 德司达公司 安东尼奥·巴尔贝里·艾特罗 荷兰时装、室内设计、地毯和纺织品商业协会(MODINT) 尼克·奥多姆 弹簧实业有限公司 基和安·霍赫赖因 威廉·戈尔
4-氯邻甲苯胺 2-甲氧基-5-甲基 苯胺 2,4-二氨基苯 甲醚 4,4′-二氨基二 苯甲烷 3,3′-二氯联苯 胺 3,3′-二甲氧基 联苯胺 3,3′-二甲基联 苯胺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 苯甲烷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2-萘胺 4,4′-二氨基二 苯醚 4,4′-二氨基二 苯硫醚 2,4-二氨基甲 苯 邻甲苯胺 2,4,5-三甲基 苯胺 2,4-二甲基苯 胺(仅中国) 2,6-二甲基苯 胺(仅中国)
对于狄氏剂、 五氯酚和四氯 酚,韩国有不 同的限制水 平,适用于内 衣裤、婴儿装 (小于 24 个 月)和床上用 品。
日本、韩国
AAFA 受限物质清单(R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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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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